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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蛰存作品选-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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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所住着的是一个离昆明一百余公里的小城。说它是一个小城,这是一个外省人的口吻。它实在并不比我所曾到过的宜良路南这些县城更校它在公路旁边,两小时的汽车可以到达昆明。(然而从来没有一辆营业汽车在两小时间到达过。)它有邮政局和电报局,它能够供给你法国制的脂粉,甚至德国制的花柳病注射剂。然而不管一切,它还是我所旅行过的许多县城中最配称之为山城的地方。这是因为它还保留了一个山城所该有的特殊气息。  
  我在这里已经算是住下来了。我认识了它的自然环境,我熟悉了它的故事。早晨,我定首先看见妇女们在门口操作,或是扛了农具出城去。当那些幸福的男子起床来,端一个矮凳坐在门口,吃茶,晒太阳或捉虱子的时候,一定是快要到正午了,下午,城里的街上是寂静的,年轻人都聚集在城外汽车站旁边的几家茶馆或小食铺里,等候来往的汽车看热闹。无所事事的日子虽然好像很悠长,但终于会到了黄昏,于是你可以听见牧人在吹起哨子,赶着牛羊进城了。驻屯营里吹起生疏的喇叭,召集士兵归队了。打柴的老妇人伛偻的背上负着一大捆柏枝或松毛从小巷里穿出来了,赶宿站的驮马队从远处就让那第一匹马项下的大铜铃铛铛地响着,报告那唯一的马店里的老板,让他吩咐伙计给预备草料及其他一切的方便了。一排荒凉的雉堞渐渐没入黑暗的夜色中,于是这小城中惟有西街上是透露着光亮的地方,因为一切的店铺都在西街上,别的铺子虽然都早已关了门,而茶馆及宵夜铺却正当热闹的时刻,何况茶馆及宵夜铺又占了所有的商铺的半数以上。  
  但是,它们虽则卖夜市,才过十点钟,所有的光亮便已全部熄灭掉。现在是狗的城市了。它们奔逐着,叫嗥着,在绝对的黑暗中,使一个不习惯早睡的旅客,在枕上会仿佛感到土匪来攻城的朕兆。  
  赶街子是使人们的生活形成一种特殊样式的主因。这里的人从来不作每天的计划。  
  一日之计在于晨,这句古谚是于他们没有用处的。对于他们,每一个月并没有三十天,而是只有六天,因为他们每五天赶一次街子。一切的事情都得在街子天做。买鱼肉鸡蛋,蔬菜米粮,均须到街子天,错过了这个街子天,就得等下一个街子,于是五天就很容易地过去了。约会什么人,也得等街子天,这个街子天他如果不来,则必须等到下一个街子天才会来,因为在这两个街子天中间的四天里,他还得轮流去赶四个地点不同的街子。  
  医生也是赶街子的。人们倘若生了什么病,五天之内没有变化是幸福的。医生给你诊了脉,给你留下五天服食的药,你就得等到下一个街子天再请教他。否则,倘若你的病不幸而在一二天之内有了变化,那么,这回是轮到你病家赶街子了,你可以被抬舁着到别个城市或乡村里去寻找你的医生。  
  警察也是赶街子的。据说从前这里曾经有过十五名警察,和一个警察局长。因为生活程度高了,而警察局的经费没有增加,所以不得不把警察的人数从十五名裁减到九名,又从九名裁减到三名,生活程度高了五倍,所以现在是三名警察吃十五名的口粮。在平时,一名警察充当局长的仆人,两名警察轮番在城里十字街中的鼓楼下站岗,城既然小,四面一看就可以看到城门口,有一个警察也就尽够照管了。但在街子天,汉人和夷人在城里乱挤,即使连那充当局长仆人的警察也出动,还是不够维持秩序,所以不得不让那几名被裁的警察来临时服务一下。这就是赶街子的警察。谁知道他们在非街子天做些什么事呢。  
  人们永远是很迟缓,永远是很闲懒,永远没有时间的观念。很少人家有一个钟或表。  
  既然今天或明天都没有什么关系,上午与下午更有什么分别呢。你说,这不是赶惯了街子所影响他们的生活方式吗?  
