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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相约 作者:陈鲁豫-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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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想想,他们的资历是否适合教中国未来的主人翁挺值得怀疑,不少人的英语还带有浓重的地方口音。好在我的意志比较坚定,在英语发音上没有受到不良影响。
  这让我想起我爸给我讲的一件事情——也许其中有演义成分。
  六十年代,中国派出专家、技术工人远赴非洲,帮助坦桑尼亚修铁路。因为朝夕相处,当地的非洲工人学了不少中国话。最有意思的是,他们的中文有着浓郁的山东口音。原来,中国派出的专家大多来自胶东半岛。据说,直到今天,在遥远的东非还有一群操流利山东话的非洲兄弟。
  我高二那年,班里来了个外教,是个又高又胖的美国小伙子,看样子比我们大不了几岁。他的名字很有意思,叫John Smith。当年没觉得什么,多年后去了美国,才听朋友们开玩笑说,美国男人带女孩去酒店开房间又不想被人知道,多半会留John Smith这个名字。这就像中国人叫李华、刘明什么的,因为太常见,所以怎么听都像是化名。
  John冬天总穿一件中国的军大衣,不管多冷,永远敞着怀。我们猜他是太胖了系不上扣,所以成天感冒,上课的时候常常旁若无人地大声擤鼻涕,惊天动地的架势弄得我们十分尴尬,想笑又不敢笑。
  John的课讲得怎么样我早已忘记。但是,他却让我知道了外国人在生活中是如何讲英语的。
  James是我大学时的外教。美国人,20多岁,退伍军人。据我们猜测,他参军并非出于爱国,而是因为退役后可以免费上大学。尽管当兵历史不长,而且生长在和平时期,或许根本没上过前线,恐怕连枪都没摸过,可当兵生活却是他跟我们吹牛时最好的谈资。平常也老爱穿美式军靴和迷彩服,酷暑天都捂得严严实实。
  James其实是个文学青年。他面色苍白,身材瘦小,眼神忧郁,外形条件绝对够格当个伤感诗人。他也一心想当作家,上课之余,就窝在广院的外教宿舍里写小说。可能是投稿屡试不中,他苦于没有读者,于是利用给我们上写作课的机会大念他的作品。
  一开始我们还能听得下去,虽然根本听不懂,可大家并不说什么。他却沉迷其中,念一段便要求我们谈感想。我们就故做沉思状,静默一会后,大家抬起目光迷离的双眼,纷纷表示:“太感人了、太震撼了、太诗意了!”这时候,James苍白的脸上会泛起红晕。
  James以为在中国找到了知音,这让他快乐无比。我们不忍打击他,于是分头去背赞美别人的英文形容词。时间一长,意尽词穷,可James还在天天念他的作品。
  我们全班愁得不行,既不想伤害James,更不愿浪费时间。没办法,最后只能找班主任去诉苦。
  这一招果然有效。James不再开作品朗诵会,但是他的热情受到了伤害,他和我们疏远了。
  有一天,我们听说James和一个中国女孩谈起了恋爱,这使我们全班大为兴奋。
  James变得开朗了。爱情也使他变得宽容,他不再记恨我们。
  我们正为James高兴着,却传来了他失恋的消息。
  James请了一天的病假,第二天来上课时,他满脸浓密的络腮胡须吓了我们一跳。
  这以后,James的胡子成了他恋爱生活的晴雨表:
  刮了胡子意味着两情相悦,留着胡子则表示两人刚刚分了第101次手。
  James的爱情分分合合,他的胡子也就去去留留。我还从没见过像他这样的人,胡子生长的速度飞快,一夜之间,就能从刘备变成张飞。
  公平客观地说,James在广院两年的时间,并不是只谈恋爱、写小说,从他身上,我们学到了不少有用的东西。
  一次,James留的作业是写一篇“有喜剧效果的文章”。我们全班都采用了编译的方式,把相声、笑话翻成英文。第二天的讲评课上,全班笑声不断。
  班长代卫星写的是马三立的相声,说的是有小贩卖祖传秘方专治蚊虫叮咬,有人买了秘方,打开一层又一层包装,发现药方上写着两个字,“挠挠”。代卫星的文章是这样结尾的:
  “The man unfolded the piece of paper and saw only one word:‘SCRATCH’!”(那个人打开纸条,见纸条上只写着两个字——“挠挠”。)
  我们全班20个人笑得东倒西歪,可James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他狠狠地盯着我们,一字一句大声地问:“Have you e across any problems?”(谁能告诉我这篇文章有什么问题?)
