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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眠不觉晓-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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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之说,他先前也不信,如今虽笃信无疑,却也解不得个中明细,能替他释疑的,只要百鹞了罢。对了,百鹞!重新得回眠儿的日子太幸福,他竟然把那样一个人给摒弃到脑后了,他怎能忘了,百鹞还欠他眠儿的一魄?也许,他该去燃一炷唤缘香了。


四十三  人言

“小姐,你想不想弹琴?”

“不想。”

“那要不要看书?不是什么四书五经,是奴婢从坊间买来的一些小书,很有趣的。”

“不要。”

“小姐。。。。。。”

“襄菊,不要吵我,我正在思考。”

哦,思考,只要不是百无聊赖,随便怎样思考。襄菊悄步退下,决定让已经双手抱颊对着园中一簇芙蓉眼睛眨也不眨地呆了有两刻钟的主子尽情思考。

“襄菊。”春眠叫住她,“你说,我们建一个收容失亲孤儿的免费书院好不好?”

襄菊一怔,“您怎么突然有了这个打算?”

“前两天我还躺在床上的时候,听见你和霓儿聊天,说黄梅城最近来了许多江东那边的难民,中间有一大半是没了父母的孩子。你家姑爷虽然已然赠粥施粮,协助官府安置他们,但也只能解一时之困。失了田房家业,那些大人们还可以找个营生来安家活命,那些已然没了亲人的孩子们怎么办?”

“这样的话,建一个收容他们的地方,的确是个好主意。”襄菊送下一口气。她初闻小姐提议,还以为小姐仍受元老夫人那句话所牵累。但若只是为了行善事,她自然是赞成的。

“不止是收容他们,还教他们读书,或者学得一技之长,若有可能,最好能帮他们找到愿意收养的人家。”

“这是件大好事,小姐和姑爷说了,姑爷一定会招人操办。。。。。”

“不行。”春眠断然摇头,“这件事我要亲自去做。”

“这怎么行?你。。。。。”

“我身体没事,不会让自己累着。”春眠想,她应该找些事来做。府内的财务太琐碎,也太须费神,她不宜过问,但开办免费书苑这种事,她应该还是可以做的。反正,她要做的,只是一个牵头人,若需人手,向元通要就是。一旦有了事可忙,便不会镇日将心神放在家长里短上面,也就不会时不时为婆婆那句话陷自怨自艾。

江东这一次洪灾,为十年来最重,殃及下游三百个县市,造成灾民无数,朝廷派了赈灾使,本地官府拨了专款,当地士绅也出面行动,仍抵不住灾民流离失所。

元慕阳作为江南巨贾,早早便投身救灾之列,集木集衣,筹粮筹款,络绎运至灾区。当下,黄梅城涌来大量灾民,他则沿街搭起数十粥棚果灾民之腹,并赠医施医,建临时居所,彻底落实“善人”之名。

善人有善行,是天经地义的事,黄梅城人除了为这位大善人出自本城而在茶余饭后稍稍自傲一把外,并不觉有甚稀奇。但当这位善人之妻办起了收容孤幼儿童的义学时,大家伙不免小小惊诧了一回。

毕竟,那位元夫人,也就是先前春家小姐,在黄梅城人人的印象中,除了心机,便是病弱,一个有心机又病弱的人,也能做善事,应该意外的,不是么?

可意外归意外,随着时日推移,义学当真办了起来,而且是一家可让无家可归的幼儿有地下榻有处吃饭的义学,地址即选在醒春山庄,名为“醒春书院”。

而说到此,话题又不得不挪回元庄主。这位集容貌、财势、品德于一身的男人,疼起妻子来怎能如此没边没沿?为达成妻子义学的想望,竟把醒春山庄三成的地面,加筑高墙,另凿新门,完全区隔开辟出来,归妻子随意支配。这般对娇妻近乎纵容的宠爱,由不得那些不管是嫁了人还是待字闺中的女子感叹:这样一个男人,怎不是自家相公?

“这种人,很讨厌,对不对?”一墙之隔,那边喧闹的儿童的嬉笑之声,这边立着不以为然的元家三小姐,和一位面容恭顺的丫鬟。

“以为自个儿是菩萨转世,施恩于人,并从哪些被施恩者的感恩和崇敬中获得满足,很讨厌,对不对?”

虹儿没有立刻回三小姐的话,沉了半晌,问:“三小姐,您是真的讨厌大夫人?”

“我说过讨厌大夫人么?”元芳菲挑起一边黛眉,“大夫人是我的大嫂,是我最敬爱的大哥的妻子,我为何要讨厌她?”

虹儿垂首,“奴婢失言了。”

“”本小姐不讨厌大嫂,只不过,不太喜欢这个家里有比我这个三小姐更像大家小姐的人,如有可能我真希望自己的大嫂不是那样一个人。奇怪了,二嫂也算是大家门里出来的,对着她,我怎就不觉得那般不舒服?回头我要好好想想原因了。

三小姐貌似苦恼的自言自语,虹儿美婢一脸恭顺未收。

“对了,虹儿,爹和娘有意让大哥纳你为妾,你有何想法?”

“奴婢只是一个奴婢,能有什么想法?”

“你的意思说,不管我爹和娘把你许配给谁,你都会听命,你对我大哥,没有男女之情?”

