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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晨曦 作者:静晚(起点vip2013.8.2完结,腹黑,高干)-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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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薇火爆的脾气被钟少丰成功的激发了出来,她拉着少薇转身就要走“圆圆,走,咱们找我爸说去,我就不相信了,还没人制得了他了,都已经说好的婚事,由得他一拖再拖,你别怕,有我在,决不让他欺负你,咱们找我爸去,看我爸怎么收拾他。”

    钟少丰不停的冷笑“你去吧,你去好了,今天就算你叫了玉皇大帝来,我不愿意做的事还是不会做的,要不你就试试,本来我还不想怎样,你既然这样的本事,要不我们就试试看好了,看这门婚事到底结不结的成。哼哼哼,结婚?晓晓还不知道怎么样了呢,如今她都已经不知踪影,下落不明了,我能结婚吗?我告诉你,这一辈子,如果我找不到晓晓,如果我不知道她平安无事,如果我不知道她过的很好很幸福,我就一辈子也不结婚了,谁来也没用。谁说也没用。”

    他冰冷如一柄锋利的剑一样,透着沁人肌肤的寒气,圆圆虽然想到他会不高兴,却没想到他会这样在乎那个女人,如今好像一切都无法挽回了一样,与其这样的自取其辱,还不如洒脱的离开呢,于是她抬起头来认真的看着钟少丰“对不起,我也没有想到会这样,你要怪就怪我好了,不要怪少薇,她都是为了我,你说的不错,晓晓这样下落不明,我们总归难辞其咎,那就取消婚礼吧。如果真的找不到晓晓,我心里也不会安宁的。”

    钟少丰的暴怒遇到圆圆的棉花团也只能不了了之了,接下来便是人仰马翻的寻找,晓晓走的时候只是给她留了一张纸条和一封辞职信,纸条上写着“少丰,我走了,你不要找我,也不要马上告诉佳明这个消息,免得他又担心,这段时间他已经够忙了,我不想再打搅他,就当我从来没有出现过吧。”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钟少丰不知道徐志摩是用什么心情写下这首诗的,可是他觉得厌烦透了,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她倒是洒脱的走了,让自己怎么和佳明交代啊?事情发展到了现在连他自己也弄不清楚,自己这样的着急,到底是为了不好和佳明交代,还是自己本就舍不得她离开。或许真的就像妹妹说的那样,自己真的是没有办法看她离开了,自己一再的不肯和圆圆结婚,难道不是想留下一丝的机会吗?虽然明知道是不可能的。

    佳明的怒火快要将办公室给掀了,听到晓晓的不知踪影的消息,他一下子就乱了方寸,“你干什么吃的,她走了你都不知道啊?我不是让你照顾点她吗?怎么连人都不知道去哪了啊”

    “你是让我照顾她,有没有让我绑着她,她那么大的人了,有手有脚的,那她去哪了我又怎么会知道啊?而且你那是什么口气啊,我又不是你秘书,出了这种事情,我也着急好不好。现在最重要是快点找到晓晓好不好,你发脾气有什么用啊。等找到了晓晓,由得你随便发火好了。”

    是他们费尽了心里也没有找到晓晓,只知道她大概是来了南方的某个城市,风吹起如花般破碎的流年,她的笑容摇晃摇晃,成为了沈佳明命途中最美的点缀, 那些以前说过的永不分离的誓言,早已经散落在天涯。无处可寻了。光转流年 ,时光欢快的奔跑,我们只能抓住青春的尾巴,回忆着我们的回忆,想念着我们的想念,只是故人不在。

VIP卷第一百四十四章 重逢1

    三年后

    永恒总在梦醒时,眷恋总在离别后。我们的一生中总会有许许多多的的未知数,正是因为这些未知数出现的原因,我们才会更加努力的生活。更加努力的去适应那些未知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吗?生活本来就是这样现实而残酷的。当然我们也会有疲惫与不舍,可是有的时候,再多的不舍也必须要割舍掉的。

    晓晓来到上海,这个现代化的城市已经快一个星期了,这几年她走了很多的地方,隔着悠悠岁月的河流,晓晓终于有了勇气站在这片美丽而妖娆的土地上了,如果说这世界上所有的不舍 与眷恋都是因爱而生,那么无爱,便可获得月朗风清吧。只是这无爱,总是要经历诸多磨难割舍,才会让情转薄转淡,方至寂静。

    已经十二月末了,上海开始下起了连绵不断的寒雨,头顶上乌黑乌黑的乌云将上海整个的包裹起来,密密麻麻的下着小雨,光线暗的让人心情压抑,所以晓晓才会和胡静开玩笑,说她厉害,只有厉害的女人出嫁,才会下雨。胡静笑着追着锤她,俩人嬉闹成了一团,胡静开心的搂着她,“唉,这样的日子真是太好了,我们有多久没这样的在一起了,晓晓你再也不准走了,永远留下了好不好?”

