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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喜扬根本就不听他的唠叨,他把跪着的迟建军抛下,大步流星地回家了,而且连头都没回。
《国血》 第十四节(2)
迟建军说:“雪怡,你干吗那么较真?婚姻不等于爱情,你应该知道,我是多么的爱你呀!”
干打垒里的光线很昏蒙,这就营造出一种黏滞的气氛。迟建军回手把门插上了,这让雪怡同时感到了莫大的幸福和极端的危险。果然没错,迟建军叫了一声雪怡,就直扑了过来,不由分说地来解她的裤带。这显然是不行的,没成熟的果子必定生涩,雪怡奋力反抗着,但迟建军已经完全发动起来,强大的惯性让他刹不住车。眼看就要剥皮露笋,雪怡拿起手中的缝衣针,用力扎了他一下。迟建军哀叫了一声,这才如梦初醒,向雪怡低下头去,喃喃地检讨说:“是我不对,我耍流氓了!”
雪怡哭着哭着,又笑了。她可怜面前的男人,也知道他是真心爱她,可是她不会轻易让出最后的阵地,这也是她时刻都在固守的道德底线。她说:“迟建军,你要是真想和我结婚,马上回去离婚吧。连你带迟涛,我都接着。”
迟建军在原地站了片刻,然后指天矢日地说:“你等着我,十天之内我不离婚,再不回来见你!”
迟建军瞒着众人,找了个工作上的借口,真就回家了。家里已经准备好了春节的年货,看着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十分的殷实。迟建军很清楚,这是老温的功劳,老温在利用他的特权,拐弯抹角地“支援油田建设”呢。唐秀看着丰韵十足,闲花幽草一般,阳光雨露都不缺,见了他也表现出了可人的媚态,也不管天黑没黑,插起大门就操练起来。迟建军忽然明白了,男人自认为十分坚强的意志,在赤裸的美女面前竟是那么脆弱,甚至不堪一击。他像饥渴已久的灾民看见了美食,什么都不顾了,扑上去就是一顿饕餮。在喷薄的尾声里,他低喃说:“雪怡雪怡雪怡……“
唐秀诧异地问:“你说什么?”
迟建军掩饰说:“这是我们井下作业的术语。”
唐秀笑了,把他揽在怀里:“你这是职业病。你作业了半天,我这口井,好不好?”
迟建军抚弄着那片旖旎的凸凹,上面每一寸都是致命的诱惑,让他有点儿美不胜收。便说:“好,各项指标全都呱呱叫。”
唐秀说:“军哪,你能理解我,我也能理解你。那个老温,不过就是一时垫补垫补,你要是觉得不平衡,在外面打打野食,我也不会吭声的。”
迟建军听得出话里有话。实际上迟建军狂追雪怡的事,唐秀也是知道的,每次迟涛从油田回来对她转述,她就分析出来了。唐秀抚摩着迟建军的头发,他的头发又黑又密,还带着柔和的大波浪,的确是个帅气的男人。
唐秀先发制人地说:“你想离婚吗?”
迟建军反问:“你咋知道的?”
唐秀说:“现在离还不晚,我这副模样,还不至于臭到家里,省得到了一把年纪再离,那就不明智了。”
迟建军说:“秀啊,从心里说,我也是不想离的,可是……”
唐秀发出一声动听的冷笑。平心而论,唐秀的魅力恰恰就在于她的风骚;如果说黄家姐妹都是月光般的恬静之美,而她就像一朵风中的罂粟花灵动而招摇,美艳而危险,甚至成了商店的一大品牌。当年站柜台时,就颇能招徕顾客,有些人不是去买东西的,而是去看唐秀的。她和迟建军结婚时,就有人说,这是“油田郎独占花魁”,后来唐秀红杏出墙,这些人又说,人家是“头戴铝盔走天涯”,他是“头戴绿盔走天涯”,反正唱起来都差不多。
唐秀说:“我三舅来了。他一直想见见你,你回来得正好,离不离的,先拜见一下,也能证明你有修养。”
这个消息让迟建军很震惊。唐秀的三舅在外省干得很猛,已经是正厅级人物,早就听说要调过来,一直干打雷不下雨,想不到如今终于变为事实了,还负责着省里的权要部门哩。就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说:“咋就这么巧呢?这就能证明,我们爷俩有缘分!”
事不宜迟,反正东西都是现成的,迟建军当即划拉了一大堆烟酒糖茶,趁着天色还不太晚,非让妻子陪着,来看舅丈人了。唐秀的三舅五十多岁,雍容地坐在太师椅上,和姐姐姐夫唠着家常,一看那神态举止就不是等闲之辈。迟建军鞠躬如仪,脸上的笑容也很明媚。三舅看他的目光很是欣赏,拉住他一只手夸赞说:“我们家唐秀真有眼光,这模样,都能当国家仪仗队了!”
迟建军注重的并不是这些,他早已经认识到了,男人的相貌并不那么重要,玉面郎君已经近同奶油小生,含有几分贬义了。他为舅丈人倒茶点烟,十分的殷勤,还张罗着亲自上灶做菜,跟舅丈人共饮几杯以庆相聚。但三舅是不在家吃的,县里的领导早就安排好了,而且竞相作陪,惟恐抢不上。三舅问了几句工作情况,迟建军还拿拿捏捏的不好意思,这时候唐秀说话了。
唐秀说:“三舅,建军要才有才,要干有干,撇家舍业的这么多年,还是个小小的副队长。总这么啷当着,也不是个事啊,油田上也太拿豆包不当干粮了。”
三舅问:“副队长是什么级别呀?”
