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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三之谜-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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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日,又在西门公共体育场召开有1万多工人学生参加的大会,作出3项决议:①开市不开工,但罢工工人的生活费须由总商会维持;②各商店将已办之英、日货聚集焚烧,以示坚决;③开市日期,至早须在25日(端午节)后。    

  在此情况下,总商会接受上述条件,决定组织国货提倡会,对英、日实行经济绝交;由总商会负责筹款,援助工人继续罢工;25日起全埠各商店一律悬挂白旗,各店员均一律臂缠黑纱,以示哀痛;26日开市。至此,持续25天的上海总罢市方于27日宣告结束。    

  罢工斗争坚持到8月,已逾两月。参加罢工的20多万工人连同他们的妻儿老小约100万人陷入饥饿状态,这是个十分紧迫而又严重的问题,再坚持下去已有许多困难难以克服。同时,在中国人民反帝浪潮之下,各帝国主义之间也出现了许多矛盾,可以利用。因此,党抓住有利时机,转而为工人群众自身利益的局部解放而斗争。李立三、刘少奇等工运领导人,自8月份开始召开各行业和各种规模的工人代表会议,同工人讨论复工问题,劝说工人们在取得相当胜利的情况下,实行有条件的复工。    

  8月10日中共中央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联合发出《告工人士兵学生书》提出“要有组织的上工”。上海总工会同时发表《五卅罢工最低复工条件宣言》9条。李立三等多次分别召开日商纱厂、工部局电气处、华商纱厂、英国工厂等工会代表会议,具体磋商各业工人的复工条件。向工会干部阐明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和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分析当前的反帝斗争形势;指出必须复工的原因。    

  8月12日下午6时15分,日本总领事矢田与上海政府官方代表许三元背着总工会商定复工条约:此次风潮所由起之内外棉纱厂对于受伤者及毙命工人之亲属给予恤款一万元。该约条件如下:①日本纱厂厂主应承认工人之工会但此项工会须依照中国政府近日颁布之工会法组织;②罢工期内之工资概不支给,但因各工人勉强罢工或受工值上之损失,厂主方面酌量给款补助各工人,以示体恤;③各纱厂当照工人劳绩分别增加工人工资,并同时考察工人生活状况,俟与其他各商酌之后,当谋相当改善之法;④本条解决工资,用低价小洋付给之;⑤日本工人头目,以后在工厂不得携带武器;⑥各纱厂不得无故开除工人并须注意为良好之待遇。本约成立以后,各纱厂有自行发电机者,将立即开工,其本厂无发电机者,则俟工部局接回电线后,方可开工。这一复工条约是总工会不能接受的。    

  接着,上海总工会召集日纱厂代表大会,李立三报告最近与日商纱厂交涉经过称:虽经我国官厅同日领事签订复工条件六项,但工友方面对此条件尚不满意,特提应商之点有三:①非俟政府将工会条约颁布后(工人组织正式工会后),决不上工;②罢工期中工资三分之一,须先交总商会或总工会发给工人,方能上工;③以后工资,增加十分之一,须由总商会担保才行。若此三条不能办到,则工人绝对不能复工。    

  22日,李立三在日商纱厂工会代表会上向大家做工作说:“只要资本家对我们的条件有相当的承认,即可以与之解决。”要知道“我们的痛苦,是不可能一次解决的。”经与日商纱厂资本家谈判,达成复工条件6条:“①工厂俟治安维持确定后,得承认遵照中国政府颁布工会条例所组织之工会有代表工人之权;②罢工期间的工资,不便发给,惟对于善良的工人,因长期失业,所受痛苦,各厂表示怜惜同情,当与以相当之帮助;③各厂工人之工资,除依照技术进步之程度,当然予以增加外,其余应斟酌工人生活情形,与中国纱厂协商;④工资以大洋计算,惟其零数照习惯以小洋交付,以后将零数滚入下期,一律照付大洋。赏金登记工折者,亦付大洋;⑤工厂日本人平时入厂,当然不带武器;⑥工厂不得无故开除工人,当留意优待工人。另有附议3条:⑴日厂赔偿工人伤亡费1万元;⑵日厂斥退元木等失职人员2人;⑶补助工人停工损失约10万元。    

  在工人们取得一系列具体的经济政治权利后,24日,上海总工会发出布告通告,日商纱厂于25日上工。8月25日日商纱厂1、2、3厂复工,晨6时工人到齐,该厂日本人在门口鼓掌,表示欢迎。该厂大班亲至厂外招呼,并购备鞭炮在门口燃放,鸣放汽笛欢迎工人进厂。下午5时半工人出厂时,仍燃放鞭炮,工人三呼口号而散。是日,该厂大班发给全体工友赏工1天。随后,其他各厂陆续复工。    

 


第二部分在革命的洪流里(8) 

  八、上海总工会被封与李立三第二次被“追悼”    

