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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暂时离开-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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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了笑,打断了贤哥的劝诱——反正他不可能爱我,那么至少让他能记住有这样一个我也好。
「莫邪,你这个名字还是我起的。我知道我对不起你,把你带上了这条路,但是……」贤哥仍在做着最后的努力。
我再次打断他的话:「贤哥,放心好了。怎么样我都是自己选的,心甘情愿!」
「你……你长大了……我原来一直担心以你的聪明,如果继续在黑道上发展下去,会成为一个很可怕的人物。你能忍,在必要的时候也够狠……所以我都不敢再把你放在身边了。」
见我意志已决,知道再劝也没有用,贤哥突然说出了那时让我极为纳闷、他非要送我走的原因。
「贤哥,你给我起名字时一定没有想到,『莫邪』也指上古时候的一把名器,戾气极重,用了很多人的血才铸成,最后连铸剑的大师也成了剑铸成后的第一个血祭吧?现在我找到了容纳它的剑鞘了。」
原来,他们在靠近我的时候也会怕我身上过份冷静的戾气,那个死了的老头也不止一次地对我说过,如果他现在不压制着我,总有一天他会被我完全的反噬。
也许他们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
我一天一天的成长,聪明的头脑像海绵吸水一样汲取着来自各方面的养料。除了学业,对我影响最深的自然是他们的生存方式。
如果我一直在这个黑暗的地方混下去,以后会变成怎样?
杀人放火?不,我可以做到的不止这些,我有这个自信。
其实我自己有时候也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很可怕的人,也许会往更可怕的路上走去……如果没有那个下午的小白屋,那小小的十字架救赎,以后的我会变成什么样?
「既然你决定了,那你好自为之。我……我会尽力帮你找个好律师的。」
这是与我有过肉体之谊的男人所能给我的最后承诺。
那么我爱的那个男人呢?我笑了笑,在贤哥走后疲惫地睡着了。

开庭的日子,我穿着重刑犯的囚衣。
这件案子因为涉及到了鸡奸、未成年少年杀人,而轰动于整个香港新闻界。
在被告台上看着下面镁光频闪的记者席——『天才少年沦为杀人犯』,我连他们明天的头条题目都可以想到了!
我微微地笑着,对庭上一切有利于我或是不利于我的指控都答一个『是』字。
「根据当时的作案现场的指证,据说还有一人在案发现场后逃走,此事是否属实?」
「哦,完全不属实。当时只有我一个人在场。因为我杀了人感到害怕,所以刚开始的时候想逃,但是后来才发现我还是报案的好,所以又回去报警,争取主动坦白。」
只有对这个问话,我做了一下解释。
………………
重覆又无趣的问话进行了一个上午,在我的辩护律师与他们竹帮请来的律师争辩声中我快要睡着。
「现在休庭,请被告和公众暂时退场,静候法官席集体讨论后再行开庭宣布最终判决。」
终于,道貌岸然的法官大人庄严地敲下了法锤,宣布我早预测到的结果。
我微笑着,期盼那个让我一人把所有责任承担下来的终审判决快些到来。
「等一下,那天从现场逃走的人是我,人不是他杀的!」
在我快被押到退场的出口时,一个喘着气的大叫声在法庭上炸响了一声惊雷。
「文彬?他怎么来了?」
熟悉的声音惊回我已经飘的神智,我大惊失色地看着那双抢到前台来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
「莫邪,对不起,我是个懦夫,我现在才敢来……」
他竟然还在向我道歉?这个笨蛋!你不来才更好!
我故做漠然地看着他,压抑住心中滔天的巨浪。
「请大家先退离现场,本案择日重审。」
几个黑袍法官显然是被这个突然的变故吓懵了,只好一再重申着请那些好奇的记者和围观的人们先行离去。

