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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霄剑神-第2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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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一样是大雨天,一样是撑伞。

那女子看着年仅‘不惑’的老吴,把那柄传世的名剑,刺进了自己的胸口。

“你终究是要做大事的人,我又怎么能阻碍你的脚步。”

女子气机断绝,老吴却因此拜将,率军纵横青霄十数载。功成名就时,已为‘剑神’的老吴却突然境界大跌,世人猜测可能与白起一战落下了暗疾,或者与廉颇一战折损了寿数。

但是老吴自己比谁都清楚,根本的原因,是他几十年都未曾走出自己的画地为牢。

原本于世已是无敌,于己却是一败涂地。

老吴想起那女子临终时,脸上始终挂着笑容,虽未发一言,可如今细细想来,可不就是那‘无悔’二字?

老吴走下城楼,漫步于倾盆大雨中,回首望了一眼那‘撑伞’的男女。

天地气机如云翻涌,老剑神一声大喝:“剑来!”

方圆百里内,数千柄利剑齐齐出鞘,飞上半空之中,叶君临背上的‘巨阙宝剑’,亦是飞出城楼。

无数飞剑,遮天蔽日。

这一日,老吴重回‘剑尊’境界。

。。。 。。。

。。。 。。。

孤月城主府的后院,那面容清冷的妇人,静静望着火候渐足的酒炉。

酒名‘当归’,夹以龙虎山雨前茶叶,以及每逢中秋摘下的桂子,酒色泽金黄透明又微带青碧,酒香兼有茶香与桂香,入口微苦,细细品尝,却绵甜长久,余味无穷。此酒契合苦尽甘来之意,喝得上的却没有几人。

天下皆知轩辕国器的荒唐,嗜好以圣贤书下‘当归酒’。轩辕国器每年酿酒三坛,自己喝一坛,埋下两坛。年复一年,院中之酒越积越多。

妇人终于启封一坛,搬来一套尘封多年的酒具。酒具亦是轩辕国器自制而成,反正除了习武,那人仿佛没有不擅长的事情。

妇人起身拿起酒杯,才发现杯底刻着两行小字,字迹清逸出尘。

“人生当苦无妨,良人当归就好。”

“轩辕国器,你这个傻子。”妇人痛哭起来,恰逢门外,大雨倾城。

有些女子,明知很不好,但就是放不下。

“轩辕国器,这辈子,我终究是对不起你。”

轻抛一袭白绫,妇人自缢于梁上。

将两人合葬一处,轩辕倾城并未有太多的悲痛,在她看来,这已经是两人最好的结局。

逗留三日,前来孤月城报复的龙虎山余孽,尽数死于‘临’字营的铁骑之下。

轩辕国士终于当上了梦寐以求的城主,孤月城却不再独立,只能归于晋国的版图之中。齐建凌升任将军,率领大军入城驻扎。

此时的孤月城,就像是一个楔子,离宋国心脏,不足百里。

轩辕倾城的手中,拿着一封书信,是轩辕国器生前所留。上面的内容很简单:叶君临可以托付终生,只要诚心对他,他定不负你。

轩辕倾城看完,破涕为笑,却是瞥见一脸好奇的叶君临,直接把那张宣纸咽入腹中。

“真是个狠心娘们。”

叶君临腹诽一声,轩辕倾城却是回过头,一脸柔情地望着他。

若当时在城楼上,轩辕倾城采取的是‘权宜之计’的话,那么此刻,她便已经认定了叶君临。

。。。 。。。

。。。 。。。

雨后初霁。

‘临’字营大军开拔,往泰山而去。过了孤月城,便是宋、齐两国之地,西门豹放心不下,又派了两名‘高手’前来。

这两名‘高手’叶君临认识,自然便是宋青锋和颜羞无疑。

上次一战,两人死里逃生,却由此境界大涨,已是‘玄皇境’大圆满。

宋青锋的眉宇间,多了几份沉稳,而那颜羞依旧是妖娆而勾人心魄。

叶君临看着颜羞隆起的双峰,本能的咽了一口口水。轩辕倾城却是撅起樱桃小嘴,一巴掌打在叶君临的额头上。

“不准看!”

叶君临眨巴眨巴眼,一脸郁闷至极的表情。

车架进入宋国境内,宋**伍远远望见,却是未敢出手。宋国国君终究还是做了缩头乌龟,自始至终都未有半点花花肠子。

车架渐行,大道上突然有一女子拦路。

女子手握一柄青色长剑,一袭红衣在晨曦中,显得愈发好看。

颜羞看着那红衣女子的脸蛋、身段,颇有深意地回头瞥了一眼‘女神范’的轩辕倾城,嘴角微微翘起,约莫是在说:“这下子有好戏看了。”

叶君临勒马定睛,看着前方英姿飒爽的沈落月,无奈道:“我说姐姐,你又有什么事啊?”

