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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要对“责任制”的推行有充分的思想准备:等着挨批。
就在会议期间,毛泽东通过柯庆施转告曾希圣:可以在小范围内试验。
3月20日,曾希圣再次给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彭真、柯庆施等人写信,如实地分析了“责任田”的长短优弊,认为好处明显,大于坏处。毛泽东没有表态。
于是,包产到户、责任制在安徽全省范围内以及在全国部分地区迅速地展开。就在这一期间,全国已有不少地方已经开始了不同程度的包产到户:安徽全省达80%;甘肃临夏地区达74%;贵州全省达40%;浙江新昌县、四川江北县达70%;广西龙胜县达42。3%;福建连城县达42%;广东、湖南、河北、东北三省等。据不完全统计,当时全国实行包产到户的约占20%。
这一情况引起了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的注意,先后两次派人到安徽农村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肯定了包产到户的做法。
陈云也要求粮食部派一位副部长去安徽调查。这个人就是时任粮食部副部长的周康民。周康民调查的结果就是:他们有五个统一,即统一安排粮食生产计划,统一大农活,统一管水用水,统一打场,统一分配(包产数字以内的),不是单干,是克服困难的办法。周康民写了一份调查报告,以“简报”的形式呈送了中共中央。
1961年春夏,中央领导人大部分都到各地做调查研究工作。
刘少奇也涉及到了这个问题。5月7日,他在自己的旧居里同乡亲们谈话。从这次谈话可以看出,刘少奇在这个问题上,也是矛盾的。
刘少奇:分散食堂,是不是就分田到户?食堂是食堂,田是田,食堂可以散,分田到户不行,还是集体生产。分食堂不是分田,田不能分,仍归大队所有,也不是包产到户,这条要肯定。
有些零星生产也可以包产到户,如田塍,可以包产到户。我小的时候,我们家的田塍就归我们母亲种,那时收的东西也不是归全家所有。田塍包产到户,收稻草时常常把田塍上的豆子拖死,谁种豆子,那一段的草可以归他收。
荒土是不是可以包产到户?
社员:包产到户要好。
刘少奇:收入要交一点给生产队,剩下的是你自己的,社员有了就好办。
田塍的产量也要交一点给生产队,少交一点,一百斤交十斤,多了,交五斤也可以,要交生产队一点,因为田塍是集体所有的。把它包死,包死好。
看来,刘少奇当时赞成有限的“包产到户”:集体生产,小量的、不成大片的土地可以包给农民种。而且,他相对地说出了几十年后广大农民中盛传的: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
同时,刘少奇还提出:要包死,包死好。
这话怎么理解?实际上就是说:把要包的地明确下来,长期不变,不能上午刮北风,中午又刮南风,下午刮东风,晚上又起西风,要定下来,让农民安心生产。在他诞辰100周年的时候,中国大地上,中共中央再次作出决定: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
5月13日,刘少奇在听取中共湘阴县委汇报时,对县委提出的“分田到户”的问题做了回答:
集体生产的优越性群众是懂得的,要正面教育,讲清道理,不要戴帽子。自留地是分给他的;田头、田角、田坎可以种豆子,但不是分给他的,而是包给他的;还有5%—10%要交给公家。自留地、发展家庭副业、发展生活资料可以自由,但生产一定要集体的。
与其说刘少奇在思想上的这一变化是由于农民自发的倾向的影响,倒不如说是刘少奇在调整时期,面对农村的困难形势,把“包产到户”、“责任制”当成了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的一种有力的方式。
由于农民自发的力量和农村基层干部的大力支持,农民们在包产到户的过程中尝到了甜头,悄然兴起的“包产到户”的浪潮,已经刹不住车了,渐呈星火燎原之势。
曾希圣心里有点打鼓:毕竟毛泽东并没有完全肯定这一做法,而是要他去搞试验,也没有赞成他搞推广。
于是1961年7月,曾希圣借毛泽东赴安徽视察之机,当面汇报了农村的形势。
毛泽东说:你们认为这种做法没有毛病就可以普遍推广。
曾希圣可得了一柄“尚方宝剑”。安徽省委一传达,包产到户迅速在全省推广。形势起了连锁效应,各地纷纷效法安徽:湖南、河南、浙江、陕西、甘肃、贵州等地也先后搞了名目各异、形式多样的生产责任制。
但是,包产到户实际上与毛泽东所主张的集体化的道路背道而驰。这就决定了包产到户在那个时期的最终命运。
1961年12月,毛泽东在无锡把曾希圣找去,用商量的口吻说:生产恢复了,是否把“责任田”办法变过来。
曾希圣没有附和:群众刚刚尝到甜头,是否让群众再搞一段时间?
