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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十一郎同人)碧色倾城 作者:红配绿(晋江vip2013-11-18正文完结)-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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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碧笑着谢过那小姑娘,跟在连城璧的身后,迈进了那镶嵌着金环的沉香木门。
                      
作者有话要说:  兴致勃勃要回评才发现评论一下子就回复完了,抠衣角不开森o( ̄ヘ ̄o)




☆、人心曲

  那主人是个头戴高冠,面色如玉的中年人。他的眼角已有了皱纹,但你却无法清楚地说出他的年纪。
  
  因为他的腰背笔直,眼神清明,皮肤白皙紧绷。这个人的身上既有年轻人的浪漫活力,又有中年人的沉稳魅力,更有上位者的威仪气势。他既是会和女子花前月下的留情客,又是高站在权力巅峰的诸侯王。
  
  这是一个极有魅力的男人。他的魅力无关年龄,无法复制。
  
  主人大概是刚刚起床,此刻正半倚着黄梨木榻,眼皮微阖,任由一旁的美貌婢女替他擦着脸。听到阿碧与连城璧进屋的声音,那主人方睁开眼睛。
  
  见到阿碧两人,主人就仿佛是见到了故交老友,言语简洁得让人几乎摸不着头脑:“请坐,稍等。”
  
  所幸阿碧与连城璧俱是善体人意,心思灵敏之人,他们立即便明白了山庄主人的意思。两人各自寻了靠门处的木椅坐下,既不做声也不走动,闲散得就如是在自己家中一般。
  
  直到那些婢女将这主人周身上下打点妥帖,那主人才缓缓地笑着走到了连城璧的面前:“既然来了,便是有缘。请。”
  
  主人走到连城璧两人面前时,他们才发现这个看起来能让所有女子心动的男人,有着一个致命的缺陷。
  
  那就是他很矮,十分地矮。他站在阿碧的面前,甚至还比不上身形娇小的阿碧高。只是他的气质太好,又气势太盛,才会让人在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无法将他与侏儒联系在一起。
  
  可他的确是侏儒。一个尊贵的,如同王者一样的侏儒。这样的反差若是旁人发觉,很难不流露些异样的情绪。可阿碧与连城璧却不是常人。
  
  连城璧惯常不露声色,阿碧则是习惯体贴他人。一个会戴着高帽的侏儒,必是不会乐意旁人过多关注他的身高。故而,他们表现得都好像不曾发觉这一点一样,继续坦然与主人对视。
  
  对于主人的提议,连城璧没有询问对方想让他们去何处,也没有质疑为何请了他们来又这般怠慢。
  
  他只是含笑点了点头,携着阿碧的手与那主人一起走到了主屋外。
  
  片刻前尚且安静无人的庭院,此刻已摆上了一桌丰盛筵席,席上坐着两名陪客。而院中还四散着手捧酒壶、盥洗用品的婢女。
  
  方才领着阿碧两人至此的红衣小婢赫然也在其中。她看到阿碧,偷偷冲着阿碧吐了吐舌头,又笑着退后一步垂下了眼。
  
  陪客见到三人出屋,忙不迭地从位置上起身向着主人行礼。他们一人长着满面的金色麻子,膀大腰圆、粗豪无比,另一人则脸长胜马,十指一般粗短。
  
  那麻子的眼神在阿碧的身上停了停,才挪到了连城璧的脸上。他人长得粗豪,声音也如同响锣一般:“这位想必就是新来的贵客了。庄主昨日就让燕燕来通知我们兄弟,今日特意设了筵席迎客。今日一见,果然是人中龙凤啊。”
  
  主人赞同点头,右手掌心向上为两人引位:“的确。两位请上座。”
  
  论起这应酬交际,世家之间的周旋,再没有人能比得上独自一人撑起江南第一世家无垢山庄的连城璧。他袍袖一挥,面上带着的是无懈可击的微笑,声音有礼:“冒昧造访,本是我们的不是,此刻又怎敢再喧宾夺主。自然是主人先请。”
  
  山庄主人直直看着连城璧,既不说也不笑,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场在这□弥漫的庭院中流转,麻子与那马脸两人面上露出几分忐忑,噤声向后退了几步。
  
  连城璧的笑容却分毫未改,他如同没有察觉到气氛的微妙一般,仍旧保持着方才请主人上座的姿势。
  
  阿碧左右看了看对峙的连城璧与山庄主人。虽然因为两人气势压迫而心口发堵,真气不畅,但她还是咬了咬唇,坚定地站在连城璧的身旁。
  
  过了半盏茶的时间,那主人才朗声一笑,一整衣袍坐了主位。这一笑恰如春花初绽,耀红了一旁婢女的脸:“公子果然有礼。”
  
  他边笑边举杯:“尊姓?”
  