。。。 。。。

。。。 。。。

073 泗水观潮

自宋国东去百里,有国偏居一隅。此国名曰‘鲁’,民风彪悍,虽无什么名将良相,却在宋、齐两个大国的夹缝里,生存了数百年。

宋青锋便是鲁人,打小在泗水河畔,练剑十余载,剑法小城之后,游历四方,最终在西门豹的手下,做了一名校尉。

约莫是‘近乡情更怯’,十年未曾归乡的宋青锋,一路上总是心不在焉。

沈落月和轩辕倾城一左一右,并骑在叶君临的两侧。一袭红衣和一袭紫衣的两人,如同是天上下凡的仙子,走到哪里,都会引来极大的轰动。

叶君临颇为头疼,这两名姑奶奶,他谁都得罪不起啊。

老吴坐在马车中,看着焦头烂额的叶君临,一边抠着脚丫,一边笑笑。

“这小子行,有我当年的风范。”

泗水河畔,有一座小城,同样名为‘泗水’,这里便是宋青锋的家乡。

正值四月十五日大潮,观潮游客来自天南地北,盛况空前。春秋战乱以后,士子负笈游学与武者带剑闯荡,反倒变得畅通无阻,顺带着探幽赏景也都风靡愈浓。

泗水大潮、泰山金顶佛光、以及昆仑莲花峰并称‘当世三大奇观’。

泗水城是一线正是观潮佳观景点,冠绝天下。

今日更有鲁国水师检阅,鲁国国主‘王黎昕’更是亲临压阵。

鲁国的达官显贵和商贾巨富,都拖家带口前来观潮,与庶族寒士市井百姓相比,前者人数虽少,却自然而然占据十之七八的上好观景位置,摆下几案床榻,放满美酒佳肴瓜果,邀请世代交好的清流名士,一同谈笑风生指点江山。

叶君临一行来得是时候,却又不是时候。

泗水大潮虽未开始,但河畔适宜观潮的地点早已扎满帐篷或者摆满桌案,听到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已经可以猜测到泗水 大潮就要临近,只得弃了马车,让宁昆仑和‘临’字营驻扎在城外,叶君临带着数人前去观景。

沈落月的兴致并不高,毕竟这位行走天下的女侠,见过了太多的盛世场景。颜羞和轩辕倾城反倒是显得兴致勃勃,女人嘛,到底还是都爱热闹的。

沈落月看着轩辕倾城,不屑地冷哼一声道:“没见识。”

轩辕倾城却是并不生气,上前一步挎着叶君临的臂弯,撒娇道:“相公,带人家去观潮嘛。”

颜羞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叶君临望着沈落月那杀人的眼神,进退两难。

“天啊,我这是哪辈子做的孽。”

人势浩大,自然少不了有‘登徒子’,于混乱中揩油。

叶君临身边有沈落月、轩辕倾城和颜羞三位倾世美女,自然吸引了不少登徒子的注意。

一个最喜欢凑热闹好揩油的‘登徒子’才要动手,就被全身剑气汹涌的沈落月,一巴掌扇过去,毫不含糊。

那登徒子被扇飞数百米,落到地上,立即昏死过去。其他浪荡泼皮见势,知道这块钢板,不是他们能踢得动的,立刻作 鸟兽散。讪讪然缩手,另寻目标,拣几颗软柿子下手,反正观潮人海中,多得是欺负后闷不吭声的小家碧玉,没必要在 一棵树上吊死。

叶君临在前,老吴负责殿后。

老剑神百年阅历,仍是不得不承认叶君临挑女人的眼光,可比武道上的攀登还要出彩。若是叶君临听到这话,一定会大呼‘冤枉’,他是从心里,不想去招惹这帮姑***。

老剑神这段时日很忙,真的很忙。忙着欣赏颜羞的胸脯,沈落月的美腿,还有轩辕倾城的脸蛋,大饱眼福。

终于来到河畔,吴老头负手而立,眺望江面上迅如奔雷的一线潮,神情萧索。当年一人一剑睥睨天下,也曾在这泗水之上,御剑踏潮头而行,何等意气风发。如今年迈,御剑愈纯熟,却连半点想要去木秀于林的心情都欠奉。

这便是岁月啊。

时隔数十年,谁又能想到当年那个独霸青霄的剑神,如今只是一个闲来喜欢抠脚的猥琐老头。

。。。 。。。

。。。 。。。

‘一线潮’潮头每推进一段距离,身边有美婢笔墨伺候的文人骚客,挥毫写完诗篇后,就要由友人大声朗诵而出,赢得满堂喝彩以后,再将诗文连同宣纸一起丢入泗水之中,这便是传说中的‘即兴成赋’。

即兴不即兴,叶君临不知道,反正他也看不懂这些文人写的‘骚气’。

潮水漫过陆地,一年盛景消散。游人纷纷散去,叶君临随人潮同归。

一阵不合时宜的马蹄声骤起,转头看去,有十几骑甲胄鲜明的轻骑策马奔来,在人海中,硬生生斩波劈浪般挤出一条空路,许多躲避不及的百姓当场被战马撞飞,十余名骑兵,马术一般,却个个佩刀负弩,十分刺眼。

叶君临眉心上的枣红色印记,慢慢变淡。一股无形的精神力,作用在了那十几骑兵甲身上。

“不过是‘低阶玄皇’修为,也配耀武扬威?”叶君临不屑道。

十几骑鲁军的中间,如众星捧月般,夹杂着一个锦衣公子。这公子颇为‘笨重’,若是称一称重量的话,绝对是叶君临的数倍有余。

胖公子远远望见,叶君临身边‘姚红魏紫’两名天仙后,立马就流下了口水。大手一挥,那胖公子大喊道:“抢了!”

十几骑鲁军,如龙似虎,踩踏过数名无辜的百姓,朝着叶君临这边直扑而来。

老剑神的嘴角,泛起一抹冷笑,指着叶君临曼斯条理道:“你要是连收拾这几条杂鱼都没胆子,就算是老夫瞎了眼。”

叶君临无奈地笑笑,左拳闪耀起无数细小的雷霆。

“傲雷拳!”

一声大喝,数道雷光凝成十余个巨大的拳头。那十几骑鲁军,大多是未曾上过战场的‘纨绔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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