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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中华百年百篇经典散文-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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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越陈越醇。茶,越新越香。酒重陈,茶重新。低档新茶,有时并不逊于隔年之高档陈茶。 
  茶,不一定名愈重者愈好。高山云雾间的荒山野茶,自采自炒。虽无部优国优桂冠,但常会超过高档名茶。常人常趋向名声大的名茶。嗜茶老饕,总是将适合自己口味的茶,视为无上佳品。 
  雨花、龙井、眉珍、碧螺,其味不一。我常取数种茶搀和冲泡。有的取其清香味醇,有的取其甜苦味重,有的取其色、味稳定耐冲泡。集数种茶之长,调制出一味新品,以适应个人味蕾之需。此品不见茶经,不入茶谱。私名之谓调和茶,或效颦洋人鸡尾酒之名,取一不雅驯之名,曰鸡尾茶。 
  经杯、壶盖闷过的绿茶汤水,清香味全失,变成了煮熟茶叶的浊气。溺于饮道者,冲泡绿茶,往往用杯不用壶。用无盖陶瓷杯,或无盖紫砂杯。 
  一杯茶,吃数开,其味全变。先清淡,继清香,后甜苦,再后淡而无味,终至淡而生青草腥气。 
  居家吃茶,不妨并用两杯。以大杯泡叶成卤,极苦。喝时,另以一小杯倒点茶卤,再冲兑白开水,将其稀释成自己舌底满意的茶汤。以卤兑水稀释之茶,可使五杯八杯茶汤,保持大体同等浓度。持续葆有最惬意的口感,最氤氲馥郁之朦胧意境。 
  当代各种饮料中,茶的饮用方式主要在于品。若解渴,汽水、矿泉、橙汁、可乐、温开水、凉开水,皆可极迅速极有效地满足需要。饮茶则需轻啜慢抿,缓缓品味。 
  对于耽饮者,品,有助于缅念过去遥瞻未来,有助于独自浸溺于创造构思中,也有助于萌发友朋间隽言妙语之谈兴。 
  三分解渴七分提神,三分饮七分品,如此则绿茶直可达成灵肉兼美的效应。 
  选自1990年3月13日《光明日报》      
重逢路翎  
作者:牛汉 
  牛汉(1923—),山西定襄人。作家、诗人。著有诗集《彩色的生活》、《爱与歌》,散文集《童年的牧歌》等。 
  小 引 
  早想写几篇有关重逢的纪实性文字,一直没有动笔,因为若不从告别说起,情绪总转不过来,但是告别怎么写呢? 
  近二三十年来,我没有写过一回告别。就说那一年,顿时失去了所有的亲友,我并没有跟谁告别过,包括我的妻子儿女在内。前几年,有一位年轻记者希望我写一写当年告别的情景;他想像中的那种古典悲剧式的告别一定是哭天抢地的。我对他说无法写,“哪里有什么告别呀!”他听了之后,神情很滑稽,一边摇头,一边大笑起来,还用洞察一切的眼睛审视着我,他以为我心有余悸,不说实情。其实我说的真是实情。没有告别,哪里会有什么可以绘声绘色去描写的令人断肠的情景?真的,有许多往事,在我的心灵上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一切都是迷迷茫茫的,有点像我去年去喀什见过的戈壁滩。然而,当时(准确地说是最初的一段时间)确有过极不适的异常心态,人整个地变得恍惚不宁起来,北京话里有个词儿叫“懵了”,有点近似我那时的情状。可怕的是我这恍惚感,到现在也没有消失。 
  几十年恍恍惚惚地过去了。没有告别的告别,竟想不到地引来了十次百次的重逢(有些亲友是永远不能重逢的了)。有了这些实实在在的重逢,才感到了当年由于没有告别隐隐凝聚在深心的一种沉重的内涵。我不叫它内伤,因为它并没有留下伤痕。 
  重逢都是有难忘的细节的。六七年来,我一直没有触动这个难题。我没有力气撼动这些因久久郁积而石化了的人生体验;它们成块成块地堆在心灵里,构成了坟的形状。必须先得融解了它们,才能把它们从心灵里倾吐出来。但我深知自己的生命里已没有多少炽热的火,因此,能融解能倾吐的只能是一小部分了。 
  善良的读者,宽恕我吧。     
  “文革”期间,路翎一家人住在朝阳门外芳草地,我是知道的。芳草地有全国文联的一片宿舍,50年代后期我去那里,参加过一个好朋友的婚礼。我不是行典礼的那天去的,那天人太多,朋友让我躲过那天再单独去。因此我不是匆匆去匆匆离开,我在芳草地停了几个钟头。芳草地离人民文学出版社并不远,我有两年常去朝阳门外劳动,但没有一次碰到路翎。“四人帮”垮台前夕,有人见路翎在芳草地扫街,这位熟人起早练拳,几乎天天在纡曲而朦胧的小巷里看见他的身影。说他戴着大口罩,脸色黝黑,扫了一条街,又扫一条街,跟谁都不打招呼。我听了以后,心里倒有几分踏实,第一,路翎还健在,且能干活;第二,他起那么早,又戴大口罩,说明他还知道人的尊严。并不像人们传说的那样,他精神失常,成天在家里大喊大叫,用头颅撞墙壁和门窗。路翎本是一个爽朗的人,我相信他绝不会自我毁灭。 
