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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读书岁月 作者:姚梦-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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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么了不起的女人啊噢,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女人啊!’当我们三个人一起念这封信时,波希米亚国王这么喊道。’我不是告诉过你们,她是多么机敏和果断吗?假如她能当王后,那她不就是一个令人钦佩的王后吗?多么可惜她和我的地位不一样?〃 
  而福尔摩斯的回应是:   
  〃从我在这位女士身上所看到的来说,她的水平的确和陛下的水平很不一样。〃   
  此处的〃地位〃和〃水平〃,都用了level一词,词意双关,讽刺了这个自以为是的国王。恰好迎合了英国公众对欧洲大陆瞧不上眼的态度。   
  但如果主顾换成英国贵族,那么这些人物大多都是〃快活圆润的声调〃、〃灰色的爱尔兰眼睛流露着诚恳与坦率〃、〃富于表情的微笑着的嘴唇含有机智的幽默感〃,这不仅仅是柯南道尔的本土情绪在作怪,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读者情绪的取舍,犯众怒对于像他这样的作家,是不可饶恕的。 
  对于写通俗文学的人而言,读者就是上帝。甚至一些严肃的文学仍然如此,比如我们今天不断地讲,要有终极关怀,关注底层,弱势群体永远是值得同情的,如果有谁胆敢对他们进行一些不恰当的嘲讽,那就会激起众怒。读者永远值得重视,尽管你可以不尊重他们。    
  我母亲和读者的关系在这里值得一提。她喜欢写一些散文、随感。生活里大到工作调动生老病死,小到落叶飞花旅游出行,都一一下笔入文。那些平常人生活中最头疼的事情,母亲在文章里可以轻描淡写地把它化开;最平常的事情,也可以小里见大叙述,翻新出种种感悟。不得不说,这样的写作带有某些功利的成分。从希望作品得到普通读者的肯定,到实际创作过程中的选材、细节,都是为读者量身定做的。于是,普通读者的需求放到了创作本身的前面。 
  这些文章在瓢城的副刊上倍受欢迎。在瓢城这个落后得把文学当作时尚,把作家当作的明星的城市里,母亲的读者上至六旬的老人,下到十来岁的学生。许多人认为看了这样的文章,就能够添补心灵上的创痛,化解生活中的烦恼。阅读变成一件非常功利的事情。只要某个场合提供了和我母亲见面的机会,他们就会百折不挠地将自己生活中的一些事情,一些他们认为深刻地触及灵魂或者为之烦恼的事情,拿出来向作家请教。在一次讲座之后,一位初中女生给我母亲打来了电话。女孩所烦恼的事情,就是她如何和另一位女孩的处好关系。这个电话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好在我母亲曾经在教育部门工作多年,对此类事情屡见不鲜,否则一定会找个理由把电话断掉。 
  从此之后,母亲开始躲避自己的读者了,尽管她仍然还写那些千字文章。   
  显然我说得有些远了。这章要说的,其实是要提醒一下写侦探小说的朋友,读者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作品。尽管读者有这样或那样的毛病,但有的时候,对于一部通俗小说而言,读者要的很可能就是那么一点点低俗的东西,这些东西往往支撑了许多人一辈子。 
  三,侦探   
  好了,我们现在已经知道了对侦探小说取材的选择。那么我们不妨更进一步,来看看如何塑造一个侦探。这里我们还是以柯南道尔笔下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例。   
  在前面一章我们已经讨论过了,读者应该怎样满足。是的,他们需要什么,我们就给他们什么。但这只是一个较低的标准。一个优秀的通俗作家应该下意识地引导读者去接受某种观念。 
  2002年的时候,师兄刘勃拉我一起给一本时尚杂志做专栏。这是一个面向小资群体的杂志。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写过这样的文章,这多少让我有些为难。但师兄给我做了详细的分析,这些中产阶级大多有着一份不错的收入,生活没有太大的担忧。他们所需要的只是一些看上去时髦而又合理的观念,至于这些是不是真的,那是另一回事。 
  柯南道尔的读者也是这么一个状态。他们大多是中产阶级,在没有电影网络的时代,他们正常的消遣就是阅读。一个离奇又很合理的侦探故事,非常容易吸引他们。一个离奇又很合理的侦探,就更容易被他们接受了。 
  歇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一个离奇又非常合理的侦探。   
  让我们先想象一下,一个侦探,应该是什么样子?哦,他应该是一个靠富有逻辑的头脑而生活的人,生活中的一切自然都是井井有条,他的个人生活显然应该是这样的:钥匙钱包这些出门必备品应该放到门厅旁边,回到家中则立刻换上睡衣,看完的报纸放到废件箱中,该洗的衣服扔到洗衣篓里,定时打扫随时清理,家中始终保持一尘不染。 
