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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盗贼自传-第1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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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的是,我并没有看见想象中并切成一段一段的安德(你很想看吗?),失去了灵魂尸体一般的身体标本似的泡着,看上去是比平时聪明,但完全没有捉弄的价值存在。倒是一旁的发出金色光芒的魔法阵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这个魔法阵我曾经看过,是在一本十分古老炼金书上,图案非常的特别,宛如同展翅欲飞的大鸟的简笔画法。却必须画在纯度极高的白金之上,使用的材料是混合着红月银月同时曾满月状态时收集的癞蛤蟆的毒液,还有血液,而且以人的血液最佳,只能注入只会且专精于一门魔法的魔导师的全部魔法力后,才能够启动。正面放置的作用是吸收魔法物品中的所有魔法元素,像现在,里面就躺着安德的那把断掉的火焰匕首。
不过,我一直以为蒙沙会找人帮安德把这匕首修好的说,只是一把带着火元素的匕首按理说没有使用如此大魔法阵提炼的价值,先不说要以昂贵的白金制造一张可以刻画魔法阵的薄薄纸张需要经过什么样的处理,满月状态时癞蛤蟆的毒液有多么难收集,哪个已经达到魔导师水平的家伙愿意为此输入自己所有魔法力量,光是所需要的人类血液就……人类的血液?
可怜的安德,他身上的血液已经失去三分之一了吗?原来是利用物品主人的血液,难怪我说这种魔法阵发出的光芒怎么会如此纯净,也难怪安德得用培养液泡着。
“匕首里面蕴涵着相当强的灵力。”
夜忽然的说道。
说起来,安德也曾经为这把匕首失魂落魄过好一阵子——所以我才以为蒙沙可能会帮忙修理——现在又被如此炼制,这东西不会也是神器级别的吧!
否则,蒙沙绝对不会背着安德偷偷的利用魔法阵吸收能量。
神器的级别,又是这个魔法阵……
“夜,可不可以把魔法阵翻转一下,位置倒过来?”
“……”
亲爱的夜没有提出任何的反对意见,轻松的予以执行。看来这位东方龙族对于这种拥有强烈的魔力的法阵十分的好奇,所以格外想知道我打算做什么。
其实,我什么也不打算做,也只是单纯的好奇。
因为我在另外一本古老的书上,一本与炼金术完全无关的书上发现了同样的魔法阵,不过,吸收力量的中途要倒置过来,之所以叫夜去,是翻转魔法阵的人必须拥有超越魔法阵本身的强大力量,然后同样的魔法阵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作用,那是——
“呼——”
暗金色的光芒伴随着魔法阵的翻转立刻的消失,鲜红色的火焰立刻的冒了出来。
没错,翻转魔法阵的话,一直吸收的能量就会被放出。
“这很有趣吗?”夜望着火焰问我。
“不,我以为有其他东西的。”如果匕首真的是使用已久的神器的话……使用已久?啊啊,我忘记这个了,如果没有足够长的时间的话,使器物上拥有足够的感情,根本就没有什么用,换句话说,我似乎把蒙沙努力吸取的力量全放出来了呢!
这种时候,还是走为上策。(……)
“那是什么?”
我刚想跑,夜却抓住了我。讶异的回过头,发现赤色的火焰已经化成了人,不,应该是火精灵的形体,男女莫辨的清秀脸庞在火焰中跳动着,脆弱的美丽使人希望看见他那长长的睫毛下的瞳眸是如何动人。
怪事,应该只有吸收了足够的感情的器物才会这样,因为这本来就是召唤士召唤器物灵魂的做法,没有强烈的感情和足够的力量是不能使普通器物拥有灵魂的。而要附着在器物上的强烈感情除非是长久的岁月(成精?),或者是主人强烈的思念爱护。
但,安德怎么也不像有恋物癖的样子,我也很怀疑他是否会爱惜东西。
“啊……”
蒙沙不知道什么时候冒了出来,惊讶的看着火中精灵。不过,那是一种看见熟人的惊讶。
这时候,火焰已经塑造出其中精灵的身体,那形体是——
嗯,蒙沙认识,安德的武器,随身携带,雄性(强调)……
“初恋?”我猜测道。
“不,初吻。”蒙沙一愣,然后看着火焰如此回答。
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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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师:指可以制造出神器的制造者。一般可以制造出神器,需要对医药,炼金,甚至锻造之类全面的知识。换句话说,所谓的创师是拥有药师,炼金术师,甚至武器锻造师资格的人。做为创师徒弟的蒙沙当然要全面的学习,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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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炼金素材+女王的垂青(正式内容已上传)

在挑刺别人的错误的时候必须先看看自己;这是父亲常和我说的一句话;我也确实履行了这句话;只不过最大的问题是;我通常觉得是正确的事情;别人却认为是错误的。比如说在身边有可以合理利用的事物就要完全发挥它的所有价值;把还存在遗留灵体的赤妖泪滴直接拿去冶炼实在是太浪费了;尤其还是那么完美的男性精灵灵体;即使不能拿来做我的奴隶;就算做市内装饰品也是赏心悦目的。
至于这里提到的";赤妖泪滴";是一种来源就非常浪漫的魔法宝石,它是几乎没有液体分泌物的火精灵一族自焚;哦;临死前留下的眼泪结晶;因为经过了可以把最优秀的防火材料火精灵的皮肤烧掉的";火灵之焰";的洗礼;可以称得上是最顶级的火属性魔法石。即使不加以冶炼也可与神器的力量相媲美;更何况还是看起来绝对纯洁的火精灵的遗留物。想象一个美男子,而且似乎还是和安德这家伙有着“不纯洁交往”的美男子在临死前“楚楚可怜”,“梨花带泪”的样子(可以当成BL素材的男性是没有资格获得性别特征的),这景象足够欧阳大小姐写十四行诗表示她的感动了。然而这种极品中的极品竟然给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傻瓜主要作用于平时烧烤切肉的工具;一定令算得上是半个炼金术士的蒙沙心痛了好久吧!
