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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一辆雷克萨斯已经静伏在那儿,肖逸见她出楼放下玻璃,笑眯眯地看着她。
“肖叔叔,这么热的天怎么来了?”
“来看看你。呵,都说女大十八变,还果真不假,怎么瘦了这么多?”肖逸很仔细的打量着她,嘴上虽这样说,心里也思忖她一定受了很多委屈。
“到了瘦的年纪了吧,呵呵。走,我们去吃好吃的。”
“想不想吃肖叔叔做的红烧鲫鱼?”肖逸很神秘地问。
“想啊!太想了,你一说我口水都来了!”田小麦吞咽了一下口水。
有多久没有吃他做的饭了,大学四年,一到食堂,她每天都想的是肖叔叔做的菜,每每一想口内生津。这个男人实在是居家的极品男人,爱干净整洁,房间总收拾得一尘不染,饭菜做得可以拿国家最高级厨师证,一辈子只爱过一个女人,为了这个女人终身不娶。很多时候她都在想是妈妈没有那个福气享受肖叔叔的好,她替妈妈感到遗憾。
“我早上在舞水河里钓了几鱼野生鲫鱼,放在车尾里的氧气袋里。还有,镇远的米酒很出名,我带了四瓶,今晚不醉不归。”
“不会吧,肖叔叔,你想感动死我啊?”田小麦夸张地说,不过心情蓦然间就被大大的阳光打开。
“家里有炊具没有?”
“全套!”
“那去你那!”
“就我们两个吗?”
“不是还有你老公吗?”
“哦——他去上海了。”她也不知道李念在哪,自从那个晚上后,她再也没有见过李念。
“这么不巧?我还想去你们的大别墅做给你们吃呢。”
田小麦黑线,和李念结婚三个月都不知道他的别墅在何方……她甚至怀疑李念根本不是传说中的李念,根本不是啥富二代也不是什么盛大集团的老总,可是她是去过他那个低调又奢华的大办公室的,当时真是被那种派场给震憾了良久,他坐在大大的办公桌后面,古井无波的看着她,听她责问为什么她们的案子不能通过……难道他落难了?可又不像,如果他真有什么事,报纸上早就对这种年轻新贵有了新闻报道,真是搞不懂他图了什么要挤在她那四十几平的小窝。
“那下次吧,别墅也只有他爸妈在住,我和他爸妈现在的关系并不是很融洽……”田小麦有些难
为情地说着谎。
肖逸是不难想像像田小麦这种纯天然的女生在那种复杂家庭里所要面对的种种困难。
“那叫上你上次那个朋友吧?”他轻描淡写的来了一句。
“陈皖溪?”
“怎么?”
“好啊!”田小麦小脑袋里有什么东西一闪,真笨!她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飞快地拨通了陈皖溪的电话,让她收拾一下,他们就过去接她一起来自己家里做饭。
到恋上你的家时发现陈皖溪的店里竟然还坐着一个男人。
陈皖溪见到田小麦时拢拢头发起身对那个男人说:“我朋友来接我了,你走吧!”
凭直觉田小麦断定这个皮肤黝黑,身材健硕的男人就是丁大伟。她横看竖看这个四肢发达的丁大伟哪点配得上温婉可人的陈皖溪,可是,这个世上的事就是这么不可理喻。她不求他的外表不求他的财富,她当初图的就是那颗爱她的心,谁又料到人心难测,世事无常。
轻易交付的一颗心也轻易的被辜负。谁又知道那颗轻易交付的心仅仅是因为第一眼见到就交与灵魂的结果。
“小溪——”
“我不想多说,也不想破坏自己的心情,请你走!”
田小麦立即明白这是一条还想吃回头草的孬种。
她冷眼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认识陈皖溪的那天她打过他的电话,他在电话错将她当成陈皖溪,暴怒地责骂过她是个疯子。她当初在想那是个什么样的男人,才对自己的糟糠之妻这样出声恶言。
男人站在那儿并没有离开的意思,陈皖溪无奈地看了他一眼:“我们真的没有什么可谈的。你不走,我走。”
陈皖溪拉了田小麦就往外面走去。
田小麦心里还紧张,难道真就这样走了?
丁大伟也追了出来,伸手拉陈皖溪的手,被陈皖溪躲过:“丁大伟,我这个人做事你应该清楚,要么不做决定,做了永不回头。”
丁大伟眼里闪过一丝绝望,可他并没有打算就此放弃:“小溪,你忘了过去?”
