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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好,萍姐。”简东平无精打采地跟萍姐打招呼。
“已经不早啦!”萍姐粗声粗气地回应道,一边将早餐盘“哐”地一声放到沙发面前的茶几上。自从简东平当上记者以来,萍姐每天早晨的工作之一就是将早午饭送到他的房间。简东平喜欢熬夜,所以每天早晨只要没有什么特别的任务,他都要睡懒觉,因而他的早餐和午餐通常会合在一起吃。为此他规定萍姐,每天上午十点以前不得进入他的房间。萍姐很看不惯他的这个习惯,她认为真正的正经人就该像她一样早起早睡,按时吃饭,因此她对此颇有微词。
“天气真糟糕,是不是?”简东平并不在意萍姐的态度,低头自顾自翻书。
“天气预报还说今天是晴天呢,简直是胡说八道。”
看见简东平赤着脚站在地板上,床边散落着大堆报纸和书籍,萍姐不禁皱紧了眉头。
“你们这些男人,就会到处乱扔东西!真是要命!如果我哪天不来,这里就成了垃圾站了!”萍姐一边抱怨一边麻利地收拾起来。
“所以我们才离不开你呀,萍姐。”他甜蜜地说。
“哈!”萍姐一点都不为所动。
“我可是说真的。”他故作认真。
“那就谢谢啦!”萍姐没好气地说,“好了好了,快别看了,粥凉了,我可没功夫给你热!我还得整理壁橱呢!。”
“别忘了在里面帮我找找那双蓝色的登山鞋。”
“好吧,我找找看。不过如果找不到也没办法。那里面现在乱得要命,找什么都不容易。这得全怪你们!一有什么东西就往里面塞,现在怎么样,都快成垃圾箱了!”
空气中飘来一股芹菜的香味,这让简东平突然想到自己昨天晚上只吃了一片薄薄的甜面包而已,现在他的肚子早就饿了。既然美食当前,实在没有理由再磨蹭。
他赶紧放下书,乖乖地坐到沙发前,开始享用萍姐端上来的早午餐。他今天的餐桌上有芹菜粥、肉松和一碟蟹酱。一般早晨他都吃得比较清淡,晚上就常常大块朵颐,虽然明知道这样的安排并不符合养生之道,但没办法,他已经习惯了。芹菜粥的火候正合适,蟹酱也很鲜美,萍姐的手艺向来都无可挑剔。
“好吧,萍姐,今天有什么新闻?”他喜欢在吃饭的时候听萍姐说弄堂里的八卦新闻,这可能也是他当记者以后养成的怪癖,父亲对他的这个癖好常常嗤之以鼻,但一旦有稀奇古怪的新闻,他也听得津津有味。
萍姐转过头瞄了他一眼。
“哪有什么新闻。”
“你上次说的那个搞外遇的吴教授现在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他老婆要跟他离婚。听他们家保姆说两个人已经分居了,教授太太现在已经住到妹妹家去了。”萍姐一讲起八卦马上就兴致勃勃,肥胖的脸因为兴奋显得益发红润“据说那个女学生一点都不漂亮,又黑又胖,还长了一脸的疙瘩,说话粗声粗气的,真不知道这个吴教授看中她什么了。”
“年轻。”简东平下定论。“他看中的就是这一点。”
“也不看看自己几岁了!哼!”萍姐愤愤不平地说,“这回正好给他个教训!”
“我看他的婚离不成,他老婆终究会原谅他,你等着瞧吧。”
“要是我的话,我就一辈子不让他进门!”萍姐高声说。
“当然,你是女中豪杰嘛。”
简东平向强悍的萍姐微笑致意。
“我可不会让男人来欺负我!男人有几个是好东西!”萍姐愤愤不平地说。
简东平看了看墙上的种,正好是10点半。
“我爸什么时候走的?”
