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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一骑红尘 作者:文焰(晋江2014-01-15完结)-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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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他朝我走来……”
  那些歌在刘晓的脑海中久久回荡,经久不衰。刘晓扬起头来,“《歌剧魅影》?埃里克,拉乌尔?”
  “真是幸运,竟然可以到这里来。”刘晓心中一动,不觉轻笑出声。初中的时候,自从老师给他们看过了歌剧魅影,她就深深为这部影片来着迷;甚至为了它而翻看了原著。“这里是……地下迷宫?”
  她一动,才注意到自己的身上盖着的黑色的披风。“是克莉丝汀?”把披风掀起来,这批风夹着棉绒,摸起来既温暖又舒服。“魅影?”
  天籁之声从外面响起,让人听得如痴如醉。刘晓也不觉听得痴了,她第一次知道,有一种音乐可以如此打动人心,里面饱含的感情可以让人为了它而喜悦,为了它而哭泣。
  那是,来自天国的音乐。
  刘晓探出头去。逆着光,魅影的身形挺拔,一身黑色的西服让他看起来精壮从容。他没有注意到刘晓的到来,魅影的心思全心全意地都在他谱写的歌曲之上;刘晓悄悄地伸出手去,歌剧魅影的每一个细节,她都记忆犹新。
  克莉丝汀在这里掀开了魅影的面具,为了那狰狞的面容而感到恐惧;然后,她爱上了拉乌尔,魅影因为疯狂的爱意而嫉妒得发狂,杀了一个又一个人,只为了挽留他心爱的女子,却不想一切的一切,都只把克莉丝汀推得更远。
  刘晓想,她应该在此揭下他的面具,继续整个故事。可不知道为什么,刘晓伸不出手。
  看完整部歌剧魅影,固然为魅影的草菅人命而感到痛恨,可同样的,也有着无边的惋惜。一个如此惊才绝艳的人物,能够修建机关重重的地下迷宫,还能够谱出旷世的歌剧,却因为一张如此丑陋的面容,而被所有的人厌恶,遗弃。他爱的,最后背叛了他;他不爱的,厌恶遗弃了他,让他生活在永世的孤寂之中。
  这样的一个人,应该被尊敬,而不是被厌恶。刘晓的手,缓缓的收回。她还是想听完那个《唐璜的胜利》,可刘晓想,这样的一个人,不应该再受到任何的不公。
  就让他戴着面具吧。自由自在的,做这个地下王宫的主人。克莉丝汀不用再做什么名扬一时的女高音,她只用做一个普通的芭蕾舞演员就好。或者,攒够了钱,她还可以去中国?刘晓浅笑着想道,坐回了椅子上。
  “时间到了。我们该回去了。”魅影的声音低沉而悠扬,就好似大提琴一样的动人。刘晓一怔,慢慢把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手上。
  魅影的手,宽厚,温暖,还有几处因为常常练习音乐而磨出的薄茧。他的眼眸,冷酷又多情,残忍又温柔,那半边的面具让他更显得神秘,让他的歌声也显得更为醉人。
  “爱上了克莉丝汀的魅影。”刘晓哧哧一笑,让魅影一怔。
  “我们走吧。”她站起身子,华美的演出服摇曳生姿,“音乐……天使。”
  ++++++++++++++++++++
  1898年。这个日子或许没有谁真正在意过。刘晓亦然,她毕竟不是一个传统的文科生,对于任何的年月都了如指掌。可当戊戌六君子的声音响彻了整个世界的时候,哪怕她身处巴黎,也听见了那些爱国志士的声音。
  中国。北京。
  如果温璞在的话,她一定可以在那里遇见他。坐在飞机上的刘晓掩着唇哧哧的笑。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很久都没有想起温璞了——是因为害怕他来到这里的时候,是还没有遇见自己的那个温璞么?
  或许是吧。刘晓想着。她毕竟是个自私的女孩儿,不想让自己的殷勤最后都是徒劳无功。
  可为什么一想到戊戌变法,就忍不住想要飞奔回自己的祖国,为他们加油鼓劲呢?
  刘晓也不知道。就好像有一个声音一直在她的心底,如此呼唤着她,每一声都是如此的温柔,如此的坚定。那是她心底的声音,她做不到无视,做不到漠然。如若一切本就是梦幻,那么为什么她不可以做到随心所欲,任性张扬呢?
