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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哥,你怎么比封建统治者还j□j!好吧,反正那也是用之乎者也之类的语言写成的,还是竖排版!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最令人气愤的是,它们是用与我认识的字形相差了一千年多年的鬼画符写的,除非我脑袋进水了,才会去看它们。”锦乐很是理智地剖析了一下她在悠然居的书房里见到的好几本书,得出了这么个结论。
“鬼画符?小心仓颉半夜爬你窗户!古人最是崇古,对文字很是敬重,就算你只是中文系的半吊子,你也应该知道哦。”李云诚笑道,“这个年代的传奇不是很好看,篇幅还是蛮短的,印刷业也不怎么样,这里的唐高宗李恪是个穿越者,想必你知道。”
“我知道,历史上,李恪恐怕是中国血统最为高贵的皇子,身上居然流着两个大一统封建王朝的皇帝的血液,长得肯定帅的不得了,还十分有才能,他老爹李世民很是赞赏他,可惜最后没当上皇帝,却被长孙无忌给杀掉了!”锦乐话到后来,替这位悲情王子很是不平。
“这位穿越者前辈将现代的关于印刷业的知识带过来了一些,可惜,现在已经废弃了······”李云诚有些惋惜地说。
“为什么?不是应该被大力推广,然后一举再次引领世界潮流,可能便不会有近代史上那一百多年的国耻了,这不好吗?话说,许多人都很热衷于这类的小说,毕竟那段屈辱史是每一个爱国者心中扎得最深的那根刺。”锦乐话到后来声音有些低沉,就算嘴巴再硬,她内心深处也希望自己的家乡能永远和和美美,永远是最好的,而不是备受欺侮的。
“丫头,这些先进的东西根本推广不开,知道吗?像印刷业,因为没有消费需求,便无法刺激商人进行印刷,大多数人连饭都吃不饱,整日忙着耕作,而且连字都不认识,怎么可能买书看?至于那些有钱人,还用得着买印刷厂里印出来的书吗,直接就找人工工整整地誊抄了。这个社会是没有后世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千万字的长篇小说的,别听老杜说什么‘读书破万卷 ,下笔如有神’就觉得老杜看的书堪比国家级图书馆,是牛人一位!一部《论语》才一万六千字不到,北宋的开国宰相还‘半部论语治天下’呢,就八千字不到,都能辅助赵匡胤开创一个新的王朝,可见宋以前的古人正真的阅读需求并不大。你也知道,我们这个民族十分注重实用性,如果觉得没用,就会丢弃——无论是人还是物。所以,那个没有多大用处的新型印刷厂早就荒废了。”
“我懂的。历史上不乏那些可以提高生产力的发明创造,却最终······比如说指南针吧,中国的东西,中国人喜欢拿它搞封建迷信,欺骗单纯的民众;而外国人偏偏能发现新大陆,最终囊括整个世界的财富。”锦乐就答了这么一句。
“好了,扯太远了,这是那个时代的人该头疼的事儿。我们还是说说强盗的问题。你放心吧,这一路上是不可能遇见你所畅想的那些情景的。一路上无论我们在哪里,方圆四十里的情况都会在我们的掌握之中,根本不会有任何危险!”李云诚道,“你哥哥定然是恼了那个围困你母亲和莺莺的孙飞虎,对你更是格外仔细,生怕再有疏漏。崔锦澜小器的很,凡事在他那里挂了号的人从来没有好下场,那个孙飞虎估计是活不了多久了,和他沆瀣一气的人就算是他手下的一个小兵,估计也会很悲惨。”
“这个明白。跟崔锦澜作对,还不如早早去讨好阎王,说不定投胎时还能找户好人家”锦乐小声嘀咕道。
“莺莺前一阵子受了场大罪,你见到她以后可别浑说。”李云诚很是严肃地说道。
“发生什么事了?难道张生落榜了?”锦乐追问道。
作者有话要说: 亲,很抱歉,未来三天我去外地办些事,将连续三天都无法更新。本周日一定会按时更新的。非常感谢你们的关注和支持。祝你们天天都有好心情。
☆、爱起权势锦生隙
“倒不是张生,而是红娘——”李云诚有些欲言又止。
“红娘?很可爱的一个丫头!夹在两个相爱的人中间,成就一段千古奇缘。不过,我一直很好奇,按说红娘是公府千金的大丫头,长得应该很不错。你记得莎士比亚的《第十二夜》吗?薇奥拉女扮男装,成为公爵的侍从,为公爵和他的恋人奥丽维娅伯爵小姐传递情书,不久薇奥拉自己爱上了公爵,而伯爵小姐却爱上了女扮男装的薇奥拉。话说张生怎么就没爱上红娘呢?”
