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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法诛天-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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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真?”
“嗯!”
“好!”李玄机兴奋的拍了一下桌子:“我明日便回天云宗,向宗主禀报此事,过几日我会亲自来找你。”
林宝儿乖巧的听着二人的对话,然而听到天云宗可以收轩哥儿为内门弟子,一双妙目满是惊喜,若是入了宗门,轩哥不再是一位穷秀才,而是一飞冲天的天之骄子——前途无量!
“不过,秦兄手中这幅画我要带回去,”李玄机指了指秦轩搁置在一旁的纸卷。
若是不拿出应正秦轩的非比寻常之处,天云宗怎会无缘无故收其为弟子,秦轩心中明了,将纸卷交予李玄机手中:“无论事情的成功与否,我先谢过李兄了。”
李玄机摆了摆手:“秦兄客气了,这乃我分内之事罢了。”
若是秦轩真的被收为弟子,李玄机这位中间人,也少不了一番褒奖,宗主若是高兴,说不定还会赏赐他一本上层武学,或者是兵器。
“李兄,来,我敬你一杯。”
“好,干!”
酒过三巡,二人已是有些喝高,畅谈之下无所欲言,讲到儒学之时,秦轩便是出口成章,更让李玄机更是心悦诚服。
将一壶女儿红喝完后,二人才就此别过,在回上西村的路上,秦轩看似醉酒熏熏,却是头脑清明的很,想着入天云宗应该不是一件难事。
秦轩身怀道家无上道法,可依旧如同一只稚鸟,难以高飞,因此借李玄机之手,登入宗门之内,修得儒家真气,方可才能在大殷皇朝站稳脚跟。
对于儒家和道家,秦轩都不排斥,两者皆有长处与短处,为何不取长补短,发扬道学之长,摈弃儒学之短?
对于天下人,甚至秦轩自己,都觉得这是一件极为疯狂的事情,但秦轩的信念便是,不成疯,便成魔,今生要痛痛快快的活一场,活的像个人样!
林宝儿站在他身边,思绪不知飞向了哪里,望着轩哥儿意气风发的模样,不日便会成为人人羡慕的宗门弟子,而自己呢,只是一个快要守孝期满的未亡人。
望着秦轩的目光中,林宝儿觉得虽是与他相差两步之远,却感觉犹如相隔天涯,自己与轩哥,已然不是一类人。
远方的天空飘起了鱼肚白,一轮璀璨的红日从东边渐渐升起,在上西村的一个小山头之上,秦轩正盘坐在山巅的草丛处,望着朝霞紫光,很快的进入冥想之中。
幻境内,秦轩眉心间射出一道乾坤八卦盘,将他整个身子托起,悬于半空之中,身体内的精气随之奔涌开来。
几日以来的修炼,秦轩终于到达了太极境,感受太初、太一之变化,而今日,他是第一次修炼《夺天造化经》这门无上道法。
“夺天地之气运,造化于己身,吸朝霞之紫气”冥想中,秦轩念叨着口诀,吞吐吸纳间,天地间发生奇异的变化——远方的红日化为一条圆滚滚的春蚕,向秦轩的方向吐着蚕丝,那蚕丝则是天地之精元,天地之气数!
而这般现象,寻常人是看不到的,连儒家高手也不能瞧见端倪,只有修得道法的道家修炼者,才可看出这般诡异之变幻。
一丝丝的天地精元由秦轩的鼻息中进入,而之后,秦轩很快的吐出一口浊气,不停的吞吐间,只觉得体内有一股祥和之气,在体内攒动,接着与阴魂融为一体。
好神奇的道法,秦轩感受着自身与朝霞的动静,浑身舒适无比,只觉得一股极为奇妙的感觉涌上心头——身心俱佳。


'正文 第十二章 逼亲'

