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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痕-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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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十四岁啊!!!”
  赵海平抬起头,他的眼睛里闪动着疯狂和绝望的红光,他瞪着班长,嘶声叫道:“班长您告诉我,要保家卫国,要保护我们的人民!我跟着您上过战场,和印藏边境特种部队的那帮阿三拚过刺刀,和潜入我们国境内的阿富汗游击队在丛林打过交道……我身上中过三颗子弹,现在身体里还有一块弹片没有取出来,而班长您负的伤比我更多。我们血流了,汗流了,可是难道我们保护的就是这种混蛋,保护的就是一群把我女儿活活轮奸至死的王八蛋吗?!您能不能告诉我,我为什么还要保护他们,我为什么还要在为他们流血流汗之后,还要为他们流泪?!!!”
  班长真的呆了,他呆呆的望着眼前这个痛不欲生的男人,这个在战场上中了敌人子弹,明明痛得全身发颤,仍然可以向他露出一个木讷笑容的男人,现在他只是一个绝望而悲伤,只剩下歇斯底里复仇欲望的疯子!
  “您知道吗,我连通过法律方法为女儿申冤的机会都没有啊!没有法医的检验,没有任何检查和证明,我的女儿尸体就被他们送进了火化厂。而我这个该死的混蛋,整晚时间都被自己的婆娘给骗得团团乱转,以为她玩够了玩腻了,突然间回心转意了!当我知道一切的时候,我领回来的只是一只瓶子,一只装了盼盼骨灰的瓶子啊!”
  赵海平突然昂头放声大笑,他一边哭一边笑,“哈哈哈……那帮家伙想快刀斩乱麻,但是我是谁啊,我是班长您亲自训练出来的高徒,我只用了一个小时,就查清楚了一切。在那个混蛋的办公室桌子下面,我看到了四个字,那四个字就是‘爸爸,救我!’那四个字,是我女儿用手指生生划上去的!每一个字都刻得那么深,每一个字都是狠狠刻进我的心里啊!在我用军刀割断一个混蛋前的时候,他终于全说了,哈哈哈……我终于全都知道了!”
  听着赵海平歇斯底里的大笑,班长不由沉默了。他凝望着赵海平,道:“你求我多给你一天时间,是因为你只杀了十七个从犯,还没有杀掉那个叫李卫华的首犯吧?”
  “不只是他,还有张艳花那个女人!”赵海平拍着坚硬的地面,嘶声叫道:“她可以水性扬花,谁让我自己色迷心窍,在结婚前明明知道她生活不俭点,还明媒正娶把她娶回了家门。我这个大老粗不解风情,一年到头都在军营里,没有时间去陪她,她和别人有了问题,我这个男人自己也有责任。但是她也是盼儿的妈啊,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可以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女儿被人轮奸至死而无动于衷,我更不明白,她为什么在事后还能心安理得的把我拉到床上,让那些混蛋有时间把盼儿的尸体直接送进了火化厂!”
  班长扬起头沉思了片刻,突然道:“干得不错!”
  赵海平张大了嘴巴,“啊?”
  “男人大丈夫做事但于无愧于心,对国家要忠,对朋友要义,对亲人要爱!没有一点血性,又凭什么成为我们第五特殊部队的军人?”
  班长道:“反正你已经杀了十七个民兵,如果真要判你有罪,枪毙十回都不够,债多不压身,你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吧!我觉得军法处在你脑袋上打十九颗子弹,和打十七颗子弹实在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就这两颗子弹的差别,就能让你为社会做上一件好事。值!”
  “班长,对不起了!我赵海平在这里给您叩头了!”
  赵海平的脑袋一次次狠狠磕在坚硬的土地上,在“砰砰”有声中,鲜血在他的额头上不断飞溅。
  班长转过了头,冷然道:“站起来,男儿膝下有黄金!我战侠歌要的是铁骨铮铮的兄弟,不是屈膝下跪的可怜虫!别忘了替我在那个混蛋身上多打一颗子弹!我会在县城内留下联络标记,二十四小时后向我报道!记住了,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得通通透透,一个也不放过!男儿大丈夫要仰不愧对天,俯不愧对地!就算你被世所不容,要为自己的复仇行为付出生命代价,你至少能在行刑前坦坦荡荡的告诉我,你没有冤杀一个好人,也没有放过一个混蛋!现在你抬起头,赌上一个男人的荣誉,告诉我你能不能做到?!”
  赵海平狠狠甩掉自己的眼角的泪水,他用最尊敬的目望着眼前这个负手而立的男人,在不知道多少年前,他就开始用这种眼光,一直望着这个比他要小上十岁的年轻男人!他狠狠叫道:“能!!!”
