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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头望见北斗星-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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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9岁时离开了家乡莱州,来到了这个我也已经无法放开的地方。是不是我在什么地方我就无法离开什么地方,是不是谁爱我我就要赞同他的思想?
  突然又想死,我是不是重新变的幼稚,我无法放CD,可能是盘有问题,于是我倒着磁带,只要让我的周围有一点点声音。都在说物质,物质物质物质,物质……
  我是不是真的变了,他们说我成熟了,比以前更好接近了,我觉得自己不真实了,我在为了什么变成这个样子,为了不想折磨那种冲动情绪化的自己,无论何时发起疯来回头看看都不可思议
  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走开?“这个冬天雪还不下……”
  我忽略了整整一季的秋。
  强忍着我暴躁的脾气,心都要揉碎了来满足你的嗜好和要求,你知道我不是很做作的那种女生
  无论怎么做做什么,都会有人骂,他们理由充足,我都习惯了,随便吧。
  在这里如果也无法真正表达,我总希望和知道总会有志同道合的人来理解,别的可以忽略不计。
青春无悔不死/永远的爱人
  “把我的青春还给我!!!”
  安达充站在海边的礁石上,用纸卷成喇叭形对着海浪大喊。
  若是能梦想一下那自由翱翔于广阔海洋的青春,也是幸福吧。
  2002年,我做的两件最大的事就是出版了我的小说《北京娃娃》和自己印出了《八十后诗选》。对这年,我记忆深刻的只是夏天和冬天。我能感受到的是两极巨变。
  夏天。我最喜欢的季节。
  夏天。有绿树和垂直阳光的季节。它让我想到混乱的生活、懒洋洋、比基尼泳衣、诡异的高中课堂、青春、热血、无穷无尽的想象力、友情、梦想、冒险、怪兽、冒险、单细胞、逆刃刀、阴天、下雨、赌上全部的未来……
  冬天。下雪天。有月光的季节。雪是天使降落的眼睛,模糊了地面。冬天。斜阳、冰冷的地面。被窝。古龙的小说。伊万布宁的《不相识的陌生人》、王磊的《一切从爱情开始》、诗歌、烟熏火燎放着流行音乐的网吧、网吧中的我正趴在桌面上睡觉,身旁放着统一冰红茶和中南海。
  咖啡和茶叶。
  在我还“年轻”的时候,有人问我为生活付出过什么。情急之中我灵机一动用了罗大佑《爱人同志》的歌词来回答:“付出了青春的热血和眼泪。”
  听着跟笑话似的。
  2002年,我有了很多我自己的照片。有别人给我拍的,有朋友拍的。加起来比我以前所有的还要多。从来不知道我还可以变成一个逆来顺受、妩媚的女子,张着无辜的眼睛,来凝视镜头。记忆中的自己,永远是像风一样呼啸而过。我上幼儿园时和班里的小朋友站在春天家乡的桃树底下拍的相片,双手叉腰,目视前方,是“小怒春”。
  甚至连打扮都变了。果酱来北京,见到我穿着毛衣,很奇怪地说:“你以前冬天从来不穿毛衣。”那时我说自己是朋克,朋克在冬天从来不穿毛衣。
  我也很奇怪。那时穿卡其色的单衣,似乎很自豪地穿一件单的绿色紧身裤,紧得连秋裤都套不进。染着红头发,在夜里从地铁站走回家。路上和我搭讪问时间的男孩说:“你是女的啊!从后面看,还以为你是男的。抬头挺胸的。”
  经常有写不出一个字的感觉。大脑空空的,我好像永远也做不到那种心静,我怎么也塌实不下来。我的心总是漂浮着,仿佛为某件事担忧,可那是什么东西呢?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不能像别人一样看看电视,听听歌,由衷地感谢生活的美好?我也没觉得自己多独立特行,倒是显得神经质。紧攥着投机的心态,我像一匹恶狼般彷徨无助。常常在这种时候,我就显得百爪挠心,想给以前的朋友打个电话。
  而过去的朋友都生活在过去,他们一些人失去了联系,而另一些则消失不见。空留下我。
  冬天太漫长,漫长得能让人沉溺其中,在我看来,每一天都会过去,都是无用的。我怎么来证明今天和昨天的不同,上一秒和下一秒的不同。每天我靠速食食品来维持体力,靠写字发呆来打发时间。靠遐想来接近远方。靠听广播来增加空气密度。
  如果偶尔我去看演出,就是平淡生活中的珍珠,串起了我贫乏的生活。
  夏天时,我很想离开北京。到别的地方走走。最想去的地方是上海。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最想去上海。我以前给果酱写过一首诗,题目就叫《我要去上海》。我说“果酱的酱字我不会写/上海我没去过/我想好了/如果去上海/我一定要坐飞机去。”
  那天我睡得很不安稳。朦朦胧胧地梦见飞机场。我们很快就要误飞机了,我心急如焚,大喊:“好不容易能坐趟飞机!”其实不是好不容易,是我从来没坐过飞机。我唯一坐过的一次,不是去上海,而是为了我的小说去成都签售。我真是太喜欢坐飞机了,我喜欢飞机缓缓上升的感觉,那时,我脱离了早已厌倦的地面,看到草地、建筑物、树林,飞机越升越高,我就看到云层。大朵大朵的云层,白色柔软,我好想躺在上面打滚、睡觉。
  我还要承认一件事实,在我的书还没出时,我想过从一个商人那里骗钱。说起来真不好意思。结果当然没成。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很分裂地,当时我还听着痛苦的信仰的歌“卖吧,靠你一并的方针,卖吧,用你一贯的热忱……”
  这突然安静下来的静,突然已经不习惯了。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已经不习惯这静了?
