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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魔法师-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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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费力地坐了起来,马车里还有几名受伤的佣兵,凯瑟琳见他起来,笑着说:“你醒了!”

点了点头,辛普森问道:“怎么回事?”

“维尔斯在那个首领的尸体上找到了解药,你死不了了。”凯瑟琳有些迟疑,她不知道这些话应该不应该说。

辛普森看出了她的表情,“你有什么话要说?”

“维尔斯让佣兵们把死去和受伤的沙盗的头颅者砍下来了,然后堆成了一堆,又画上你们佣兵团的标志,他说佣兵们对敌人是不留余地的,但是这件事没有问你,你觉得……”

“嗯?”辛普森很奇怪,这不符合一个贵族的做法啊!这件事是辛普森想做的,不过他没有做成,竟然让维尔斯给做了。

佣兵们的生活很艰苦,也很危险,他们的原则是对朋友毫无保留的信任,对敌人不留情面的赶尽杀绝。维尔斯竟然理解这些东西?也许他应该做一名佣名才对,而不是一个虚伪的贵族!

第37章 初至亚迪斯

辛普森的伤很快就好了,已经可以下地行走了。不过剧毒已经入脑,虽然已经服下解药,毕竟还是晚上许多,这要慢慢调理了,至少有几个月他不能和别人随便动手了。

至少他的外伤,本来就不算太重,肋下的伤口倒是很深,架不住维尔斯和托尼每天百八十个水系的治疗魔法丢上去,已经结痂了。那两个卑鄙的魔法师分明就是拿他练飞自己的水系魔法,没事就往他身上丢几个。

维尔斯已经和佣兵们打成一片了,和佣兵们讲讲晕段子,大声的笑骂一阵,简直是快活无比的事情。每天晚上燃起篝火,维尔斯拿自己上等的红酒去换劣质的麦酒,维尔斯的酒量,佣兵们大都被他灌醉过。

在快要出沙漠的时候,佣兵们已经喜欢上了这个粗鲁的贵族,或者说他们已经忘记了维尔斯的贵族身份。

分手的时候他们又大喝一通,维尔斯把自己所有的酒都搬出来了,一醉方休!佣兵们已经舍不得维尔斯了,在离开的时候维尔斯和每个佣兵都大力地拥抱了一下。

佣兵们的眼睛都红红的,辛普森也心里不是滋味,这几天下来他们已经打得火热,维尔斯笑着对他说:“下次你的伤好的时候,我一定要喝趴下你。”

一个佣兵大笑着,“维尔斯,下次逛窑子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叫上你,你可别吓得尿裤子!”

“沙克,算了吧!别忘了那次把喝酒把你喝得尿裤子的时候,回去一定要先把你尿子上的尿渍洗一下。”

佣兵们哈哈大笑!空气中充满了放肆的快活!

出了沙漠温度明显的下降了,穿衣也正常了,维尔斯正在摆弄着一把辛普森送给他的匕首。辛普森把匕首给他的时候说过:“你有困难的拿着这支匕首来找我,血色佣后团永远是你的朋友。”末了他还加了一句:“其实我觉得你小子一点儿也不像一个贵族,你要不要考虑加入我们佣兵团。”

维尔斯谢绝了他的邀请,“佣兵团太辛苦,我又很懒,也许你们冒险的时候可以叫上我。哪次我想去冒险会找你们的。”

佣兵们很直接,他们会放肆的大笑,会咧嘴大哭。他们的对待人很简单,敌人或者朋友!这让维尔斯觉得这些人很可爱!

远方亚迪斯城的轮廓已经隐约可见,维尔斯问道:“我们快到了罢?”一个侍卫回答:“还远得很,亚迪斯太大了,所以在很远的地方就可以看见了。”在见识了那天维尔斯拿刀乱砍的凶狠之后侍卫们对他越发的恭敬了。

维尔斯“嗯!”了一声,对这些侍卫他可没有好脸,那天沙盗来袭的时候,这些侍卫竟然第一时间跑了,反而把维尔斯他们晾在了第一线。维尔斯想把他们当炮灰都没有机会,而侍卫们别说死亡了,一个受伤的都没有!

侍卫们虽然没用,那句话倒说得很对,早早就就看见了亚迪斯,但是仍然走了二天才到亚迪斯城门。第一次看到亚迪斯的人都会被他震惊。

大!真大!特别大!非常大!极其特别以及非常的大,粗大的花岗岩砌成的城墙厚重无比,散发着庄重的感觉!维尔斯站在城门口向左右望去,他没有看到尽头。这是没有尽头的城墙!

这哪里是一座城?它的面积赶得上一个小国了,听了托尼的介绍,维尔斯知道,这是万年前人与兽大战的时候,人类的堡垒,怪不得在城墙上有很快刀劈斧砍的痕迹!

每面城墙上有五座城门,城门都是整块的巨石,这真是一座坚固的堡垒。

城门没有政府,没有官员,没有军队,亚迪斯是自由的国度,在这里没有犯罪,即使你杀了人,在这里也可以大摇大摆的走开。所以这里是罪犯的乐园,很多被通缉的大盗都会逃到这里来。

这里是佣兵的国度,很多佣兵从这里出发,向北方面的末日森林,或者东南精灵森林,西南的原始森林去冒险。也有很多的佣兵们冒险回来,带着伤病,带着伙伴的尸体,带着冒险的成果回到这里!