  “活着回来,就算要死,你也要死在我们自己部队的刑场上!”班长凝视着天边那抹艳丽无方的火烧云,叹了一口气,道:“赵海平你知道吗?我小时最讨厌的职业就是军人,别人要是问我长大了想当什么,我一定会告诉他,我想当土匪!想不到我还没有去当土匪,你倒先抢到我的前面了。” 
  
第二卷 真实人生 第一章 男人,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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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侠歌出生于一九七八年五月五日,对于他的童年,他最大的记忆就是从四岁开始,每天都要喝的那支人参蜂王浆。那种东西的味道可真好,在蜂王浆的甘甜中带着一种类似于中药的微苦,那个时代的补品可是比现在强多了,没有一点掺假,更不会有什么虚报功效的问题,说是人参那就是上等人参,说是蜂王浆,就绝不会用白糖兑水来蒙混过关。
  一盒人参蜂王浆十二支,要十块钱,每天一支的喝下来,已经能顶上一个普通工薪阶层大半月的工资,一般人绝对喝不起这种过于奢侈的营养品。战侠歌到现在都认为,自己之所以拥有比同龄人更强健的体魄,每天都要喝的那支人参蜂王功不可没。在八十年代初还能看到七十年代计划经济的影子,人参蜂王浆这种东西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就连吃饭,城镇居民都得按户口本定量到粮站购买口粮,这其中还分为细粮和粗粮。就算是细粮中的白面,还分成七五粉和八五粉。
  去商店买一些副食品,除了口袋里有钱之外,还得有粮票。战侠歌小时候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用自己家的馒头,去和邻居家的孩子换玉米面窝窝头。
  到了五岁,每天喝完了那支甜甜的蜂王浆,战侠歌就应该穿上自己那一双心爱的白球鞋,在腿上扎沙袋出去练习长跑。
  战侠歌这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在那年冬季的某一个早晨。
  那时候他才五岁半,当他推开房门的时候,天与地之间还是一片惨淡的黑与白,呼啸的北风杂夹着鹅毛大的雪花狠狠砸过来,全身的热量瞬间被带走了一大半,任何人面对这种情况,都会忍不住象触电一样发抖,那种牙齿打架的声音,听起来就象是将一把玉米粒洒到了大理石地板上,硬硬的,冷冷的。
  战侠歌全身瑟缩的退回温暖的房间,他望着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的战兴华,小心的道:“爸爸,外面下雪了。”
  “我知道你冷,我知道外面很黑,你有些害怕,但是你绝对不能退回来!你要用力的跑,直到你跑得混身发热,你要拚命的喊,到最后你会发现,这一切原来并不可怕!”
  “身为一个男人,面对自己的敌人,唯一的办法就是面对他!这样至少你还能举起自己的双手,去和他进行战斗,如果你选择转身逃跑,用自己的后背去面对敌人,那么你就连战斗的机会也没有了!”
  战兴华指着门外,厉声叫道:“风是你的敌人,雪是你的敌人,懦弱更是你的敌人!出去,去完成你的训练,去在这场战斗中把胜利取回来!”
  为什么男人就要去战斗?
  为什么男人就要在凌晨六点钟,一个人围着整个军区大院练习长跑?
  战侠歌真的不明白!
  他偷偷瞄了一眼漆黑的厨房,在那里面有一根鸡蛋粗细用枣木的擀面杖,无论是在军队中还是在这个家里,父亲的话就是命令,一旦发出就必须去执行,否则那根又粗又重的擀面杖就会毫不留情的落到他身上,最后的结果是,他还得老老实实的执行命令!
  战侠歌咬着牙再次走出家门,在厚重的大门关闭前,他听到妈妈惊慌的呼叫:“战兴华你疯了?你知道今天温度是多少吗?零下二十五度!你是想训练自己的儿子,还是想杀了自己的儿子?!”
  “我战兴华这一辈子都是军人,我的儿子以后更会成为世界上最优秀的军人!”战兴华厉声道:“他是我战兴华的儿子,他从一出生就有自己必须背负的使命!国外早有些人自以为是的断言,我们中国政府将会在第四代手中覆灭。为什么?还不是我们这些父亲放松了教育下一代,让我们的孩子变成了只懂得吃喝玩乐的二世祖?!”
  真的好冷!
  北风如刀飞雪似箭,委屈的眼泪从战侠歌眼睛里不断流出来,那些大颗的眼泪顺着他的脸颊不断向下滑,最后落到他单薄的外衣上,很快就被冻成坚硬的一片。他必须把自己的双手放进双腋下,这样才能自己的手指不至于痛得那么疼,最令他心里产生一种难言恐惧的是,放眼望去,整个军区大院都融入在黑暗与沉默中,路上没有一个行人,除了自己的家外,竟然没有一个家里亮起了灯。
  他孤独的在雪地里奔跑,雪花在飞中不断飘舞飞扬,街头的路灯虽然还在散发出光芒,但是在北风呼啸飞雪连天的世界中,它们的灯光却显得那么弱小,只能覆盖狭窄的一片区域。在唯一亮灯的那个窗口,战侠歌隐隐的可以看到……妈妈的脸!
  眼泪、汗水还有鼻涕布满了战侠歌的整张脸,他从路旁抓起一把雪狠狠擦到自己脸上,冰冰凉凉的感觉中带着一丝微热的刺痛,战侠歌摊开手掌,在一片白色中掺杂了鲜艳的红色,在这片红色的中心,是一枚不知道谁丢在路旁的铁钉!
  “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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