这话表明,曾希圣显然并没有对毛泽东的说法有深刻的领会:停止“责任田”、“包产到户”。
不久,在七千人大会上,曾希圣受到了严厉批评,“责任田”也就作为“单干风”受到株连。当然,曾希圣的错误还有其他方面。在安徽代表团的会议上,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宣布撤销曾希圣的安徽省委第一书记的职务,代以李葆华。
实际上,曾希圣的被撤职,不仅仅是刮“五风”的问题,这个问题全国各地都有,都存在,这是一个大气候,关键是“责任田”和“包产到户”的问题是犯了“方向性的严重错误”,“带有修正主义色彩”。从刘少奇的谈话中就可以看得出来:有很多事情是中央提的,只有“三改”、“责任田”是曾希圣主张并报中央“同意”的。
就在刘少奇参加安徽代表团的讨论时,他也对曾希圣所主张的“责任田”和“三改”问题保留了意见。
刘少奇说:
三改大家意见好像损失大,收获少,这个结论可以这样,恐怕也不能说一点成绩也没有,某些地方还是有点成绩的。三改损失是大,将来怎么搞,是不是还要搞,搞多大,要经过调查研究以后,按照各个地方的情况作出判断。
安徽发生这些严重问题中央有责任,不能全部推到省委身上、曾希圣同志身上,中央要替省委和曾希圣同志负很大一部分责任,很多事情是中央提的,人民公社、大跃进、高指标、食堂、供给制都是中央提的。那时候别的省都搞,安徽不搞也不行。就是三改,曾希圣同志也报告过中央,中央同意的,责任田报告过中央,同意他试验的,不过没有讲在安徽普遍推广,只讲在一个地委范围内试验。
尽管刘少奇也对“三改”、“责任田”持保留态度,还没有明朗化,但至少有一个存疑,有一个调查研究后的问题,有一个“是不是还要搞”的问题。
七千人大会结束后,1962年3月,安徽新省委召开了一次扩大会议,承认了“责任田”“实际上是包产到户”,“在方向上是错误的,是与中央提出的《农业六十条》和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是背道而驰的”,要求全省在1962年内大部分改过来,1963年扫尾。
但是,“责任制”、“包产到户”的发展并不是就这样销声匿迹了。它作为一种具有强大的、自发的生命力的生产方式,适应了当时农村的生产力发展的状况,而且已经享受到实行“包产到户”所带来的利益的农民,是不会轻易放弃这种能给他们带来切身利益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因此,安徽省委在纠正“责任制”、“包产到户”的过程中,有相当大的阻力。
同时,中央领导人也对这一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实际上从当时国民经济调整所面临的根本任务农业增产出发,实行“责任制”、“包产到户”倒不失为一种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粮食生产、解决粮食紧张问题以及带动其他方面迅速恢复和发展的有效措施。
七千人大会结束后,毛泽东外出,同时派出了秘书田家英到湖南农村调查,以找到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的出路。毛泽东给田家英指定了四个调查点:湘潭的韶山(毛泽东的家乡)、湘乡的唐家坨(毛泽东的外祖家)、宁乡县炭子冲(刘少奇的家乡)、长沙的天华大队(刘少奇曾在此蹲点调查)。
毛泽东嘱咐田家英:要向刘少奇报告一下,问少奇有什么指示,他那里有什么人要参加调查。
田家英回到北京向刘少奇作了汇报。刘少奇当时正忙于确定国民经济调整的大盘子,忙于统一党内高级领导干部对困难形势的认识,寻找解决问题的出路,没有顾得上仔细考虑这个问题。
刘少奇对田家英说:我同意。湖南3月份天气还很冷,调查组去时要准备好棉衣。可以到湖南,向省委借些棉大衣给调查组人员穿。
田家英组织了一个17人的调查组,兵分3路,去韶山大队、大坪大队(即唐家坨)、炭子冲大队,没有去天华大队。
1962年3月22日,在武汉东湖宾馆,毛泽东接见了调查组人员。
毛泽东先是一个一个问名字,接着讲了一些当时流传的政治笑话,谈笑风生中,向调查组提出了几点希望:一要同当地干部结合;二不要乱指挥;三是头脑里不要带东西,只带一件东西,就是马克思主义;四是要作历史的调查;五是看到坏人坏事不要乱说,好的可以说;六要参加轻微的劳动。
有了去年在浙江调查的成功成果,毛泽东对这次调查寄予厚望。他相信:田家英领导的这次调查同在浙江调查一样,会给他所关注的农业生产问题,带来很大的帮助。
调查情况出乎田家英的预料,也出乎调查组人员的预料,更出乎毛泽东的预料。
1962年3月底,调查组全部抵达农村。当时参加调查组的逄先知回忆说:
这里自从实行“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