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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昂想到出来的目的,这才露出几分得意的神情,“元让叔叔从西凉商贩那里买来一匹好马送给父亲,而父亲转送给了我。”
“难道是曹典军遇到什么喜事么,不然怎会送你?”袁尚奇道。
曹昂撇撇嘴道:“哪有什么喜事啊,是考察课业时我有了长进而已,父亲他们正为那些阉党的事情烦着呢。”说罢端起青铜爵饮了一爵酒。
说到这袁尚吩咐端来酒肉的伙计退下去,他眺望着窗外远处栋栋楼阁,幽幽道:“这京城恐怕要变天了!”看着人来人往似熟悉似陌生的汉代街道,他的神思却不知道飘到何处去了。
前世,那是前世吧,自己也是个无忧无虑的青年,虽然浑浑噩噩的混日子,但也曾有过梦想有过抱负。
那次重大事故发生时,原以为自己将结束着短暂的年华。不曾想一觉醒来,居然投胎重生在这汉末,而且成了袁家的袁三公子。
从最初的惶恐不适,到新奇狂喜,自己来到这大汉已经十四个年头了。
虽然有个不错的起点和出身,但通过这些年的体会知道,在这个豪强士族把持的汉末,什么争霸天下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从各方盘根错节的关系,到现实的种种情况,都预示着在这场争霸游戏中,稍有不慎就将被历史的车轮碾碎。
从前以为只要有着超越历史的知识,一切还不混的风生水起。但在这个注重家世地位的时代,没有一个良好的出身和名望,别人什么名士猛将根本不会搭理你。就像刘备出身微末要假托什么皇族身份,但还是混到四五十岁才有那么点点起色。
吟诗作对,王八之气一放,策士名将美人纷纷拜倒那是不可能的。好在自己有了个“四世三公”、“门阀子弟”的身份,将来袁家也将会有一票出色的名将谋臣。
但问题又来了,袁绍虽然很喜欢这个三儿子,但是古代向来有立嫡不立庶,立长不立幼的常伦,这个“袁三公子”的身份也着实尴尬。
历史上的袁尚虽然继承了袁绍的爵位,但在和袁谭的内斗,还有曹操的夹击之下,最终还是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自己会走上那断头之路么?不!让曹操刘备见鬼去吧,既然来到这汉末,那还有一点血性的男儿,哪怕要自己变得手黑心狠,玩尽权术阴谋也要做到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这才不枉走来这一遭。
可悲的是自己前世学的不是高精尖的理科,不会什么兵器、机器制造。也不是特种兵,根本不会什么军事技能,更别说武艺超群,赛张飞挑吕布。
所幸自己前世学的是中文,在这个时代,士族儒生还是很吃得开的。类似一些历史文献、名篇大作,还是拜读过的。当然三国游戏更是玩了不少,虽然没有什么实际帮助,但是这些年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历史还是向既定的轨迹偏离了一点点。
既然学的是文科,自己就是文人了,通过卖弄一些诗文辞赋得到了个神童才子的名号。而后捣鼓出了技术含量贼低的雕版印刷术,刊印出了《汉书》和《论语》让袁绍进献给了灵帝。结果自己被举荐为孝廉,还做了皇子伴读,在士人中算是有了一定的知名度。
回过神来看着曹昂,袁尚不禁有种畅快的得意感,因为自己身后这个魁梧凶悍的壮汉,那可是三国有名的大保镖——典韦。
别的什么武将名士他招揽不到,可是说起来这个典韦倒是不难骗到手。当初让仆人到陈留己吾打听之下果然有个典韦,而且在当地还颇有名气,此人天生神力又受过名师指点,武艺自是不凡。
奈何典韦不通农务又身家拮据,又有老婆孩子要养活,平日里也给大户人家做过护卫,但他脾气耿直,时人又极其轻视这种下等阶级的人。结果他都做不长久。
在袁尚招钱财揽,加上赏识礼遇下,典韦也就跟他做了随从,平日里有酒有肉跟随袁尚遛狗走马,倒也觉的日子过的惬意。袁尚也给他起了个字:子明。
这边袁尚心里宽慰了些,有了这个三国三大保镖之一,今后身家性命才多了一份保障。
曹昂当然不知道他心里想什么,看他呆呆出神了许久,以为他思量自己的话,逐劝道:“也不用担心,我看袁中军和父亲他们已经有了计较,恐怕不久就会有动作了吧,要是我等也能一齐讨伐奸佞那该多好!”
