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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犹太教博士被杀了,警察局长关心的是在世俗中找出凶手,伦罗特关心的则是灵魂的问题。他对警察局长说:
〃现实可以不承担有趣的义务,但不能不让人做出假设。在你的假设里,偶然的因素太多了。这里的死者是个犹太教博士;我倾向于纯粹从犹太教博士的角度来解释……〃
伦罗特的意思是,人有幻想假设的权利,那是上帝赋予的最高权利,死亡体现的是神的意志,这种意志是排除世俗解释的。博士的被杀是伦罗特的第一次死亡演习,他就从这里开始深入对神的意志的探讨。凶杀接着进入第二次演习,第三次演习……伦罗特的思索随之越来越紧张。对手很快给他提供了罗盘与指南针,他学会了四个字母的神的名字,对称的原理告诉他,结局已经快来了。伦罗特不可能退缩,他的天性是要赌到底,也就是思索到底的,离了思索他就不再存在。终于,他走进了夏拉赫为他安排的那种境界,在那个古怪的、件件物品都没有意义的别墅里头,〃条条道路通罗马〃,他体验到了〃无〃,而衬托〃无〃的,是无数瞬间的〃有〃。
他觉得房子大得无边无际,并且还在扩展。他想,房子实际上并没有这么大。使它显得大的是阴影、对称、镜子、漫长的岁月、我的不熟悉、孤寂。
最后惩罚开始了,伦罗特被捆了起来。他问夏拉赫是否同他一样是在寻找神的名字;他从夏拉赫的脸上看到了解脱后的复杂表情,那是人的表情,却又混合了神的表情。夏拉赫的回答再现了出自极限处的那种人神合一的境界。他的话暗示,他所寻找的不单纯是神的名字,更主要的还是人的名字。他婉转地告诉伦罗特,神的名字其实就是由那些〃更短暂更脆弱的东西〃,即由人的世俗的刻骨的爱和恨(对弟弟的爱和对伦罗特的恨)引申出来的。没有对伦罗特的刻骨仇恨,他夏拉赫又怎么会产生在仇人周围筑迷宫的念头?伦罗特让他体验到了那种不堪回首的永生境界,他也要让他得到同样的体验,让他眼看着死亡降临,让他在生死之间作无望的挣扎。夏拉赫的迷宫别出心裁,每一步的惩罚都体现出神的意志,也体现出艺术的普遍性,它暗示,向死亡迈步的人都是要探索神的意志的人,这样的人必须用身体来从事探索的艺术,也就是做牺牲。当然最后它也暗示了,所谓牺牲只不过是演习(即使是最后的演习)。
伦罗特避开了夏拉赫的目光。他望着模糊的黄、绿、红菱形玻璃窗外的树木和天空。他感到有点冷,还有一种客观的、几乎无名的悲哀。已是夜晚了,灰蒙蒙的花园里升起一声无用的鸟鸣。
这是终于破译终极谜语时的感觉。然而他还在思索(怎能不思索?),他清晰地设想了对称的图案,设想了定期死亡。他执迷不悟,越紧急越陶醉,一个劲地设想下去,又想起了一种新的、最适合他目前处境的迷宫形式,即一条直线的希腊迷宫的形式。这种形式所象征的是死亡加速度地到来,是某种意义上空间越来越小、越来越纯粹的谜。他用这个最单纯的迷宫概括了夏拉赫的迷宫,讲出了自己的最后感受。夏拉赫对他做出允诺,说下次再杀他时,就给他安排那种〃只有一条线的、无形的、永不停顿的迷宫〃。
伦罗特身上的原罪就是人身上的原罪,人如果具有伦罗特那种赌徒的勇气,就能从自己身上分裂出一个夏拉赫来审判自己。夏拉赫的冷酷则是由原罪中的爱和恨转化而来,那正是永远吸引着伦罗特同他较量的品质。自从这世上有艺术家以来,夏拉赫就在不断变换花样,为人身上的那股冲力找到出路,将他们引向不朽。
读书笔记(二)第222节 读博尔赫斯小说《南方》
这个故事是《永生》的另一种版本。故事中主人公达尔曼的体验就是永生的体验,一种无法承受又不得不承受的体验。体验比起死本身来,实在是要可怕一万倍,又因为人只有活着才会有这种不堪回首的体验,活就成了一件遭诅咒的事情了。但经历了那一切之后,人们常说的〃生不如死〃在艺术家的笔下却成了主人公的秘密财富,他就是从那里进入永生的通道,到达纯美的理念之乡的,可以说从此他就将生活变成了美。南方是人的故乡,也是人体验过了死亡之后的最高意境,除了永生,南方的一切现实生活在达尔曼眼里都变成了戏,抽象的理念覆盖一切,变成了永恒的幸福,他生活在思索与抽象之美当中,每一个瞬间都是一次新生,其新奇和感动分外强烈,他第一次感到:人只有在这样的瞬间才是真正活着的。而其实,就连永生本身,不也是一场戏吗?所谓〃真的〃死亡谁又体验过呢?所以永生是最悲壮的戏。