“七点。他说是要见客户。匆匆忙忙的,连早饭都没吃,说是要喝早茶。”萍姐突然眼睛一亮,好像想到了什么,“啊,对了,有你一封信,今天一早来的,我放在外面餐厅的桌上了。”
“谁会给我写信?肯定又是什么广告信,现在这类东西满天飞。不必拿给我了,直接丢到垃圾桶里就可以了。”简东平毫无兴趣,头也不抬继续吃。
“广告信?你的律师爸爸可没这么说,他说这封信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寄来的。”萍姐停下手里的活,回忆着简东平父亲的口吻说,“对,他是这么说的,特别的人。”
“特别的人?”简东平在脑子里玩味着这几个字,顿时来了兴趣,要知道在如今的电子时代,能够用笔写的书信已经是稀世珍品了,更何况见多识广父亲居然说是一个“特别的人”寄来的,那么这封信一定非常“特别”。
“他盯着信封看了很长时间。我敢说,要不是我在旁边,他肯定会拆开来看的!肯定!他的眼神瞒不了我。”萍姐红扑扑的脸上露出了告密者的神情。
“该不会是谁写给我的情书吧。”简东平转念一想说道。
“情书?”萍姐好心情地抱怨道,“如今的傻姑娘可真多。”她一边说,一边转身快步走出房间。
“爱睡懒觉也算不上罪大恶极。”简东平冲着萍姐的背影,笑着说。
不一会儿,萍姐就拿着一封信走了进来。
“喏,你的情书!”萍姐满脸好奇地递给他一个皱巴巴的白信封。
简东平放下吃了一半的芹菜粥接过信,他的目光不经意地落到了信封的右下角,那上面小学生般工整的三个字好生眼熟,他一时还没反应过来,但当他意识到那上面的三个字是一个人的姓名时,禁不住浑身一震,全身的血液仿佛都凝固了,那封没有丝毫分量的信还差点从他手里掉下来。怎么会?难道是白天见到鬼了?还是可恶的恶作剧?一股凉风掠过他的心头。但现在他终于理解,为什么父亲会对这封信如此感兴趣了。
他知道萍姐正透过额前的刘海,偷偷地观察着他的反应,一封可能的情书对她来说具有无比的诱惑力,只要他稍微露出点蛛丝马迹,转眼就会被添油加醋,改编成一篇短篇小说,在附近有钟点工的住户中口口相传,他倒不在意成为别人的话题,也不是没有过,但是这一次,他不准备给她这个机会。他很快就收拾了自己的狼狈相,一脸无所谓的把信塞进自己的行动包里,开始继续大口吃他的早餐。
“怎么了,为什么不看?究竟是谁写来的?”萍姐好奇地看着他问道。
“没什么稀奇的,不过是一个老朋友而已,而且他还是个男的。”他说。
“我就知道不会是什么情书。”萍姐立刻就丧失了兴趣。
“不过这封信可比情书有趣多了。”简东平忍不住喃喃道。
“你都还没看呢。怎么会知道?”
“不用看,我也能猜到。”简东平朝她笑笑,他的手禁不住敲地桌面咚咚响,“哈哈,萍姐,看来我又有的忙了。”
“既然不是情书,何必那么兴奋。”萍姐满怀狐疑地看了他一眼,扭身离开房间。
没错,连萍姐都看出来了,简东平感到自己就象被刚刚注射了一针高纯度的杜冷丁,兴奋的感觉从头灌到脚,就连捏着筷子的手都有些微微颤抖,在他的体内,好奇心就象涨潮的海水一样一波一波正推着他往前冲。
他定了定神,从行动包里再次拿出那封皱巴巴的信来,没错,就是他。
他看到的落款居然是……陈剑河。
信件
寄信人:陈剑河
收信人:简东平
写信日期:2004年6月5日
Dear 东平:
好久不见。听说你现在是位旅游记者,很为你感到高兴。说来也许你不信,虽然你我的交往不算很深,但我却一直觉得你是我身边最有头脑的人,这绝非奉承,而是我的肺腑之言。我羡慕你云游四方的经历,和潇洒豁达的处世态度。跟着眼于未来的你相比,拘泥于过去的我显得多么可悲,又多么可笑。
给你写信当然并非为了叙旧,其实我是想请你帮忙。最近,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我曾试图自己解决,但可能是因为我太愚钝,能力有限,我花费了很多时间都没能找到解决这件事的方法。而我环顾四周,身边又没有其他人可以助我一臂之力,于是我就想到了你。我知道作为记者的你一定很忙,但我敢肯定,向来极富好奇心,又热衷于猜谜游戏的你一定会对我所说的事感兴趣的,我了解你。而我相信聪明的你也一定能我一个合理的答案。
事情还得从今年年初说起。今年年初,由于一些特别的原因,我决定从我一向居住的姐姐家搬出来,独自生活。于是元旦过后,我就开始着手寻找房子。我向来好静,所以我比较喜欢独门独户的公寓房。但是看过的公寓房不是租金太贵,就是离我上班的地方太远,或者就是环境脏乱不堪,让我无法忍受。我的薪水相当微薄,要求又不低,所以找了一段时间,一直都没能找到合适的房子。
后来有一次,我在路上碰到张兆勇,我们聊了几句,他告诉我,他和袁桥正在找合租者。原来他们看中了市区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地段不错,交通也方便,只是两个人租的话,房租有点贵,所以再想找个人合租。这栋公寓离我工作的地方不远,价钱也合适,看过房子后,我觉得环境也不错,所以就同意搬过去跟他合住了。
我们三个人于今年二月初搬进了位于连景路上的雨花石公寓,我们的那套房子在9楼。我的房间相对小了一点,但屋子里光线很好,楼下又有便利店,买东西十分方便。但对我来说,住在这里最大的优点就是无须应酬各种各样的闲人,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时间,所以总而言之,我对这里相当满意。我们三个人虽然性格和职业各不相同,但住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