他曹昂也是个热血的世家子弟,又经父亲曹操行为的耳濡目染,自然会有这种想法。
袁尚闻言内心却冷笑不已:你曹家三代前还不是所谓“阉宦”。
自从作了着袁家三公子,他对曹家向来都是缺乏好感的,只是现在脸面还没有撕破,表面工夫还是要做的,而且此时曹操和袁绍的关系还是不错的。
曹昂接着说道:“对了显甫,父亲又称赞你了,说你前些时候做的《观河》简练直接气势磅礴成就可比蔡大家的《翠鸟》呀。”
袁尚心里暗暗告了声罪,自己那首五言绝句是抄袭王之涣的《登鹳雀楼》。但是在这五言诗创始期的东汉,却是一篇佳作。
“曹伯父谬赞了,我哪敢与蔡大家相比。”
曹昂道:“我不喜诗文偏爱骑射,但父亲可是很少称赞一个后辈的,再说现在大汉谁人不知你袁才子的。”
接着他嘿嘿笑道:“最近有人修订了一本你袁大才子的诗集叫什么《花间集》的,我可是听说现在洛阳的深闺名媛可是人手一本呐。”
袁尚心里又微微汗颜,这是在他指示下让人做的,为的是提高在天下士人中的名望,为了能生存下去自己也是无所不用其极。要击败曹操刘备等人,只能变得比他们更黑更加会玩弄权谋机关,和笼络人心。
两人对爵饮了一阵后,曹昂提议去城外溜他的新马。叫来酒肆老板记账后,两人来到江记老店楼下。曹昂的随从和典韦牵来各自的马匹。
袁尚一看曹昂引以为傲的马,只见马匹通体艾叶青色,体格高大匀称,果然是匹不错的西凉好马。
他也是学过相马之术的,看得出这匹马虽好,却不是经过训练的战马。看来曹昂是想自己训出一匹好战马来了,毕竟这是一件值得这类世家子弟称耀的事。
在洛阳正月冷冽寒风吹拂下,几人牵着马从朱雀大街向洛阳城郊走去。
第二章 惊鸿
此时正当晌午,虽然寒风冷冽,但洛阳城里依旧熙熙攘攘,几人从朱雀大街向洛阳南面的小苑门走去。 汉代的洛阳是当时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并且及其富有特色,据史料记载当时的洛阳城“东西七里,南北九里”城内以性质不同分为若干区。
其中繁华的工商去就有南市、马市、粟市和金市等。如果读过班固《两都赋》和张衡《二京赋》你就可以从中体会到东西两都的繁盛。
这朱雀大街铺的是青石路,平整宽阔的街道两旁商铺林立,从衣食住行生活所需到奇珍异宝,笔墨书画无所不有。
因为行人众多摩肩接踵,几人也就没有骑马而是牵着马匹步行。
就在曹昂与袁尚说笑之际,迎面走来一个挑着一担子东西的青年人。徒然地那人脚步一踉跄身子倾斜就倒向了曹昂。
曹昂身手还算敏捷,就在即将和那人撞上的瞬间一个侧身让过那人。那青年人立马跌倒在了地上,箩筐里的几件杂碎之物也滚落到地上。
“小的不是,请大人勿怪,大人勿怪。”青年人站起身来,一边捡起地上的杂物,一面向曹昂赔罪道。
曹昂觉得无恙也没往心里去,牵着马匹就要走。就在那年青人重新挑起担子要走时他面前一黑,一尊高大的身躯挡住了他的去路。
年青人一瞧那人,不禁倒吸了口凉气,挡在他面前的是个异常魁梧的壮汉。壮汉扫帚眉铜铃眼鼻,面色黝黑,一把胡子犹如钢针,当真长的丑陋凶悍。并且他腰间还配着把环首大刀,人往那一站,真似一尊怒目金刚。
挡住年青人的正是典韦,他怒喝道:“竖子,胆敢在你典爷爷面前干这等见不得人的勾当,还不把偷了曹公子的佩玉交出来!”
曹昂愣了一下后立马摸向腰际,果然自己佩戴的一块上好古玉不见了踪影。
有汉一代时人崇尚佩玉,玉器的佩带代表着人们的社会地位,士人也往往用玉来比喻人的德性。儒家就讲究“君子必佩玉”“无故,玉不去身”等。
到魏晋时,士族中的一些人更是相信玉有长生不老之功效,每当寻得上好古玉必定碾碎吞服。
曹昂系在腰带上的这枚玉环,乃是一枚成色上佳的古玉,这名毛贼倒也识货并且身手了得,只是不凑巧碰上典韦这个眼神一流的凶神。
这时周围也逐渐聚集起一圈围观的路人来。
袁尚闻言也不由得打量起那年轻毛贼来,见他穿着件粗麻衣,二十来岁相貌一般,身子有些消瘦,眼睛却是有些黑溜有神,
年轻毛贼还想争辩什么,典韦也不和他多说,上前一步左手揪住他衣襟,右手握拳就朝他肚子挥去。
“啊!”,只一分力道的直拳,那年轻毛贼就吃痛抱着身子倒了下去。接着典韦在他那担子杂货翻了翻,就拿出了一枚环形古玉。
曹昂接过古玉怪叫道:“好呀,一个小毛贼竟敢犯到你曹大爷这来啦!”说罢揪起那年轻毛贼,“知道你曹大爷抓过多少毛贼进廷尉府衙么?”
毛贼一手捂住肚子,一手摆哀求道:“大爷饶命,大爷饶命,且容小的说明,这其中大有缘由。”
曹昂倒也想看他能玩出什么花样,逐将他一推,放开了手。
毛贼接着神色有些慌张地说:“小人是受人指使来偷大人东西的,那人就……在那!”他指向后面人群里。
就在众人看去时,毛贼身子蹲下两腿一蹬,竟然从曹昂那匹青叶马肚子下钻了过去。不等袁尚等人反映他左手夹杂着一块锋利的物件往马屁股上一拍。
青叶马吃痛,前蹄蹬起老高,众人怕被伤着各自退后了一步。接着青叶马受惊朝前方发狂奔跑起来。围观众人哪敢阻拦,都纷纷让开,有一个小贩稍稍迟了些结果被青叶马撞出七八尺开外。
曹昂顾不得其他,急忙跑着追上前去。
就在那毛贼想趁乱从人群溜走时,背后衣领被人一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