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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身-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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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干什么,你是不是疯子?
  他喊道。
  ——我没发疯,被杀的是我的朋友。
  我对他说。
  绿化工人镇静下来,看了我一眼,没有说什么,摇着头走了。
  我看着那片竹林。
  我忽然想起了叶雾美的照片,仿佛看到她的尸体就躺在那片竹林后面,只露出一双脚。
  我扶着栏杆,剧烈地呕吐起来。

  爱无能(1)

  赐予一夜吧,让他领受
  人类依然无法企及的深渊
  赐予一夜让万物盛开
  让万物芬芳更甚于紫丁香
  ——里尔克
  我和叶雾美认识是在十几年之前,还是上小学的时候。
  每天早上,我都会去街口的小店,买上几个生煎馒头,然后吃上一碗馄饨,当作早餐。
  这是我的习惯。
  我有很多习惯,比如说看过的小人书一定会放进盒子里,比如说削铅笔从来不用卷笔刀,比如说走路从来低着头,不踢石子也不四处观望。母亲说我这叫少年老成,父亲则称之为未老先衰。
  总之,我的生活就像悠悠球,甩出去收回来,被很好地控制着,不会轻易跑偏。
  叶雾美像精灵一样,是在一个早上突然出现的。
  她进门的时候,是跑过来的,鼻尖上渗着汗珠。
  她要了两个生煎馒头和一碗馄饨,就低着头吃起来。
  我看了她一眼。
  这个街上所有的同龄人我都认识,虽然我很少和他们一起玩。
  她不是这条街上长大的孩子,似乎是刚从别的地方搬过来的,我们之间并不认识。
  她吃饭的速度很快,吃完之后,把钱放在桌上,打个招呼就走。
  而我不一样,我吃饭很慢,用我母亲的话来说——这孩子吃起饭来就像羊吃草一样。
  所以,虽然每次叶雾美比我来的都晚,但走得比我都要早。
  赶上顾客多的时候,她会偶然和我坐在一张桌子上。
  但我们从来没有说过话。
  后来,有一天早上,我正在吃早饭,我的书包掉在地上,正好掉在她脚下,她帮我捡了起来。
  ——你是共和小学的?
  她问道。
  我说是。
  ——我是民主路小学的。
  她说。
  我们算是认识了。
  从她的书包上,我看到了“叶雾美”三个字,知道了她的名字。
  我记得,她那时候还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黄毛丫头,头发又轻又软。
  在路上,我经常碰到她和别的女同学在一起走。
  她总是喜欢和我打招呼,打完招呼,就会和一起的女孩儿捂着嘴偷偷地笑。
  她这么干弄得我很不自在。
  有一次吃早点的时候,我把这话对她说了。
  她笑着答应了我的请求。
  但在路上见到我,她还是会笑着和我打招呼。
  ——一休,你好。
  她总是这样和我打招呼,因为她的外号叫“小叶子”。
  中学之后,我上了共和中学,而她进了民主路中学,那是一个普通中学,我们见面很少。
  即使见到,也不再笑着打招呼,只是点头而已。
  她已经不再是黄毛丫头,头发黑得发亮,很随意地披在肩上。如果扎起来,头上就会跳动着一个红色的蝴蝶结。
  我吃惊地发现,她的乳房开始突起,已经具备了一个美丽女孩的雏形。
  高中时,她经常来找我借辅导材料。
  共和中学有好几位特级教师,教学水平很高,很是让她羡慕。
  她经常过来,不是来借试卷,就是来借参考书。
  母亲也很喜欢她,每次她来,都会给她削苹果吃。
  而父亲对此则不以为然,他是怕我像别的孩子一样,陷入早恋的泥潭。
  她比那个年龄的孩子都要懂事,身体和智商同步,都已经发育成熟。
  她很喜欢欺负我。和我在一起学习的时候,如果她累了,会故意靠在我身上。或者在越过我头顶去书架拿书的时候,故意让她的乳房碰我的头。
  我是一个相当木讷的人,每一次都会被她的大胆弄个面红耳赤。
  我们都考上了大学。
  叶雾美是在本市读大学,我则考到了外地。
  大学第二年春节的时候,她有了第一个男朋友。
  她和男同学在街上闲逛的时候,被我妈看到,回家把我臭骂了一顿,说我太笨了。
  在她心目中,叶雾美是她看着长大的,差不多就是她的童养媳。
  我却没有任何表示,虽然我的心里也很难受,但看到她高兴,我也无所谓。
  母亲建议我也带一个姑娘回来找回面子,但我没有听从她的指示。我在大学里是一个相当无趣的人,整天不是泡在图书馆就是泡在录像厅,没有姑娘会对我这样一个人感兴趣。
  那些芬芳馥郁甜蜜多汁的姑娘都像牛奶糖,在别人的嘴里融化成了甜言蜜语。
  大学毕业之后,我又回到了这个城市。
  我分到了区文化馆,作了一名资料管理员。这是一个很轻闲的工作,几乎不用动什么心思,只要把那些下发的资料装进文件夹即可。换成一只猫,经过训练,也许做得比我还要熟练。
  叶雾美和所谓的男朋友已经分手,分到了大东图书馆。
  她还是经常来找我,不过,母亲对她已经不像原来那样热情。
  在她的印象中,女孩只要交过男朋友,就变得不清不白。
  ——一个女孩子,被人甩了,又回来找我们慕文,是不是太贱了?谁知道她都干过什么?
  一次,在饭桌上,母亲这样说道。
  父亲瞪了她一眼。
  我把碗重重地放到桌上,回了自己的屋。
  从此之后,母亲很少在我面前说叶雾美的坏话。
  即使说的话,也是采用敲山震虎的手段,让我想发火却抓不住把柄。
  叶雾美对母亲的冷淡并不介意,还是经常来找我。