    晓晓点了点头,这几天她住在胡静家里,胡静就要结婚了,对方是他们单位的一个科级领导,年轻有为,进退有度,据说家庭也很不一般,但是晓晓不喜欢,总觉得他太会做人了,用胡静的原话说就是左右逢源。晓晓觉得那样的人太现实,过于趋炎附势,没意思,可胡静说“你当然觉得没意思了,你那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你有过沈佳明那样的男人,别的人自然入不了你的法眼了。

    沈佳明,晓晓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了,他现在好像混得不错,经常可以在电视上见到他冷静严肃的讲话。岁月好像真的很不公平,几乎都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什么痕迹,如今的他还是那样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有人说“离别是无言的痛,离别是经年的伤;离别是涩涩的苦,离别是深藏的泪;离别是情深缘浅的无奈,离别是陈年的苍白;离别是擦肩过后的叹息,离别是流年伤痕。”而晓晓觉得离别就只是为了遗忘。可是她好像不怎么成功。

    既然忘不了,那就顺应自己的心意吧,自从她走过了那么多的地方,见到了那么多的事情,晓晓已经看开了许多的事情,比如;如果真的有缘。总会再次相见的。如果真的喜欢,那就不要再逃开,如果真的忘不掉。那就不要再强迫自己了,所以晓晓来到了上海,这个陌生的城市,只为了和他同在一片天空下,即使不能在一起。那么可以呼吸着同样的空气,可以看到相同的那一片天空。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在那些意识超前的时尚精英们眼中,时尚与消费就是上海的物质与文化的领风标,所以你只要到了上海,就绝对可以将自己融入美人的行列。晓晓和胡静今天的目的就是给晓晓选一件可以做伴娘的礼服,晓晓看着这座巨大的,心里购物中心,心里不无感慨。在这样奢华的建筑面前,任何的事物都会显得十分的渺小吧。不管是从人的状态还是从兜里的钞票问题上来说。

    胡静拉着胡思乱想的晓晓走了进去,“傻妞你愣什么呢?吃惊了吧。怎么样还是上海好吧?这里集齐了所有中国的新生事物,绝对可以震撼你的。所以说你留下来绝对没错。”

    晓晓撇了撇嘴“是够震撼的。”她瞅了瞅衣服的标价“这价钱标的,可不是一般的让人震撼啊,可真是让人心肝疼。”

    胡静哈哈大笑“你呀,这跑了一圈人倒是变了不少,居然也会说俏皮话了,这里的衣服的确是贵了些,可是物有所值啊,一分价钱一分货嘛!你要知道这可是正宗的法国名牌,你瞧这颜色、做工、也值这个钱了啊,而且一个颜色亦只得一款。码号不对就得另寻他爱,多好啊,穿出去永远撞不了衫。”

    “可是一件衣服好几万顶我两个月的工资呢,你倒是站在说话腰不疼,合着你找了个掏钱的,就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想当年咱们挤在一张床上吃面包的日子,你都忘了啊,你这是忘本啊忘本。”

    “得了,这衣服我送你了?你就别哭穷了吧,我这一辈子可就结一次婚,你怎么就不能配合一点呀,得,别虚了,快去换衣服吧,这件红色的挺适合你的,你皮肤白,穿上肯定是肤若凝脂,你快去试试。”她说着将晓晓推进了试衣间。

    晓晓本身就身材纤瘦,皮肤雪白,穿上这种紧身的红色长裙,越发显得前凸后翘,风姿楚楚了,尤其是那裸露出来的洁白的锁骨,修长而匀称的双腿。让人一看就觉得眼前一亮, “哇,好漂亮啊。”胡静拉着晓晓又叫又嚷的,“怎么样我的眼光不错吧,就知道你穿这件衣服肯定漂亮。如今我都有些嫉妒了,这也太美了吧。”

    旁边的导购小姐也不停的夸着“俗语说:人靠衣装马靠鞍。尤其像这位小姐本身就长得清雅动人,如今在配上这样高雅的裙子,简直就美得倾国倾城了。”她转身对胡静笑了笑“其实您不用羡慕的,我们这里也有适合您的衣服,您瞧瞧这一件,她从一堆堆华丽而典雅的衣服丛中,准确的抽出一件白色裹胸掐腰的及膝百褶长裙,裙摆微微蓬起,样子看上去及其的华丽。

    胡静看了一眼,感觉还不错,连试也没试就叫她包了起来,她随手递出一张卡,晓晓忙抢着拿出钱包来“你干嘛呢?我怎么能让你掏钱呢,我就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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