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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堂庸训-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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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色两关尤当著力 

     世言累人者曰:“酒色财气。”然酗酒斗狠,乡党自好者尚知儆戒。唯 
 “财色”二字,非有定识、定力,鲜不移其所守。昔人言:“道有黄金不动 
心,室有美人不炫目,方是真正豪杰。”余独有要箴二则,能临境猛省,便 
百魔俱退。财箴曰:“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色箴曰:“淫人妻女者, 
妻女亦被人淫。”天道好还,相在尔室矣。 

                              因果之说不可废 

     因果虽二氏之言,然《易》六十四卦皆言吉凶祸福;《书》四十八篇皆 
言灾祥成败;《诗》之《雅》《颂》,推本福禄寿考之故。“无所为而为善, 
无所畏而不为不善”,惟贤者能之,降而中才不能无藉于惩劝。余年十五, 
检败簏得先人旧遗 《太上感应篇图释》半部。诵其词,绎其旨,考其事,善 
不善之报,捷如桴鼓。自念少孤多病,惧以身之不修,废坠先祀,怵然默誓。 
日晓起■洗讫,庄诵《感应篇》一过,方读他书。有一不善念起,辄用以自 
儆。比在幕中,率以为常,日治官文书,惟恐造孽,不敢不尽心竭力。从宦 
亦然,历五十年,幸不为大人君子所弃,盖得力于经义者犹鲜,而得力于《感 
应篇》者居多。故因果之说,实足纠绳。夙夜为中人说法,断不可废。 

                             不可责报于目前 

      “惠迪吉,从逆凶。”理之一定,然亦有不可尽凭者。阴骘文所云:“近 
报在自己,远报在儿孙”也。为善必报,君子道其常而已。不当以他人恶有 
未报,中道游移,以致为善不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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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过实者造物所忌 

     造物忌名,非实至名归之名,乃声闻过情之名也。盛名所归,不但其实 
难副,兼恐其后难继。幸而得名,兢兢业业,求即于无过,自为鬼神呵护; 
若以名自炫,必有物焉败之。验往征今,若合符节。 

                               不可妄与命争 

     贫富贵贱,降才已定。但天不与人以前知,听人之自尽所为。人能居心 
仁恕,作事勤合,久之必邀天鉴。机械变诈之人,剥人求富,倾人求贵,幸 
得富贵,辄谓人力胜天,可与命争,不知营谋而得亦有命所当然。心术徒坏, 
天谴随之。向使循分而行,固未尝不得也。 

                              少年富贵须自爱 

     世上辛苦一生不得一垅,皓首穷经不得一第者。或袭祖先余荫,或藉文 
字因缘,少年时号素封跻■仕,此非常之福也。幸履福基,时存惜福之心, 
行修福之事,福自无量。不然,禄算绵长,良不易易。 

                               处丰难于处约 

     处约固大难事。然势处其难,自知检饬,酬应未周,人亦谅之。至境地 
丰亨,人多求全责备,小不称副,便致諐尤。加以淫佚骄奢,嗜欲易纵,品 
行一玷,补救无从。覆舟之警,常在顺风。故快意时,更当处处留意。 

                                 欲不可纵 

     纵欲败度,立身之大患,当于起手处力防其渐。凡声、色、货、利,可 
以启骄奢淫佚之弊者,其端断不可开。 

                               贫贱当励气节 

     气节与肆慢不同。肆慢者,以贫贱骄人,必至恃贫无赖。位卑言高,皆 
获罪之道也。不淟涊以乞怜,不唯阿以附势,固穷厉志,守义不移。富者, 
余而自傲;贵者,莫不敬其有守,谓之气节。 

                                择稳处立脚 

     如行军然,出奇制胜,危道也。仁人之师,堂堂正正,胜固万全,负亦 
不至只轮不返。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形,取其轻。宁按部而就班,不 
行险以侥幸。是为隐处立脚。 

                               居官当凛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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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无论大小,位无论崇卑,各有本分。当为之事,少不循分即干功令。 
凡用人、理财、事上、接下,时存敬畏之心,庶儿身名并泰。 

                               宦归尤当避嫌 

     幸而宦成归里,当以谨身立行,矜式乡党。一切公事不宜干预,地方官 
长无相往还。遇有知交故旧,更宜引嫌避谢,稍可指摘,即为后进揶揄。 

                                    守身 

      《大学》、《中庸》、《论语》言身甚详。诚身为始事,致身为终事。 
而孟子独言“守身为大。”盖知所守,则穷通、寿夭无一敢轻。战陈无勇, 
亦为非孝。杀身成仁,未为亏体,极守之能事矣!然圣贤甚爱此身,不肯轻 
掷,曰免于刑戮,曰隐,曰危行言逊,无一非守身之义。《诗》云:“既明 
且哲,以保其身。”终以保身为守身之正。能立身扬名,以显其亲,尚已; 
其次,莫如夙夜匪懈,常凛怀刑之思,全受而全归之,盖棺论定,得称善人, 
庶可见先人于九原。嗟乎!穷而在下,尺步绳趋,犹易自主;幸而通显,地 
愈高势愈危。此义不可一日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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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 治家 