那么;趁着傻瓜不在;把上好材料提炼出来也不是什么意外之举——我估计蒙沙计划这一天已经很久了——而其中意外存在的残留意识与力量强大的宝石相比根本没有存在的价值。
不过,这一次夜没有我的吩咐就对蒙沙的这一行为予以了斥责:“你不该有灵体存在之物进行损害率那么大的法术。”
他制止的原因和我所想的把灵体用来装饰房间之类理由大概截然不同,跟态度始终暧昧不清的东方系生物——包括炎龙一族——相比,这位龙族实在可以和脑筋死板板,几乎正义得要抽筋的圣骑士们相媲美。
“你不具有干涉我的权利。”
蒙沙嘴巴上是理直气壮,但脸上始终有一份做坏事的心虚,毕竟火焰匕首的主人是安德,一句“那么我去找有权利干涉你的人谈谈”就足够他手忙脚乱。
可惜夜不够机灵,他竟然和蒙沙讨论道德问题:
“只要不违背天理,任何拥有本身意识的灵魂都具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
“是吗?那你和你的食物好好沟通过了?”
“我是素食主义者,而且为了生存进行捕食是正常的。”
“但所谓的残留意识根本算不上灵魂!”
“即使是残留意识经过修炼也可以成为生命……”
……,……,……
好无聊的对话,这有什么好争论的,基本上只有不违背我的意思,或者让我觉得有趣的存在才具有生存的权利,我是这么认为。
不理会无聊的两人,我径直来到火精灵的残留意识面前。尽管它的灵魂本身可能转世甚至消失,但残留的记忆经验已经给予了他足够的思考能力。只是因为这是它初次成型,表情显得有些呆滞,不过继承至生前的美丽外表倒完美无缺,尤其是浅色红宝石一般的皮肤反射出令人迷醉的色泽,也难怪某个笨蛋会上当。
“喂,你愿不愿意当我的奴隶。”
在尽情欣赏了美男子的容姿后,我直接的开口询问,然后听见身后的争论在瞬间停止了下来,两道诡异的目光的闪烁不定的落在我的背后,好像看见了什么很恐怖的东西似的。
这种目光实在失礼,成为我的奴隶又不是什么不好的事情(……),至少说明他是眼光卓越,品位高尚的本小姐都认可的美丽生物,而且我基本上都找时间停止,没有明确去向的灵体,给予他们合理(?)的修炼,绝对对于他们成精成怪,早日得到真正的灵魂有所帮助,更何况招收奴隶的时候,我绝对没有进行任何的坑蒙拐骗,而是一开始便简单明了的邀请,然后在根据对方的回答进行“努力”,比如冷雨就是最好的例子。
“香小姐,我只能依附有强烈的我生前留下的气味以及魔法的物体之上。”
“这样吗?那么,公主大人,把这匕首分一段给我。”我转头吩咐道。
但没有等待到蒙沙的回答,火精灵的残留意识就开口了:“……香小姐,对不起,比起您,我有更想守护的对象,这是我死亡之前所决定的。”
我当然知道,如果没有什么留恋的,怎么会有残留意识的产生。只不过对于我来说,只要不是明确的拒绝,所有委婉或者沉默或者答非所问都是对我的要求的接受认同,虽然大多数人好像不那么想,但我也无意要他们的认同,连自己的意思都无法明确表示的家伙根本不具有行使什么自身权利的资格。也因此我对这位叫“冰”的火精灵的态度非常赞赏,只能遗憾的说:“是这样啊!但你想守护的是谁,不会是那个笨蛋吧!”
“很不幸,正是他。因为他和烟太像了,尤其是在奇怪的地方拥有过分的善良这一点,很容易给这孩子招来意外的灾难。虽然,当初我好像弄错了他的性别。”
从和我对话的态度来看,附着于火焰匕首的冰似乎对于我,或者该说是安德身边的一切人和事情非常了解,也给予了正确的评论。比如说所谓的“过分的善良”,这从在对布莱姐妹的事情上拥有过剩的责任感这件事情就可以看出,而我根本不认为连正式的同伴都算不了的两人的遭遇和我们有什么特别的关系。
还是说那份责任感产生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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