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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通考1-第3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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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党正行正齿位之礼,在十二月建亥之月为之,非蜡祭之礼。而此云‘国索
鬼神而祭祀’者,以其正齿位礼在蜡月,故言之以为节耳。当国索鬼神而祭祀之
时,则党正属聚其民,而饮酒於序学中,以行正齿位之法。当正齿位之时,民内
有为二命以上,必来观礼,故须言其坐之处。”《地官》)。《罗氏》,蜡则作
罗襦(襦,女俱反,或音须。作,犹用也。郑司农云:“蜡谓十二月大祭万物也。”
《郊特牲》曰,天子大蜡,谓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襦,细密之罗。襦读
为‘’,有衣衤如之。”元谓:“蜡建亥之月,此时火伏蛰者毕矣。豺既祭
兽,可以罗罔围取禽也。《夏官》)。
    蔡邕《独断》:“四代腊之别名: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大蜡,汉曰腊。
五帝腊祖之别名:青帝以未腊卯祖(青帝,太。木行),赤帝以戌腊午祖(赤
帝,炎帝。火行),白帝以丑腊酉祖(白帝,少。金行),黑帝以辰腊子祖
(黑帝,颛顼。水行),黄帝以辰腊未祖(黄帝,轩辕后土。土行)。
    陈氏《礼书》曰:“蜡之为祭,所以报本反始,息老送终也。其服,王元冕
而有司皮弁,素服,葛带,榛杖。其牲,体辜。其乐,六乐而奏六变,吹《豳
颂》,击土鼓,舞兵舞、舞。其所致者,川泽、山林以至土示、天神莫不与
焉。则合聚万物而飨之者,非特八神也,而所重者八,以其尤有功於田故也;其
神之尊者,非特先啬也,而主先啬,以其始有事於田故也。郑氏曰:‘先啬若神
农者,司啬后稷是也;农,田也;邮表、田所以督约百姓於井间之处也。’
《尔雅》曰:‘,农夫也。’然则蜡之八神,则先啬也,司啬也,百种也,农
也,邮表也,禽兽也,坊也,水庸也。古者,蜡则饮於学,党正属民饮酒於
序是也。既蜡则腊先祖、五祀於庙,仲尼与於蜡宾,事毕,出游於观之上是也。
然则腊亦谓之蜡矣。先儒以《郊特牲》言皮弁、素服而祭,又言黄衣、黄冠而祭,
则二祭之服不同;《月令》言祈来年於天宗,割祠于公社,又言腊先祖、五祀,
则祈腊之名不同:於是谓皮弁、素服而祭,与祈来年於天宗,蜡也;黄衣、黄冠
而祭,与腊先祖、五祀,腊也。蜡以息老物,腊以息民,息民固在蜡後矣。此记
所以言既蜡而收民息己也。周蜡於十有二月,秦腊於孟冬,皆建亥之月也。晋侯
以十二月灭虢,遂袭虞,宫之奇曰:‘虞不腊矣。’则腊在蜡月可知矣。古者,
腊有常月而无常日,祖在始行而无常时。由汉以来,溺於五行之说,以王曰祖,
以衰曰腊,其失先王之礼远矣!後周兼五天帝、五人帝与百神而蜡於五郊;唐不
祭五天帝、五人帝,特蜡百神於南郊,而阙其方之不登者。然蜡因其顺成之方以
报神,因其州之序以乐民,则唐一於南郊,非也。蜡及天宗,则日、月、星辰之
类而己。後唐兼天帝而祭之,亦非也。先儒谓蜡六奏乐而礼毕,东方之祭则用太
蔟、姑洗,南方蕤宾,西方夷则、无射,北方则黄锺为均,於理或然。”
    杨氏曰:“愚按:夏正建寅,殷正建丑,周正建子,三正不同。夫子告颜渊,
独以夏时为正。盖建寅者,生物之始,亦人事之始,故以为岁首;建丑者,成物
之终,亦人事之终,故以为岁终。岁终则行蜡、腊之祭,宜也。《礼记·月令》:
‘孟冬腊先祖、五祀。’《章》:‘国祭蜡。’《党正》:‘国索鬼神而祭祀。’
郑氏两注皆谓建亥之月,此亦可疑。原记《礼》者及注家之意,岂不曰此皆周礼
也,周以建子为岁首,故以建亥之月为岁终。然夏、殷、周三正,示不相沿,特
以其月为大朝会、大政令之始,而天时之始终则不可易也。建亥,孟冬之月,谓
之岁终,可乎?《汉史》:腊月,陈胜之御庄贾杀胜以降秦。张晏曰:‘秦之腊
月,夏之九月也。’其意亦曰秦以建亥为正,而腊则建戌也。臣瓒曰:‘建丑之
月也。’师古曰:‘《史记》云,胡亥二年十月诛葛婴,十一月周文死,十二月
陈胜死。臣瓒说是也。’夫秦人不师古始,犹知以建丑之月为腊,孰谓周人以建
亥为腊乎!”
