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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小说家-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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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是第一次见到别人读我的书。我当然知道肯定有人在什么地方读它们,我承认早几年甚至会去书店,到书架上找我的笔名,然后像观鸟似的在附近逗留,等待名为读者的怪异物种飞过来选中我。但这种事没有发生过,一次也没有,我的假想读者始终是一团模糊的黑影,比我创造的角色还不真实。

我的第一个念头是告诉她,但立刻意识到让她、她的老板或克雷知道我是谁或我有什么身份恐怕不太明智。再说她多半也不会相信我。再说要是她相信,但认为我写得很烂怎么办?

我清清喉咙,尽可能随便地问:“写得好吗?”

“什么?”我似乎很烦人。

“那本书,写得好吗?”

她点点头。我觉得这比说不好当然好,但不怎么让我满意。

“写什么的?”

“什么?”我这会儿显然是在骚扰她了。

“写什么的?”

她对我射出能杀人的眼神,叹息道:“吸血鬼。满意了?”

“唔,有意思。”

“喂,荡妇密语先生,你少对我的选书口味指手画脚。”

“我没有,也不会这么做。其实我听说她的书相当不赖。”

她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想判断我是不是在取笑她。

“我认为她很了不起。”她说。

我估计我多半脸红了。我知道我必须垂下眼睛。她是我的书迷,我心想,真正的书迷。我的书迷。然后,因为我实在按捺不住,就像我看书时忍不住要往后翻,我必须去想接下来的这件事。虽说我真的不该去想,但我忍不住。身为作家,身为诗人,哪怕是最糟糕的诗人,这是我的天职。尽管我和特蕾莎开过玩笑,但我们诗人确实是蛮子:文明依赖于压抑,而诗人总要往下想,无论多么不该想,无论多么不该说出口,我们也非得说出来,哪怕只是悄然无声地说,用文字说,对自己说。于是我看着特蕾莎·特雷奥,心想在牛仔裤和松松垮垮的运动衫底下,有没有什么粉红色的软肉穿了洞眼,有没有什么柔嫩之处需要轻轻啮咬。

她读着小说,我尝试在脑海里陪她沿着故事线前进,猜测她什么时候微笑什么时候皱眉。在刚开始的几个章节里,我的女主角萨莎——主修考古的大学生——得到纽约的一份暑期实习工作,为一对避世隐居的富豪夫妇整理藏品。我很高兴地看见特蕾莎全神贯注地读着这个部分,皱起眉头,用手指把玩头发,有一次甚至咬住丰满的下嘴唇,流露出夸张的同情,因为萨莎来纽约后的第一晚,去中央公园散步险些遭到强奸,还好有条野狼赶走袭击者,她因此得救。可是,就在我们(特蕾莎、萨莎和我)踏上神秘夫妇的优雅排屋的台阶,悬疑气氛应该近乎无法忍耐的那个时刻,她却突然合上书开始睡觉。她合上黑色的睫毛,一根细长的手指夹在书里做标记,直到我们抵达奥西宁,这里的地面有新鲜的积雪。

13

摘自西碧莱恩·洛琳度—高尔德的《猩红黑暗降临》第三章:

我遵照指示,在日落后赶到这里。天空开始落下细雨。我站在排屋的台阶上,攥着手提箱,周围的一切美得超凡脱俗:萨顿宫酒店雾气朦胧的路灯,黑沉沉的天际线,雨点无声地消失在河面上。我,萨莎·伯恩斯,一个小镇姑娘,居然受邀来整理亚拉姆和艾薇·维恩夫妇的私人藏品。斯克内克塔迪从未显得如此遥远。恐惧突然袭来,我想逃跑,想冲回佩恩车站,跳上第一班回家的火车。只是紧张而已,我告诉自己,但感觉却不是这样,而是一种原始的动物本能反应,就像老爸的猎狗闻到美洲狮的气味。就在这时,还没等我揿下门铃,锁就咔嗒一响,厚重的大门缓缓打开。我小心翼翼地走进去。

“欢迎。”一个有点异域口音的低沉声音从我看不见的地方传来,“请进。”

这个天花板很高的长形房间极为华美,两端都有壁炉在呼呼燃烧。枝形吊灯绽放光明。从地板到天花板的书架摆满古语撰写的珍本书籍。摆设很少,只有一两块波斯地毯和几件保存完好的古董,房间一角是一架三角大钢琴,盖子上放着一把小提琴。一个男人从暗处走出来。他又高又瘦,全身黑衣,少白头——这是我的估计,因为他那张坚毅俊美的面容顶多三十五岁。他额头宽阔,肤色黝黑,贵族气的鼻梁挺直。与这些不相配的是他丰满得甚至有几分女气的嘴唇、一道从左太阳穴延伸到下巴的伤疤和深陷的绿眼睛,他的眼睛仿佛在眼窝里燃烧,就像从未被光线照亮过的矿井里沉睡的宝石。

“我是亚拉姆。”他握住我的手,“很高兴你能来,请允许我向你介绍我的妻子。”

他打个手势,我惊呼一声。不知什么时候,一个女人陡然出现在我身旁,就仿佛是烟雾凝聚起来的。她可不是什么普通女人,而是我这辈子都没见过的美丽人物。大家会说我挺可爱——瘦削、金发、蓝眼,田径队里跑得最快——但我绝对不会用迷人或性感形容自己,这位女士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假小子。她身材高挑,外形艳丽,黑纱长裙包裹着成熟的曲线,乌黑的头发披到臀部,白皙而完美的鹅蛋脸上嘴唇血红,有一双全世界最哀伤、最美丽的眼睛,仿佛两滴即将落下的泪水。