                              统于所尊则整齐 

     一家之中,天合人合,气味不同,刚克柔克,性情亦异,惟受尊长约束, 
方能画一。不然,妯娌以贫富相耀,姑嫂以疏戚生嫌,俛儳焉不可终日矣。 

                                孝以顺为先 

      “顺亲”二字,见于《中庸》。谚云:“孝不如顺”。盖孝无形而顺有 
迹。顺之未能,孝于何有?如谓父母亦有万不当顺之故,则几谏一章自有可 
措手处。玩紫阳“愉色婉容”四字,何等委折?天下无不是之父母,必先引 
咎于己,方能归善于亲。一味戆直,激成父母于过,即所谓不顺也。若欲与 
父母平分曲直,以己之是,形亲之非,不孝由于不顺,罪莫大焉。 

                                 惟孝裕后 

     人能孝顺也,只尽得子职,原不应望报于天,亦无望报于天而后勉为孝 
顺之理。然天道于此,报施最分明,最迅速,不待他证也。吾曾祖生子三人, 
吾祖父、祖母独善事吾曾祖母,故止钟福于吾祖一支。吾祖生吾父暨吾叔父 
二人,吾父、吾二母独善事吾祖父、祖母,吾生母尤力为其难 (详徐太宜人 
行述),故吾以伶仃孤苦之身,得至成立。念吾祖母遗言,吾生母自当有后。 
知吾生母之必当有后,则知事亲者,不可不奉吾生母为法矣。 

                                继娶难为父 

     妇未必皆贤也,而所生子女无怼母之人。不幸丧耦,处不得不继之势, 
遇不贤妇强分畛域,调剂之苦,天实为之。幸而妇知大义,未尝不慈,而前 
妻子女外视其母,至父有诲劳,辄归过于后母所为。为之父者,责善不能, 
避嫌不可,动而得谤,是谁之过与? 

                                   事后母 

     后母难事尚宜事之以礼,况易事者乎?然往往遇易事之母,而被以难事 
之名,使母称不义,父号不慈。是诚何心?或曰“是有间之者”。贤如吾母 
王太宜人,蔑以加矣。然余年十三岁,太宜人约饬素严,族叔某私语余曰: 
 “若母慈汝,固万不如慈汝妹也。”余大以为不然,奉太宜人教益谨。不四 
年,某子死;又十余年,某死,今为之后者亦死。向使余惑某言,其能有今 
日乎?人在自为耳,为子而以人言,即于不孝人。果任其咎欤?否欤? 

                           事鳏父寡母更宜曲体 

     寡居之母,虽有妇可依,有女可侍,然妇有子女,女有夫婿,不能专依 
膝下。疾病饮食,苦有不能言者。至于父老鳏居,真茕茕矣。向见吾族某翁, 

…  1…

中年丧耦,至八十余岁,寝食孑然。尝语余曰:“吾拭面巾久如败丝瓜,求 
换一方不可得”,言已泣下。余■焉伤之。曾告其诸子,皆弗顾也。未几, 
子亦身历其境,穷且过之,天鉴不远,可不畏哉! 

                                 友难于孝 

     人于父母,容有不敢直言之隐。若兄弟,则事事可以推诚共白,其势比 
事父母较易,而往往难尽其道者,盖家庭龃龉多起妇言。父子天性,谗不能 
行。妇非甚不孝,尚不敢肆论舅姑,子稍有天良,必无徇妇忤亲之事。至妯 
娌相猜,谗言易入,起于芥蒂,酿为参商。不知自父母视之,毫无区别,不 
能友爱,即非孝顺。故先圣引《书》云:“惟孝,友于兄弟”也。历来手足 
不和,多从利起。昔人有言:“父母有事,譬如少生兄弟一人;父母分财, 
譬如多生兄弟一人。”能三复此言,妇言又何自而生。 

                               冢子宜肩重任 

     冢子之生,多在父母盛年。及父母生幼子,冢子已届成立,往往所生子 
女年齿与弟妹相等。贫贱之家,分劳立业,责在冢子,不当以力由己出,区 
弟妹而贰之。幸为富贵之胄,则受庇独早,子女并承余荫。迨父母衰迈,自 
宜以受庇之身,庇其弟妹。先图自逸,知有己之子女,不顾父母之子女,父 
母其能安乎?知其不安,而忍而为此,是可忍也,孰不可忍! 

                               弟当敬事兄长 

     父兄并称,故谚云:“长兄如父。”其年龄既长,其阅历必多。为之弟 
者,自应受其训诫,敬而事之。凡事禀承,自有裨益。若俨然抗行,是谓不 
弟,必非福器。 

                              齐家须从妇人起 

      “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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