“在这个空间里,这件事恐怕再也不会发生了——因为红娘已经死了。”李云诚扔出了一个炸弹,将锦乐所有的八卦猜想炸得粉碎,“你哥哥接到你母亲关于西厢事件的书信后,很是恼火,怎么会放过那个牵线的人呢?据探子来报,你哥哥崔锦澜当即命人秘密处死了红娘,红娘死后的第二天,你那莺莺姐不知为何,反应很是激烈,卧病休整近一个月,可依然十分憔悴,没有了之前光彩照人的风采。所以我推测,红娘死的那天晚上一定发生了另外一些事,对莺莺来说是极为沉重的打击,所以才会如此。不过,由于崔锦澜的人看得实在太紧,我的人无法靠近,不知道红娘死的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那你说,会是什么事呢?难道是崔锦澜下了死命令,不许莺莺与张生再有牵扯,好好守孝,之后乖乖嫁给郑家表哥,否则就杀掉张生吗?话说一般门第悬殊的恋爱剧情都爱这么演——灰姑娘经常会被告知:如果你坚持嫁王子,王子的前途将会黯淡无光!而王子经常被告知:你若要娶她,将失去继承权!善良的灰姑娘一般会选择离开王子,于是一段悲剧就此产生;穷酸秀才经常会被告知:你什么都给不了她这个贵族小姐,还一直对她死命纠缠什么的,将来让她拜完了天地就跟你一起去讨饭!而此时小姐经常会被威胁:你敢跟这个穷小子走,我就先打死这个臭要饭的!于是秀才要么奋发图强考中状元,抱得美人归,要么早早放弃,看自己所爱的人上别家的花轿。”锦乐对红娘的死虽然惋惜,却并不是很悲痛,不是她没有同情心,不尊重生命,而是——她真不认识这个胆大心细的女孩子,也一直觉得那个红娘只是书里的人物。
“可能有这方面的原因,可这也不至于不能把人弄得跟个行尸走肉一般啊!总之,你见到她以后,千万不要掉以轻心。”李云诚皱皱眉,很是郑重地说道。
“哦,知道了。你能告诉我莺莺之前是什么样子的,之后又是什么样子的吗?好让我有个防备。”锦乐问道。
“之前,莺莺是一个长于深闺的女子,是个花季的少女,充满生机;病了近一个月,十分憔悴,更加瘦弱,也已经失去了昔日的光彩,有些呆滞,仿佛是受了什么巨大的刺激一般。”李云诚描述道。
“多了一个崔锦澜,还真是把剧情搅和的乱七八糟的:莺莺呆滞了,红娘死了,真是的!不过,我若是早穿来一年,说不定还能看看现场版的《西厢记》,”锦乐神神叨叨地说道,“不过,李大公子,你穿来的早,也料及时局,应该看过现场版的吧,给我讲讲怎么样?”锦乐一副“大哥,我很看好你的模样”。
李云诚却是有些神秘的笑了,闲闲地走到锦乐坐的榻前站定,弯下腰,贴近锦乐的小脸蛋儿,锦乐待要避开,却被李云诚一只手侧揽进了怀里,另一只手托着下巴,被强迫着看向了李云诚,一双泫然欲泣的大眼睛充斥着震惊和指控,却是被捏着下巴,无法说话。
看着那双亮闪闪的眼睛,李云诚有些失神,不由得愣了一下,不过马上就回过神来,盯着锦乐的眼睛道:“乐儿,只是听人说西厢有什么意思!不如我们亲自体验?”
锦乐却是安静了下来,缓缓闭上眼,不再做任何挣扎,她虽然不知道这家伙又在玩哪一出,却知道这家伙是在耍她玩儿,根本不会把她怎么样。有些人总是很过分:不搭理他们还好,越是回应他们,对方便越加过分。
果然,李云诚见她一副认命的模样,便松开了捏着她下巴的手,吻吻锦乐的脸颊,笑道:“乐儿这是怎么了?记得上次你可是很激动的,还使劲儿掐我来着,今天怎么这么安静?难道是——邀请?”
锦乐猛然睁开眼睛,一把推开李云诚,躲得老远,很是愤怒地用袖子使劲儿擦擦脸,疲惫地说道:“我累了,实在没精神陪您玩儿,想休息,殿下想必也累了,也回去吧。”
李云诚却道:“乐儿,你记住了——崔锦乐迟早是我妻子,所以,你必须爱上我,懂吗?”
锦乐很不明白为何李云诚会这么说,但她明白,这个家伙被捧在权力的顶端太久了,骨子里已经不是坚信‘人人平等’、‘尊重他人人格’的人了。一旦把他激怒了,后果不是她能承受得住的。便有些可怜兮兮地问道:“那个、李云诚,你不是说给我时间了吗?怎么······”
李云诚见锦乐一副乖宝宝的模样,便走上前去,轻轻揽着她的肩膀,点点她的鼻子,柔声说道:“因为我喜欢上你了,怎么可能任由你嫁给别人?”
锦乐却是明白了,她一直以为这个老乡跟这里的人不一样,最起码应该会尊重她的意见,自从他承诺过,要自己允许,他才会提婚事时,她对这老乡还是很有好感的。可如今才知道自己太天真了:被众星拱月般养大的;无论走到哪里,对方再怎样强悍,到他面前只是一群群俯首称臣的奴仆;生杀予夺是天赋之权······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很用心考虑一个弱女子的想法,在他看来,能被他喜欢并成为他妻子、得到他‘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承诺,这个女孩该感到无比荣幸,然后感恩戴德、感激涕零才是。可惜锦乐不是这里土生土长的姑娘,她实在不想嫁给这里的任何人:其他人不用说了,估计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