“不,我从没有忘记,我没有忘了你大学的时候,你每天都为我打热水,我没有忘记我们每次吵架的时候,你会在滨江路来回的找我,让雨把你淋得透湿作为惩戒,我没有忘了每次例假时,你都会给我揉小腹。我没有忘了结婚后跟你在工地住在工棚里,一场暴雨将我们家洗劫得面目全非,我没忘了每周我要爬多少闸墩走多少泥路才到县城提回一周的食物,我更没有忘记你彻夜不归的和别的女人厮混在一起,也不会忘了我怀了孩子怎么求你你也无动于衷的表情,还有,我也不会忘了我躺在手术台上,机器在我子宫里搅动的疼痛。”
☆、第三十一章
丁大伟站在那儿,看着陈皖溪微笑地说完这一切;他的眼光中有泪;而她早已流不出半点泪,他知道这个女人不再流泪那也就意味着她对他不再有半点感情。
“你恨透了我——”他喃喃;不知道是说给陈皖溪听还是让自己认清这个事实。
“我不恨你;恨你还浪费我感情。你不值。”
陈皖溪轻轻的说出这几个,折回去;关上店门。拉着田小麦就走,不愿多看那个男人一眼。
当田小麦接触到陈皖溪的手指时才知道她全身都在抖动中,再转过头去看她,看到她眼眶微红;里面噙满泪水。
她从来没有忘了他。她所有的坚强都是伪装。
上了车,陈皖溪极力装作没事的跟肖逸打了招呼,可是脸色极度难看,肖逸开始没有注意,还跟她说笑,看她情绪不对就不再多言,很认真的开车。
田小麦也心事重重,这一段时间她都心事重重,工作效率也直线下降,好几次老板不是看在李念的面子上肯定早就朝她丢文件泼口大骂了。这也在无形中给她施加了很大的压力,她宁愿老板像以前一样对工作不得力的员工大吼大叫一番或扬言要辞退来威胁,也不愿这样委曲求全。
她不愿笼罩在那个男人的光辉下,她甚至有了要辞了这份工作的念头。当然李念不是唯一的原因,还有沈晗。
沈晗一如往昔的对她,他宁愿相信她是迫不得已才嫁给那个男人的。
他知道她早上总是不习惯吃早餐,所以他每天都会为她带早餐,而且每天的早餐都不重复,营养搭配。好多次,她无意的转头就能看到他隔着办公室的玻璃窗正看着自己。下雨的天,会把自己的伞给她让她行走。他并不想更近的走近她,他只是远远地看着她,在她不开心的时候会发在QQ上发过来一段小笑话,他找的笑话都很经典,所以她笑得很开心。偶尔他会告诉她什么样的衣服更适合她,会找一些养颜养生的小偏方给她。还有一次,他在视频里告诉她,双手握成拳头按压自己的脸部,会使脸色看起来红润,皮肤更紧致,他做那个姿势的时候将脸挤成一团,可爱而笨拙的模样让她在视频这边笑了半天。
这一切,她都不讨厌,但是心里沉重,他平常的一句赞美会令她觉得心情要好许多,再怎么,有一个不错的男人在关注着自己,每个人女人都不会拒绝这种关注。这或者也是一种虚荣,可是女人都虚荣。
好多次,她想约他一起吃饭散步聊天,她真的很想,可是她知道自已已没有资格。于是所有的念头都被掐灭。
可是这段时间,这段时间她疯了的觉得自己错过了沈晗错过了这一辈子最值得去爱的男人,这种念头让她患得患失。
到了田小麦的公寓,肖逸坚持让她陪陈皖溪说话看电视,他系上田小麦的粉色格子围裙在厨房里忙碌起来。
田小麦突然想起四月去镇远拍的照片还在相机里,于是将数据线将到电视上,让陈皖溪陪她看照片。
“镇远不错的,下次我们一起去啊,那里很宁静又很干净,适合渡假。我们过去了住宿费都免了,就住在肖叔叔那。亲爱的来看看我肖叔叔的客栈,很不错,每个房间都风景各异哦。”田小麦想分散陈皖溪的注意力。
田小麦看了几张,不得不佩服肖逸的品位,原来以为客栈风格是请人设计的,却没有想到连一盏台灯一只烟灰缸都是他从世界各地旅游时搜罗回来的,这点倒和自己很像。
“你和李念一起去镇远的吗?”
“不是一起,他第二天才来的。”
“你想想这组照片是你去的第一天拍的还是第二天拍的?”
“第一天啊!那天放下行李我就出来拍照了,下着雨,雨丝千万条飘进舞阳河,觉得很有意境,就随便拍了几张。”
“你到的那天他也到了,你看到没有,他在客栈对面。”陈皖溪指着屏幕说。
田小麦定睛一看,果然房间对面是李念,隔着一条河,他正站在客栈的阳台上看着这边。
那就是他们同时抵达镇远的,他一路跟着她,知道她住的酒店后就住在了她的对面?
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的目的何在?难道他真的爱自己吗?换成任何人都会这样去想,除非爱,一个万事缠身的人不可能这样追寻着自己。
不,不可能!田小麦很快就否定了。这不过是他的一场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