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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我看电视,他回宿舍拿材料,那个故事演到了结尾,好人激战而死,坏人永垂不朽,老掉牙的逻辑。我想伤心,可是没有眼泪。门开了,阿飞回来,背一个大大的包,光着身子穿一件大大的牛仔服,他的短发湿漉漉的,眼睛里有很大的烟雾。
我从来都没有看见过如此五颜六色的笔的纵队,小刀和墨水,纸张和垫子,火柴和光芒。
“你要画什么?”
“你定,我信你。”他说。
阿飞躺在床上,赤裸着身体,背部搭了一块长长的方巾,上面排列着各种有颜色的液体和笔刀。他的身体的线条细腻而性感,我用酒精擦干了他的肩,在左侧,开始细细地勾勒。
那是一个很抽象的物体,我不知道是什么,很抽象,我把它想象成一只爱的兽,孤独地矗立在山峰的边缘,张着可爱的牙声嘶力竭地狂吼。兽的身体用简单的黑色,他的眼睛很亮很大,有一种看得见的忧伤。
我每一次着笔,他总是要细细地一跳,墨很冷,在皮肤上逐渐蒸发,带走了热量送来了干涸,他饥渴地吸收着我的墨,偶尔,他侧过头来看我,带着痴痴的笑意。让我砰然心动。
我在最后的线条上留下了我的唇印。他的身体冰凉。
“你用刻刀和针。”他叫我,“你用。”
我突然傻了,我知道他没有在开玩笑,他的眼睛里全是严肃认真。我的手突然发抖。颜料干了,我抱他起来,把脸贴在他的脸上,说,“你别认真。”
“我认真。”他说,他的声音很大声,似乎从一个幽深的古井里传来,“我认真。”
“我爱你。”他的手开始发狂地在我的身体上下摩挲穿梭游弋,他的唇印贴满了我的每一寸肌肤,我看见我的衬衫滑下,覆盖在他的背上,背的上面是一个忧伤的小兽,张着大大的眼,看我。他突然哭了,惊天动地的大声,泪水拼命地往外面涌。我手足无措,我拉他过来,用两条胳膊把他夹住,使劲地,我摩擦着他的脸,无力地说,“你别哭你别哭。”可是我觉得我自己也酸酸的,心里很多的东西往外涌着。
电视在放MTV,一个拉美的女歌手在性感地唱劲歌,裙子一摆一摇,无数的帅哥在她周围张开赤裸的胸膛,张扬地示爱。我看着,没有表情。阿飞的哭声已经抽抽搭搭了,逐渐安静,然后我听他睡去。
醒来的时候是凌晨了,黑黑的,开了床头灯,电视开着,雪花一片。我翻了个身,没有触摸到阿飞,身边空荡荡的,我突然惊醒。光着脚到浴室,我看见了阿飞。
他跪在浴室的大镜子面前,吃力地反手在用刻刀在左侧肩上雕刻着,有血丝流下来,在背部拉扯出长长的线条。小刀有金色的把,细长的身躯,在阿飞左边的肩上游走着。他的手相当的熟练,专业的手法。我看见他的嘴唇苍白,似乎在忍着痛。
我跑过去,把他的刀夺了过来,他转过头来看我,眼睛里是和小兽一样掩饰不住的忧伤。刀在我的手里,很灿烂地发着光,可是已经很晚了,我看见了小兽凄惨的笑容。我看见了那个俊美的高高的男孩子跪在浴室的镜子前,全身赤裸,肩膀的左侧有一只黑红色的小兽,在忧郁地笑。
那天我把阿飞拥在怀里,他象是一个受伤的孩子,沉沉地睡去,我没有骂他,我的手放在他的腰间,远离那个小兽的脸,我害怕触摸到一手无穷无尽的忧伤。
第二天我走的时候他没有去送我,在上机的前十分种我的手机响了,我知道是阿飞的,他在学校的公用电话亭里,周围是嘈杂的打笑。电话里面传来哭声,长长的哭声,很小声音,哭声里面阿飞说那三个字,我爱你。狠狠地说,我在电话这边呆了,泪水顺着我的脸流了下来。我就这样听着。空中小姐走来用她美丽而温柔的话说,先生请你关机好吗。我抬起头来,凶巴巴地说,“不好”。我抬头,看见上海的天了,机舱外面是灰色的天,无边无际。
蒙蒙来接我,第一次笨拙地抱好大把玫瑰花来给我,在机场上异常地耀眼夺目。我给了他一个热烈的拥抱。他还是没有变,还是帅得让人发呆,只是看得出来,他憔悴了不少。
蒙蒙承诺,以后他努力洗袜子并包洗碗。我笑笑。敌人开始在城墙上摇白旗,我给敌人一个真实的亲吻。我看见敌人的眼里真真实实地写着爱,这是不容置疑的。尽管敌人还是张牙舞爪。
依然打闹,返璞归真对我们来说都不可能,但是在一招一式后的温存多过了强暴,相拥多过了撞击。我们同时戒了烟,同时开始安安静静地看书,也同时,很深地爱着对方。
我依然想念那个金色耳环的孩子,想念他的百事和那一只忧郁的小兽,它应该还伫立在那个性感的山岗吧,瞪着他心碎的眼,无限哀怆。那个小孩怎么样了呢?是不是有了自己心仪的爱人,在另一个人的怀抱里安静地睡去,给另一个男孩买半夜两点的可乐?
