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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和蝴蝶_冯唐-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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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担心是逻辑不够流畅。比如结构可以转承起合得更紧凑,比如语言可以修剪得更干净。

从出生年月来看,黎宛冰属于七十年代。无论七十年代的作家如何挨骂,舞台迟早会被他们占据。无论他人如何贬低和否认,七十年代的作家没了太多“苦大仇深”,有了足够的中西学养,少了条条框框,多了万卷书万里路的历练,后现代新古典,更完整意义上的小说文字早晚会在他们笔下产生。黎宛冰的《人人都说我爱你》是这艰难过程中一步。 





我混沌、脏乱、安详、美丽的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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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混沌、脏乱、安详、美丽的北京

冯唐

我是北京土著。在北京出生,在北京长大。除了到河南信阳一年军训,到美国两年学商,所有的时间都在北京这块地方度过。在龙潭湖鸟市第一次茬架儿,看见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在垂杨柳中街邮局前摆摊无照卖旧杂志,挣了第一张人民币一百元的大票;在西山某角落失身,第一次体会到得失因果。又是在笔头讨生涯的,自矜文字练达。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每想就北京为题写一篇自己满意的文章,却每每心中肿胀,字不成句,句不成篇,找不到合适的词汇和头绪。退一步,如果别人写好了北京,我去读读,杀杀渴,也是好的;就象别人建好了长城,我去登临。但是,我心仪的文字前辈,周作人、周树人、俞平伯、沈从文,都是南方人,为了生计聊居北京,写出的关于北京的文字半干不湿,什么《北京的茶食》、《我观北大》、《陶然亭的雪》、《北平的印象和感想》,全都显尽南方人的局促,全无精神。老舍可能和我犯一个毛病,呆在北京太久了,感受太多,写出的关于北京的小文,东一榔头西一杠子,毫无逻辑章法,而且还压不住地煽情:“哼,美国的橘子包着纸;遇到北平的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想北平》)

去三联书店闲逛,我躲开人多的热卖区和杂志区,在地下靠里的一个僻静所在,发现一本《北京城市历史地理》。侯仁之主编,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硬皮精装,装帧简单到寒碜,象本社会科学博士论文。正宗的满汉全席没有,就吃大饼馒头萝卜青菜;好看的文艺书没有,不如就看学术论文。看完感觉文字平实,没有多少差池,也没有多少嚼头儿。资料翔实,但是局部组织略显零乱。最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给我一个描述北京的视角:北京这样大城的味道是好些人在老长的岁月中住出来的;盯死空间和时间两个轴,从时间的视角写空间变革,从空间的视角写时间流逝。

《北京城市历史地理》开篇名义:“距今1亿多年前的中生代晚期,在中国东部发生了一场强烈的造山运动,火山喷发、地壳变动、山地隆起,这就是著名的‘燕山运动’”所以北京三面环山,中间是平原,向东南开敞,如同一个海湾,北京及其周围可以形象地成为“北京湾”。如果粗略地说,北京环山的西面和北面,从古至今,都活跃着异族,北京被异族攻下,北京东南的所谓中原就无险可守(这之后几乎成立中国历史上的第一规律,北方异族入侵,先失北京、再失中原、最后失江山。不在北方建立都城,就是自行加速灭亡)。所以北京这块地方,自古就是打仗的地方和文化交流的地方。

《北京城市历史地理》精彩地描述了北京城的变迁。北京初具规模是在女真族的金朝灭了北宋、将其首都从松花江移至北京的时候。那时称为中都,位置和大小相当于现在宣武区四部的大半。大城周长37里有余,四面共十二个城门,皇城四周长9里30步,特别是已经有了一条从南到北贯穿全城的中轴线,这条中轴线就是现在西二环路的南段。元灭金的时候,蒙古骑兵攻入中都城,看着奇怪,一把火烧干净,没有一点想在北京建都城的心思。四十年后,忽必烈为了消灭南宋,将都城从和林迁至北京,用了十八年,在金中都的东北建成元大都,奠定了今天北京雏形。设计建造元大都的是一个叫做刘秉忠的汉人。这个古怪的汉人小时候是个和尚,后来狂读儒、道,最工《易经》,跟着忽必烈跑过好多地方,有见识。其设计饱含东方各种哲学思想,从那时候起,北京的方方面面就有了各种讲究。其设计中最突出的三点特点福泽后代:

一,亲水建城。弃金中都的小家子气的莲花池水系,以上通下达的高粱河水系为设计中心。于是北京有了水喝,有了水景, 有了水路运来的漕粮。纽约曼哈顿中央公园的设计得灵感于此,所以华尔街上的银行家今天才有水景看,不至于大批量疯掉。

二,四四方方。肯定金中都中轴线的设计,“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在大城之内,中央部分的前方是朝廷,后方是市场,左面是太庙,右面是社稷坛。这种设计,注定了北城丰富,南边没东西,到如今“东城富西城阔崇文穷宣武破”的格局在一定程度上依旧存在。

