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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血-第2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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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的监军做下来,本来文弱的完颜晓到是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金朝军中,若是不敢杀人,也就没有丝毫的地位可言,没有人怕你。又有主将提防,到了哪里都是寸步难行,跟那些粗鲁的军人们讲什么仁义道德,绝对是对牛弹琴。和汉人地军旅不同,金朝的监军是有一定兵权的,甚至在主帅远离或是因故不能视事的情况下,还能代主帅坐镇军中,要想镇住手下地那些将军们,就得敢杀人,杀的越是残酷,这些家伙们也越是敬畏,这是完颜晓十几年军旅生涯中总结出来的唯一道理。

他这人生性骄傲自恃。性情中着实带着些儒家文人那种高高在上,不与众人同的特点在里面,与军中那些粗鲁的将领们也相处不来,所以以杀立威便也成了一个必要的手段。

前天杀的那千八人并没给完颜晓什么特别的感觉,完颜亮死了,作为完颜亮心腹之人的萧可晋处境有些尴尬,完颜烈那位便宜表兄灰溜溜地回了西京。朝廷政局动荡。完颜烈不讨当今金主的喜欢,在这个时候秦军来犯。说实话,对于萧可晋和完颜烈来说都将是个机会,完颜烈可以就此机会再掌兵权,而萧可晋也可为完颜烈牵制,关键其实是要看,萧可晋仓促召集的这十余万大军能否将秦军击败……

这个形势完颜晓是看得清清楚楚的,若是萧可晋败了,则完颜烈再掌兵权就是定局,若是胜了,也许完颜烈被召回京师的日子也就不会太远了,到了那时,看重于他的萧可晋便可顺理成章的整理西京兵马,他完颜晓一族在西京人脉深厚,到时未尝没有进步地余地地。

至于说当面的秦军,他压根就没放在眼里,他见过西夏人地勇猛彪悍,也见识过塔塔儿人骑兵的狂野锐利,更和鞑靼人,契丹人的叛军见过阵仗,要说什么给他的印象最深刻,那就是汉军的一触即溃了,汉人能打仗?笑话,汉人守城的本事还是有些的,但让他们野战攻坚,也就是起点消耗敌军士气和兵力的作用罢了,还得担心败下来的汉军冲垮自己的阵型,说起来这种想法并不是完颜晓一个人独有,也是金朝上下的共识,便是汉军自己大多也是这么想的……

杀了那些败下来的什么先锋精锐,一来是因为要震慑军心,二来那个脏兮兮的契丹人竟然敢和他顶撞,不杀不足以平息他心里的怒火,再者说了,和汉人交锋还闹了个灰头土脸回来,留在世上也是无用……

而现在,昨日的事情他已经忘的差不多了,他的心情也着实愉悦了起来,他喜欢看到部下那些无论是契丹人,鞑靼人还是女真人甚至是汉军将领们那敬畏的眼神,就像是看到围猎中被追的无路可逃的猎物缩成一团时的心情一样,杀上几个败军之将算什么?将来他是要统领大军,要作完颜宗斡以下的金国第一名将的人,名将是怎么来的?是拿人命填出来的,这个他最是明白不过的了。

“大人,热水已经备好了,是不是让……她们过来伺候……

“不用了,啊……”懒懒的说了一句,冷不防却是被架子上的鹞鹰叼了一下,不过完颜晓却是不怒反喜,这只正宗的海东青是东边的人刚送过来的,性子有些野,但打起猎来却最是好用的一只,当年完颜宗斡大将军打仗的时候,每每肩头都是驾着一只海东青的,这东西不但可以侦查敌情,闲来还可以用来打猎,他自是记得紧的,所以每逢战事,他身边自也不会缺了。

那低着脑袋的仆人微微侧头瞄了一下,看见完颜晓的笑容,又赶紧将脑袋低了下去,这位大人性情喜怒无常,每每都喜欢拿人命说事,他们这些身边的仆人可都是战战兢兢的。

“让她们把水热着,传令下去,今天不走了,就地扎营,叫上保福几个,今天咱们怎么也得猎回几只大家伙,牛羊之肉腥膻,吃的都腻歪透了……”军中虽说不准带女眷随行,但金国此时军纪败坏,行军之中掳掠女子的事情再是正常不过,他一个堂堂的猛安万户,身边又怎会少了女人伺候?

一边随声吩咐着,一边站起身来,白净的面庞上也带了几许兴奋之色,他性好围猎,不为别的,他喜欢射杀猎物后那种收获的喜悦,追逐,跟进,收获,打猎可比打仗让人感到有趣多了的。

不一会儿功夫,一个粗壮结实的汉子已经走进大帐,这人叫保福,是完颜晓手下最得用的一个人,也是最投他所好的一个人,若不是这人是个猎户出身的汉人,不然亲军领的位置非他莫属的。

“大人,一切都已准备妥当,不过……秦军先锋已经和咱们的斥候打过几次照面了,现在。

完颜晓不在意的摆了摆手,“不妨事,有两万大军在此,秦军怎敢到此送死?保福,你跟我已经不是一日两日了,怎的如此胆小?”