事情有了戏剧性的转折。
由于我和施文彬都一口咬定人是自己杀的,让案件处在了胶合的状态下无法继续进行。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让我见一见施文彬。
钻进隔离的铁栅栏,我看到蜷缩在一角的他。
「莫邪……」
他瘦了,这种生活他并不适合过,才一打照面,我惊觉了他的憔悴。
「嘘,你为什么要来?反正我早就想宰了那个老头了,而且我动手了!你没必要趟这淌混水……」
我压低了声音对他说道。
「可是,是我……」
我瞥了一眼墙角,那里有个监视器,然后突然扑上去堵住他的嘴,不让他把后面的话说出来。
「唔……」
真正比起来,我的力气还是比他大些,我放肆地品尝着他的唇舌,直到他丧失了反抗的力气后,舔吮上他的耳朵,用窃听器听不到的声音附在他耳边说道:「你就算一直在承认也没有用的,所有的指证都指向我,你根本就不用出现最好……听话,回去过你的优等生生活,别逼我做更为难的事……」
「喂,你们在干什么,你的时间到了!」
在我的故意拖延下,进门来的警宫震惊地看着压在施文彬身上还意犹未尽地狂吻着着他的我,忙乱地把我拉开。
「文彬,我爱你……」
我挣扎着被拉了出去。
再度的开庭,情形果然如我所说,因为案发现场的凶器上只有我一个人的指纹,在室内并没有发现第三人的指纹及痕迹(废话,以为我在黑道上是白混的?要消灭一个人存在过的蛛丝马迹是我的拿手好戏)。
施文彬的投案动机在那个送我们会面后,亲眼目睹我们亲吻行为的警察出庭指正下,成为了我的同性恋人为维护我而冒险出庭做伪证。
虽然这种行为扰乱了法庭的正常秩序,但念在其是初犯,罚款五千元了事——听到这一判决时,低头坐在一边的施文彬浑身一震,抬起头来看向我,我向他笑笑,一切都在意料中不是吗?
——至于我,鉴于我是在长期被死者进行性虐待的情况下愤而反抗时防卫过当,造成了过失杀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因为我才年满十五岁,不足法定的入狱年龄,移交少教所进行管教,这件轰动一时的血案就此告了终结——说起来多亏了那些好事的记者,在他们的大力渲染下,民众的舆论更多地把同情的天平倾向了我。
在法庭外,带着手铐的我被押送着到警车旁时,我回头看向了那个重新沐浴在阳光中的人,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能看到他了吧?
我的可怕、我的狡诈、我的淫贱……统统在他面前展示了个淋漓尽致……我想他以后也不会想再见到我了,久久地与他对望着,我笑了笑,低头坐上了『呜呜』鸣笛的警车。
心里虽然有小小的惆怅,但是倒全无遗憾。因为,我浑浑噩噩地在这个世界上挣扎着生存了这么久,终于做了一件我自己想做的事——我保护了我爱的人。
即使是要为这一份感情浪掷五年的时光,此生亦可无憾了!
这个诞生在黑茧中的生命,也曾羽化成蝶,来过…爱过……

故事到这里,就已经可以完结了。
但,如果你要问我后面怎么样了?
白天与黑夜还会不会有交汇的日子?
我只能这样跟你述说神赐予我的奇迹——
当某一天我正在艳阳下挥汗如雨时,高墙外来了一个白衣翩然的人,他温和的眼睛看着墙内的我,在我跑过去隔着那厚厚的铁栅与他面对面地站着的时候,他轻轻地绽开了一个比阳光更绚烂的微笑,对我说:「我等你出来,莫邪。」
「……」
有那么一刻,我几乎以为这是我的思念产生的梦魇。
可是,他的笑容那么温和,比三年前更高挑清秀的面容不是我在无凭无依的梦中就能想像出来的。
我定了定神,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等我出来?做我的同性恋人吗?」我笑着看他。
在从小的调教下,我已不可能像正常男人一样娶妻,结婚,生子。
「你……」他的脸立刻就红了,但是却肯定地答我道,「是的,我爱你!」
「……」
穿过铁栅握住的是一双温暖的手,那种暖意,就像是一缕斑驳而温润的阳光终于冲破了夜的魔障,照耀在试探着接近阳光手指头上,然后把那种温暖慢慢地渗透到心里……
不是梦……
「我爱你!」
交叠着握在一起的双手不再需要语言的交流。
因为,再漫长的黑夜也会过去,阳光在白昼来临时必将到来。


《让我爱你》

让我爱你
就一天
好吗?

「让我爱你,就一天,好吗?」
这句话从他口里说出来的时候,我一下子就懵了,眼前有着几分纯朴的粗壮汉子,竟用着有些羞怯的表情,从厚厚的唇中对我说这句话。
桌上的清淡小菜还没去三分之一,他那边的酒盏子里几乎没见下去,怎么就开始说起醉话来了?
我笑了笑,顾左右而言他:「老同学,真有困难,你就跟哥儿们提,别开我玩笑。」
「不是,」他有些急了,原本就拙于言辞的他更是结巴起来,「我是说真的,让我爱你,就一、一天。」
「你疯了?」
听得清清楚楚,这可不是醉话!这下我也没好脸色给他看了。
「农家明,我看在你是我高中同学的份上,才没把你轰出去。你这叫什么话?我们都是男的耶!」
我虽然已经把嗓音一压再压,可听起来仍是变腔变调的。
啧!真是,本来这些天就有些心烦事,难得高中时我最好的一个朋友(其实是他太老实,经常被我唬得一愣一愣地还认为我真对他好)进城来找我,本以为把上两盅小酒儿叙敍旧,也算是为我以前捉弄他的事儿陪个礼,结果这倒好,旧没叙出来,他一张口就愣把我吓傻了。
「你……你最近缺钱吧?」
奇怪地,往常被我一吼就成了缩头乌龟的他这次居然异常地坚持,在我气到拂袖送客时,及时地拉住了我的衣袖。
「让……让我爱你,一天……十万……」
他紧张地用手比了比这个数位,费力地咽了一口唾沫后,两眼一眨不眨地盯着我。
「你以为我是卖的呀?就算是卖,我也挑些有档次的客人,看你这个样儿,土包子!」
没准掏我兜里的零钱都比他多。
「我……我有……真的,不骗你……就、就让我爱你一天……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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