“晚上好。”她说,“我是艾薇。你远道而来,肯定很累了吧。我先带你去你的房间。”

接下来的几天一晃而过。非常愉快地一晃而过。白天我单独在图书室帮助归类那些无与伦比的藏品。我从没见过这么多文物:不但有苏美尔、古埃及、阿拉姆、希伯来和非洲的,也有中国、日本和印度的。听起来很死宅,但打开这些珍宝的包装,用紫貂毛的小刷清理灰尘,我简直像是进了天堂。只有两个念头让我烦恼:第一,为什么这些无价之宝从未见过天日和留下记录?第二,为什么要选我?没错,我在一所很不赖的州立大学念考古系,但我接触过的项目顶多是在发掘现场称量易洛魁族的箭头。

亚拉姆解释说他们想保护隐私,不希望他们所藏物品的风声外泄。另外,他们声称他们觉得我这种年轻人的天真很可爱。他们说他们对生活很厌倦,坐在盛宴前看着我狼吞虎咽吃松露和鱼子酱,但自己连一口也咽不下去,葡萄酒也只是沾唇而过;而我完全是厌倦这两个字的反义词。他们很有魅力,能讲十几种语言,两人的象棋都有冠军水准,能用钢琴和小提琴彼此应和,随着情绪改变曲目,从巴赫到勋伯格全不在话下。他们比赛看谁背出的莎士比亚的台词更多,但在黎明时分以平局告终。

我承认,我从一开始就迷恋上了亚拉姆,但压根儿就没动过他有可能注意到我的念头。我对艾薇的感觉比较复杂。我从没考虑过我会和一名女性共谱恋曲,但她那么美丽,那么优雅,那么聪慧,从某种神秘莫测的角度说又那么悲伤,另一方面又那么坚强和专横,几乎更像个男人。我实在不知所措。

一天夜里,她带着红酒敲开我的房门,解释说亚拉姆出去了。他们似乎从不离开这幢房子,于是我问亚拉姆去哪儿了。

“打猎。”她说,用低沉的嗓音哈哈大笑,我不得不放弃这个话题。打猎?在纽约?她指的是其他姑娘吗?所以她才这么悲伤?假如这是他的取乐方式,那么我想恐怕很少有谁能拒绝。我能拒绝吗?我想拒绝吗?有一瞬间我记起公园里扑向袭击者的那头狼。那头野兽似乎也有一双绿眼睛。

“你难道不请我进门?”艾薇打断我的沉思。我笑着摇头,驱散那幅画面。

“哎呀!”我拉开门,她轻盈地跨过门槛。

那天夜里,我们聊天说笑,听音乐喝酒——至少我喝了,接下来我肯定睡了过去,因为再醒来时周围一片漆黑。我的感官渐渐适应黑暗,我觉察到旁边有人。强有力的手抚摸我的面颊,呼吸的气流打在我嘴唇上。亚拉姆?我心想。我知道这么做不对,但我无法抵抗,我张开嘴,迎接那贪婪的一吻。我张开手臂……摸到长发和一个美丽女人的温暖躯体——是艾薇!

我们拥抱在一起。我告诉自己这只是一个梦,第二天早晨我开始思考这到底是不是真事。但事情继续发生:白天整理书籍和积灰的古物,夜晚躺在靠垫上听舒伯特,然后艾薇会偷偷摸上我的床,用手指封住我的嘴唇,不许我提问。

“今晚不行,亲爱的,我求求你,”她耳语道,“不要打断我们共度的良宵。”我估计我是昏头了,没法理智思考。就像中了咒语。我从没遇见过他们这样的人,但直到有一天晚上,我看见他们在会客室击剑,这时候我才意识到他们有多么独一无二。

没错,击剑,就是两人持剑对决。我走下来,想听一晚上的莫扎特,却看见他们手持长剑互相劈刺,头发飘扬,汗水四溅。他们时而突进时而翻滚,时而跳过沙发。他们时而前刺时而闪避,时而碰倒座椅。我有一瞬间想到他们也许是在为我决斗,但两人似乎并不在乎我的旁观。最后,亚拉姆大吼一声,像豹子似的扑向前,花剑深深刺入艾薇的胸部,位置就在我几个小时前还在亲吻的雪白双乳之间。这一幕让我惊恐万状。艾薇踉跄后退,撕开礼服,大声呻吟,花剑就留在胸口,亚拉姆无动于衷地看着,脸上露出残忍的笑容。我惊呆了,无法动弹。艾薇撞在第二帝国时代的小茶几上,旋即倒地。

“艾薇。”我叫道,跑向她。但就在这时,她从茶几抽屉里取出一把大号手枪,扣动扳机,击中亚拉姆的心口。我看见亚拉姆的胸膛开了个窟窿,他倒地不起,艾薇叹了口气,在我面前堪称无价之宝的地毯上死去。我跪倒在地,泪流满面。忽然,艾薇抬起身体,给了我一个吻——深深的一个吻,吻在我的嘴唇上。我惊呼起来,死去的女人在我身下大笑。

“艾薇,你还活着?”

“当然。”她坐起来,花剑还插在乳沟里,“不过这个挺疼。”她拔出花剑,揉了揉伤口,伤口开始缩小,在我眼前渐渐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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