迟建军难堪了,嘟囔说:“什么级别也不是,兵头将尾,一般干部而已,组织部门都管不着。”
三舅一点就通,却波澜不惊地笑着说:“千里马长有,伯乐不长有。回去好好干,我跟有关方面打个招呼,是金子总要发光的嘛,搞四化建设,不能埋没人才啊!”
迟建军真的就“发光”了,他容光焕发,满面春风,就像个凯旋归来的将军,回到家又一次颠鸾倒凤,跟唐秀疯狂了一把。云消雨散之后,唐秀服下一粒避孕药——即使丈夫不在家,她也坚持服药,这样既能保持体形,更能减少麻烦。然后说:“军哪,迟涛归你还是归我?你说吧。”
迟建军说:“你这是啥意思?我没说要跟你离婚哪!”
唐秀说:“你别为我担心。虽说我大了几岁,恐怕等着接你班的人也乌漾乌漾的。”
迟建军就像个弱势的谈判者,在兵临城下之际,是没法坚持条件的。就哄着妻子说:“我怎么可能离婚呢?不管怎么样,我还是爱你的。”
三天之后,迟建军回到了开天村。雪怡远远地看到他,心里兴奋地忐忑着,期待着美梦终能成真。可迟建军并没来找她,反而没事人一样,在工人当中谈笑风生,有意无意地在白脸上抹些原油道道,以示他的质朴和领导干部不脱离生产劳动。雪怡感觉到了情况不妙,那天趁他一个人在家,就鼓足了勇气,推门进屋了。
雪怡说:“迟建军,你咋躲着我?”
迟建军神态就不自然了,手脚变得异常规矩,低首下心地说:“雪怡,我对不起你。婚,我离不了。”
这寥寥的几个字,像惊雷一样轰鸣着。雪怡静静地站着,吃力地一笑,用手扶住门框,这样她才不至于瘫倒。迟建军的话就像一颗颗钉子,既整齐又凌乱地钉进了她的心里,这就意味着她所有的真情投入,全都变成了一场游戏——本想做一个永不婚嫁的贞女,却让这样一个才貌双全的男人给玩弄了。无助的泪水簌簌而落,雪怡觉得有很多话要说,竟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国血》 第十四节(3)
迟建军给她跪下了。这一次不是单膝,而是双膝。他也流着眼泪说:“雪怡,生活是很实际的,咱们不能戗着,咱们认了吧!”
此时,雪怡的心里只有三个字在联翩萦绕:“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三个字被无限复制,变成了一长串首尾相衔啁啾不已的小鸟。她绝望地看看窗子,那个被倾斜的墙壁弄得不再规则的小矩形正扒着一张稚嫩的小脸,她认出那正是迟涛。她终于笑出声来,对着伏罪的有情人说了一句:“那好吧。”然后她走了出去,一直走到火红的晚霞里。
王顺是第一个看到这情形的。他似乎知道了什么,却又什么都不知道。雪怡和迟建军的日益走近,让他的暗恋走到了绝境,可又不想轻易出局,就怀着近于天真的幻想,期待着有一天奇迹发生。现在他幻想的事情终于来了,这让他有了不战而胜的窃喜。他像个愚忠的扈从,跟随着雪怡一直来到雪野里,最后停在大泡子跟前。
王顺说:“雪怡,你要干什么?”
雪怡说:“我找我姐姐。”
这话已经是疯话了,王顺吓得够戗,忙说:“谁欺负你了,你跟我说。”
雪怡说:“冬天不好,冻了这么厚的冰,这要是夏天就好了。”
王顺说:“是不是迟建军?那个龟孙子没安好心!”
雪怡看他说:“你能替我杀了他吗?”
王顺打了个寒噤:“哪能随便杀人呢?咱有组织,实在不行,就把他送进小号去。”
雪怡说:“把他送进去,你高兴?”
王顺说:“我不是那个意思。”
雪怡说:“那你是啥意思?”
王顺吭哧了半天,才说:“雪怡,你真是鬼迷心窍了。迟建军那种人哪能靠得住?你跟我吧,虽说让他过了手,可他是领导,多吃多占也是难免的,你们就是有过那种事,我也不嫌乎。”
雪怡哈哈大笑起来,她说:“王顺啊王顺,你这算见义勇为,还是乘人之危?你干吗要可怜我?你还是可怜可怜自己吧。你是个童男子,何必非要捡别人的剩呢?看来,我是鬼迷心窍,你同样也是鬼迷心窍。你是个好人,但你我根本就不合适;周围有的是适合你的女人,听我一句劝,快点结婚吧,你和我,从此都别再做荒唐的美梦了。”
对于王顺来说,这绝对是致命的一击。他最终也不知道雪怡到底遭遇了什么痛苦,但他至此终于明白,他多年的守望,只能是一堆泡影而已。
雪怡坚韧地坐在雪地里,王顺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