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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当权-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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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人出一千两要你的脑袋!”

“恐怕不止脑袋吧?”

“看来你是个明白人,你的脑袋值一千两,你从瓦剌带回来的东西价值一万两!”带头大哥道。

“让你杀我的人没告诉你我是什么人,带回的是什么东西吧?”孟岩冷冷一笑,反问道。

“这个不重要,反正你的人头我们要,你的东西我们也要!”带头大哥道。

“这一路上你们死了多少人,有一半儿吧?”

无论是带头大哥还是剩下的这些手下们一个个都变了脸色,是呀,追杀半月,自己先死伤了一半儿,对方一根毛都没事,这说明什么?

“那是你偷袭,胜之不武!”

“笑话,这是生死搏杀,不是比武,何来胜之不武,我之所以在这里等你们,就一个目的,不想把麻烦带回家!”孟岩眼眸瞬间变得冰冷如刀。

“你一个人,想要杀掉我们这么多人,小子,你以为你是武圣在世?”

“我不是武圣,不过,你们难道没有发现你们的腿脚有些发软,浑身使不上劲儿了?”孟岩眼眸瞬间再变,一副魔鬼的微笑。

“什么,你对我们做了什么?”带头大哥动作一凝,脑中一黑,一头栽倒下来。

“大哥,这小子下毒……”狗头军师也随之倒了下来。

噗通……

四周倒了一片。

只是失去战斗力,这一点对孟岩来说已经足够,仓促之间制成的麻药,能有这个效果已经很不错了。

如果不是在药店发现洋金花(曼陀罗花)和**,他还想不到用这个办法如此轻松的解决这么多人呢。

搜走这些人的武器和身上的物品,将他们一一的捆绑在树上,当然是单衣。

麻药的效果不是很理想,时间一长,冷风一吹,这些杀手们都恢复了行动能力。

但是,他们却成了杀人的人变成了待宰的羔羊。

命运就是爱跟人开玩笑,一个人对十三个人,最后完败的居然是人数多的一方。

“现在,我们可以好好谈一谈了!”孟岩手里转动着一把匕首,这是从带头大哥身上搜到的,吹毛断发,他很喜欢。

“要杀要剐,随便,十八年后老子还是一条好汉!”带头大哥表现的很硬气,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倒是他的手下们,一个个面如土色,有的吓得双腿瑟瑟发抖。

“杀人越货,你还自称是好汉,你充其量也就是一替人卖命的狗腿子而已!”孟岩不屑的冷笑道。

“谁是狗腿子,老子只听自己的!”

“那还不是谁给你钱,你就给谁卖命?”孟岩呵呵一笑,“这也叫是一条汉子?”

“老子我……”

“行了,我也不喜欢杀人,但是有些时候,杀人是最有效的解决麻烦的办法,你们都这么硬气,是汉子,那我就索性送你们上路,不过,到了下面,你们科别怪我,不是我想杀你们,是你们的贪婪害死了你们,还有那用钱让你们卖命的人!”孟岩道。

“呜呜……”为了防止他们高喊高叫,除了带头大哥,所有人嘴里都塞了他们自己的臭袜子。

“放心,我的手法你们是见识过的,不会太痛苦的!”

“呜呜……”

“先从谁开始呢?”孟岩自言自语,手指轻轻的在刀锋上拂过,发出轻微的嗡嗡的声响。

“刚才你的话挺多的,就从你开始吧!”孟岩微笑的走向狗头军师。

“呜呜……”

“你不想死,还是你有话说?”

“嗯嗯……”狗头军师闻言,拼命的点头!

“说吧,你想说什么!”孟岩一伸手,扯下狗头军师嘴里的臭袜子。

“我们真不知道谁要杀你,但指使我们的是镇守大同监军府的人!”

“镇守大同监军府,太监?”孟岩心中一突,虽与他猜测的一般无二,但得到确切的消息,他还是微微有些心惊。

他的敌人可不是一般人,会出奇的强大,而且碾死自己跟碾死一只蚂蚁一样。

他还能翻转机会的是,对方不能明着来。

第八章:入城税(求收藏,求推荐!)

“站住,下马,交税!”

崇文门外,孟岩让税丁给拦了下来。

“多少钱?”孟岩这才想起,老百姓空手进城不用交税,但凡是驾车携带货物或者骑牲口进城都是要交税的。

原因无它,《大明律》上就是这么规定的。

“三十文!”

