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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极品闲人-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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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索着组织了一下语言,便道:“臣便先说说这个府兵制度,府兵制原起于北魏,初期是鲜卑人当兵,汉人务农的政策,府兵全家可以免除赋役,当兵成为鲜卑人专有,到了北周后期,迫于形势,汉人也被募充作府兵。前朝文帝为北周大丞相时,就下令西魏受赐鲜卑姓的汉人可恢复汉姓,开始破除了鲜卑人当兵、汉人务农的规定。前朝开皇十年,又下令府兵全家一律归入州县户籍,受田耕作,变军籍为民籍,兵士本人则由军府统领。这一措施不但使农业户口大增,促进了农业的发展,放在当时,就算是放在如今,府兵制度也是好的!”

太宗闻言,诧异道:“既然如此,你又为何说要改制!?”

李承乾也是迷惑不解。

杜睿道:“府兵制度放在现在是好的,但是将来却未必,而且还将成为一大隐患。如今国泰民安,天下兵戈禁止,然我大唐幅员广大,其外,西突厥,高昌,吐蕃,契丹,高丽都可称之为隐患,一旦边疆战事频繁,我朝防御线延长,到时定然兵役繁重,原来防戍有一定的番休期限,到那时恐怕就会被强留以至久戍不归,最终导致的定然是人民避役,兵士逃亡。我朝征召府兵,原则本是先富后贫,先强后弱,先多丁后少丁。府兵虽然包括豪门大族子弟和一般富户,但仍以平民农民为主体,百姓尽皆从征,家中土地无人照料,父母妻子无人奉养,到时所导致的必定是,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致使如今我朝奉行的均田制破坏,府兵征点制失去了赖以实行的经济条件,必然导致府兵逃散的情况日渐增多,以致番上卫士缺员,征防更难调发,到时该如何料理,朝廷为了防卫边患,军政大权必然会从中央朝廷,逐渐的转移到边疆藩镇手中,到那时会发生什么,臣不敢言!”

杜睿的一番话,将太宗说得冷汗淋漓,此前杜睿也曾就府兵制度和太宗说起过,但当时太宗并未上心,此时杜睿细细的剖析了一番之后,太宗才意识到了危机,不免大惊失色,道:“似如此,刘汉之事不远矣!”

李承乾也是一般表情,心中细细的盘算起了,解决的办法,但是却不得要领,他和杜睿毕竟差着千年的见识,心中总觉得府兵制是好的,何曾想到府兵制居然隐藏着这么大隐患,一个足矣动摇大唐江山的隐患。

这时太宗问道:“杜睿!你既然已经察觉到了府兵制有所不妥,可有解决之道,你这奏本之中言语不详,如今可畅所欲言。”

杜睿见太宗皇帝到如今总算是听进去了,也是长出了一口气,历朝历代的改革,变法,全都离不开当权者的支持,若是太宗能站到他这一边,杜睿虽然不敢保证能让大唐江山千秋万代,但也总不至于四百年而亡。

第二篇浊世第三十章陈三事续

杜睿并没急着对太宗做出回答,而是就他上书所言三事,条条加以批驳,府兵制度的隐患,太宗已经有所感触,毕竟当初大唐定鼎天下的过程当中,太宗曾作为天策上将军,征讨四方,对兵事的了解要比李承乾强的太多。

紧接着,杜睿又说起了他所陈三事的第二件一一均田制度。

均田制度起源于北魏太和九年,北魏孝武帝颁布实行“均田制”的诏令,先立户籍确定人数,之后按照人数授于田地,将全国田亩分为露田和桑田。

露田,即口分田,男十五岁以上给四十亩,女二十亩,奴婢也可以有露田,年满66岁或身死后须将田归还官府。露田只能种植谷物和桑麻,不许栽种树木,并不许买卖。受田的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帛或麻,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

桑田,即永业田,男一人二十亩,作为自己的财产,不用还给官府,也可以买卖。

这一制度经历了北魏,北周,隋朝,一直延续到了大唐年间,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均田制度还是好的,有可取之处,在经历了战乱之后,中原大地,地广人稀,土地荒芜,民生凋敝,均田制度首先一定程度上使无地农民获得了无主的荒地,农民有了安居乐业的可能,生产积极性提高,同时大片荒地被开垦出来,粮食产量不断增加,从而积极推动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其次,均田制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并未触动那些豪门大族的利益,一方面有利于国家征收赋税和徭役,另一方面也从根本上巩固了朝廷的统治。

但就像府兵制度一样,均田制度如果一直这样发展下去的话,也容易走向一个极端,最终,变得腐朽,进而破坏大唐的根基。

均田制虽然包括私有土地,但能用来授受的土地只是无主土地和荒地,数量有限。因而均田农民受田,开始就普遍达不到应受额。口分田虽然规定年老,身死入官,但实际上能还官的很少。

