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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06年第3期-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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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当我到宾馆餐厅时,偌大的厅堂里往往只剩一两桌了。 
   
  十 
   
  那天又是八九点才完工,我从四楼拾级而下至二楼餐厅。餐厅里都是四到六人的那种圆桌,桌子铺着雪白的桌布,上面等距离摆放四套闪闪发亮的餐具。我挑了一张靠窗的角落里的圆桌坐下,这里光线略暗淡,窗外是橘红色路灯中的梧桐树,正值“海棠”台风的尾声,梧桐树在时疾时缓的风中摇摆,稍一探头,能看到楼下马路上的车流。这里轻便摩托和电动自行车很多,骑这些车的好像也以妇女居多,但见这些妇女端坐电动自行车上在我眼皮子底下往来穿梭,因她们的坐姿一动不动,给人一种一往无前的感觉。 
  离开北京前,刚参加了两场二三十人的大饭局,桌子拼成长条并因不断来人这长条桌便也不断加长,即使那样,也是人挤人。倘长条桌两头的人干杯,便要起立,有人还将酒杯举过头顶,交流起来要么大喊大叫,要么彼此报以意味深长的眼神,其实不过就是干杯酒,但因相距十米,不得不搞得这么夸张。 
  现在好了,我一个人坐一张大圆桌,服务员问完“先生就一个人吗”之后,便将我桌上的另三套餐具撤走,于是我的桌面便愈发辽阔。 
  我捧着服务员递上来的大菜谱仔细翻阅。先看酒水,啤酒最便宜的十元一瓶,珠江的,我说来两瓶,小姐捧着小本边记边说,好的珠江两瓶。我又翻到凉菜,发觉没什么新鲜的,便点了一个酱汁牛肉,肉类里面我稍偏爱牛肉。然后,看热菜,标着“时价”的肯定不予考虑,最终我发现有一道菜叫“开洋户子”,八块,我问小姐“户子”是什么菜,她形容了半天我也没搞清,我说来一个吧!权当是满足好奇心了,又说先这样。小姐好像迟疑了一下,问,就这些吗?我说先这样。我想她可能觉得我点少了。小姐又问,先生啤酒是要常温的还是要冰的?我说一瓶常温一瓶冰的。小姐说好的然后转身下单去了。 
  我点了根烟,等着上酒。小姐将那两瓶啤酒端了过来放在离我不远的一辆手推餐车上,然后她就走开了。我以为是别的桌的,也没在意,但过了半天也没人理我,两三个小姐,站在餐车旁聊起了天。我只得招呼服务员,问,我要的啤酒呢?小姐说,是现在就要吗?我说是啊,小姐说请稍等,然后她转身到餐车将那两瓶啤酒端了过来,她问先生现在打开吗?我说打开,她说先开冰的还是常温的,我说都打开。小姐将两瓶啤酒打开,问,请问先喝哪一瓶?并作欲斟酒状,我说谢谢我自己来。 
  后来我才得知,这里有个习惯,就是先上菜后上酒,这个习惯好像从街边小馆到大饭店都是一致的,怪不得我刚才等了那么半天。 
  酒是小瓶珠江,我先倒了半杯常温的,又加入半杯冰的,先常温后冰的,这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意思是冰的比重大,倘先倒冰的,常温的易浮在杯子上层致使冷暖不能充分快速融合,也不知是不是这个理。这算“酒文化”吗? 
  此时偌大的厅堂里除我之外还有两桌。我前方一桌七八个人(男女老少皆有)已基本吃完,有人剔牙有人抽烟,小孩在桌边跑来跑去,他们聊天用的应是镇江话,我基本听不懂,大概是老镇江吧。 
  有点意思的是,在厅堂基本正中央的位置,还有一桌,也是一个人,也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不同的是他选择了灯火通明的大厅中央,而且他点了小半桌菜,其中还有一个点着酒精冒着热气的什么锅。从衣着相貌上看算是典型的白领吧:浅色衬衫,黑色西裤,黑皮鞋,戴着眼镜,长得白白净净温文尔雅。他也注意到我了(这种环境无法不注意到),他往我这边扫过几眼,不知我给他什么印象,好在我这里暗,他应看不太清的。 
  菜上来了,我边吃边喝,时不时歇会抽根烟。啤酒很好喝,但我一个人下得慢。那道“开洋户子”我还真没吃过,有点像冬瓜,但比冬瓜硬,有点像西葫芦,但比西葫芦清淡。 
   
  十一 
   
  其实不饿,但菜上来了总得尝总得吃,只要一尝,味蕾受到刺激,渐渐便也能将食欲调动起来,多年来我就是在情绪再不好的情况下,只要一动筷子,便也能吃将起来,除非碰上豆汁儿、香椿这种从来吃不惯的食品,其余只要是端上来,厨艺再差也是不在乎的,那么似乎对我而言,在吃上比在性上更缺乏自控力。在性上有时怎么碰怎么动都没用,但在吃上我好像一次都没有“阳痿”过。我不知这是不是味蕾的刺激比性刺激更不可抗拒呢,还是在吃上我似较少受到文化啊环境啊的干扰,抑或是我在吃上的生命力(胃口)尚强盛尚未衰退,而在性上,我已快不行了,单纯的性刺激已不足以让我次次兴奋,我必须得搅和上感情啊文化啊等等作料,而且搅和得不好还不行 ,没文化没感情肯定是不行的,但太有文化太有感情好像也不行,跟太有文化的女的容易忘了她是个女的,跟太有感情的女的容易把她当成戴着光环的圣女,这自然也无法弄,总之我在性上比在吃上要挑三拣四难伺候多了。 
   
