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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制: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缌麻以上亲,内命妇一品以上亲,郡王及五
品以上祖父兄弟,职事、勋官三品以上有封者若县男父子,国子、太学、四门学
生、俊士,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同籍者,皆免课役。凡主户内有课口者为课
户。若老及废疾、笃疾、寡妻妾、部曲、客女、奴婢及视九品以上官,不课。四
夷降户附以宽乡,给复十年。奴婢纵为良人,给复三年。役外蕃人,一年还者给
复三年,二年者给复四年,三年给复五年。又诏诸宗姓未有职任者,不在徭役之
限。
元宗初立求治,蠲徭役者给蠲符,以流外及九品京官为蠲使,岁再遣之。
白履忠召拜朝散大夫,乞还。吴竞谓之曰:“子素贫,不г斗米匹帛,虽得
五品何益?”履忠曰:“往契丹入寇,家取排门夫,吾以读书,县为免。今终身
高卧,宽徭役,岂易得哉!”
唐制:诸司捉钱户,皆给牒蠲免徭役(详见《杂征榷门》)。
宋真宗皇帝乾兴元年,臣僚上言官势户及将校衙前占田避役之害(见《差役
门》)。
仁宗时,初,官八品已下死者子孙役同编户,诏特蠲之。民避役者或窜名浮
图籍,号为出家,赵州至千馀人,州以为言,遂诏出家者须落为僧,乃可免役。
神宗熙宁四年,颁募役法於天下。诏崇奉圣祖及祖宗陵寝神御寺院、宫观,
免纳役钱。
诸旌表门闾有敕书,及前代子孙於法有荫者,所出役钱依官户法,赐号处士
非因技授者准此。
按:自熙宁助役之法既行,凡品官、形势以至僧道、单丁该免役之科者,皆
等第输钱,无所谓复除矣。然数者之输钱,轻重不等,其详见《户役门》,兹更
不备录。
中兴以後,差役之法,品官限田有制,死亡子孙减半,荫尽差役同编户(详
并见《户役门》)。
●卷十四·征榷考一
○征商关市
《周官·司市》:国凶荒札丧,则市无征而作布(有灾害,物贵,市不税,
为民困乏也。金铜无凶年,因物贵,大铸泉以饶民)。
廛人:掌敛市纟次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於泉府(布,泉也。
郑司农云:“纟次布,列肆之税布。”杜子春云:“总当为亻,谓无肆立持者
之税也。”元谓:“总读如租之。布,谓守斗斛铨衡者之税也。质
布者,质人之所罚,犯质剂者之泉也。罚布者,犯市令者之泉也。廛布者,货贿
诸物邸舍之税。”)凡屠者敛其皮角筋骨,入於玉府(以当税给,作器物也)。
凡珍异之有滞者,敛而入於膳府。
孟子曰:“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则天下之商皆悦,而愿藏於其市矣。关
讥而不征,则天下之旅皆悦,而愿出於其涂矣。”《集注》:“廛,市宅也。张
子曰:‘或赋其市地之廛而不征其货,或治之以市官之法而不赋其廛。盖逐末者
多则廛以抑之,少则不必廛也。’”讥,察也,察异服异言之人而不征商贾之税
也。
又曰:“古之为市者,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贱丈夫焉,
必求龙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此贱丈
夫始矣。”《集注》:“治之,谓治其争讼。龙断,冈垄之断而高也。左右望者,
欲得此而又取彼也。罔,谓罔罗而取之也。从而征之,谓人恶其专利,故就征其
税,後世缘此遂征商人也。”
按:如孟子之说,可以见古今关市征敛之本意。盖恶其逐末专利而有以抑之,
初非利其货也。
汉高祖接秦之,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一石五千。乃约法省
禁,量吏禄,度官用,以赋於民。而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入,自天子至於封
君汤沐邑,皆各自为私奉养,不领於天下经费(言各收其所赋税以自供,不入国
朝之库仓也经常也。经,常也)。又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
石林叶氏曰:“高祖禁贾人得衣锦、绣、绮、、、、,操兵,乘、
骑马,其後又禁得为吏与名田。凡民一算,商贾独倍,其贱之至矣。凡贾皆有
籍,谪以戍边者七科:吏有罪一,亡命二,赘婿三,而贾人四,故有市籍五,父
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虽非先王之政,然敦本抑末,亦後世所不能行也。”
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
文帝时,晁错说上曰:“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
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
亡农夫之苦,有千百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
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也。
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
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上下相反,好恶乖迕,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
按:汉初铸钱,轻於周、秦,一时不轨逐末之民,蓄积馀赢,以稽市物,不
勤南亩,而务聚货。於是立法,崇农而抑商,入粟者补官,而市井子弟至不得为
吏,可谓有所劝惩矣。然利之所在,人趋之如流水,《货殖传》中所载,大抵皆
豪商钜贾,未闻有以力田致富者。至孝武时,东郭咸阳以大鬻盐,孔仅以大冶领
大司农,桑弘羊以贾人子为御史大夫,而前法尽废矣。
武帝元光六年,初算商车(始税商贾车船,令出算)。
先公曰:“武帝承文、景富庶之後,即位甫一纪耳,征利已至於此。然则府
库之积,其可恃哉!兴利之臣不知为谁。时郑当时为大司农,以他日荐桑弘羊、
咸阳、孔仅观之,益可疑也。政使非其建白,亦任奉行之责矣。汉人多言汲、郑,
其实当时非黯比也。黯奋不顾身,以折功利之冲,当时乃荐掊刻之人,以济武帝
之欲,乌得并称哉!”