  风起云涌的五卅运动,充分显示了在共产党领导下觉醒的中国人民同仇敌忾的巨大力量!对此受到极大震动的各国帝国主义者,不甘心就此罢休,他们与军阀、地痞流氓、工贼团体相勾结,采取利诱和威胁的双重手法来对付中国人民。他们一面表示有些问题可以协商,一面扬言要大规模出兵相威胁,指使军阀实施武力镇压,出动地痞流氓、工贼,大干流氓勾当。    

  五卅运动进入收缩阶段。    

  7月11日至14日,段琪瑞政府连续发出4道通令或密令,要各省必将群众运动纳入“正轨”,“免除游行示威”,以达“内遏乱源,外崇国信”之目的。    

  帝国主义者,则广招流氓,收买工贼,结成团体,贿以金钱,并与工团联合会联成一气,向总工会进攻。    

  先是一批工贼、流氓假借工会名义,拿人劫货制造事端,然后反诬总工会拿人、打人、截物、“私设法庭,严刑被审判者”,为军阀镇压工会造口实。造谣北京汇来20万元,但工会不救济工人,挑拨不明真相的工人起来反对工会。流氓龙襄三等胁迫李立三辞职,借口清查总工会账目,扰乱总工会。后又假上海37个工团名义,召集各工团,欲在总商会开会,从中破坏。    

  7月14日,上海总工会召开各界代表会议,严正揭露工贼流氓的造谣诬蔑。同日,奉系军阀张作霖电令上海戒严司令邢士廉责令日商各厂罢工应速复工。邢即发出布告:取缔“越轨”行动,“越轨即属违法,违法即当究办”,“按照戒严法予以枪决。”并令总工会及所属各工会,将工会人员姓名、所在地一并呈报登记。23日即查封了工商学联合会、中华海员工会上海支部、洋务工会,并将工商学联合会3名职员捕去。    

  7月,北京政府农商部起草了《工会条例草案》,共25条,在报上公开发表。草案公布后,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上海市总工会的强烈反对。7月15日,上海市总工会发出通电“评北京政府的工会条例草案”,指出“北京政府制订的‘工会条例’,为的是限制我们工人组织工会,压迫我们工人已成立的工会。”    

  8月18日,中共上海地方委员会在《向导》周报第1225期上发表《为海员工会济安会被扰告上海工人》,揭露帝国主义及其军阀政府雇佣流氓捣毁工会及群众团体的罪恶阴谋活动,号召工人建立保卫团来保卫工会。    

  8月20日,北京政府通电各地:“目前工会条例尚未颁布,如有擅用工会、总工会各种名义企图扰乱者,尤应予以解散。    

  就是在这种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形势下,反动派经精心策划,收买了一批流氓打手,搞了一个捣毁总工会、杀害李立三的行动。    

  8月22日下午,李立三正在工会办公时,突然闯进来一个被总工会开除的流氓工贼——周仲华,不由分说上前缠住李立三,一边假惺惺地表示对自己的过错“悔改”,一边却不断地朝外张望,像在等什么人。李立三警惕地发觉势头不对,即托词招呼刚到上海担任总工会总务主任的刘少奇(一般人不认识他)一起往外走。刚到门口,李立三突想到总工会有大批待发救济款需要保护,就要刘少奇赶紧去调集工人纠察队来保护总工会,并报告党中央。他则立即返回,赶紧要会计把保险柜锁好。就在这时,共约200人的流氓打手,手持手枪、刀斧、棍棒气势汹汹从前门打进来了!逢人便打,遇物就砸。李立三想从后门逃出,由于锁头生锈,未能启开(其实,后门外早有许多打手埋伏,李立三若从后门出来,必遭暗算)。于是,在两个工人的掩护下,又赶紧上楼,从屋顶气窗爬出去,在屋脊上跑过两栋房子,下到了一户工人家里。屋里一位老奶奶一看是李立三,赶紧把他锁到阁楼里藏了起来。由此李立三躲过了一劫。    

  上海总工会被捣后,北京各界250多个团体在北京召开了“对英帝国主义惨杀同胞雪耻大会”,并向全国发出通电对上海总工会进行声援。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办的《工人之路》1925年9月2日载:为了通过全国农工商学会的各界大联合,把全国人民的力量集中起来,促成全国的统一。必要武力在人民手中,政府是统一的人民的政府,从此全国各界同心合力以与帝国主义者抗争,上海工商学联合会在一个月前就发起在北京召集一个全国工商学界代表联席会议。提议发出后,各地的工商学各团体纷纷发电来赞成。上海工商学会已派代表到北京筹备……只待各省都派代表来京,马上便开会。但北京政府严禁罢工,故天津工会代表已经离京。    

  这里所说的上海工商学会已到京之代表就是李立三。    

  原来李立三免遭不测后,党中央于8月27日随即派他到北京,为促使北京政府颁布工会条例并给上海罢工工人发放救济款。哪知他一到北京住进长安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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