不过如果你觉得在这里可以为所欲为,那么你最好先把自己的棺材先买好。魔法工会的总会,光明圣殿的圣地,刺客联盟的首府,都在这里。

杀个把人没事,但是你引起了众怒,想想近千名魔法师,千人的光明牧师和光明骑士,数百名的刺客吧!如果你觉得可以在他们的追杀下逃走,那么,为所欲为吧!

由于北方是异族的领土,偶尔还可以看到兽人和精灵的身影。整个亚迪斯充满了自由的空气。

进了亚迪斯城,亚迪斯学院倒也好找,打听了一下,就在城中找到了。

打量了一下这个全大陆著名的学院,维尔斯惊呆了,厚重的城墙,斑驳的劈砍痕迹,这……这简直就是一个缩小版本的亚迪斯城啊!

在维尔斯的想像中,这里一定是他小时候见到的学院的样子,青草红花掩映之下,整齐的校舍,郎郎的读书声,青春的气息。可是在这里他一个学校的元素都没看见,这里更加像一个军事基地。

走进了学校,维尔斯的精神力很敏锐,他马上发现了这里的地下有巨大的魔法阵,魔法元素十分活跃,地底下传来的魔法波动令维尔斯确定,这下面一定放入了海量的魔法宝石,这比纳米亚的魔法工会的魔法阵还要巨大。

托尼明显也十分兴奋他东瞅瞅,西看看,见到维尔斯脸上的表情,他附耳过来小声的说:“这里就是万年以前就存在的,当年异族已经攻进了亚迪斯城,可是这里它们死伤无数就是攻不下来。现在这里被当做学院的院址了。”

学校的入口处有几尊雕像,巨大无比,充满了庄严厚重的气氛,让人一见就兴起臣服的感觉,有魔法师的雕像,有剑士的。

托尼小声的告诉他:“这都是神的雕像,那是魔神,那个是战神,还有火神,嗯!那几个也都是强大的神。”

维尔斯没有再去看这些雕像,神么?哼!

新生入学的时间已经过了一个月了,维尔斯来晚了,不过这没什么,凯瑟琳出示了纳米亚皇室的证件。帮维尔斯报了名,维尔斯选择了主修火系魔法,同时他贪多务得地报了选修的水系,风系,自然系,土系,精神系,召唤系。反而他几乎所以的魔法都报了选修。

第38章 悲剧之祖

同时维尔斯简单的了解了一下亚迪斯学院的构成。

学院下设许多分院魔法学院、武技学院、刺客系、弓箭手班、军事学院、法律学院等等。学院包罗万有,不止教授魔法和武技,还有许多的社会百科等等。

军事法律都是各国为了培养人才而设的,大多都是各国的深造的军官,或者是年轻的贵族来镀金的。

武技学院是第一大学院,包括一至四年级学生五千余人,在大陆上武者的人数众多,魔法师稀少。物以稀为贵,所以魔法师的地位要高于武者。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二点,第一点:学习魔法太贵了!昂贵的魔法宝石,难得的魔法道具,天价的魔法药剂。魔法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穷人玩不起的,不过在大陆上出众的魔法师往往都是穷人出身的。这点很有意思!

第二点嘛:学习魔法的门槛较高,不像武技,基本是人人可学,只要不是太过蠢笨,一辈子怎么怎么弄个低级剑士当当。学习魔法精神力要高,意志力要强,身体素质要好,还要有钱!至于说到身体嘛!你想啊,各种各样的魔法元素在体内横冲直撞,身体差点的早就爆体了。至于大陆闻名的魔法师的身体孱弱,你要明白,孱弱的是他们的肌肉和骨骼,但是他们的经脉可是很坚韧的。

这二点就把十之**的喜爱魔法的人拒之门外,所以魔法学院的人只有数百,不要小看这数百人,在魔法工会登记的正规的魔法师刚刚过千。所以亚迪斯学院的魔法学院掌握着魔法的未来。

魔法学院虽然在人数上排名不算第二,但是在实力上说要算第二了!

然后就是刺客系,大陆上的刺客并不吃香,为啥?

这得从刺客的起源说起,很人认为刺客并不能算是单独的职业,因为刺客从某种角度来说算是剑士的变种!

在数百年前,一名优秀的剑士叫做海拾兹,这个海拾兹很有天分,才二十岁不到就修炼到在九剑武者的实力,距离剑圣的境界只是一步之遥!

当时海拾兹年幻轻轻就声名鹊起,他嘴上不说,心中自是无比得意,然而一名八级的高级魔法师找到了他,说要与他决斗。

剑士与一名魔法师决斗,与魔法师打斗的剑士是很委屈的。他们一直在拿剑追,魔法师一直在前面跑,边跑边用攻击魔法去轰剑士。大多数的武者就这样被魔法师的攻击魔法一个接一个的砸倒!

天纵奇才的海拾兹就这样的被对方打败了。其实比武互有胜败也是正常的,不过那个魔法师赢了之后一时得意,说了一句话:“没用的剑士!”这然话把自得的海拾兹一下子击倒了,他在床上卧床不起三月有余。

在这三个月内他也不是自暴自弃,他天天都在想着那场决斗!

三个月以后他大病初愈,起来之后剑走偏峰,武者训练的通常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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