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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老子臆解-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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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文明,发展近五千年,而鬼神之说不破。盖由于生死之理不明。论衡订鬼,亦几于启明之说矣,则又归之于气。亦恍惝而难解。春秋谓“新鬼大而故鬼小”,盖指人已逝之祖祢。则“鬼”在古世初无不善义。汉人说“人所归为鬼”,其义同。太史公信鬼神为虚,而曰“学者言之有物”。衡阳之圣(此近人熊十力称王船山之谓)则曰:“盖鬼神者,君子不能谓其无,而不可与天下明其有。有于无之中,而非无有于无之中,而又奚能指有以为有哉!”(见读通 论卷三)则儒家之论亦定。“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左庄三十二传)自古非亡国之君,亦罕有听命于鬼神者。 
  “以道 天下”,是以道临天下,而道在天下以外;“以道立天下”,是天下以道而立,则道在天下之内。(读帛书本,此为可取。)自来圣人无伤人者,而此曰“圣人亦弗伤也”,则意许圣人亦可伤人矣。非也。老氏之道,入世道也。“圣人”于此,谓治国之侯王而明圣者也,亦不问其国之为大为小。——鬼神为幽,圣人居明,幽、明俱不伤人,故德交归焉。                    
德经二十三 
  大邦者,下流也。天下之牝。天下之交也,牝恒以静胜牡。为其静也,故宜为下。大邦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则取于大邦。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故大邦者不过欲兼畜人,小邦者不过欲入事人。夫皆得其欲,则大者宜为下。 
  通行本此作谦德章第六十一。 
  “为其静也,故宜为下”,此乃据甲、乙两本。古本作“以其靖故为下也”。或“以静为下”。 
  “小邦……,则取于大邦”,通俗本无此“于”字,甲、乙两本皆有。即此一“于”字,可谓帛书两本之殊胜处。俞曲园疑有讹夺,谓此下“或下以取,或下而取”两句,因“以取”、“而取”文义无别,或原文当为“或下以取小国,或下而取大国”。得此帛书本明其上文,其疑可祛。杨树达说“则取大国”及“或下而取”二“取”字,皆“见取”之义,亦属多余。   
  臆解: 
  此章牝牡动静之说,盖出于易。春秋之世,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此必有老氏所见、所闻,或所闻于传闻者也。以哲人而处此,必思所以息纷争,止战祸,而安中国。阴、阳之说难解,牝牡之说易喻,故以此而说大小国之君。其言“大邦者,不过欲兼畜人;小邦者,不过欲入事人”,盖调和之说。其实大并小乃物理之常然。欲大,则大小邦之所同也。“小邦欲入事人”,必有所为也。或藉大国之威以自保,或资大国之助以自存。非有所取,必不事人。其说“大者宜为下”,则上策也。土地广,人民众,实力强,而下人也,实无所下也。将以存小邦之望,使为不侵不畔之邻,而彼此相安。若小者为下,则其名其实固皆居下矣,而更下之,则不足以自存矣。大国且如江海之为百谷王,众流归之,而自处以静。静而重而安,不为小国所动摇,恒胜。                    
德经二十四 
  道者,万物之注也。善、人之宝也,不善、人之所保也。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也,何弃之有?故立天子,置三卿,虽有拱璧以先四马,不若坐而进此。古之所以贵此者何也?不谓求以得,有罪以免欤!故为天下贵。 
  通行本此作为道章第六十二。 
  “万物之注也”。甲、乙两本并同。通俗本作“万物之奥”。——帛书老子编者第15页附注29云:“注读为‘主’,礼记礼运:‘故人以为奥也’,注,‘奥’犹‘主’也。”——其说甚是。按左昭十三传:“国有奥主”,正义:“室内西南隅,谓之‘奥’。‘奥’是‘内’之义。奥主,国内之主。”是则无论作“奥”作“注”,皆当解为“内中之主”。 
  “美言……”句,通常在“市”字断句。作“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古本作“美言可以于市,尊言可以加于人”。据淮南子道应篇及人间篇,皆在“尊”字断句,而作“美行可以加人”。兹阙一字。甲、乙两本皆无关。疑当作“善”。 
  “拱璧”,乙本阙破。甲本作“共之璧”。“共”、“拱”通借。虽然,“之”字衍文,殆钞手之误,“拱璧”乃两手可合抱之大璧。(见左襄二十八传疏) 
  通常读“善人之实也”,不在“善”字逗。因前有“善人”与“不善人”之说。(道经廿六)。于此,则“善”与“不善”相对为说,较允。   
  臆解: 
  此章由于文字简古,注解纷纭,义颇难定。姑循其推理以为言。 
  道者,万物之内主。谓万事万物内中皆有一原则为之主。道之可言者,略备于上经。今此言及善、美,皆德,古编入此德经,宜。道为体而德为用,体不异用,用不离体。合言之曰“此”。 
