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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伤心的人莫过于是高喜扬,他一连几天都没睡觉,眼睛直勾勾的,一夜之间仿佛老了十岁。若干年前,他第一眼看到这个叫黄雪洁的女孩子,就被她非凡的气质震住了。他觉得她不是人间的俗物,简直就是上苍用最精细的瓷土烧制出来的。那时他就想,她是他命运里的一个福音,是上天的安排,让她和他在那种艰难时世里见面。昨日光阴依稀重现,在飘逝而去的历史墟烟里,他总能看到她渐渐长大的影子。
人若经历了苦难,就会心存感激的,高喜扬就是这样。他的出生刚给一贫如洗的家庭带来欢欣,还没来得及细细品鉴,贫病交加的父母就相继去世了。他是靠吃“百家饭”长大的,在大灾之年,乡亲们全都自顾不暇,九岁的高喜扬只好出去讨饭。邻村黄家家境殷实,却也不是应有尽有,窘困的日子紧一紧手,也没忘记接济穷人,甚至在大门外搭了半个月粥棚。那些日子他总到黄家喝粥去,这样就认识了和他般大般的雪洁和小他们许多的雪怡。经不起人多嘴多,黄家后手不接,粥棚就挑灶了。高喜扬拿着一只豁边的粗瓷碗,逡巡着留也不是走也不是。雪洁从大门里走出来了,她友善地招呼他说:“要饭的小哥哥,你咋不叫门呢?我家里粮食也不多了,可老的小的要饭,总会施舍的。”高喜扬面对这样一个小姑娘,忽然有了耻辱感,转身就走开了。可两天水米没打牙的他没走多远,就觉得天旋地转,身子摇晃了一下,便晕倒在了地上,那只要饭的大碗铿然一声,摔成了一地碎片……雪洁慌忙喊她爸,黄财主跑出来,二话没说,就把高喜扬背进了院子里。就是这个慷慨之举,使得他的命运发生了转机。
度过了饥谨的高喜扬身子骨硬实多了,他在雪洁的帮助下,急就速成地学到了文化。黄财主很喜欢他,因为家里没有儿子,就想把他留下来。而高喜扬不想寄生在黄家,就留下一张纸条,上写“我不能张口等饭吃,我要出去挣钱,报答你们的恩情。”就偷偷跑出来,进城去当童工。他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钱并不是那么容易挣的,他只能聊以糊口,觉得没脸回去见黄家人,就在外面盘桓下来。东北解放后,他间接打听到,黄家被划为地主成分,被分被斗,黄财主抑郁而死,两姐妹也不知去向。高喜扬还没有多高的阶级觉悟,他是从人性的角度出发,以知恩图报的朴素情感,来理解和对待这些事情的,心里未免充满歉疚和惶愧。抗美援朝的战斗打响了,他个子蹿得高,就把十五岁的年龄虚报成十八岁。那时入伍不怎么严格,更没有骨龄测验之类先进手段,何况又叫志愿军,招兵的人狐疑地看看他,就也认可了。抗美援朝结束,许多战友尸埋他乡,高喜扬大难不死,回国后马上去找黄家恩人,费尽周折,才打听到雪洁雪怡姐妹住在内蒙的姑姑家。高喜扬在炎热的夏季里奔波跋涉,终于找到了。当时姑姑正在给雪洁订亲,满院子都是人。雪洁出脱得亭亭玉立,像一棵美人蕉似的站在夕阳里。她是以地主女儿的身份贬值下嫁的,显然不满意这桩婚姻,满脸委屈,好像被绑架了似的,似乎预感到奇迹将会发生,正在向院外张望什么。高喜扬进了院子,她一眼就认出他来,然后一下就扑到了他的怀里。她说:“我正在等你。要是你晚到半小时,我就嫁给别人了。”还没脱掉军装的高喜扬人中吕布一般,马上就把她紧紧搂住。雪洁又说:“我就知道你准能回来,这么多年,我心里再没有别的男人。”
如今,雪洁已经成了故人,可她在高喜扬的心中仍然活着,仍然光彩照人。高喜扬甚至痴痴地冥想,雪洁选择死去,是因为她不堪忍受世道的繁浊和喧嚣,质本洁来还洁去,要保持雪一样的洁净,回归到她生前的天庭里。而雪怡一语中的,她当着众人的面说:“我姐姐这样做,是为了让你和孩子能好好活着,摆脱成分的阴影。有我姐姐的例子,这辈子我不想嫁人了。”
雪洁被葬在夭折的女儿旁边。她的墓很大,却没有墓碑。妇女姐妹们在她的墓边撒上了杂花种子,每到春季,墓地花团锦簇,一片盎然。除了家人,家属队的姐妹们也经常前去凭吊。认识她的人还常到墓边闲坐,因为谁都不想让一个美丽的灵魂过于孤单。
《国血》 第二部分
《国血》 第十二节(1)
十二
结婚十多年后,迟建军的妻子唐秀终于领着儿子迟涛来了。
因为事先没通知,迟建军并不知道,还在井场上领人作业呢。唐秀从一辆拉货的卡车上下来,显然失去了方位感,站到开天村小学校的操场上,转了半个圈子,才找到正午的太阳。当时王花和李秀芳她们正从地里回来,见到这个衣着光鲜的女人,立刻惊定了脚步,仿佛被她身上的某些东西震住了。毫无疑问,她是漂亮的,只是她的漂亮和雪洁不大一样,雪洁是淡雅的,而她是妖冶的,带着一种难以约束的野性,佻达而挑剔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她紧蹙着的眉头完全能够说明,她不能接受这里的简陋和艰苦,她的到来只是一种领导视察式的一走一过。她扫了那群土头土脸的妇女一眼,似乎羞与为伍,就朝丛慧和丛峰姐弟俩走过去。