  所以,她回来了。
  苦难中的母亲。我回来了。刘晓闭上了眼睛,等待着飞机起飞的刹那。身体被慢慢地托高,慢慢地,缓缓地,飞机在蓝天下遨游,飞往她那苦难中的祖国。
  睁开眼,她看着窗外的蓝天。直到突然一声,灯光灭了,所有的人都开始惊叫。刘晓感到飞机在不断地摇晃,在所有凄厉的声音中,她,不,应该说是克莉丝汀,还可以听得分明,那悠扬而动人的歌声。
  “纵然你转身离去,只留下惊鸿一瞥……”
  这首歌,曾经是她的最爱。可没想到,却会是她的丧钟。一片浓烈的黑夜之中,什么也看不清,什么也看不见,刘晓感到有一股温暖的气息迎面扑来。唇间传来刺痛,那是她习惯了又厌恶了的,亲昵的滋味。
  “为我歌唱吧,我的音乐天使。”他的声音邪恶又可怜,让刘晓几乎开始憎恨。她不怕死,可再一次回到自己的祖国,又当是什么时候?她不知道,也不想猜。
  在回家的路上,半路身亡。真是可悲的结局呢。刘晓这么想着,感觉有什么落在了自己的肩上。
  厚重的披风。温暖,精致,细腻。他的声音依旧在耳边回荡,而刘晓的意识却在向无边的黑夜深处堕去。
  恍惚间,刘晓记起了《唐璜的胜利》的那一出。
  越过了界限,我们都无法回头。
  这样的一切,或许还要继续罢;可哪怕如今后悔痛恨,却也来不及了。
  作者有话要说:  


☆、引子

  引子
  身处末世的人都知道,比丧尸更为可怕,比末日更为可怕的,是人。他们残忍,比那些只知道嗜血的丧尸更为残忍;他们多变,比这无常的世道变幻的更快。
  末世降临六十五年。林柒就是在末日中诞生并且幸存的孩子。她和别人一样,如此清楚的明白该如何在末日中生存。
  有人来了。她想。嗜血的因子在她的细胞里活跃,林柒如此清楚的感受到她身体的另一半疯狂地叫嚣着狩猎。背上了从上一个主人抢夺过来的弓箭,林柒从楼层间翻越,灵巧地躲避过一头又一头咆哮的丧尸。
  身材窈窕的女奴。林柒远远看着那个被丧尸包围的女人,快活地想着。手搭在了弓箭上,银芒破阵,光华一现。然后林柒像来去无踪的风一样,裹挟着女子便回了自己的驻地附近。
  “你是谁?”女子拍了拍胸口,不无好奇的问道。林柒并没有回答,她粗鲁地用袖子在她的脸上擦过去,不耐烦地撸好她的头发。“我是刘晓。”
  她可真漂亮。林柒默默打算着,如果换到奴隶市场,能够换回来一块高等晶核吧。这么想着,手下就没有了迟疑,匕首狠狠地扎进刘晓的手腕和脚踝中,残忍地把她的腿筋脚筋挑断。
  刘晓咬紧了牙,闷哼一声,只觉得疼痛铺天盖地地袭来。莫名其妙地来到了一个快要死的女人身上,又莫名其妙地被一个不说话的人给救了回来。这世道可真是奇怪啊。
  银白色的光从林柒手上生出。伴随着闪电剥琢的声响,被划破的伤口被烧焦,血也很快地被止住了。刘晓奇怪地看了林柒一眼,然后又看看还在楼下咆哮丧尸。她这是想干什么?刘晓打量着林柒的面部表情,希望可以从林柒的面无表情中发现些什么,可是她什么都看不出来。
  林柒和刘晓接触过的任何人都不一样。帝王也好,贵族也好,又或者是乞儿,魅影,无论他们是多么尊贵或者卑微,他们的身上,都残存着名为人性的东西。可林柒,她是麻木不仁的。就像是从地狱爬回来的死尸,其本质和外面的丧尸并无差异,唯一的区别在于,她不会生吃人肉。
  她吃熟食。无论是人肉,还是别的。
  +++++++++++++++++++
  “一……一个高级晶核。”林柒要费很大的力才能完整地说出来一句话。末日后的人相互猜忌,有能力的人都会划区而住,在自己的区域内狩猎,他们长年不和外人交谈,只有偶尔有了特殊的需求,才会来到这个被称之为中心之城的地方来。
  刘晓隐约猜到了自己的结局。但她也不怎么在意。她不断地转动着头颅,好奇地观望着和末
  日其他地方全然不同的繁华景象。人声鼎沸,来来往往,大概唯一和别的地方相同的,就是人们面上麻木不仁的神情吧。
  “中级晶核。她的伤还没有好,根本没有哪个金主可以现在就j□j她的。”奴隶贩子像打量货物一样打量着刘晓。刘晓弯起唇一笑,倒是让奴隶主怔住了一瞬。“虽然漂亮,但是现在……我还要给她调养。只能一个中级晶核。”
  林柒不再多说,把刘晓夹起便走。如果只有中级晶核的话,那她宁可放任丧尸咬她,看看她会不会变成头颅中藏有高级晶核的丧尸。刘晓被她夹在胳膊下,觉得胸口被她压得很痛;咯咯一笑,刘晓笑得没心没肺,“呐,你把我压痛了呢。”
  刘晓的身子像鱼一样滑动着,“怎么,没有谈成生意,很不高兴?”
  “好好好,一个高级晶核就一个高级晶核。”奴隶贩子跑了过来。他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把林柒带过去,用一个高级晶核就把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孩子给买到了手。他心中自然有自己的打
  算:刚刚那个女孩笑的时候,已经有人愿意出更高的价格来买下她了。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不过说真的,她的笑真的很好看。奴隶贩子难得起了一丝怜爱之情,但很快又变成了对于即将到手的晶核的愉悦。
  ++++++++++++++++++++++
  “其实我早就累了呢。”林柒难得地做梦了。梦中是一个秀气的女孩,眉梢眼角都是灿烂地笑意,让她下意识地拿好了弓箭。女孩子柔柔弱弱地说着,可脸上的笑意却一点都没有减少过。
  “呐,不如你代我经历以后的世界怎么样?我想,我怀念永远的沉睡了。”
  她的声音如同黄莺般悦耳。林柒还来不及说什么,便看到了一个黑色的漩涡,慢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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