元狩四年,初算缗钱。
公卿请令诸贾人末作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干而一算(此谓雠缗钱者也,
随其用所施,施於利重者,其算益多)。诸作有租及铸(以手力所作而卖之),
率缗钱四千一算(手作者得利差轻,故算亦轻)。已上皆算缗钱之法。
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轻车以一算(凡民不为吏,不为三老、骑士,
苟有轻车,皆出一算);商贾轺车二算(商贾则重其赋也)。已上算车之法(元
光只算商车,至是,民庶皆不免)。
船五丈已上一算(商贾之船)。匿而能告者,以半畀之(所谓告缗也)。贾
人无得籍名田,以便农,犯者没入。
按:算缗钱之法,其初亦只为商贾居货者设,至其後,告缗遍天下,则凡不
为商贾而有蓄积者皆被害矣,故择其关於商贾者登载於此,而馀则见《杂征榷门》。
太初四年,徙弘农都尉治武关,税出入者,以给关吏卒食。
王莽篡位,於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令工商能采金银铜连锡、登龟取贝者,
皆自占司市钱府,顺时气而取之。诸取众物、鸟兽、鱼鳖、百虫於山林水泽及畜
牧者,嫔妇桑蚕、织、纺绩、补缝,工匠医卜及他方技、商贩、贾人坐肆列里
区谒舍(居处所在为区。谒舍,今客店),皆各自占所为於其所在之县官,除其
本,计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为贡。敢不自占,占不以实,尽没入所采取。
按:莽之法,既榷商贾之货而取其十一,又效商贾之为而官自买卖。今录其
关於征商者於此,而馀则见《市籴考》。
晋自过江,至於梁、陈,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券,率钱一万输佑
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无文券者,随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为散佑。
历宋、齐、梁、陈如此,以为常。以人竞商贩,不为田业,故使均输,欲为惩励。
虽以此为辞,其实利在侵削。
宋孝武大明八年,诏:“东境去岁不稔,宜广商货,远近贩鬻米粟者,可停
道中杂税。”自东晋至陈,西有石头津,东有方山津,各置津主一人,贼曹一人,
直水五人,以检察禁物及亡叛者。荻炭鱼薪之类过津,并十分税一以入官。淮水
北有大市百馀,小市十馀所,大市备置官司,税敛既重,时甚苦之。
後魏明帝孝昌二年,税市入者,人一钱,其店舍又为五等,收税有差。
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奏请立关市邸店之税,开府邓长赞成之,後主大悦。
於是以其所入以供御府声色之费,军国之用不在此焉。税僧尼令曰:“僧尼坐受
供养,游食四方,损害不少,虽有薄敛,何足为也!”
後周闵帝初,除市门税。及宣帝即位,复兴入市之税,每人一钱。
隋文帝受禅,除入市之税。
唐武后长安二年,凤阁舍人崔融上议曰:“臣伏见有司税关市事条,不限工
商,但是行人尽税者。臣谨按:《周礼》九赋,其七曰关市之赋。窃惟市纵繁杂,
关通末游,欲令此徒止抑,所以咸增赋税。夫关市之税者,唯敛出入之商贾,不
税往来之行人。何四海之广,九州之杂,关必据险路,市必凭要津。若乃富商大
贾,豪宗恶少,轻死重气,结党连群,喑鸣则弯弓,睚眦则挺剑。小有失意,且
犹如此,一旦变法,定是相惊。非唯流迸齐人,亦自扰乱殊俗。求利虽切,为害
方深。而有司上言,不识大体,徒欲益帑藏,助军国,殊不知军国益扰,帑藏愈
空。且如天下诸津,舟行所聚,洪舸巨舰,千轴万艘,交货往还,昧旦永日。今
若江津河口置铺纳税,则检覆检覆,检覆则迟留。此津才过,彼铺复止,非唯国
家税钱,更遭主司僦赂。何则?关为诘暴之所,市为聚人之地,税市则人散,税
关则暴兴,暴兴则起异图,人散则怀不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