丛慧和丛峰正在玩跳房子。玩这种女性的游戏,丛慧要比弟弟灵巧,总是赢多输少,这让丛峰的好胜心很受伤害。他就跟姐姐吵吵嚷嚷地耍赖。雪洁去世之后,雪怡一直经管着他们,除了搞家务,还要到家属队干活。只是为防男女之嫌,互相采取了回避策略,高喜扬一从井场回来,雪怡就躲开。这么一来,高喜扬就尽量少回家,常常把带回来的东西送去,看看两个孩子,然后自己找个借口,就住到单身宿舍去了。——比较而言,孩子们更需要妈妈,这一点大家都有共识。
即便是在精神暴力的年代,唐秀也很注重打扮。她穿的是中跟皮鞋,走起来橐橐有声,王花她们虽然此前未曾谋面,却也判断出,她肯定就是让迟建军头疼不已的妻子了。无论怎样造反,近水楼台的便利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有一套顺口溜说得极妙:烟酒公司喝得晃,粮食公司吃得胖,百货公司穿得浪,煤炭公司烧得烫。版本颇多,道理却都是一样的。唐秀就在县城的百货公司上班,好马配好鞍,也就能够理解了。
唐秀莞尔一笑:“小朋友,你认得迟建军吗?”
丛慧说:“你找迟叔叔?他还没下班呢。”
唐秀说:“他总该有个住的地方吧,求你把我带去吧。”
丛慧说:“你是他什么人?”
唐秀说:“我是迟建军的老婆,这是他的儿子。我们是来看他的。”
丛慧和丛峰就带领这母子俩来到了迟建军住的干打垒。
这片家属区共有十排六十八栋干打垒,一栋五户。每栋从左数的第一门和第二门都是三代户,剩下那三户是两代户。三代户和两代户的区别是多一个房间。高喜扬住三代户的理由:一是他来油田的时间长,二是他是队长、劳模、三是他家的人口多。紧挨着高喜扬的第二个门就是迟建军的家,他住三代户的理由是他老婆孩子和岳父岳母都要来。结果是老婆孩子很少来,岳父岳母连来的念头都没有过。
因为迟建军的“家”形同虚设,门上的锁头是坏的,用力一拉就开,这连孩子们都知道。唐秀进了屋,眼前一片乌黑,眼睛适应了好半天,才看清边框四至。迟建军一个人懒得做饭,一直吃食堂,这房子只是一个简单的栖身之地。屋里除了几本破书,一大堆油糊糊的脏衣服,别无长物。唐秀好看的大眼睛眨了几眨,忽然就落下泪来。
“这都不是人过的日子。”唐秀说。
这时王花领着一群妇女跟着进来了。迟建军的媳妇硌生,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她们希望通过热心帮助,感化一下这位执拗的女人,也好表现油田妇女的欢迎和认同。大家围上来,好一顿嘘寒问暖,唐秀也礼貌地应答着,不过举手投足之间,很容易看得出城里人的矜持和自闭。
王花说:“妹子,你看这房子咋样?这么大的房子,一般人还分不到呢。你要是能搬来,我们帮你收拾。”
唐秀说:“我要是想搬来,早就搬来了。我不是不想和你们同甘共苦,我实在是离不开。”
虽说是头一次见面,大家也知道一些唐秀的苦衷。她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垂垂老矣,全指望她养老送终呢,即便是唐秀想来,父母也死活不答应。唐秀多次劝迟建军往城里调转工作,迟建军觉得,自己毕竟在油田干了这么多年,底子铺垫好了,前程也很乐观,往城里调转不容易,而且一切还要从零做起,那可就是蚀本生意了。这么一来,两个人僵持着谁都不肯让步,牛郎织女的生活只得年复一年地过下去。唐秀经常感叹说,这是一桩错误的婚姻,她当初就不该爱上迟建军,县城里有的是好男人,嫁给一个“油鬼子”,总要过牛郎织女的日子,这就很愚蠢了。
迟建军和唐秀的婚姻缘于一场电影。当时在县城的大广场放映《青年一代》,唐秀来晚了,挤在迟建军后面,跷着脚也只能看到银幕的上沿。迟建军闻到了来自后面的幽香,扭头一看,就碰上了一双明眸。迟建军正是春情萌动的年岁,知道爱花护花,马上就把唐秀让到了前面。人多拥挤,这样两个人就不得不紧紧贴靠在一起。唐秀不但不反感,反而还很受用。迟建军当时已是县城的小名人,看过不少闲书,就给唐秀当上了义务讲解员。对于涉世不深的唐秀来说,知识的力量是难以抗拒的,她觉得身后的男人特别强大,完全可以信赖和依靠。当那支著名的电影插曲响彻广场的时候,身后的男人也在随着哼唱,唐秀就知道,他身上的浪漫气息把她征服了。
是那山谷的风,
吹动了我们的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