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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秦不暮楚 作者:冰蛇(晋江金牌推荐vip2014-09-06正文完结)-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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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是个成长的故事,我想写个有非常明显缺点的人,然后让他慢慢成长

    似乎有人觉得写渣男就是认为男人渣是可取的——其实我满委屈的,真的忘了我过去写的是什么男人?真的不明白我真正喜爱的是什么样的男人?真的不知道我欣赏且尊敬的女性是什么样子?这只是我笔下的人物而已。

    其实前几天,我有种感觉,我忽然理解了那些靠写种马文为生的男写手们的无奈,总有女孩子对那些男作者一张口就说“你们这些写种马文的人眼里……巴拉巴拉巴拉……”可实际上呢?写种马文的男作者就是人渣?就一定不是好丈夫?

    可我认识的几个种马文男作者不是这样的,有一个家伙,年纪不大,刚当爸爸,他白天睡觉晚上写文,一写就是通宵,我说你这样身体能行么?他的答案是:老婆白天带孩子很辛苦,我晚上写文,孩子醒了正好可以给他换尿布冲奶粉,老婆晚上就能睡个安稳觉了。

    我还知道另一个男作者,他笔下的男人三妻四妾,可是他生活中对妻子绝对没得说,家里的房子车子都落在老婆的名下,他说,他说是如果,有个万一,出现什么意外,他的收入足以让他接下来的生活依然衣食无忧,可是妻子呢?跟着他这些年,老了,没有谋生能力了,她怎么办?何况本身就想过一辈子。当然法律条文什么的就不多说了,共有财产啥的这个没必要这时候扯。我其实很理解这位写手,他其实使用这样的方式给妻子安全感,让她安心,至于分手什么的,不过是他打一个比方罢了。

    这样的男人,你能说他是渣男?说他写了种马文就一定不是个好丈夫?

    对这些作者而言,写文,是他们养家糊口的工具:当然有些人是故意写种马文好吸引男读者掏钱,有些则是因为笔下人物性格如此必须这么安排:可无论哪种,我都觉得无可厚非,因为,这是个职业,前者为了收入后者为了尊重自己的作品,无论哪个,其实都是在坚持自己的职业素养而已。当然那种在文中无时无刻透漏出对女性的歧视的作者那是另一回事儿,那种人一眼就看的出的, 这一点只要有判断力就能分辨出区别。

    当然我的情况不能跟人家大拿比。说起来,我要是为了多赚钱的话,那绝对不会丧心病狂地在写种马男,这要多想不开?所以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另一个缘故:写出符合人物性格的情节发展。

    其实,我啊,是想讲个故事,成长的故事,一群好人,有缺点的好人甚至坏人的故事,写出符合他们性格发展的故事————而且我挺讲究因果的,种什么因得什么果,人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

    可惜我写到因就已经让许多人斯巴达了,我前几天是真的没心情解释,一些读者失望,可我同样失望。

    好了打住,这个我不多说什么了,总之感谢所有到这个时候还坚持看下来的亲,我想我应该不会让你们失望,我所坚持的,我所崇尚的东西,在我这两年一系列历史题材的文里头,从来就没有改变过。

    好了,就是这样子,唠叨完了,其实这事儿已经过去了,我也懒得想的,只是觉得对陪着我的亲应该表示一下,来来来,挨个亲一口,萝莉御姐人*妻统统过来让我嘴儿一个!

 第七十六章

    秦昭做的东西不算好吃,但真不至于到了让人下不了口的地步;只是这两个人全都养尊处优惯了;秦昭做出来的各种极富创意的食品实在是突破了他们的想象;比如这种放了茴香的玫瑰酱,她到底是怎么想的才会弄出来这种奇葩搭配?

    连瑜闻了一下就坚定地回绝了秦昭热情的邀请,死活不肯尝一尝这个玩意儿。秦昭把期待的目光看向杨艳辉;杨艳辉死命地摇头:开什么玩笑;虽然自己喜欢秦昭;但真没有豁上把早饭全吐出来的危险来讨姑娘一笑的勇气啊!

    秦昭见两人都不肯赏脸;十分泄气:“不肯尝就算了;回头我拿给许三哥;他从来不挑食……”话音未落,杨艳辉便拿了勺子挖了半勺放进了嘴里;然后脸色大变,捂着嘴跑了。

    秦昭:“……”

    连瑜拍着腿狂笑起来:“啊哈哈哈哈哈阿昭你确定你真的想把这个给许三郎送过去?”

    秦昭脸色微红,拿起另一个勺子舀了小半勺,放到嘴里尝尝,有些不服气地小声说:“哪有那么恶心啊!”

    连瑜勉强止住笑,努力正色道:“有本事你把这勺儿玫瑰酱全吃了再说这句话啊!”

    秦昭气呼呼地放下勺子:“讨厌!”

    连瑜再次爆发出一阵大笑,气的秦昭直跺脚。一会儿杨艳辉一脸菜色地跑回来,连瑜继续撩他:“少年,你感觉如何?我要不要给你叫大夫?”

    秦昭吼道:“你闭嘴!”又赶紧扭头冲杨艳辉问:“十二郎,你怎么样了?我给你找块薄荷糖含着?”

    杨艳辉一脸憔悴地看着秦昭,嘴角抽了抽,努力装出不在意的样子道:“我没事儿,今天吃的太饱了!”