三,正南正北。四方的元大都,街道笔直,正南正北,正西正东。所以常住北京的人才能培养出别处少见的大气磊落,在这个赵薇也能疯狂流行的后现代,北京人仍然很容易地找到东南西北。

过了不到百年,明灭蒙元,为了彻底灭掉元朝的风水,将元大都的宫殿尽数拆除。“靖难之役”,明成祖从侄儿手中夺取帝位。明成祖明白,失去北京,则必失中原,他不贪恋江南的小桥流水、小奶美人以及小笼包子,决定迁都北京,在沙尘暴中真切感受塞北的威胁。先后十五年,再建北京城。这座新城,基本上是在元大都的基础上,稍加发展。其中重要一条是紫禁城南移,为了压胜前朝风水,在元后宫延春阁上人工堆筑万岁山(即现在的景山)。巧合的是明崇祯最后还是在景山上吊死,好象风水还是没被压住。

清人比明朝汉人明显大度开明。既然风水压不住,索性全部保留明朝的北京城。省下的银子大规模开发西山,营造了规模空前的离宫建筑群,统称“三山五园”,即玉泉山静明园、香山静宜园、万寿山清漪园和畅春园、圆明园,可以春射秋猎,不忘记马背兴国的根本和脊梁骨里上下流转的凌厉之气。

《北京城市历史地理》没有提及,四九年北京解放,我们现代人尽管比清初满人大度开明,尽管我们全然不信风水,但是阅兵还是在天安门楼上看最气派,而且我们还喜欢汽车和大道,所以我们没有按梁思成的意思保留老北京城。试想,如果我们留下老北京,在现在望京新城的所在新建一个北京,那现在的北京该是怎样一种美丽?为了弥补遗憾,我们现在在剩下的城楼下种植了塑料的椰子树,还打上红色黄色绿色的灯光,白天看象幼儿园,晚上看象鬼堡。梁先生梦里回来做些心理准备,小心被吓着。

(《北京城市历史地理》,侯仁之主编,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年5月第一版,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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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生长》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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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生长》后记

冯唐

简单地说,这部小说是个失败。

本来想写出一个过程,但是只写出一种状态。本来想写出一个故事,但是只写出一段生活。本来想写出一个可爱的人物,但是这个人物总体上沾沾自喜、自鸣得意,一副欠抽的样子。

成长(时间)是长期困扰我的一个问题。在《万物生长》里,我尽力想描述一个成长过程,阐述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关系。我笔力有限,没能做到,我只表现出一种混沌状态,一个过程的横断面。想到的唯一解决办法,是在《万物生长》所处生长环节之前和之后,再各写一部长度相近的小说,三种状态,三个横断面,或许能给人一个完整过程的感觉。

至于没写出一个完整故事和一个可爱人物,不全是笔力不逮。我在满足读者阅读期待和还原生活之间,徘徊许久,最后选择了后者。真实的生活中,多数的故事并不完整,多数没发育成熟的人物有各种各样混蛋的地方。即使造出来时间机器,重新过一遍充满遗憾的年少时光,不完整的故事还是不完整,混蛋的地方还要混蛋。所有的遗憾,一点不能改变。

对于描述长期困扰于心的东西,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认为,描述过后,脓水流尽,得解脱,得大自在。另一种认为,描述之后,诊断清楚,这种困扰,水流云在,成了一辈子的心症。我无法评说那种观点更加正确。

如果你读完这本文字,回望或是展望自己的青春,感觉烦燥异常,感觉山非山、水非水,说明我的失败还不是彻底的失败,这本文字所做的努力,还有些存在的价值。 





关于书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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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的话

冯唐

传说苍颉造字的当晚,有鬼哭泣? 文字里藏有被泄漏的天机。文字写成的书在古时候金贵异常,刻在龟甲兽骨上的《诗经》、《周易》只存在王宫豪宅;写在羊皮上的一本《圣经》要用去三十只小羊。那时候,有一本书不异于现在有一辆奔驰600或是三桅游艇。那时候,只吃粗面包饮清水的僧侣在一豆油灯下读那金贵异常的书籍,心中虔诚异常。

如今,书不那么金贵了,省下一顿啤酒,就能捧回来大大小小的一叠。但是我的虔诚依旧。数年前,用一块驳色的随形寿山石刻过一方阳文小印:耽书是宿缘。沾了朱砂,钤在书的扉页上,红白分明,触目惊心。古人讲的不错:寒读之当之以裘,饥读之当之以肉,欢悦读之当之以金石琴瑟,孤寂读之当之以良师挚友。

读读读,书中自有千种粟。鲁讯提过的内山书店老板内山完造,对于在他的书店里偷书的人从来不管,他曾讲过:〃爱书的人,他一有了钱,一定爱买书的。现在被偷,就等于放了账。而且,少雇些人看偷书的,反而省钱。〃内山是解人,但是更通达的人会想到: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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