  “善,人之宝也”,知之,爱之、重之,所以为宝。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老子,楚人,无间于其乡国之言。兹不必论。申论之则为伦理学之全。 
  “不善,人之所保也”,何谓?——礼记月令,“四鄙入保”。庄子盗跖,“小国入保”。是“保”有防御之义,如后世有行保甲之法。谓“不善”之于人,犹寇盗入侵,故自保卫也。(通常句读为“善人”、“不善人”,训“保”为“养”为“安”,皆所未取。其说屈折。) 
  “美言可以市尊”,美行(或善行)“可以加人”。——言、行对举;谓言之美者,虽市人皆尊贵之也。行之美者(或善者),可以有别于人,高于凡人或上于俗人也。若读为“美言可以市”,则是美言可以购买,又解“市尊”之“市”为购买,则是以美言为交换尊贵之货物。既不辞。亦不成理。更不可以为教。(后章亦言及“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盖老氏为其自著书之谦辞。皆非必然。)——或解“加人”为“施于人”,则是其行之善、美,皆可如衣冠而加之,亦复不能成说。非老氏原义。而言与行之所表,则德也。德非言行亦无由见。 
  “圣人恒善救人”,前已言之矣。“无弃人”,兹复申其义,曰“人之不善也,何弃之有?”“圣人无己,靡所不己”,(近儒马一浮语)则虽人之不善,亦犹己之不善也。于己必不弃,是于人亦不弃也。 
  “立天子,置三卿”,周室之乱也。此盖柱下史所必知者。拱璧、四马,皆礼之上者也。重耳出亡,齐桓公妻之,有马二十乘。(一乘四马)及曹,僖负羁馈盘飧,置璧焉。公子受飧返璧。及宋,襄公赠之以马二十乘。——是又柱下史所必知者也。皆礼数也。宜其取以为喻。“不若坐而进此”,何谓也?“此”,道德也。德,得也。故曰“求以得”。 
  老氏之为教也,清虚恬淡而无为。其归宿也,曰求则得,曰有罪则免。(龚自珍说)——求则得之,言非难得也。而守无为之教,人必不至于犯罪。释此固当曰免于有罪。虽然,罪与非罪,自有德者观之,其相差甚微。耶稣训众:孰自省无罪,可始投石杀此奸罪之妇人。众皆默然,逡巡散走。斯亦仁恕之教也夫!                    
德经二十五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 
  图难于其易也,为大于其细也。天下之难作于易,天下之大作于细。 
  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夫轻诺者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于无难。 
  通行本此作恩始章第六十三。 
  “天下之难作于易”,“天下之大作于细”,——通行本多作“难事”,“大事”。或无“之”字,“难”,名词。 
  “多易必多难”,古本“易”字下有“者”字。 
  “报怨以德”,近人有释此“怨”为“民怨”者。人民怨恨,在上者当以德报之,其怨可销。——此解甚合。   
  臆解: 
  秦、汉以前文字,多涵义丰富,而形式简朴;细加寻绎,其思绪条理,乃觉粲然。试以今语代之,又不可得。以行文而论,常为后世文章家所叹美。 
  此章初段,忽出“大小多少”四字。承上“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三句。昔人谓“归于无物,故可以大、可以小、可以多、可以少”,是也。直接则“报怨以德”一语,亦可以“大、小、多、少”言,如末章言及“和大怨”云云。又笼括以下之大细难易诸义。——初读此四字一句,似觉突兀 侗。及细玩之,乃知此一转捩有千钧之力。芟去则失义,且使文气不贯。代以他语,必不能如此简质,用多字或多句方可。而此四字不成一语,仅为提示而已。——此诚文章神妙之境也。 
  道虚,而守之者必以为若实,由是则恒无为而为,无事而事,无味而味。则亦无往而不济,此策之至上者。守“无”者也。 
  大小难易,皆相对为言。然易亦有轻慢义,难亦有患祸义。大祸之出于轻 简慢者,多矣。而细事之终成其大,亦日常可见者也。圣人戒轻、戒躁、戒盈、戒伪,举事慎重,实其慈、俭,守以谦、柔,因之以静默而不争,故终于无患祸。——而曰“圣人犹难之”者,圣人 于无,守“无”为难。(末说出老子衍)                    
德经二十六 
  其安也,易持;其未兆也,易谋;其脆也,易判;其微也,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成之台,作于蔂土。百仞之高,始于足下。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是以圣人无为也,故无败;无执也,故无失。 
  民之从事也,恒于其成而败之。故曰:慎终若始,则无败事矣。 
  是以圣人欲不欲,而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而复众人之所过。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 
  通行本此作守微章第六十四。 
  “百仞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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