“三小姐。。。。。”虹儿赧颜,“奴婢不配喜欢大爷。”

“配不配的先莫提。”元芳菲挥手,彷佛深怕触不到别人痛处般地,“你该知道我大哥宁肯抗父母之命也不肯纳你罢?”

虹儿黯然,“在大爷心里,没有人比夫人更重要。”

元芳菲冷笑,“这话倒是真的,为了他那个宝贝夫人,大哥还想把我扔出庄里去呢,如今连爹和娘都不及大嫂了,这个元家,不如改成春家。。。。。”

虹儿无人窥测的瞳底,隐有微光闪过。

“今日还要出门么?清晨晨起,元慕阳为妻子穿上翠色短袄,系了鹅黄百褶裙,问。”

“嗯,城北那间破庙里还有一些沿街乞讨的幼年娃儿,我要过去看看。”

“一定要用了药再出去,身上也要备着清心丸,累了就找地方歇着。。。。。”

“是,父亲大人。”可怜的小日儿,又年轻又英俊,对她却像个爹般的唠叨,难怪说一点不想要孩儿,敢情是把她当成女儿来养?

元慕阳打了调皮的小妻子的小臀一巴掌,“给我重复一遍,不然不准你出门!”

春眠软声,“小日儿。。。。”

没得商量。男人眼中很坚定地传递着这四字。

“好罢。”春眠鼓了鼓颊,无奈屈服,“眠儿一定会用了药再出门,把清心丸揣在身上,还要。。。。。”

春眠嘴里复述着相公叮咛,却越看越想越觉得,这小日儿不像她的相公,像爹爹。

但一个时辰过去,她办完了出门要办的事,说服了那十几个已准备做乞丐讨生的小小少年进书院或读书或学习一技之长后,欣欣然到茶楼歇脚时,听到了街间人言,与她家那位有从夫升格为父倾向的相公密切相关——

“真的假的,你说元庄主和蝶仙姑娘在水沁园的客房内幽会?还不是一日两日了?他不是很疼家里那个病娘子的么?”

“疼归疼,谁说家中有妻,就不可以家外寻芳了?”

“元庄主这么做无可厚非啦,这恶疾也算是七出之一,没有休弃就是天大的厚道。尤其像元庄主那样风流俊俏又有钱有势的男人,本就该有蝶仙姑娘那样美丽的女子做红颜知己。。。。。”


四十四  婢说

春眠想,她一定不够爱小日儿。否则,此刻不该出现在水沁园。

夫妻之爱,不只有爱,还有新人和坦诚。她却因听了街间的三言五语,就跑到这水沁园来,真的很坏,很该打。想至此,她当真拍了自己脸颊一记,算是惩罚。

“小姐,咱们回去罢,何必理会那些市井闲话?就连襄菊,也觉她们来此之举,有些莫名所以。”

“好,回去。”

“真是的,就是有一些人,闲着没事就爱放人闲话,有那功夫,不如奋发图强,想想如何让自己和家人过上好日子不更好?”襄菊嘟嘟喃喃,急着扶自家小姐离开这本就不该来的地方。

“襄菊,这事回府后不要让小日儿知道,我怕他会打我。”春眠道。

“。。。。。是。”襄菊窃笑。

“只不过,那个蝶仙真的很美是不是?”

“再美也不就是一个皮囊。”

“皮囊也分上中下等啊,人都有向上之心,所以大家都喜欢美人。你看,就拿走在前面的那位美人说话,每行一步都步生莲花,让我这个做女人的也忍不住心动。。。。。襄菊,你有没有觉得那位美人很眼熟?”

“眼熟?”襄菊引颈向小姐手指的方向翘望,果然在枝叶掩映中,看见一个正沿廊行走的妙影,“元三小姐?”

“真的是芳菲?”春眠微讶,“她一个姑娘家跑出来做什么?”

“说得就是啊,身边儿好像连个丫头也没有。”

“你很纳闷?”

“难道您没有?”

“那。。。。。。”

“去看看?”

“。。。。。。好。”

好奇心杀死“马”。

她与旁人不同,她的好奇心杀死的不是猫,是“马”。记得有一回,小日儿为她买了一个翡翠制成的小马,造型活泼,可爱得紧,她好喜欢,连睡觉也要抱着。只是,自打得到小马的那时起,她便一直想知道为什么一经摇晃小马就会发出叮叮咚咚的声响。她问过小日儿,小日儿也答不出。然后她镇日拿着小马研究,确定那声响来自小马肚子,终于有一日,她实在太想知道马肚里藏着什么玄机,遂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小马四分五裂,一枚极普通的响铃躺在小马尸体里。那当下,失望到极点,懊悔又已不及,只能引以为戒,以求下不再犯。

但是,有时,人走着走着,总免不得重蹈覆辙,再让自己失望和懊悔。

春眠看着眼前的人,细致的眉心蹙着,有点生气,“你在玩什么?”

“慢慢看,小心别被刺激得上火就好。”扔下一句告诫,对方潇洒走了。

“到底想做什么?这人怎比我还无聊?”春眠小嘴发着抱怨,犹豫着是马上离开还是如人所愿留下被人刺激。

半个时辰后。

春眠在蔽荫的凉亭内等得昏昏欲睡,冷不丁就听到了襄菊那丫头的大呼小叫,“小姐,小姐,您快看,快看!”

“又怎么了?她睁开惺忪美眸。”

“姑爷,居然真有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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