  我们面面相觑,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发火。这篇文章有什么问题呢?语言流畅,文笔生动,绝对是篇范文。
  James看我们都不说话,突然转过身,在黑板上用力写了几个大大的字母:PLAGIARISM。
  plagiarism是剽窃的意思,这下我们更糊涂了。
  “There is no difference between plagiarism and stealing things。”(剽窃和偷东西没区别。)James面色铁青,气得直发抖,“这些文章不是你们创作的,是你们抄袭别人的作品,这就是剽窃。”
  我觉得很委屈,忍不住要替大家也替自己辩护:“Wewere drawing on stories that are mon knowledge in China。Thelanguage is our own 。 We wrote every word ourselves。(我们根本就没剽窃,我们只是用了一些大家都知道的故事,可文字是我们自己创作的,这些文章都是我们自己写的。”)
  James看都不看我,他扯着嗓子咆哮道:“你们现在上的是写作课,不是翻译课!什么叫写作?从思想到文字都必须是自己原创的!而且,你们引用了别人的作品,却没有注明出处,这是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这一次作业,你们全都给我重写!”
  从此以后,我牢牢记住了知识产权几个字。
  我在私底下是个散散漫漫、不拘小节的人,但有一点值得称道,就是绝对不买盗版产品。每次我在香港的HMV和TOWER RECORDS花高价买正版CD、DVD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一身正气,悲壮极了。这时,我就会想起James。
  大学时,我还遇到过一位变态的外教。不是因为种族歧视或者性别歧视,但她碰巧是个美国黑人老太太。因为身体肥胖,她走路的时候一喘一喘的,教室的地也跟着一颤一颤的。
  老太太每天早上6点起床锻炼。说是锻炼,其实就是围着操场跑道走路。有一天老太太走高兴了,在班上宣布,以后每天早上全班要派一个同学上门接她,然后陪她一起跑步,边跑边练习口语。
  严冬时分,6点钟天还黑着呢,又冷。老太太可不怕,她胖,几步路走下来就大汗淋漓,却苦了我们这些陪跑的,一个个冻得哆里哆嗦,哪还顾得上说英语啊,嘴都冻木了。
  一个星期下来,全班怨声载道。
  更让我们无法接受的是她的讲课方式。
  一个问题如果有A、B两个答案供选择,老太太就要求我们举手表决:
  “认为A是正确的同学请举手。好,一共是15个同学。全班20个人,15个过半数了,所以A是正确的。”
  这样的教学方式匪夷所思。
  中国人讲究敬老爱幼,因此我们忍了大半个学期。
  后来了解到,老太太以前在美国专教智障人士。
  难怪她天天让我们举手表决呢,看来是多年养成的教学习惯,把我们也当智障人士一样教了。
  我们造反了。跑到系里去闹,要求换人。
  事情传到了老太太耳朵里,她表面上不露声色,可心里恨透了我们。于是用考试整治我们。
  有一天上课,老太太捧着一叠试卷一扭一扭走进教室,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
  “Were going to have a test today; and its going to be counted as part of the final exam。”(今天,我们有个小测验,这可是期末考试的一部分。)
  说话时,老太太扬着下巴,眼睛斜斜地瞟着我们,她心里一定在想:
  “小兔崽子们,别以为你们能斗得过我!”
  老太太有所不知,中国大学生都是久经考场,哪在乎一次小测验啊。可没想到,她使出了杀手锏。20分钟不到,她就尖着嗓子大叫:“时间到了!”
  我们全不理会,还是低头答卷。
  她生气了,用胖胖的手指敲着黑板:“Stop writing! Time is up! Im leaving!”(停笔!时间到!我要走了!)
  不少同学害怕了,不情愿地交了只答完一半的考卷。老太太又看了我们一眼,昂首挺胸地走了。
  不久,系里解聘了她。全班同学欢天喜地。
  但美国老太太可不一般,她居然跑到朝阳法院告系里违约,要求赔偿。朝阳法院派了工作人员到我们班收集证据,面对组织上的人,我们大吐苦水,几乎变成声讨“美帝国主义”的大会。
  几天后,老太太回了美国。案子不了了之。
          英语为我打开了一扇门
      英语没有改变我的命运,但它的确为我打开了一扇门。
  1991年冬天,我在《北京晚报》上看到“北京市申办2000年奥运会英语演讲比赛”的广告,心里竟然有一种非常奇怪的志在必得的感觉,好像冥冥之中有一个声音在对我说,只要我去比赛,冠军非我莫属。最吸引我的是广告内容的最后一段:决赛由北京电视台转播。这短短的一行字让我心驰神往。
  90年代初,我最欣赏的电视主播是蔚华,她是我们广院外语系国际新闻专业的师姐。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蔚华,我知道了什么叫英雄气短。
  那时候的我,真真是不知天高地厚。表面上还能做出一副谦虚谨慎的样子,心里却始终认为,我的英文是最棒的。
  直到蔚华的出现。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从广院回家过周末。晚饭后,拿着电视遥控器频繁换台。突然,我的手停住了。电视上出现了一个特别洋气的女主持人。短发,蓬蓬松松,露出一张轮廓清晰的脸。一件宽松的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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