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热门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骷髅魔导师-第15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罗刚彻底隐没之后,所有看到这一幕的人都下意识的看了自己身后一眼,有墙壁的都尽量靠墙壁站好。
费尔斯顿不由自主的动容了:“虚妄武士?”他不太确定的喃喃道。
虚妄武士在死亡世界也都是难得一见的珍稀物种,他没想到自己会在人类世界碰到一个”以致一时间都不敢相信。看对方那种凝实的身影,恐怕已经是候爵级别的了吧?
这种天生的刺客,至少要高上一两阶才能应付得了,费尔斯顿自已只是一个领主级的巫妖,离巫妖王还有点距离,按灵魂强度来算,和罗刚基本是处在同一个层次的。不过他的魔法等级已经到了高级法师的水准,炼金术也有高级的水平,综合起来的实力非常可怕。
只可惜罗刚是一个天生的潜行生物,费尔斯顿也不敢肯定自己能应付得过来。
正在犹豫着,铜牙等五十个僵尸集体取下自己的头盔。
鲜活的肌体,看起来就像活人一样,但一看到他们的那死灰的眼珠,费尔斯顿便意识到,敢情这些人全都是不死生物啊。
最后,费尔斯顿的目光落到艾美娜和格里斯的身上,场中唯一没有露出真面目的只有这两个人了小格里斯身上完全没有生命的气息,很可能也是一个不死生物。而艾美娜那一头紫发,就算不摘下头盔别人也知道她是魔族。
整个队伍,人类只有小吉米一个。这样的队伍算成人类的队伍显然是不合适,所以费尔斯顿的那句话说不下去了,只得改口说到:“你带这些往生者来这里做什么?”(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六。风翔术

川死生物只是人类对众此没有生命的生物的称谓,实除,人多的不死生物喜欢称自己为往生者,或者永生的灵魂。
“哈哈,大执政这句话问得就不对了,沉沦之城本来就是我们这些不受欢迎的家伙的乐园,这些往生者不来这里,能去哪里?”阿巴克大笑道说到:“不过他们来这里确实是有重要的事情,我们希望能私呈大执政大人。”
费尔斯顿被阿巴克反问得为之一窒,他没好气说到:“好吧,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的。你这家伙还是像以前那么爱挑毛病。”
犹豫了一下,费尔斯顿转过头去吩咐到:“开门,让他们进来。”格里斯一行只有六十多个人,灵魂最强的是格里斯这个新生的黄金骷髅,最难缠的是那个虚妄武士,另外还有一个艾美娜看不出深浅,这样的队伍实力不算弱了。
不过这里再怎么也算是他的地盘,如果连这样的团队都应付不了的话,沉沦之城也不可能安然无恙的建立在这里上千年。这座城市的历史,算起来可以比许多人类的城市历史更加漫长了。
何况这些还是阿巴克带回来的,这个他从小看着长大的龙人,绝对不会做出不利于沉沦之城的事情的,他对阿巴克有信心。
沉重的巨型城门在机械装置的转动下,缓缓的打开,金属间因为缺乏润滑,发出一种让人全身为之发酸的金属磨擦声。
为了避免意外的冲突和减轻对方的防备,格里斯让罗刚现出形体跟在身边。看到现出形体的罗刚,场中的所有人,包括费尔斯顿也都是大大的松了口气,潜行的刺客带给人的心理压力实在太大了。
在阿巴克的带领下,格里斯一行骑着战马,缓缓的踱进了传说中的沉沦之城。
沉沦之城是一个建立在洞穴中的城市。所有房屋都是依托着洞壁挖掘百城,城墙之后,道路一路向下,下方是一个巨大的空间,道路呈之字型的顺道洞壁蜿蜒而下,一直通到最下主中央的一座建筑上。
沉沦之城的建筑就以这座建筑为中心,呈放射性的攀附在四周的洞壁上。
而在这些洞壁上,有着难以计数的洞口,大小不一,不知道通往什么地方去了。
这样的地形,难攻易守,大规模的兵力施展不开,就算能攻破城墙的防御,四通八达的洞口也能让里面的人安全逃生。
难怪贝尔帝国从来不会试图去进攻这座城市,就算是迫于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高层想立功劳,下面的人也不会真的傻得去进攻这里,最多也是把外面的荒领镇清剿一遍,逮一些陈年重匪回去交差。
对那些没有来过这里的贵族来说,沉沦之城和荒领镇其实是一体的,甚至在帝国的很多高层心目中,沉沦之城的主导者还是人类,那些非人生物只不过是在为人类服务而已。
实际上,沉沦之城的人类数量屈指可数,更多的是那些强悍的非人生物。
进到城里后,格里斯等人第一时间见到了费尔斯顿,站在费尔斯顿身边的是一个狮头人身的兽人,足有两米高,手臂比普通人类的腰身还粗,扛着一把巨型的斧头,充满爆炸性的力量美感。
兽人在人类世界是比较少见的种物,格里斯还是第一次见到。
除了这个狮人,还有之前在城外见到的那个矮人。集来格里斯还以为是在铁领部落见过的那种矮人,可是近了,看清楚对方那铁灰色的皮肤后,格里斯才意识到,原来是个黑铁矮人。