我呼他,但是他从来都不回我。我害怕他打长途,让他在上海用市话反呼我,但是我的呼机僵直着身体从来不跳一跳。我E_MAIL给他,说跟我联系,但是信箱里面一直都没有出现那个叫阿飞的男孩子金色的笑容。
在一个晚上,我读法语夜校,蒙蒙来接我,黑黑的路上我告诉了蒙蒙那个叫阿飞的上海男孩子的故事,蒙蒙正有板有眼地边踢腿边走,肌肉嶙峋。我拉住他,他一甩手,“你烦呀你,现在谁是那么傻,肯在身上刻那东西?”他对我的表白不屑一顾。
“可是我看他刻了呀。”我说,很委屈,“我还看到鲜血。他不会骗我的。”
“你知道现在什么手法都有吗?刺青?我现在在脸上挖个大王八明天我就到红会医院去洗掉,你信不信。我有个同学身上几十年大如车轮的胎记一束激光几百块钱就解决了,出来时还蹦颠蹦颠的,你画的什么东西,他第二天就抹了。”
蒙蒙推我一把,我看见公共汽车来了,人群汹涌而上。
终于开始释怀了,也逐渐开始淡忘了。时间和激光一样,在磨砺着伤口,我开始慢慢地长大。蒙蒙也是,我们都长大了。
一年半后,蒙蒙研究生毕了业,中规中矩地做了白领。我也升了职,管理着一批不多不少的小白领。而最终还是选择了留学,我说不能让蒙蒙这小子把我比下去吧。蒙蒙说,“你这小子,你不回来我找别人去!”他握紧拳头,一个漂亮的马步。
我抱紧他的头,说我回来呀回来呀。心里热乎乎的。
给自己放了一个月的假,趁机在开学前玩一玩,不然以后洗碗打工的日子悠长难熬。蒙蒙请了假陪我,海南,广州,苏杭,一路北上。蒙蒙背一个大大的包,头上包一张很酷的美国国旗的头巾,高高大大的,帅呆了。他在旁边象是我的保镖。
在广州,我们一起去非洲吧,蒙蒙和我是那里的亮色,我们夸张地在舞池里跳着热舞,张扬着胳膊,惹来了不少的回眸。
喝啤酒,一个小子正在旁边大肆地吹嘘什么,我凑耳过去,听见说书人正在说圈子里的轶事,他很嫩的样子,但是说话的口气仿佛无所不知无所不识,各位客官被他唬得一愣一愣的。
“你说北京的××也是的?他可是名主持人呀?”一个愣头青在捧场。
“谁说不是,我和他还合过影呢!”他说,呷了一口啤酒,然后笑笑,“可惜穿着衣服。”
哄堂大笑。
“上海有什么名人?”
“××也是,你看你不信不是?他平时一本正经的样子。还有,你们认识在上海的阿飞吗?在文艺界做的,那可是上海的绝色,带一个金色的耳环,从来不换,据说左肩上有一个特殊的刺青,是个楞头楞脑的抽象图案,鼎鼎有名。”他说,手中开始翻弄着啤酒瓶。
我心里一惊,那是阿飞,真的是阿飞吗?这么多年了,他还保留着那个刺青?没有磨洗?
我移了凳子过去,横了一只胳膊在桌上,“你认识他?”
他白了我一眼,眼睛中有很多的意味,“当然,我和他的朋友喝过啤酒。”
“有照片吗?合影的。” 周围开始起哄。
“没有啦,连穿着衣服的都没有。”他说,悻悻的,然后笑起来。
“为什么他要刺一个那样的刺青呢?”有人问。
“他说是他最爱的人给他刺的,就这么多。没有人知道他最爱的人是谁,他的爱人可是换了一个又一个,可是刺青就那么一个。”他说,讲课太多似乎累了,长长的一个呵欠过来。
我移了凳子回来,蒙蒙在玩积木,边上一个小子和他一起努力搭建,我看蒙蒙,在暗淡的灯光下,他有惊人的帅和粗犷。他看我注视着他,伸手过来搭在我的肩上。我告诉自己,我该
满足了,我很满足。
可是那天晚上,我没有睡着。眼前老是一只小兽在起伏的山丘上奔跑,小兽在傻傻地流着眼泪,看我。那时的我还好年轻啊,长长的碎发,一只烟夹在手里,不停息地抽。小兽跑过了,满天满天是飘浮的白云和成罐的可乐。
我看身边熟睡得象个孩子的蒙蒙。我替他掖了一角被子。
夜色温柔。
到杭州,到苏州,我提议回到上海看看,蒙蒙应了。那是一个我如此熟稔的城市。
还是一样的车水马龙人流如潮,我们打闹着穿梭在沪语满天的街道上,背大大的包和穿格格不入的衣服,象两个暑期度假的大孩子。
住在原来的酒店,原来的房间被人定了,住了一个朝北的大房,可以看见车来车往。我推窗就可以看到那个24小时的超市,宾客盈门。那个小孩就是在那天晚上傻傻地跑去那里吗?带回一罐傻傻的百事。
我和蒙蒙也去BAR,按照网上的指点按图索骥,我几乎提不起什么兴致来,蒙蒙在大肆喝酒聊天的时候,我在巡视着,眼光扫射着暗淡的灯光下每一个陌生的面孔,企图发现那只金色的耳环。
可是没有。
我也不打听,没有什么必要了。
那是我的过往。何况,阿飞还记得起那些疯疯傻傻的日子吗?我们都大了。一年半了,经历了好多事,我们都好大了。或者说,我们的心已经苍老。
可是我依然在酒吧里流连忘返,我和蒙蒙换不同的吧,喝不同的酒,面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