    《传》:天子大蜡八(疏曰:“大蜡八者,即郑注云先啬一、司啬二、农三、
邮表四、猫虎五、坊六、水庸七、昆蛊八。所祭之神,合聚万物而索飨之,
但以此八神为主。蜡云‘大’者,是天子之蜡,对诸侯为大。天子既有八神,则
诸侯之蜡未必八也。谓若先啬,古之天子,诸侯未必得祭也。知诸侯亦有蜡者,
《礼运》云‘仲尼与於蜡宾’,是诸侯有蜡也。”)。伊耆氏始为蜡(耆,臣夷
反。伊耆氏,古天子号也,或云即帝尧是也。陈氏曰:“《礼记》曰:‘伊耆氏
始为蜡。’《周礼》,伊耆氏掌共王之杖,咸以老者待杖然後安,犹於物待蜡然
後息也。伊耆氏以有功於耆老著矣,故後世以其官为姓,周又以其姓名官。先儒
谓其始制鼓,又始为蜡,於是以为古天子之号。然古之制法者,隶首造历,大
挠作甲子,苍颉造书之类,岂皆古王者哉?果伊耆氏实古王者之号,周人固应尊
异而神之,不宜列於衔枚氏、壶涿氏,而以下士之官名之也。”)。蜡也者,索
也(谓求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飨者,祭其神也。疏曰:
“云飨者祭其神也者,解《经》‘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万物非所飨,但飨其万
物之神。所以飨其神者,万物所以能功加於民者,神使为之,故祭之以报焉。”)
蜡之祭也,主先啬而祭司啬也(先啬,若神农者。司啬,后稷是也。疏曰:“
‘若’是不定之辞。以神农比拟,故云‘若’。司啬后稷无所疑,故不言‘若’,
直云‘后稷是也’。以先啬为主,司啬从祭。”)。祭百种以报啬也(疏曰:
“百种,则农及邮表、禽兽等。所以祭之者,报其助啬之功,使尽飨焉。”)。
飨农及邮表、禽兽,仁之至,义之尽也(邮本亦作就“尤”。,丁劣反,
又丁卫反。农,田也。邮表,谓田所以督约百姓於井间之处也。因俊。
约,因妙反。疏曰:“农,谓古之田,有功於民。邮表者,是田於井间
所舍之处。邮若邮亭屋宇处所表田畔。者,谓井畔相连。於此田畔相连
之所,造此邮舍,田处焉。禽兽者,即下文云猫虎之属。”)。古之君
子,使之必报之。迎猫,谓其食田鼠也;迎虎,谓其食田豕也。迎而祭之也(迎
其神也)。祭坊与水庸,事也(水庸,沟也。疏曰:“‘祭坊与水庸事也’者,
是营为所须之事,故云事也。坊者,所以畜水,亦以障水;庸者,所以受水,亦
以泄水。为祭此坊与水庸之神。”)。曰:“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
草木归其泽(此蜡祝辞也。若辞同,则祭同处可知矣。壑犹坑也。昆虫暑生寒死,
螟、螽之属为害者也。螽音冬。疏曰:”此以下皆蜡祭之祝辞。土,即坊也。反,
归也。宅,安也。上归其宅则不崩。‘水归其壑’者,水即水庸;壑,坑坎也。
水归其壑,谓不溢。‘昆虫毋作’者,昆虫,螟、螽之属也,得阴而死,得阳
而生。曰‘昆虫毋作’,谓不为灾。‘草木归其泽’者,草,苔、稗;木,榛、
梗之属也。当各归生薮泽之中,不得生於良田,害嘉也。蜡祭乃是报功,故亦
因祈祷有此辞也。一云:祝辞言此神,由有此功,故今得报,井祈祷也。辞有水、
土、昆虫、草木者,以其无知,故特有辞也。而先啬之属有知,故不假辞也。据
此,祭草木有辞,则草木当有神。八蜡不数之者,以草木遍地皆是,不如坊与水
庸之属各指其一物,故不数。”)。”皮弁、素服而祭。素服,以送终也;葛带、
榛杖,丧杀也。蜡之祭,仁之至,义之尽也(榛,侧巾反,以榛木为杖也。杀,
所界反。送终、丧杀,所谓息老物也。素服,衣裳皆素)。黄衣、黄冠而祭,息
田夫也(祭,谓既蜡,腊先祖、五祀也,於是劳农以休息之。《论语》曰:“黄
衣狐裘。”疏曰:“上云蜡,此云祭,故知既蜡,腊先祖、五祀。对文蜡腊有别,
总其义俱名蜡也。故《月令》:‘孟冬,祈来年于天宗,大割祠于公社及门闾,
腊先祖、五祀。’郑注云:‘此《周礼》所谓蜡’是也。”)。野夫黄冠。黄冠,
草服也(言祭以息民,服象其时物之色,季秋而草木黄落)。大罗氏,天子之掌
鸟兽者也,诸侯贡属焉。草笠而至,尊野服也(诸侯於蜡,使使者戴草笠,贡鸟
兽也。《诗》云:“彼都人士,台笠缁撮。”又曰:“其饷伊黍,其笠伊纠。”
皆言野人之服也。疏曰:“天子掌鸟兽之官,谓大罗氏也。谓为大罗者,郑云,
能以罗捕鸟兽者也。《周礼》,罗氏掌罗乌鸟,蜡则作罗襦。郑司农云:‘襦,
细密之罗也。’解者云:顺秋冬杀物,故罗氏用细密之罗网以捕禽鸟矣。然《周
礼》不云掌兽,此云兽者,以其受贡兽故也。‘诸侯贡属焉’者,大罗氏既以罗
为名,能张罗得鸟兽,故四方诸侯有贡献鸟兽於王者,皆入属大罗氏也。”)。
罗氏致鹿於女而诏客告也。以戒诸侯曰:“好田、好女者,亡其国(好,呼报反。
疏曰:“罗氏先受贡事,使者临去,罗氏又以鹿及女子致与使者,而宣天子之诏
於使者,令使者反还其国,以告戒其君,故云‘诏客告’也。‘以戒诸侯曰:好
田、好女者,亡其国’者,此宣诏所告之言也。令使者还其国,以如此告汝君曰:
不得好田腊及女色,使国亡也。言鹿,是田腊所得之物;女,是亡国之女,而王
所以获者也。故与之鹿、女,明以此为戒也。一云:岂每国辄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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