“是,大人的气魄岂是小人能比得了的?只是小人有些担心大人的安危,现在想来却是保福错了,便是秦军有千军万马到来,只要见了大人虎威,还不都得束手就缚?”粗壮汉子以和他相貌极不相符的谄媚神情恭维道。

听了这粗劣到极点的恭维,完颜晓却是哈哈大笑,极是受用的样子

第一卷乱世可有桃花园第三百零六章擒王

保福一只手上架着鹰,陪在完颜晓旁边,其他人都离的远远的,不大的林子里自从他们进来就弄的鸡飞狗走,各个方向呼啸连连,这已经都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套路,所谓围猎,便是其他人将猎物驱赶到完颜晓面前射杀,这种事情对于旁人来说颇为痛苦,但对于完颜晓来说就舒爽的紧了,白净的脸膛上微微带着些汗水,泛着红光,一双本来略显阴柔的眸子也灼灼生光,变得分外锐利了起来。

完颜晓射术并不算佳,二石的硬弓勉强挽的开,准头嘛就谈不上了,十几箭有三四中的者便算不错。

一只肥硕的兔子领着一家大小从林子中急急窜了出来,也许是常年没见过人的缘故,到了完颜晓马前十余步的时候还直立起身子朝这边张望了一下,这一下可为它带来了灭顶之灾,一支长箭疾飞而至,穿过它的脖颈扑的一下定在地上,四周立时响起一阵欢呼之声。

不理旁边保福不遗余力的吹捧,完颜晓纵马上前,探身下去已经抓住了今日第一个猎物,保福落后了几步,嘴中虽然好话没断过,但一张粗豪的脸上再无一丝方才的谄媚神情,而是看着完颜晓的背影,神情渐渐变得凶厉异常,一双粗糙的大手也紧紧抓住手里的硬弓,浑身绷紧之余,转头四顾,四周人等最近的也离这里有十余步远近,不过他地脸上却还是显出了些胆怯和犹豫。

这样的机会他已经有了不知多少次了。保福原姓杜,是西京大同外杜家村人氏。大金朝政日非,他们这些汉人百姓活地分外艰难,到最后不是成了旁人的奴仆便是成了佃户,为了不让儿子生下来就带着一个奴字,保福的父亲将他悄悄过寄给了一个远房叔父。

保福二十二岁时,叔父去世,他这个叔父无妻无子,颇懂拳脚,终日以打猎为生。临终之前将家中所有积蓄都交给了他。让他回西京从西京大族完颜氏那里赎回自己的家人,结果自然再是明白不过,保福回到西京,却是听说自己一家人包括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已然身死,不过是因为他那个素未见过一面的二弟惊了一下完颜家二少爷完颜晓的坐骑而已,这在大金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件事了,但对于饱怀希望的保福来说却如晴天霹雳一般。

灭门之仇不共戴天。仇恨烧红了眼睛的保福就在西京住了下来,所幸这些年两家虽有书信来往,但他地叔父向来不愿看到那些女真贵族地嘴脸,一直没带他回过西京,所以到也不愁旁人觉他的底细。

先是处心积虑的结交完颜一族的仆役管家,后来还娶了一房完颜家的奴户为妻,渐渐的也能见上完颜家的管事几面了,知道完颜晓性好围猎,他便投其所好。开始为完颜家驯养鹰犬,他这人懂些拳脚,对打猎更是再在行也没有地,渐渐便也成了完颜晓的心腹之人,开始随着完颜晓到各处任职。

不过本来抱着一命换一命的打算的保福,在第一次准备下手的时候却是犹豫了,他害怕了。怕的要死。眼睁睁的看着机会从眼前溜过,勇气这个东西一旦消失了。想要再提起来可就难上加难了,现代有个形象的解释,那便是心理疾病。

一次,两次,随着完颜晓越加的信任他,机会不断地出现,但保福却一次也没有出手,这对于身怀大仇的保福来说绝对是个煎熬,午夜梦回之际,保福都为自己的怯懦惭愧的无地自容,甚至有时觉得这样活下去还不如死了的干净。

这次也是一样,随着完颜晓回身,保福的神色立即变换成了一脸的谄笑,这样地行为在他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了,自然到好像吃饭喝水般顺畅,看上去方才地神情也好像只是幻觉一般。

手里掂着野兔,完颜晓摇了摇头,颇有些不满意的样子,“当年在上京城陪皇帝围猎,那阵仗才叫难得一见,千军万马环绕左右,围住地猎物什么都有,熊虎豺狼,山鹰燕雀,勋贵子弟将自己最得意的猎物献给皇上,换来各种赏赐,宴会之前,还会有武士比武,争那女真勃图录的称号,得胜者由皇帝亲自把酒,赐金刀以及鹰羽衣,国师为其祈福,官职低的还能人选宗女为妻,赐百户,多少勋贵子弟趋之若鹜……

保福在旁边不住点头,作憧憬状,心里却已经腻歪透顶,这位假冒的女真贵族好大喜功,但本事嘛就算以他这样的人看来除了敢杀人外,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勇力更是不值一提,想来当时虽然与会,但也只是个看客罢了。

看完颜晓正自说的高兴,保福却是耳朵耸动了一下,神情一紧,保福虽然胆子并不大,但猎人该有的警觉却半点也不少,虽然不如小说中草木律动,虫儿鸣叫都能听在耳中的地步,但多年行猎,对野兽的异动却最是敏感不过,只这谈话之间,林中鸟雀已是惊鸣四起,远处还有人体栽倒和马匹受伤的嘶叫声传来,虽不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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