故事的情节很简单。一次小小的事故让达尔曼患上了败血症,他经历了一段生不如死的医院生活,活了下来,然后去故乡休养。故乡美丽的风景恢复了他的生活欲望,但那一切都不是为了让他平静下来,因为他很快又面对着死亡。他没有害怕,因为他已经像永生那样活过一回了,不会有比那更为恐怖的事发生了。他笨拙地拿起匕首,走向生活……《永生》强调的是人对痛苦的承担,《南方》突出的则是人对生活的选择。人已经知道了死的痛苦,也体验了死的痛苦,但人仍然要选择〃再死一次〃般的生活,而不是一劳永逸的解脱。主人公从阅读《一千零一夜》这部不朽的著作开始,置身于那种不朽的体验,他的情感经历令人想起那个对称的、不朽的《曲径分岔的花园》,痛苦同幸福的程度相等,悲哀绝望与极乐的程度也相等,经历了〃生不如死〃之后,便领略了〃死不如生〃。选择生活就是选择一次次的死亡体验,那体验伴随着烦恼、恶心和恐惧,随后也会有缓解、奇妙和狂喜。人不能像那只神秘的猫一样生活在瞬间的永恒之中,但人可以在每一个瞬间领略永恒,这是猫做不到的。
当主人公达尔曼到达故乡南方时,他看见了一位老人,典型的南方高乔人。
一个非常老的男人背靠柜台蹲在地下,像件东西似的一动不动。悠久的岁月使他抽缩,磨光了棱角,正如流水磨光的石头或者几代人锤炼的谚语。他黧黑、瘦小、干瘪,仿佛超越时间之外,处于永恒。《博尔赫斯文集•;小说卷》,第203页,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
这是永生人的另一种翻版。老人一看见达尔曼就知道他曾经承担过什么,还将继续承担什么。他在后来鼓励达尔曼重新介入生活,他送给他杀人的匕首,让他在血腥的决斗中去再一次体验永生。达尔曼没有犹豫,原因有三点:1这一次是由他自己来选择死(永生)的形式,同上一次的体验将完全不同,因为是有意识的。2既然他已经承担过一次不可能承担的痛苦,他就可以承担第二次、第三次。3南方的风气决定了达尔曼只能接受挑战,也就是像永生那样活。如果他死了,那对他是解脱,是幸福,是欢乐;如果他不死,他也只能以这种方式继续接受挑战。这就是南方的原则,南方的残酷,也是南方的魅力。那位老高乔人默默地将南方的原则传达给达尔曼,对他充满了期待。
现实生活是恶心的,摆不脱的,可只有现实生活能给人提供永生体验的机会,达尔曼别无选择。他的生活由《一千零一夜》开始,也将像《一千零一夜》那样持续,《一千零一夜》(或他在医院的体验)是他用来对抗现实生活的法宝,现实生活则是他用来实现《一千零一夜》的意境的场地。完全可以设想达尔曼在决斗中受了重伤(以他的技术),又一次进入欲生不可、欲死不能的痛苦之中。这是自觉的痛苦,活的痛苦,真正的南方人所选择的痛苦,因为别无选择而只好选择的痛苦。这种选择达到了美感的极限,是人类的骄傲,是精神不朽的象征。当我们凝视平原上这个人那笨拙而坚定的背影时,我们会不由得感叹道:人,究竟是这大地上的一种什么奇迹啊!
走向南方的精神轨迹的描绘是一首优美而悲壮的诗,博尔赫斯那强烈的艺术形式感将铭刻在读者的心上。
读书笔记(二)第223节 曲径分岔的花园
《曲径分岔的花园》读博尔赫斯小说
《曲径分岔的花园》是以第一人称叙述的关于迷宫的故事。
〃我〃破译谜中之谜的艺术家,阿伯特的延续。
阿伯特已实现的〃我〃,我的一部分。
敌国死神。
上司命运。
崔朋先辈艺术家,历史。
〃我〃怎样进入迷宫中心
故事一开头我的处境是这样的:我是一名间谍,受到上司和敌国的双重压力(人的地位的确类似于间谍,人要在这肮脏的世界苟活,就只能不断地出卖理想)。但我不是为当间谍而当间谍,我是被迫的,我心里还有个吓人的想法要在间谍工作中体验终极之谜。我的机运终于来了,我受到死神(理查•;马登上尉)的追击,种种迹象都向我表明:这一次,我必死无疑。在这样的绝望处境中我突然发生了变化。我,这个在对称风格的中国花园里长大的孩子,现在已不再怕死,反而开始渴望绞刑架的体验了,这种渴望里头还包含了另外一种渴望,这就是要把我掌握的秘密(生之秘密)向我的上司(那位远方的、以可憎面貌出现的命运先生)宣告,这也许会是一次极其壮烈的宣告,一次皈依似的挑战。就这样,我出于自由的意志踏上了通往迷宫的旅途。当时我深思熟虑地高声说出了我的英明决定:我要逃走。我当然不是消极地逃,而是为了实现那个伟大的计划,即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