  记得我是1978年的初冬去看他的。我打听到了他的住址,独自骑着自行车找他。到了芳草地,我凭着那一次模糊的印象,很快就找到属于文联的那一片宿舍。小巷很泥泞,不高的院墙倒塌得不成样子。在一个街口,我询问一位老大娘:“请问余明英家住在哪里?”余明英是路翎的妻子。老大娘很热诚地说:“余明英吗,在我们街道麻袋厂干活,我跟她挺熟,我把她叫来吧。几步路的事。”我说:“不用,她男人在家吗?”老大娘说:“我看见他刚刚回家,老头儿天天出去晒太阳。”老大娘指给我路翎家住的那个院门。我径直地走向那里。是个长条院子,只有简陋的正房,房子的格局一样。我立在院当中转圈儿看了看,路翎住在哪一间呢?我发现一排正房中间,有一间玻璃都是破的。我敏感地想到,这是路翎的家,那玻璃多半就是路翎用拳头砸碎的。 
  我在他的门口站了一会儿。破玻璃窗原来是外屋的,相当于堆杂物的檐厦,里面有一间住房,家门紧紧闭着。我跨进了两步,从窗户向里瞧,黑洞洞的。那天是阴天。我想路翎一定在家。就轻轻敲了两下门,没有动静。我再敲两下,敲得重些,还是没什么反应。“他又出去了”。我想。我透过窗玻璃朝里仔细望望,屋里地下站着一个人,背对着门,一动不动,背有点驼,我清楚地看见他向前伸的脖颈,有一道道深深的皱褶,我也有,那是汗水的渠道。我断定这多半就是20多年没见面的路翎了。我喊了几声“路翎,路翎……”我的嗓门很大,可是那黑幢幢的站立的人,并不应声转过身来。于是我只好推门进去,慢步转到他的面前。我隐隐绰绰看见了他的面孔。他戴着有檐的帽子,家里虽然暗,我还是从他的面孔的轮廓认出了这就是路翎。近几年来,我已经很会识别故人了,即使他们有的已经面目全非,我还是能凭感觉一下子认出来。你绝不能只想他过去年轻的面孔与神情,你得学会想像“老化”人的面孔与神情的本领。比如眼睛大的人,衰老之后,眼眶常常变得像深井。面前这个人的眼眶就是又深又暗的。年轻时路翎有大而亮的眼睛。我几乎哭喊地叫起来:“路翎,你怎么不答应我?”同时伸手环抱他的肩头。想不到路翎异常平静地对我说:“你是牛汉吗?我从第一声就听出是你的声音。”哦,我的好朋友,你还没有忘记我的声音。“那你为什么不答应呢?”他说:“余明英叫我买两毛钱的肉,我把它忘了。”答得莫名其妙。他刚才呆呆地立在那里,原来是想着忘了买两毛钱的肉的事。我的心酸痛起来……我拉着他的手到床边坐下。 
  这时,我看到了他家的情景:正面是一张大床,旁边靠墙是一张小床,小床的一半伸进一张方桌的下面,睡在这张床上的人(就是路翎)得把腿伸到桌子下面。地当中有一个煤炉,一大堆煤灰,靠另一边墙有一堆白薯,还有两个粮食口袋。屋子里高高横着几根铁丝,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衣服。家里没有衣柜,没有凳子,也没有皮箱之类,有几个衣包摞在大床的墙角。我和路翎坐在小床的床沿上。大床、小床的边上都搁着几张干干净净的麻袋片,想来是怕把床单弄脏。 
  我紧握路翎的手,并肩坐着。我看着他,他并不看我。我说:“身体还好吗?”“还好。”他的嘴撅得很高不住地嚅动着。牙齿一定已七零八落了,面颊陷落很深。曾经在朋友中最有魅力的大眼睛,如今就像湖北省咸宁那个干涸了的向阳湖。沉默了半天,他从床上拿起一个装旱烟的柳条笸箩,用一小块报纸卷了个大炮,抽起来了。 
  路翎的帽檐压到眉头,看不见他的眼睛。我伸手把他的帽子摘下来。他由着我,只顾有滋有味地抽他的烟。他的头发已经半白,有些稀疏,如秋天枯败了的草。二十多年前,他的头发又黑又浓,讲话时头发有如奔驰的骏马一甩一甩的。 
  路翎对我说,他要把余明英喊回来。他习惯地又把帽子戴在头上,慢慢地走出家门。不一会工夫,余明英和他一块回来了。余明英变化比路翎小,一眼还能认出来。她赶忙用一个粗瓷饭碗给我倒开水,一边倒,一边抱歉地说:“家里有好多年没有茶杯了。”她把带来的一个小纸包搁在方桌上,打开,里面是些糖块,“牛汉,吃糖。”我没有说话,也没有吃糖。沉默一会之后,我问她家孩子们的情况,她长长地喟叹一声,说:“都耽误了。二女儿现在和我们住在一块。”我也把我们家这些年来的状况略略说了。两家情况没有什么区别。我跟余明英说话时,路翎一个人咯嘣咯嘣地吃起糖块来,他一口气把十几块糖几乎吃光了。余明英摇摇头,笑着对路翎说:“路翎,你吃光了,牛汉吃什么?”路翎好像没听见似的一句话没说,他的面孔毫无表情。连我都想像不出来,路翎这许多年来是怎么活过来的。他的性子比我还暴烈,因此,比我经受的苦难要多。现在他全靠街道每户一毛钱的清洁费维持生计。 
  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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