随着人口的增多和贵族官僚地主合法、非法地把大量公田据为己有,能够还授的土地就越来越少。

均田令虽然限制土地买卖、占田过限,但均田农民土地不足,经济力量脆弱,赋役负担沉重,稍遇天灾人祸,就被迫出卖土地,破产逃亡。

地主兼并土地的情况在这一背景下,是必然要发生的。正因为如此,均田制在北魏实施以后不久即被破坏。经过北魏末年的战乱,无主土地和荒地增多。继起的东西魏、北齐、北周、隋,施行之后又遭破坏。

隋朝末年天下大乱,直到李唐定鼎关中时,人口大减,土地荒芜,新建立起来的唐王朝正是在这一基础上,重新推行均田令,为的就是鼓励农民拓荒,刺激经济发展,而且成效显著。

但唐高宗以后,均田制又逐渐被破坏。随着大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国有土地通过各种方式不断转化为私有土地。到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土地还授实际上已不能实行。德宗建中元年,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后,均田制终于瓦解。

简单说来就是,土地是一定的,但是人口却在不断的增长,再加上唐朝的赋税制度刻板教条,其基点就是人口和土地。如果人口与土地发生了变化,那么所谓的赋税就失去了征收的基础。

甚至在唐玄宗开元以后,天下的户籍一直没有更新,“丁口转死,田亩卖易,贫富升降”,官方并无确切的数据。土地兼并之后,多丁的富户又以“宦、学、释、老”可以免除赋税。穷困者要么举迁以避税,要么依附于豪门以“部曲、客女、奴婢”身份逃税。结果是“课免于上,而赋增于下”,百姓苦不堪言,外加国家奢侈无度,兵役多有,官吏纵然苛刻征税,也免不了“财用益屈,而租庸调法弊坏”的结局。

为了扩大财政来源,李唐王朝也曾想过各种方法。肃宗、代宗与德宗间,宰相刘宴“盐铁、转运、屯田、和籴、铸钱、括苗、搉利、借商、进奉、献助,无所不为”,其中,盐、铁、茶、酒专卖,曾为朝廷带来丰厚的岁入。

赵赞则试行过“税间架,算除陌”。前者为房产税:房屋以二架为一间,上间上缴钱二千,中间一千,下间五百。

后者为交易税:公私贸易,千钱者上税20%,超过者依50%。物物交换者,参照物之价值上税。不过,赵赞之税因为“民益愁怨”而作罢。

真正的税制改革,则有赖于德宗时的宰相杨炎,他提出了“两税法”方案。

具体措施有:第一,确立“量出制入”的征税原则,也就是说,按照财政开销的多少确立赋税的总量,然后再分派税收定额。按照今天的标准,此举措意义非凡,它改变了中国几千年来财政“量入为出”的传统,不再遵循“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财政开支惯例,而具备了现代财政预算的雏形。

第二,“户无主客,以居者为簿”,也就是说,不分户头里的主人和附庸,按照所居者统一征税,以打击依附于豪门偷逃赋税的避税行为,扩大税收基数。

第三,“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也就是改变人头税的做法,将税收的征收对象由“人口”转为“资产”。以后世的税收观念来看,此举措颇有划时代的意义,因为按照税收发展史,现代税收制度的形成,其中的一个标志就是“从人头税到财产税”的发展。

第四,“商贾税三十之一,与居者均役”,商人虽然没有土地,但是同样要缴纳赋税徭役。第五,税收每年分夏秋两次上缴,“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

但杨炎的两税法遭到陆贽等人的严厉批评,陆贽以为,“财之所生,必因人力”,而“两税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结果导致了“所供非所业,所业非所供”的局面。

但是鉴于唐后期衰败的现实,德宗皇帝采纳了两税法,一直到唐代灭亡。杨炎大胆的改革虽然不无创新之处,但毕竟与传统的财税传统相冲突,结果是他也不得善终。

值得肯定的是,杨炎以“财产”替代“土地与人头”的税收思路,预示着封建税收向资本税收的发展方向,明清“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都得益于杨炎的两税法。

杜睿在麟德殿内畅所欲言,太宗皇帝和李承乾两父子听得也是目瞪口呆,他们虽说是这个天下最为尊贵的两个人,在某些领域也颇有建树,但总归眼界不宽,很多地方都不甚了了,现在被杜睿一说,他们才知道,原来他们李家这个繁花似锦的大唐王朝,居然存在着这么多的隐患。

或许一两代人看不出什么,但长此以往下去,最终动摇的都将是这个国家的根本,一想到日后大唐王朝的衰退,太宗和李承乾都不免冷汗淋漓。

太宗道:“贤婿!似你所言,可有解决之道!”

刚才杜睿只是将均田制度和目前大唐所行的赋税制度批驳了一番,但是却没有说出解决的办法,看着太宗孜孜以求的眼神,杜睿的心中也是一阵矛盾。

要想解决,当然有办法,但是说出来的后果是什么,若是太宗心动之后,让他推行,杜睿能不能得到足够的支持。

历朝历代的变法先驱,哪个能有好下场,商鞅变法强秦,最终却落了个五马分尸的下场,李俚变法强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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