  这是大多数人的生活,是一个体面和讲究的人的生活。在许多人的印象中,福尔摩斯就像一个上了发条的闹钟,身边的一切都随时随地地保持精准和机械。每当案件来的时候,他的大脑马上条件反射地形成一套逻辑链,沿着这个逻辑链一条线走下去,就是案件的破解。大多数读者相信,这就是推理,一个侦探的推理。 
  这样的想象只对了一半,当案件来的时候,我们的福尔摩斯的确像一个上了发条的钟表,干劲十足,迅速形成一套办法;然而在没有案件的时候,他只能靠吸食可卡因来维持精神。他的个人生活更是与读者的想象大相径庭。华生是这么写的:   
  〃他……把烟卷放在煤斗里,把烟叶放在波斯拖鞋顶部,而一些尚未答复的信件却被他用一把大折刀插在木制壁炉台正中……一时兴起,便坐在一把扶手椅中,用他那手枪和一百匣子弹,以维多利亚女皇的爱国主义精神,用弹痕把对面的墙上装饰得星罗棋布……房里经常塞满了化学药品和罪犯的遗物,而这些东西经常放在意料不到的地方,有时突然出现在黄油盘里,或甚至在更不令人注意的地方出现……〃 
  这不是一个公众想象中的生活习惯,这更像是一个艺术家。这是柯南道尔的一个安排,一个带有艺术情怀的侦探,往往很容易让读者接受。我们都知道,柯南道尔所处的时代,大英帝国已经不是工业革命之后的暴发户了,它变成了一个让欧洲垂涎又嫉恨的资本主义典范。就像今天美国一样,这个典范所具有一个特征,就是国内人数众多且十分强大的中产阶级。柯南道尔的读者大部分就是这些人。 
  中产阶级是个什么样的人群呢?国内有一种很流行的分类:一等人靠钱赚钱;二等人靠头脑赚钱;三等人靠体力赚钱;这里的二等人,就是中产阶级。他们靠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给自己带来不多但很稳定的收益。 
  和贵族相比,中产阶级对于艺术家的认识要浅薄得多。贵族拥有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去接触艺术家,或者干脆自己进行艺术创作。而中产阶级只能在某个杂志或者场合中,见到仰慕已久的艺术家。他们知道,在靠头脑赚钱的人里,这是唯一一个可以傲视王侯的人群。在他们看到贵族立刻起身肃立鞠躬哈腰的时候,他们难道不羡慕艺术家只是点一点脑袋就算礼节完毕的特权? 
  当然,要说所有的艺术家都是这样的习性,肯定是不全面的。但对于柯南道尔的读者而言,一个有着艺术家气息而又不是艺术家的侦探,已经足够让他们感到亲切了。   
  让我们来看看柯南道尔是怎样描绘这个艺术家类型的侦探的。   
  我们都知道,艺术家生活上凌乱不堪,常常自以为是目空一切,性情上又有些愤世嫉俗,除了创作,他们最大的享受就是勾引女人或者用尖锐刻薄的言语刺痛别人。福尔摩斯也几乎都和这些沾上了边,只不过,他没有勾引某个爱好侦破艺术的女青年而已。 
  他个人内务的混乱前面已经提过了。而他目空一切自傲自大的习性,几乎从第一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中就出现了。在得到伦敦警察厅警察写来的请求信之后,福尔摩斯说了这么一段话: 
  〃葛莱森在伦敦警察厅中不愧是首屈一指的能干人物。他和雷斯垂德都算是那一群蠢货之中的佼佼者。他们两人也称得起是眼明手快、机警干练了,但都因循守旧,而且守旧得厉害。他们彼此明枪暗箭、勾心斗角,就象两个卖笑妇人似的多猜善妒。如果这两个人都插手这件案子的话,那就一定会闹出笑话来的。〃 
  而在接下来的《四签名》一篇的开头,福尔摩斯又向华生说道自己的职业:   
  〃唯一私家咨询侦探。我是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当葛莱森、雷斯垂德或埃瑟尔尼·琼斯遇到困难的时候这倒是他们常有的事他们就来向我请教。我以专家的资格,审查材料,贡献一个专家的意见。我不居功,报纸上也不发表我的名字。工作本身使我的特殊精力得到发挥的这种快乐,就是我无上的报酬。〃 
  这是个典型的为了艺术而艺术的人物。他瞧不起世俗上的关关节节、条条框框。苏格兰场的官方侦探只是让他拿来总结经验的。而他的侦破活动,只是为了自己的爱好而进行,与其他毫不相关。 
  他甚至经常以艺术家自居,他会说〃按照一个艺术家的标准……〃或者〃我是以真正艺术家的彻底精神来……〃之类的话。甚至当他谈到自己的家世的时候,也愿意说一下祖母是法国画家贺拉斯·凡奈尔的妹妹。艺术家在福尔摩斯的眼中,就像贵族的头衔一样,是一个值得炫耀和自豪的东西。 
  不过,这是一个典型的中产阶级心态。   
  他愤世嫉俗,不拘礼节。看到贵族连特定的一些礼节都没有,这在当时是不可想象的;他穿着睡衣在家里接待来访的主顾,摆出一种专家权威的样子对待自己钱包的上帝;对于同行他除了挖苦还是挖苦。要是他觉得某个年轻的侦探很有前途,他会说〃是蠢货中最有前途的〃或者是〃有希望摆脱那个愚蠢的环境带来的影响〃;即便是他最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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