  我不喜欢,并且也不习惯于这种山城里的生活,但我既在这里住了几天之后,也似乎稍微发现了它一点好处。我常常会想起“山静似太古,日长如小年”这一副对联,仿佛很可以用来贴在这里的城门上。然而这种和平与淳朴的好处,到底只堪从想象中去追求的,比如你身处于一个烦嚣的都会里,偶尔憧憬一下这样的山城生活,那是对于你很有补益的,若果你真的来到这里住下去,像我一样,我想你倘若不能逃走,一定会自杀的。然而你或许要问,为什么我终于没有自杀,而还在这里住下去呢?是的,请你凑过耳朵来,我将指点给你看一个地方,并且告诉你,那是怎样一个地方,会使我对于这寂寞的山城抱着希望。          
他要一颗纽扣   
  “可惜我已经记不起他的名字了。”  
  薛小姐从第二十五军医院服务了八个月,回到昆明来休息,她给我们讲了许多故事。  
  当她在昆明耽了一个多月之后,预备动身到重庆去的前夕,她在我们家里晚饭后喝茶之际,她开始给我们讲了最后一个故事。  
  “但是不要紧,我记得他是五百七十四号。我们从来不记得每一个伤兵的名字,我们所要记住的是他的病床号数。然而当他离院之后,不论是因为伤愈离院或身故离院,我们随即连他的病床号数也忘记了。不是,我不是说忘记了那病床号数,这是我被派定了要看护的床位,我无论如何忘记不掉,不过你知道,这时候这个号数又该属于另外一个伤兵了。在我手里经过的五百七十四号伤兵,也少不了三四十个,然而我只记得他这么一个。所以,我们就称他为五百七十四号罢。  
  “当他第一天被抬来移放在这个号数的病床上,不久,经我们的吴医官揭开那遮盖在他身上的灰毡察看伤势的时候,我在旁边吓了一跳。为什么?我并不是害怕那满身的血迹,那我已经看惯了。哪一个被抬送医院的伤兵不是带了满身血迹,甚至肢体破裂的呢?我所觉得可怕的倒是一个伤兵的反常情形。原来他在笑。他张开了嘴,从满嘴的血和污泥中间,我看出了他的确在笑。从来没有一个挂彩的伤兵会在没有动手医治之前就笑的。我立刻想到这一定是个伤害了神经的,所以他会不觉得痛苦,反而笑起来。这一定是一种严重的情形,即使他肉体上的伤势不重,也很难于治好的。因为我听说有一个伤兵就是这样的变成了疯人,永远的疯了。  
  “吴医生检视的结果,知道他并没有致命的创伤,虽然流了许多血。大腿上中了一弹,左手被炸掉了一个手掌,头面上有许多不重要的创伤。我们给他洗拭掉血污,用了药,包裹了那条腿和没有了手掌的手,他居然就睡熟了。他一声也没有痛楚的叫喊,像别个伤兵一样的。我们的领班赵小姐轻轻地告诉我,这个兵恐怕疯了,当心他醒过来的时候会发作。因为她从前看护到这样的伤兵过。我当时就觉得很怕,在给别个病床上的伤兵敷药或裹绷带的时候,我不时的注意那五百七十四号病床,只怕他醒了会跳下床来做出不知怎么样可怕的事情来。  
  “然而他睡得很好,很长久。他是在头一天上午十时左右进院的,一睡却睡到第二日天亮。当我在早晨八点钟去接班的时候,我看见他已经醒了。可是还在笑。我问那轮值夜班的陈小姐,他夜里怎么样?陈小姐说:‘一睏到大亮,才醒过来。’我觉得有点奇怪,大概他成了一个白痴。只会傻笑了,如果只是一个白痴,那倒没有什么可怕了。  
  “当我走近他床边前的时候,我发现他仿佛并没有损害了任何神经。因为他的两颗忍俊不禁的眼乌珠还会跟着我的走路而移动。并且,居然会很清楚地说:‘给一杯水喝。’“于是我给他一小茶壶水,并且帮助他侧着嘴喝完了。他好像很满足了似的行着深呼吸,渐渐地闭上眼睛。没几秒钟,又睁开了眼睛,这边看看,那边看看,最后索性把眼睛盯着我,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似地呆看着。最后,结束了这个傻气的行动的,又是一种不可思议的笑。但是,这回,我发现了这并不是一个控制不住自己的感官的人的痴笑。  
  “‘怎么样?辛苦呢,朋友。什么地方痛?’“他并不回答,但也不笑,似乎完全在想自己的事情。  
  “一天,两天,我给他敷药,换绷带,送水喝,从来没有听见他叫嚷一声或说一句什么话。他随时在笑,随时在想,此外的行为就是睡眠了。大概是个乐观而缄默的人,我终于这样断定了他的性格。一天,当他的伤口差不多已有七分好了的时候,当他又在莞尔而笑的时候,我禁不住要表示我对他所发生的兴趣了。我就问:‘喂,朋友,你为什么一句话也不说,老是笑?有什么好笑的?’“‘不死,不该笑笑吗?’这是他进院后,除了要茶水之外的第一句话。  
  “我不知怎样回答他才好。他的话不是很对吗?当一个伤兵发现他自己毕竟死不了的时候,不很高兴吗?然而没有一个伤兵曾经像他这样坦白而热烈地表示过这个心理。  
  我觉得不应该放过他这个高兴说话的机会,然而又苦于想不出一句接续上去的话,便看着他那似乎想要说什么话似的脸。终于,是他先开口了:‘小姐,你姓什么?’我告诉他我姓薛。他就鼻子里哼了一下,说:‘薛小姐,你想我多么怕死。’我说:‘那没有什么,谁都怕死,不过……’“‘不过要死得有意思,是不是?’他抢着我说了。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了。  
  “但是他摇摇头。‘这些话我都听够了。全不对。死就是死。没有什么意思不意思的。我们当兵的谁都得等着死。怕死的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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