  连城璧扶着阿碧坐下后,自己方施施然入座。他看了看那杯盏,也不迟疑,举起面前的酒水饮下:“好酒。在下姓连,连城璧。”
  
  主人拍掌而笑:“连城之璧,倾城之玉,果然是好名字。”
  
  危机解除,那麻子又变得爽朗直言起来:“这名字的确好,好听又有好寓意,令尊想必对公子寄了极大的期望啊。”
  
  连城璧的眼神微微一空,随即又恢复寻常:“的确,只是我往日倒是有些辜负了他老人家。”
  
  麻子打量连城璧的面色半晌,也分不清他是不是在谦虚,只得笑了笑:“我是雷雨,至于这位……”他比了比方才冲主人施礼后就不发一言的那马脸汉子道:“这位姓龙,叫龙飞骥。”
  
  “是被江湖上称作天马行空的龙大侠?”连城璧扶着酒杯的手指稍停,又将酒杯稳稳放在桌上。他冲着那龙飞骥拱了拱手,语气中带上了两份敬重。
  
  龙飞骥木着脸回礼:“不敢。不过是当年江湖朋友给上两分薄面罢了。”
  
  连城璧笑了笑:“前辈何必谦虚。天马行空,万里行云两位侠士十三年前在天山一战,就是到了如今,也为人乐道。连某虽然孤陋寡闻,也不会不知道两位。这位前辈,想必就是万里行云雷二侠了。”
  
  雷雨面上又是得意,又是黯然,显然也是想起了多年前自己的辉煌。
  
  十三年前,他们两人孤身上天山,以快掌力战天山七剑,最后毫发无损地离开。这件事情,上下三十年,从不曾有人能做到。这样的成就的确值得他得意。
  
  可自十三年一战后,两人就从江湖上消失,再无消息。此刻想来大约他们就是自那时起,被困在此处。这件事,也让他不能不黯然。
  
  龙飞骥明白自己兄弟的心情,忍不住叹了口气:“这样的往事,从我们到了这里起,就只是前世的事情了。再提起也不过是徒增伤感。”
  
  他摇了摇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那急切的样子,仿佛这酒水能让他忘记自己的痛苦。
  
  主人听了他们两人的话,面上闪过一丝伤感:“此刻再说这些,又有何意义。我们也不过是他的玩偶罢了。”
  
  雷雨自嘲一笑:“世人再想不到,我们兄弟居然也有做人玩偶的一天。”
  
  阿碧心中砰砰直跳,只觉得一个匪夷所思的消息就要被证实,她忍不住在桌下悄悄拉住了连城璧的手。白皙的小手偷偷地钻进连城璧干燥的掌心中,似乎这样就能多上几分安全感,就不会被一会要听到的消息给吓到。连城璧知道阿碧此刻必是被他们的话给勾得提起了心,也不忍让她再受困扰:“玩偶?何人的玩偶?”
  
  主人的声音里透出了恐惧:“他自称是天公子,救了我们之后,就将我们丢进了这个玩偶世界。让我们做他的玩具与奴隶,我们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他都能一清二楚。”
  
  “这样的事情,初初到来,必定会觉得很难堪,但是日子久了,也就习惯了。三十年过后,你甚至都不会记得自己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说到此处,他仿佛已经认了命,笑得苦涩又有着一股浓浓的妥协意味:“其实这里除了没有自由,不论是美酒,美人,只要你想要,就没有得不到的。说来,其实也是个不错的地方。”
  
  他竟然已经在这个玩偶世界里呆了三十年,呆到忘了自己是谁?这样的经历实在是太可怕了。阿碧心中一凉。
  
  但她细细一想,又觉得这样的结果是无可逃避的必然。
  
  试想若是一个人被困在旁人设置的世界里,往日的武功势力全部在不可探测的力量中变成了笑话。
  
  他的一举一动,悲伤欢喜统统变成别人的娱乐,每一天的生活都像是放在烈日下展览。所有的尊严与情感,除了让自己痛苦再无意义。这样如同耍猴一般的生活,三十年过后,没有发疯已经算是幸运了。
  
  也正因为如此,阿碧才深刻地体味到了那天公子是如何残忍狠毒。一个人连自己也失去了,那么就算是得到了世上最珍贵的宝物,最崇高的地位,活在世上的那个人也不过是一个傀儡,生无可恋。阿碧越想越替这几个被困于此的前辈难过,却知道再多的安慰话语在此刻都是苍白无力。
  
  阿碧斟酌着词句,不想让这几个武林前辈再沉浸在这屈辱与痛苦中:“这二十年来,难道就没有人试过逃出这里?也许,我们一起试一试,结果会变得不一样呢。”
  
  龙飞骥瞟了阿碧一眼,那死气沉沉的眼神看得阿碧一缩,就好像阿碧说了什么蠢话一般:“逃到哪里去?我们都成了旁人手中随意捏死的蝼蚁,你说能逃到哪里?”
  
  主人却突然开了口:“这倒未必。你们来得晚,不清楚内情。天公子是个很喜欢刺激的人。他曾亲口告诉我,在这庄院中他留下了一处破绽,只要我们找出来,就让我们走。”他看着眼神渐亮的龙、雷二人,摇头继续说:“只是这破绽我找了三十年,却从不曾找到。它也许是一粒沙,也许是一片叶,也许是一滴露珠,要寻到它,实在是机会渺茫。”
  
  雷雨的眼睛又黯淡了下去:“既然如此,你之前没说倒是为了我们兄弟好。也省的我们活得更不安心。”
  
  主人颔首,继续说道:“但是除此之外,确实有一个人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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