  多少个从前的夜晚,我都是一个人躺在床上。家里永远没有烟缸,CCCP曾送给我一个,还被我失手打碎了。
  我的脸坏掉了,我的脸由于我抽了过多的烟变得敏感不堪。
  还见到了小虚,他老了一些,可还是那么年轻。他真的太瘦了。他很爱说的话就是“无所谓”和“一泡乌”,就是没什么意思的意思。也可能是没什么意义的意思吧。
  我还是想狗子,为什么直到他走我才想他?我看了狗子的书《活去吧》,人家都说“玩去吧”,狗子说“活去吧”。
  感到自己逐渐成为一个现象,任人评说,这让我很不自在。其实他们知道什么呀?当时我就想,如果这本书出不了,我就立刻写下一本。现在第二本也写完了。有一个很想用但不能用的名字,叫长安街少年杀人事件。间接表达了我对轱岭街少年杀人事件的喜欢和崇敬。这也是我最喜欢的电影,不用加之一。里面最喜欢的主人公,是女孩小明。我想我是完全理解她的。她的无助、哀痛、暧昧、矛盾和不得已。她如此年轻,如此决绝和忠诚于自己的信念。小四没有给她足够的时间来解释和了解。
  在夏天第一场雨里,我看了《约翰克里斯朵夫》,那场雨下得挺突然。在冬天第一场雪中,我在看《百年孤独》和《追忆似水年华》。我想说,我的小说不是日记!我也不是活在别人的猜测中!作家就是全身心的裸露,我乐意!!!
阳光不只照耀童年
  好久没有在清晨起床了,更别提在清晨听我很久没听的ANTI…FLAG的音乐。我先是听了几张别的乐队,然后换成了它,过了一会儿,我扭大了音量,窗外天色透明、发绿。我有点晕,我昨晚没睡,打算调整时差。好一段时间我过的都是美国时间,醒来就是下午了,两天就像一天,我每天看到的都是黑夜都是夜晚。
  什么心情听什么音乐,什么状态写什么诗歌。小说可以编,诗是硬努不出来的。
  我醒了就是惆怅,但也欣喜。
海边的陌生人
  我们在我家里聊了会儿天,她喝凉水,我也没有泡茶(她说她只喝冷水)。我们抽烟,她似乎比我抽得还要多。我给她抽绿色万宝路,她说她很喜欢。那是别人送我的烟,我们很快你一支我一支地抽完了。间歇我们谈到音乐,看到她还带了许巍的新专辑。我说我很想去外国玩,可以在那里买衣服、CD,还有拍些照片。后来我们去了我家附近一个咖啡店,喝了点东西。聊天时看到她大大的银色耳环和手腕上一摞的银色细手镯。
周末晨昏
  第一次和她见面,是在初冬的一个晚上,约在我家附近。最早时我收到过她用英语写给我的邮件,说她是我的读者,很喜欢我的小说,希望有机会能认识。
  她的穿戴让我很感兴趣。她说喜欢我的头发,我想是因为她喜欢不那么整齐的头发。有一天我去见朋友,路过理发店,就把头发烫了,烫完后我发现很难看,暴露了我脸型的缺点——我的脸有些方,爆炸头显得我脸更方了。我安慰自己:起码比不改变要好。
  她身材很高,又瘦,穿着黑色大衣,蓝格的宽腿裤子,没染过的黑色头发随便扎成一个辫子,显得更高。里面穿的是黑色罩衫,长长的,扣子一直系到领口。我头发很乱,穿着褐色短款大衣,黑色休闲裤,粉红色大领毛衣,粉红色匡威球鞋。很明显,我们走不同的穿衣路子,而她看起来更有品位,我像个小孩,虽然她比我小好几岁。她的神情带有在外国居住长大的小孩的共同特点,机灵、活泼、成熟。后来我发现她也很少穿年轻人的衣服,她很少穿彩色的衣服,最常穿的莫过于黑色、灰色、暗绿。她十七岁。
  女孩从美国回来,4月去法国上学。她曾在美国当模特,她希望以后能当一个好模特,再做一个好的服装设计师。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她现在还留在北京,正在学习法语课程,准备今年再出国,和她现在的男朋友在一起。
  我们在我家里聊了会儿天,她喝凉水,我也没有泡茶(她说她只喝冷水)。我们抽烟,她似乎比我抽得还要多。我给她抽绿色万宝路,她说她很喜欢。那是别人送我的烟,我们很快你一支我一支地抽完了。间歇我们谈到音乐,看到她还带了许巍的新专辑。我说我很想去外国玩,可以在那里买衣服、CD,还有拍些照片。后来我们去了我家附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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