  十二 
   
  大约是我刚离开北京那个喧闹的环境没多久,所以一个人倒也并不觉得怎么孤单,虽然这个如礼堂一般大小的饭厅已只有孤零零的三桌,确实显得冷清。 
  此时我注意到,在大厅中央灯火通明下那桌的孤身男人抽着烟开始有说有笑了起来——他在戴着耳机用手机跟朋友通话呢,我觉得他说的好像是北京话。这样的情形在几年前手机耳机刚出现时会让旁边的人误以为碰上了精神病,现在大家都明白他是在打电话。我不知道传统的座机电话刚普及不久时,人们会不会觉着一个人对着一个铁玩意喋喋不休乃至大吼大叫是不是也很滑稽,应该会吧,人以往是不这样说话的嘛,后来见怪不怪了。科技改变人类,并给人类带来便捷,这里先不说科技同时也给人类带来的弊端和隐患,只说科技让人变得越来越怪这一点是无疑的,比如此时那个戴着耳机通电话的男人,面对空无一人的圆桌及残羹剩菜开始侃侃而谈滔滔不绝起来,时不时还要开怀大笑几声,虽说我觉得他已有意压低了声音,但在我这个位置而不是那个远在千里之外耳机另一边的人听来声音还是略大了,他也不能将声音压得过低变成窃窃私语及发出嗤嗤的笑声,那同样怪同样滑稽,此情此景,让一百年前的人看见肯定会目瞪口呆,而我们看一百年前的人不会有这么多的匪夷所思吧?还好,这位老兄还算有文化,或许他还是顾及了我这个在阴暗角落里吃喝的男人,总之我觉得他还是尽量控制了他的嗓音和姿态,倘换成一个嗓音洪亮没文化的糙汉,这个餐厅会变成他一个人的搞笑独角戏了,这餐厅回音效果应正适合。 
  下一步,还会怎么怪呢?比如当图像的传输也同样便捷的时候(摄像头无处不在),那我们是不是动不动就要独自手舞足蹈一番?气味的传输呢?我们是不是动不动就要耸起鼻子乱嗅一番呢?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死于它杀
绿 笙 
  002年6月6日,宁县青年农民何士坤匆匆踏上宁县开往三平的长途班车,准备到三平城为其死去的妹妹何士花处理后事。据乡派出所民警说,他的妹妹何士花死于自杀。何士坤没有把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腿脚不便的母亲,临走时,他从阁楼上取下了已封存许久的一把刀子藏在包里。这把刀子是何家祖传的物品,据说何士坤的曾祖父当年曾干过一阵打家劫舍的勾当,后来虽然揣着它参加了革命并成了烈士,但是六年前何士坤的父亲在一次与邻村的水源之争械斗中,莫名其妙地绊了一跤,刀子正正刺中心脏死去。因此,何士坤的母亲视这把刀子为不祥之物,处理完丈夫的后事就嘱咐儿子何士坤将刀子扔进河中。但是何士坤为刀子精美的样子所吸引,偷偷藏到了阁楼上。 
  实际上,何士花到三平城打工,目的就是为了哥哥何士坤娶个嫂子。何家家境不好,母亲有病长年要吃药,青年农民何士坤二十五岁了还娶不上一个女人。当然何士花到城里打工为哥哥赚娶媳妇的钱也并非那么情愿,是迫于母亲要将她拿去姑换嫂的压力。两年过去,何士花在三平城果然赚到了一些钱,用这些钱,母亲已为何士坤订下了一门亲,亲事定在了今年老历九月二十六。 
  现在的问题是何士坤根本不相信妹妹何士花会自杀,在车上一言不发的何士坤时不时地摸摸在包里硬邦邦的刀鞘,他认为何士花一定是死于他杀!这一点是没有疑虑的,他所要做的就是找到那个杀害妹妹的凶手。这时,他感觉到刀鞘里的刀子不安分地动了一下。 
  现在,身处于三平城的人应当明白何士坤就是6月5日下洋吊桥下沙溪河漂浮女尸的哥哥。在《三平日报·周末版》的一篇报道里,大家都知道了这个叫何士花的少女是一位三陪小姐,却与一位叫柯杰的青年人产生了爱情,而这个柯杰却是一个专门吃女人软饭的小白脸,不仅骗色还骗钱。柯杰用花言巧语骗得何士花同居,让当了三陪小姐的少女以为遇上了白马王子,竟然做起了结婚成家的美梦来。游戏人生笑逐花丛的柯杰却不是这么想的,公然与另一位小姐在同居房里偷情。情迷心窍的何士花在苦劝不能的情况下,于是在三里区城关大桥上跳沙溪河为情献身,让人为其掬一把辛酸泪。这是你们知道的有关媒体披露的吊桥浮尸案的经过。 
  但是,何士花的哥哥何士坤却不认为妹妹是自杀,而是死于他杀。现在,他带着一把奇怪的刀子于夜幕暗合之时进入了三平城。 
  当晚,何士坤夜宿三里区的城西饭店,从茶几下用来垫东西的旧报纸上就顺利地知道了三陪小姐何士花为情自尽的故事。第二天早上他到城西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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