    春食朝霞,朝霞者,日欲出之时紫气。秋食沦阴,沦阴者,日暮之后赤黄之气.冬食沆瀣,沆瀣者,夜半白气。夏食正阳,日中之气。合天玄、地黄之气,是为四气,四气者,气运也。
《夺天造化经》的要诀,不停的在秦轩阴魂中响动,而秦轩这时才明白,这门道法并非是只吸收朝霞紫气,而是只是在春季才会修炼朝霞之气。
如此说来,那老道士说的便是错了,看来老道士没有修炼过此门道法,秦轩心中想道,而这门道法倒像是一门四象道术了。
道术与道法截然不同,道法乃是修炼之用,而道术则是攻击之术,用来打击对手,道术的强弱又是以境界来区分,各个境界拥有着属于自己的道术。
境界越高的道术则是越发的厉害!
可惜老道士只是一缕残魂,许多记忆已是失去,秦轩虽是到达了太极镜,可没有太极道术这等攻击手段。
如今这便是秦轩的弊端,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儒生。
红日从平行线底端慢慢升起,而朝霞之气越发的稀薄起来,秦轩吐出最后一口浑浊之气,已是无法再吸纳朝霞紫气了,眼眸渐渐睁开,这时,他眼角的余光看到自己的肩头竟是有一朵红色的火焰在跳动着!
秦轩吓了一跳,赶紧向右肩头狠狠的拍去,“嘶”由于力量未把握好,秦轩竟是把自己给打疼了,然而手掌却是穿过了那一朵娇艳的红色焰火,红焰乃是一团虚火。
恍然间,秦轩明白了什么,在前世也曾听说过“肩头火”,而肩头火代表着一个人的气运,道家常说:“世人肩头红焰火,常走夜路莫回头。”
若是肩头火须弥,走夜路便会撞见妖魔鬼怪,其实便是气运太糟糕的缘故。
秦轩有些欣喜,没有想到修炼《夺天造化经》还可以看到自己的气运,也不知道能不能看不到他人的气运。
望着自己肩头火红焰之中带着些许紫光,想必是修炼了《夺天造化经》的缘故,秦轩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往山下走去。
今日修炼的收获颇丰。
上西村有上百户人家,大部分的村民姓秦,但也有许多被官府迁至这里的外来户,此时正直日出,许许多多的村们,已是出门,来到了田地里种田了。
秦轩走在田野小道上,望着辛劳耕耘的村民们,目光凝视间,看到他们肩头均是一朵极其暗淡的红焰在跳动。
这便是所谓的时运不济吧,秦轩摇了摇头,也许他们一辈子都只能辛苦的耕田了。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一声声嘹亮的朗读声从乡间的私塾内传来。
父母辛勤耕作,儿童用功念书,清晨的上西村显得无比的和谐与美妙,一路走来,许多人都向秦轩打着招呼:“秦轩,这么早啊。”
“轩哥儿,什么时候教我念书牙,我也想考中秀才。”
“嘻嘻,轩哥儿,那俏寡妇长得可真水灵,你是不是经常去偷看人家洗澡?”
“滚一边去,”秦轩笑骂着将一位儿童时的玩伴一脚踢开。
上西村人都已知道秦轩完全康复了,那个上西村最年轻的秀才重新归来,整个上西村人自然高兴无比,还指望着秦轩为秦氏祖先光宗耀祖呢。
经过一段田野小路,秦轩走到了自家茅草屋的不远处,放眼一望,惊讶的看到林宝儿的屋前围着一群人,人头攒动间,倒是有几个人是认识的。
其中一位最为年长的老者,杵着一个拐杖,乃是林宝儿亡夫的叔父,秦轩知道今日是林宝儿守孝三年的最后一日了,可为何林宝儿夫家的亲戚都会跑来这里?
似乎有些不对劲,秦轩快步走过去,今日的林宝儿,头上戴着孝斤,身穿孝服,腰间的一条白带吊的很长,而逢年过节,或者特殊的日子之下,林宝儿才会穿上孝服。
“宝儿,明日你便嫁给方林做妾吧,难道你还想立志守节,做一辈子的未亡人?”
“爹,今日才刚满孝期,宝儿还不想改嫁。”
那叔父也是开口道:“侄媳儿,你这般便不对了,古人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难道你是要违背圣人之说?”
此刻,秦轩终于明白到发生了什么事情,应正了一句话——寡妇门前是非多。
无论是夫家,还是娘家,都把林宝儿改嫁之事,当成了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娘家想她改嫁,是想赚一笔彩礼钱,而夫家的人想她改嫁,则是想要亡夫的宅院。
大殷皇朝的制度,若是夫君身死,那么他的家财由妻子继承,但妻子一旦改嫁他人,亡夫的家财将会转交于夫家之人。
今日虽是林宝儿亡夫的忌日,怎能再办喜事,然而大殷的礼制中,却有着冲喜这一说法。
那杵着拐杖的老者秦汉乃是林宝儿亡夫的嫡亲叔父,所剩的家财自然是由他所得,这也是为何,他这般执意要林宝儿改嫁。
方林,乃是柳塘村人,柳塘村与上西村相邻,方林乃是一位游手好闲的赌徒,尝尝是闲逛于赌坊之内,人称逢赌必输的——赌必输。
而前几日,赌必输竟然是来了些运气,赢了不少的银子,三十有余的他,手上终于是有了闲钱,一直打光棍的方林,这才想起了讨个媳妇。
经人的打探,方林注意到了上西村的俏寡妇林宝儿,而娶一个未亡人,不必大费周章的张罗办喜宴,直接可以迎进门做小妾,彩礼钱还可以少给许多。
据说林宝儿还是一个完璧之身,这一下子方林喜出望外,很快的找到了林宝儿的夫家与娘家,一同逼迫于她改嫁于自己。
儒家的学说之中,也是提到女子的三从四德,从夫,从父,从子。
老者的话针针见血,一顶三从四德的大帽子,狠狠的扣在了林宝儿的头上,若是她不从,便是失德!


'正文 第十三章 林宝儿的婚嫁'

    林宝儿只是一个单纯善良的小女子,怎斗得过他这么一个老狐狸,瞧着方林眼中乍现的淫光,泪水从眼角涮涮的流了下来。
这个老匹夫!秦轩握了握拳头,大步的走了过去:“秦世伯,你这话便说错了。”
林宝儿听到声音,惊喜的转过泪脸,颤抖道:“轩哥儿。”
秦轩报以笑容,意思是让她不要难过,万事有我。
“秦轩?”秦汉微眯着眼眸,也不知道他突然“杀出”是为何,眉头一皱道:“何错之有。”
“《殷礼》中说道:“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所谓未嫁从父,而林宝儿已然嫁人,何来从父之理?”
《殷礼》乃是大殷朝廷礼部所制的一本礼书,而《殷礼》之中只是提到未嫁从父,却是未提改嫁从父之说,这才让秦轩钻了个空子。
“这”秦汉顿时哑口无言。
眼见可以成了好事,却没想到突然杀出个“程咬金”,而秦汉这个老狐狸都是被秦轩一句话给说的无言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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