矮人虽然喜欢挖矿,但平时的生活还是在地上,而黑铁矮人。从出生到死亡,几乎一辈子的时间都在地下,很少会见过阳光。
这个黑铁矮人走近阿巴克,硕大的拳头热情的在阿巴克的大腿上砸了一记,大着嗓门吼到:“蜥蜴,很久没见你了,等一下喝酒。”无论是矮人还是黑铁矮人,一辈子都是离不开酒的。
“阿巴克,叫我阿巴克,你这个死矮子!”阿巴克抱着被砸的大腿跳了两下,没好气的说到:“回头刚找你,我给你带了些好酒回来。”
一听到“好酒,两个字,格里斯看到那个黑铁矮人的眼睛真的发出了光,是真的在发光。长年在漆黑的地底生活,黑铁矮人的眼睛早已经进化出主动发光的能力,即使在最漆黑的环境也能看得清楚。
“请,我们的客人。”等他们述旧完毕,费尔斯顿才做了一请的姿势,面无表情的说到。面无表情主要是他的脸面肌肉早已经枯槁,呈现不出表情来,实际上,格里斯能从他的灵魂波动中感受到一种好奇的探询。这些好奇更多是集中在自己和艾美娜身上。自己这一边只有他和艾美娜还没有露出真面目了。
不过现在显然不是询问的好时机,费尔斯顿很好的按捺住自己的好奇,脚尖一点,轻轻的往前飘去。
用“飘,来形容其实并不正确,应该是在“飞,才对。亚力克斯走路的时候,才是驯贯性的用飘,先是给自己加持了飘浮术,然后控制四周的风元素把自己往前推动,而格里斯就更干脆用风弹砸自己。
而费尔斯顿用的却是完全不一样的魔法,他用的是风翔术,四级的风系魔法,最实用的飞行魔法。能运用这个魔法的都至少得拥有风系中级法师以上的实力了。可是除了主修风系的法师外,并不什么人都有闲情把风系魔法练到这个级别。
像亚力克斯这样的大魔法师。在自己的本系魔法难以寸近后,才会有闲情去把自己的风系水平提升到足以施展风翔术的等级,又或者像德流仕这种专修风系魔法的人。
更多天赋并不高的法卑,也许一辈子都无法学会这种实用的飞翔魔法。
格里斯这几年光顾着增强灵魂和练习一些急需魔法,风翔术一直没有空去练习,而且最主要的是,风翔术是一种技术性的魔法。并不是说你懂得风翔术的咒语,就一定可以飞起来了。
求票啊啊啊啊。(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七。往生河尽头(上)

一二洞术首井要在身体的四周布下风方素的力场。嫡讨改艾位的风场强弱,从而产生动力把身体移动起来,从而达到飞行的目的。至于如何才能让身体移到自己想要去的地方。就非常的讲究技巧了。
即使是专修风系魔法的法师,第一次练习风翔术的时候,也经常会把自己撞得头破血流,甚至还出过好几次法术失控,法师从高空坠落死亡的事件,所以修习风翔术还是有一定的危险性的。
没有人指点,即使懂得咒语小想学好风翔术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尽管格里斯一直想学这个魔法,但是一直都没抽得出时间来,让亚力克斯专门指导他一下。
看到费尔斯顿这会儿竟然用出了风翔术。格里斯顿时就留意上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费尔斯顿的身上,认真的感应着风系力场的变化。
灵魂的提升,带来了感知能力的提升,格里斯不用怎么费力就看清楚了费尔斯顿所用的风翔术时的力场变化。风元素主要集中在他的两条手臂和双腿,不断的向下方喷射着风系元素,托着他的身体离地悬浮。如果他想前移,就把双手伸后。反之就向前,而双腿一直垂直于地面,提升悬空的浮力。
似乎是很简单的样子,格里斯有样学样的也祭起了风系力场。主要集中在双手双腿,控制着力场向下喷射风元素。
身边的气流一阵翻涌,托着格里斯的躯体缓缓上升。
感受到格里斯这边的变化。飞在前面的普尔斯顿转过头来诧异的看了一眼。
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搞明白格里斯的身份和职业,穿着一件看起来份量不轻的铠甲,手里却拿着一根法杖,身上又感应不到生命的气息。如果是法师,难道不怕铠甲的阻魔效应?如果是剑士,拿着法杖想干什么?
现在看来,这个家伙还真的是法师,而且实力不弱,如果是在阻魔效应的情况下有这种魔力波动的话,那脱下铠甲的话,自己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又或者这是一件没有阻魔效应的铠甲?普尔斯顿想到另一个可能,灵魂徒然一跳。
这个想法刚一冒出来,他便意识到自己猜对了,因为格里斯此刻那笨拙的生涩的样子,居然是在练习风翔术。而且明显是在模仿他的,连风翔术都没掌握,不可能实力强到要故意限制的那种,只可能是他身上的那件铠甲是没有阻魔效应的。
一意识到这一点,费尔斯顿就神情一振:“魔甲!?”魔界皇族专用的魔甲,就是一种没有阻魔效应的魔力铠甲。再一看格里斯身边的艾美娜。更证明他这个猜测至少九成是正确的。
不过就算猜测到这些,他还是搞不清格里斯的身份,他可没有像矮人谷那种与人类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