    连瑜赶紧赞叹:“真汉子!”

    秦昭忍无可忍,一脚跺在他脚背上:“你赶紧给我滚到你那个什么娇娘那里去!!”

    连瑜哈哈大笑,说:“得了,那我先走了!”他说着,果然走了出去。

    此时天色尚早,连瑜想了想,先回到自己的院子,打开箱子取了两个小金锭出来,这才晃出门去。他估算着这阵子任娇娘这阵子又是给他做衣服,又是给他添笔墨的,怕是把自己给的缠头全都又全都花在他身上了,虽然人家是主动这么做的,可自己不能不领情。连瑜这阵子躲在任娇娘处,彻底让吴王把他当做同道之人好吧这或许本来就是事实,不管怎么说,任娇娘算是帮了他的忙,事情也解决了,他学业没拉下,也是亏了这个知情知趣的女孩子体贴。唔,直接给钱似乎有点慢待了人家这份心……

    这么想着,连瑜便跑去首饰铺子,细细挑了一只嵌宝石的金镯子,花了八两金子,他前几日曾见隔壁的冯小小在任娇娘面前炫耀自己才得的一个金镯子,他看任娇娘的神色,应该是喜欢这个的。连瑜把镯子从盒子里拿出来,塞到袖子里,想着等过去了,给任娇娘一个惊喜。

    连瑜慢悠悠地朝曼青楼走去,心情不错。对了,应该问问任娇娘,要不要现在就离开这个地方。他看得出,任娇娘对自己并非逢场作戏,她其实是竭力想要抓住一根能让她脱离泥潭的浮木吧!既然如此,反正自己又不是养不起,何必让她在这里受煎熬呢?

    说起来,连瑜认识陈惜惜跟穆巧巧更早,那俩人都比任娇娘更貌美,可他却更着急把任娇娘赎出来,无他,任娇娘对他更真心罢了!别说什么钱不能代表真心,对于一个□□来说,最靠得住的就是钱了;她肯拿出钱来给连瑜做衣裳,买笔墨,这本身就代表了她的心意。

    连瑜想到此处,早把前阵子答应秦节的娶妻之前不纳妾的事儿抛到脑后了:连一个爱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谈何前程?

    任娇娘看到连瑜给他买的手镯,果然很开心,赶紧把镯子带到手上,伸手往烛光下头一照,明光灿烂的宝石镯子陪着她雪白的手腕,十分的漂亮。

    她心中欢喜,急急忙忙打开柜子,那出来一个布包,打开一看,里头是一双男鞋。鞋子用的料子很好,缎面绣花,翻过来一看,连底子用的都是上好的松江布。连瑜拿过鞋子看了一会儿,一手把任娇娘搂进怀里,然后噗嗤地笑出来:“这是给我做的?难为你了,对了,你这绣的是鸭子还是鸬鹚??”

    任娇娘的脸腾就红了,伸出拳头去捶连瑜:“那是鸳鸯!你成心笑话我!”

    连瑜哈哈大笑:“好了我逗你玩的,我知道你的心意,所以呢,你就别难为自己了,这东西又伤神又费眼的,以后莫要再做了。”

    任娇娘垂下头来,强笑道:“我知道我手艺不行,从被妈妈买进来,每日学的都是如何弹琴唱曲儿,这些正经女孩子该做的事儿很少有时间做。献丑了一回,让你见笑了。”

    连瑜听她话音不对,伸手去抬她的下巴,任娇娘把脸歪到一边,连瑜摸了一手的泪,不禁叹了口气:“好了好了,你喜欢做针线,那就做;你不喜欢弹琴唱曲儿,以后就不要弹不要唱,我教你唱我们家那边儿的歌儿,男的女的都唱的那种!”他说完之后忍不住笑了:“所以,你要不要跟我回家?要是愿意的话,我明早就去找妈妈,谈好价钱我就回去抬银子。”

    任娇娘听到连瑜提出要接她出去,高兴的简直要疯了,她语无伦次地不停地说愿意,又哭又笑闹了好一阵儿,她此时脸都哭花了,实在看不出半点美貌来,连瑜也不嫌她不好看,也不嫌她啰嗦,安安静静地听她语无伦次地说心里话,后来便逗她:“莫要高兴得太早了啊,若是妈妈狮子大开口,说的价儿我掏不起,那你可要等阵子了!”这话当然只是逗任娇娘的,她虽然还算红,但却并非这里的魁首,认真算起来连三甲都够呛挤进去,那老鸨的开价不会太夸张的。再说他做的生意是暴利的买卖,实在不用担心掏不出这点钱。

    连瑜是开玩笑的,可任娇娘却当了真,她急慌慌地说:“不用,不用你掏钱,我有钱,我有钱……”她说着,从连瑜的怀里挣脱开来,手忙脚乱地从床底下拖出个箱子打开:“你看,你看,光是金子就有二三百两呢!我攒了好多年了,还有首饰,还有……”

    连瑜一把拽住她:“好了, 别翻了,我还不至于穷到要让你自己赎自己。这些钱你留着做私房,手头有钱心里才不慌啊!日后到了我家,零花钱可没多少。”

    “我不用零花钱,我不用,你肯带我出去就好!”任娇娘说着,声音低了下来:“我这一二年,也给妈妈赚了有上千两银子。公子,我估摸着,没有千把两,妈妈是不会放我的。这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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