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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少功文集 作者:韩少功-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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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肯定考虑到不能伤及街上无辜这就是说,他们的脑子里还牵挂着这些成文之理和成文之法,没有感情用事。

  在成熟的文明人那里,“感情用事”通常带有贬义,是人生中的失常和犯规。

  因鸡犬之争便拔刀取命,因酒肉之谊便大节不守,因美人一笑便江山忍弃……

  这都是感情用事的教训,我们的外婆或者奶奶不知道给我们说过多少,以便我们成人之后不犯傻,不吃亏,不祸国殃民。这里的“常”和“规”,是人们对利益的理性把握,是趋利避害的经验总结,至少是得与失的平衡点。当事者一旦越过了这个平衡点,就是走火入魔,就是小不忍则乱大谋,造成的恶果会让人们觉得不值。故文明社会在这一点上早已有公约:感情不能用事,理智才能用事。这也正是现代“搏弈理论”的出发点,是很多现代社会科学理论体系的内在逻辑。根据这一逻辑,人都被假定为利益追求者并且对利益有理性的认识,因此他们的一切行为都是利益权衡的结果,可以预测和推算,就像棋盘和牌局上的各种变化,完全有规可循。笛卡尔、亚当。斯密等思想家笔下的人,就是这样一些深思熟虑者,堪称发乎理而止乎理的模范。

  搏弈理论的一个精典例子是“旅客沉默案”。案情是这样:假设一辆行驶的汽车上有一个强盗,有两个旅客,于是旅客的利益选择有如下可能性:一,两个旅客共同选择反抗,虽然都会有一定损失,但可以制服强盗,收益为1;二,设若一个旅客选择反抗,因为强盗足够凶悍,该旅客不仅会失去财物,还可能失去生命,其收益是-8;而另一个选择沉默的旅客将从混乱中获益,比如借机逃跑,收益为6;三,两个旅客都选择沉默屈服,尽管有财物损失,但无生命之虞,其收益都是-2。搏弈理论推定:两个旅客都同时选择反抗当然是最好的,但因为他们之间没有联手对付强盗的事先契约,或者有契约也缺乏相互信任,所以他们都不会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也不会选择第二种方案以舍己利人,最后只能选择第三种方案,即面对强盗的抢劫,全都沉默以对。他们最可能选择一个糟糕的结果,但避免最糟糕的结果。

  如果人们确实都是“利益理性人”,这一搏弈过程当然无懈可击,在很多日常行为和历史事态那里也可以得到印证。问题在于,人是血肉之躯,人的心智不是一个棋盘或牌局,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群体,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可能有情感的风暴呼啸而来,飞沙走石,遮天盖地,使搏弈理论中那些矩阵和算式荡然无存。以色列最大的一家报纸《新消息报》在2002年初就中东危机作过一次民意测验,其结果表明:74%的以色列人赞成政府的暗杀政策,以对付巴勒斯坦激进组织的恐怖行为。

  但45%的受访者认为这样只能助长恐怖行为,31%认为这样无助于清除恐怖行为,只有22%认为这将削弱恐怖行为。这意味着,大多数以色列人并非不明白暗杀政策将有损自己的利益,但还是支持以暴易暴,支持对自己的利益损害。很明显,他们在这一刻大多不是“利益理性人”,不符合搏弈理论的假设,而是一群红了眼炸了肺横了心的情感人。他们的眼睛已经属于鲜血,鼻子已经属于硝烟,耳朵已经属于恸哭,口舌已经属于泪流,两脚已经属于瓦砾,一声救护车的尖叫和几缕横飞的血肉已经取代了安全利益谋略,成了他们最急迫最重要的思考焦点。他们也许仍在追求利益,但愤怒已经成了最大的利益所在,因此他们就像上述举着钢条的易眼镜一样,不惜做出日后连自己也要大吃一惊的事情。易眼镜后来受益于一个有经验的律师,在双方均有过失的解释下实现了法庭调解,免了刑事处分,只是赔了十八万元赔掉了他将近二十年的辛苦劳动。自己也要大吃一惊的事情。易眼镜后来受益于一个有经验的律师,在双方均有过失的解释下实现了法庭调解,免了刑事处分,只是赔了十八万元赔掉了他将近二十年的辛苦劳动。 

 
感觉惯性
  有些国家的城市街头做了些塑料假警察,减少司机的违规现象,就像中国农民在田边架起稻草人吓走麻雀,居然颇有效果。即便人们“知道”那些警察是假的,鸟们“知道”那些人是假的,但一个可怕的形象在眼角掠过,假象压倒了真知,恍惚之际,亦假亦真,也足以形成震慑和阻吓。这就是心智被一个假象暂时调动和控制的过程,一种视觉性条件反射。

  革命时代里还有这样的事:有人不小心砸碎了领袖泥塑头像,自跪三日以求赎罪,把领袖崇拜横移到一堆泥块上。正像有些巫术操作者针扎纸人,火烧草人,锅蒸面人,对仇人实施恶毒报复,似乎认定纸人、草人、面人等等与现实仇人有形象的相似,便必有内质上的连通和同一,于是假象替代了真身,恍惚之际,亦假亦真,满腔仇恨倾注于假象,也可得到心理满足。这种对外形相似性的深深迷惑,不妨被看作感觉惯性的另一类表现。