“这么贵,以前不是十文吗?”儿时的记忆里,外地百姓骑马进京,只要不携带货物,也就收十文钱的税。

“小兄弟,这都是老黄历了,去年就是三十文了!”城门口的税丁道。

孟岩不愿意跟这种收税的小吏纠缠,掏钱付了入城税。

现在他不富裕,但也不穷了。

孟岩牵着马在大街上缓缓的走着,此时的大明的京城跟历史上的后期的京城还是有些不同的。

北京城成为大明国都也不过几十年的光景,有些地方还在不断的修建增补,这项浩瀚璀璨的工程还没有完工。

另外,外城还没有动工,正阳门到永定门外这一片区域已经是人口密集,商户众多,街上人头攒动,非常的繁华。

但这一部分还不算是京城,算是城乡结合部吧。

孟岩把于欣赠与他的大青马在马市上卖掉,去掉所有的痕迹,这样尽可能的减少行踪被人发现。

尾巴虽然解决了,但主谋一时间他还不能拿对方怎么样,京城,他已经离开这里十年了。

如果有人从马匹上追查,这会对于欣主仆带来麻烦,所以处理马匹的时候,他留了一个心眼,将它卖给了一个去南方的商队,这样,也算将危险降到最低了。

处理这些事情花了他近一个下午的时间,确定没有留下破绽后,他没有马上回家,而是寻了一家客栈住了一宿,顺便也打听了一些有关京城内的情况。

如今的大明皇帝,就是那位著名的“蟋蟀天子”,明英宗朱祁镇了。

这个皇帝算是明朝所有皇帝中经历最传奇的一位了。

幼年天子,意气风发,本应励精图治,成为治世明君,却听信宦官谗言,御驾亲征,土木堡一场大败,京营三十万精锐尽失去,自己还做了一年的俘虏,被放回来后,幽居南宫八年,还成功的夺回帝位,人生可谓是跌宕起伏,波澜壮阔。

如今已经是正统十年了,那场决定朱祁镇和大明朝未来兴衰的战争还有四年就要爆发了。

四年之后,庙堂之上,他能到什么位置?

混在拥挤的人群中,孟岩终于回到了阔别十年之久的北京城,巍峨的城墙、钟楼,鳞次栉比的商铺,还有就是人了。

孟岩的家在朝阳门附近的思诚坊,要过去的话,起码要穿过大半个北京城。

孟岩有点儿近乡情怯,毕竟是这具身体给了他新的生命,他也接受这个“孟岩”所有的记忆和感情。

这种溶于血脉中的亲情是不容许抹杀的!

寻了一家大车店,孟岩花了五十文租了一辆马车,请车夫直接把自己送过去,毕竟,靠脚底板走路的话,怕是要走上大半天才能回到家中。

他实在没有心情欣赏着北京城风景。

车轮滚滚,在人群中,奔跑向前,眼前如同浮光掠影一般,儿时的记忆如潮水一般复苏,差一点挤爆了孟岩的脑袋。

“公子,到了!”恍惚间,听到车夫一声叫唤,孟岩这才把自己从回忆中拉回来。

他无心关心京城有多大的变化,还是变得比记忆里更加热闹繁华,他只思考一件事,见到那个狠心将一个八岁孩童送上那条卧底之路的男人,他该怎么面对,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称呼另一个人为“爹”,总感觉有些怪怪的。

付了车钱,孟岩下了马车,脚踏实地,忽然他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自己居然在北京还有个家,偌大的一个四合院,这在后世,那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呀!

记忆里的街道,记忆力的牌楼,还有那熟悉的味道,对,羊肉烩面的味道!

“好香,有十年没有吃过了!”孟岩闭上眼睛猛地吸了一口,肚子不争气的咕咕叫了起来。

是先回家,还是先吃饭?

如果是真正的那个孟岩,一定会选择先回家,而他不是,他选择先去吃饭。

十年了,物是人非,在孟岩的记忆里,这十年他没有得到一丝一毫有关父亲的消息。

他是卧底,这是一份在刀尖上跳舞的工作,必须谨慎,不能跟他的过去发生任何关系,否则就有暴露的危险。

自己或许在户籍档案中已经是个死人了。

所以,恢复身份之前,他必须先了解一下自己父亲的境况,而饭馆恰好是最合适的地方。

“客官,您吃点儿什么?”

“一碗羊肉烩面,多放点辣子,快点儿!”孟岩将褡裢放在桌子上,迅速的吩咐道。

“好咧,一碗羊肉烩面,多放点辣子!”跑堂的小二扭头叫了一声,又迅速去招呼其他客人了。

这个面馆以前,他跟父亲经常来吃,开了至少有十几个年头了,招牌没换,就是不知道味道换了没有。

追杀他的人应该还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这一路上,他特别留心了,应该没有尾巴,所以他才放心大胆的回来。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烩面便送到了他的面前:“客官,您慢用,不够再招呼,第二碗半价!”

“小二,你们老板真会做生意,这一碗羊肉烩面已经是分量十足了,寻常人一碗就足够了。”孟岩笑道。

“客官你一看就是第一次来小店,小店的生意多蒙街坊们照顾,所以才量大料足,至于第二碗半价,那是我们掌柜的一位故人饭量特别大,一碗不够吃,所以才弄了这么一个第二碗半价!”店小二解释道。

“什么?”孟岩手微微一抖,他记得,每一次父亲来这里吃饭,都是要两碗面,而第二碗,掌柜的总是只收一半的钱。

一个单身大男人带着一个孩子,日子过的紧巴巴的,锦衣卫虽说外表光鲜,可也要分干什么的。

父亲本来是锦衣卫大汉将军,官至百户,可不知道为什么,跛了一只脚,大汉将军在锦衣卫中自成一营,对仪容要求很高,跛脚的父亲自然不能再任大汉将军了,于是就当了坐衙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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