  爱无能(2)

  她和我是同年出生,但从出生月份上来说,她比我要大几个月,所以她很喜欢教训我,像是我的姐姐。
  她书读得也很多,但比我读得聪明。
  她看到我在看《安娜·卡列尼娜》,就劝我不要对爱情太过专注。
  书里的爱情是骗人的,她说,连托尔斯泰自己都不相信爱情。
  她说,托尔斯泰是个喜欢说瞎话的胖子,和巴尔扎克一样。
  她告诉我,托尔斯泰在俄语里的意思是“肥胖”。他们家是有钱人,他的祖父把自己的衬衣衬裤送往荷兰去洗涤。他的母亲是个淑女,从来不会讲任何不体面的言语。但是,托尔斯泰却和她母亲的女友上了床。托尔斯泰和许多女人上过床,色欲使托尔斯泰片刻不得安宁。1847年,他第一次沾染上淋病。从此以后,他的生活差不多都是在性病的折磨中度过。他出入妓院引诱村妇,把很多无知的女性骗上了床。当然,他有时候也会采用强奸的手段。
  和马尔克斯和奈保尔不一样,托尔斯泰不会把这些事说出来炫耀。
  ——他摆出一副大师的面孔,讴歌爱情,讴歌正义与和平,其实,他骨子里不过是个老流氓。
  叶雾美这样说。
  父亲的单位分房之后,父母搬到了新楼房去住。
  我还在原来的地方住着,我对他们说,我喜欢这里的安静。
  真正原因是,我不想离开叶雾美。
  我和叶雾美在一起睡过觉,但是没有发生过真正意义上的肉体关系。
  虽然她想给我她的身体,但我拿不到。
  不是心理原因,而是真的不行。
  我曾经查过书。书里对这种现象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先天性器官发育不全,就是人们所说的天阉;一种是后天的过度摧残导致了罢工现象。
  我首先否定了第二种可能。
  我没有手淫的习惯,从来没有摧残过我的器官。并且,我对它有着相当程度的尊重,不但勤换内衣内裤,连洗澡的时候,我都会对它颇为呵护。我也从不裸睡,从来不会让它着凉伤风。
  至于第一种解释,我觉得很有可能。从这个名词来推断,天阉的意思是说:在我成为生命的第一天起,老天就把我给废掉了。我猜测,也许是祖宗或父母做过什么悖德的事,却报应在了我的身上。
  我曾间接向父亲询问过我的家族史。在父亲的叙述中,我的高祖、曾祖和祖父都是货真价实的农民,直到父亲才彻底铲掉这条根。家族中既没出过丧尽天良的恶人,也没有出过十恶不赦的坏蛋,更没有干过断子绝孙的勾当,连一个阉猪宰羊的都没有。至于父亲,更是一个老好人,从来只有挨整的份儿,连别人吃肉自己喝汤这样的便宜都没沾过。总的说起来,这是一部让官家相当满意的家族史,世世代代都是良民。
  听完父亲的叙述,我有些欲哭无泪。
  看来,吾命如此。
  老天惟一慈悲的是,还给我留了个银样腊枪头。
  虽然这个物件可以说没什么作用,但模样还不错,聊胜于无。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我的父母这件事,更没有和他们进行探讨。
  在他们眼里,我是一个乖孩子,老成持重,年少老成,成熟稳重。
  如果告诉他们我是一个性无能根本就一事无成功败垂成,不知道他们会是怎样的表情。
  我的器官从来没有强硬过,它绵软温顺,从来不是新发于硎的利器。
  除了日常排泄,它几乎没有别的功用。
  它品相完好磨损轻微,差不多可以贴上一个标签:全新待售。
  一开始,叶雾美还对我有幻想。
  她和我在一起时,用尽物理手段,施展吹拉弹唱十八般工夫,想唤醒我的身体。
  她曾经不止一次地这样努力过,但就是不行。
  它始终萎靡不振,软软地瘫在那里,一点反应都没有,像一条冬眠的虫子。
  叶雾美的身体发育得非常完美,这更加深了我的症状。
  在她的面前,我像蜡烛一样融化,丝毫没有像烈焰一样熊熊燃烧的可能。
  ——会不会是包皮过长的原因?
  叶雾美问道。
  看来,她在暗地里备过课,下了不少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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