  几年前,我在国外见到一个德国记者,还有他身柔如水和声弱如蚊的香港太太。

  两人都年过半百,都很友好与和善。在所有的采访都圆满完成以后,我们一起去喝杯咖啡。德国先生突然说出一句:“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问一个不算正式采访的问题:你为什么这样爱笑?”我不太明白他的意思。他有点抱歉的迟疑,十个手指交叉又迅速分开,做了一个比划,不知道该如何说出他的意思,与太太用德语嘟哝了几句。“我的意思是这样,我看过你的一些作品,也是喜欢这些作品的,知道你没有特别阴暗和特别孤僻(感谢他太太翻译得如此细致入微)的东西,但还是读出了其中的沉重,因此看到你本人以后不免仍有点意外。你很喜欢笑,这样当然很好(我怀疑他太太擅自添加了这一句客套),不过……如果你笑得少一点的话可能更好,可能更像一个作家,更像一个中国作家。不是吗?”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我不记得自己当时是怎样回答的,印象中是回答得笨拙而嗦,根本没有说到点子上,直到返回旅馆才理出几句话,恨不能追到人家的汽车上去扯住人家的耳朵再答一遍。作家为什么就不能笑?中国作家为什么就不能笑呢?这真是一个奇怪的问题。我应该整日阴沉着脸,整日沉思默想,眼睛里全是苦难和悲愤,这才像个作家或者像个中国作家,才能引起读者的尊敬和外国人的喜爱,是么?我不这样就会让你们失望和惊诧,是么?你们在画展上、摄影展上,还有报纸杂志上看多了这种人,看多了某种把全世界几千年血泪史都压在心头的受难者,看他们总是把死亡或极权一类吓人的事揣在心窝子上,就不能容忍我笑了,一笑就坏了你们的文化胃口,是么?

  中国是我的父辈、我的青春以及一片我气息相融的热土。退一万步,即便中国眼下还是一个暗无天日的奴隶社会,我也有笑的权利吧?欧洲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就没有笑?即便中国现在落后得茹毛饮血和水深火热,我也有笑的权利吧?德国在没有汽车、电视、信用卡、抽水马桶以及足够面包的时代就没有笑?说实话,我在中国还笑得更多,到了这里还没倒过来时差,到了这里不得不manner,不得不迁就西方人笑不高声的优雅,都快憋死我了你明白吗?

  一个人难有真正的自由,包括笑的自由。文化传媒和社会习俗正在“教会”大家怎么活,已经给各种身份分配了表情,正如一切作家不宜笑,一切少女也都应该神情娇弱,见到一只蟑螂就得手掩小嘴两眼发直跳起来大声尖叫;一切政治家则应该面容慈祥,不论到什么公共场合都有雷打不动刀劈不烂的一张笑脸,以昭彰政治权力的王道而非霸道品格。文体传媒和社会习俗也给各种情境分配了表情:一走进鸟语花香就应该有情人春怀,哪怕半老徐娘也得活泼追逐或者绕树三匝;如果面对海涛滚滚扑岸那就应该面露几分历史的沧桑和深刻,不冒出几句伟人的人生哲理似乎就说不过去众多电影的蒙太奇不就是在推进这种表情的套餐化么?不就是在建立和巩固着视觉专制么?这种身份与表情的固定搭配,情境与表情的固定搭配,人人都懂,人人都会,日长月久便形成了人们整理表情的一种法则,一种纪律,一种秩序,不容随意地胡来,否则就会让人“不顺眼”。S君已经适应这种惯性了。他不论在什么场合,只要瞥见有镜头举起来,就会有脸上的急剧降温冷若冰霜,两眼直勾勾,盯住前面一个想象中的仇敌,或者一片想象中的凄惨坟地,而且时时只给镜头一个侧面,凸现自己线条分明的下腭。我曾经见到他发表在香港杂志上的一篇关于摄影的文章,觉得不错,建议他授权我们的《天涯》杂志发表,让读者们了解一下他去国以后的创作情况。他忙不迭地拒绝,哦不行不行,这绝对不行。我以为他是顾忌自己的敏感身份,怕连累了我们,便告诉他国内可能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可怕,毕竟眼下不是文化大革命那年头了,像他这种有颜色的人,不少已经亮相报刊,没有什么麻烦的。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仍然不同意授权,直到后来碰到他的一个朋友,对方才告诉我:你怎么这样傻呢?你这不是要砸他的饭碗么?如果国内发表了他的文章,他还能有什么理由政治避难?

  一年以后,正是这位S君以“代表中国地下电影”的身份获得了国外一个大奖,在获奖演说中宣称自己从来不能在祖国发表作品,绝口不提他当年积极争当什么副主席并且风风火火给首长们送去内部电影票的往事。他惹恼了中国政府,有关部门随即下文查禁他的作品,包括他一直在书店里卖着但十分冷落的两本旧作。到这时候,他倒真的成了地下艺术家了,真的在国内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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