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热门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朝秦不暮楚 作者:冰蛇(晋江金牌推荐vip2014-09-06正文完结)-第2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要说吴王妃说得够小心翼翼的了,奈何福顺县主装了一个月的淑女,早就憋得火气乱窜了!而且她从来被人奉承惯了,哪里能忍受吴王妃言语中透露出来的意思:“王妃的意思是,那王郎君是才俊,定然看不上我了?”

    福顺郡主一句话把吴王妃差点噎死,不等她再说什么,福顺郡主有说了一句:“既然你诚心不让我嫁个好人家,那也不捞你操心了,我自己问他去!”说着就气冲冲地扭头出去了,吴王妃见识不妙赶紧让人去拦,可是哪里拦得住?福顺郡主身边全都是一众跋扈惯了的仆从,不但没拦住人,吴王妃的几个丫鬟还被揍了一顿。吴王妃气的七窍生烟,最后心一横,好好好,我一片好心被你当做驴肝肺,反正怎么做也不讨好,那要不痛快一起不痛快吧!撞死你活该!

    福顺县主果然撞了满头包,她直冲到太傅府上点名要见王宝芝,结果王宝芝没见到,她被听到消息的王太傅的英华长公主叫进门,毫不客气的训斥了一番,让人把她遣送回吴王妃的身边。

    这边福顺惹祸,那边王妃放走了她没一会儿火气下去大半便知道坏事儿了!你妹啊,我还有好几个庶子没有打包出去呢!你要是惹了麻烦败坏了家里的名声,我这次的任务可完不成了!手忙脚乱赶紧叫人去追福顺县主,但是已经晚了,这边追人的下人才走到门口,就跟大长公主派来送人的内监打了个对头。

    作为皇帝的亲姐姐,英华长公主压根用不着对吴王妃留什么情面,直接派人训了她一顿,教女无方之类的词劈头盖脸地砸过来,只把吴王妃砸的都要哭出来了!妈的,我辛辛苦苦十几年,提丈夫养大了几十个孩子,谁不说我孩子教得好?这个祖宗根本不是我教的好么?

    福顺县主也被砸晕了,她此刻才意识到自己的身份,是的,她是皇帝的侄女,可她只是个堂侄女啊!皇帝的堂侄女多得数不清好么?她去招惹的是皇帝亲姐姐跟的儿子!远近亲疏稍微算一算就知道了……

    这件事儿过后,福顺县主彻底老实了,但是她那个谈了半截的婚事也算是泡汤了,人家李雅虽然没有王宝芝那么牛掰,可好歹也是个高帅富官二代,人家干嘛委屈自己啊?第二天,国子监祭酒就派了人过来客客气气地说自己的儿子天生顽劣,怕是配不上县主,这婚事便作罢了吧!

    吴王妃能说啥?人家不乐意当备胎还能逼着人家当啊!只得强笑着同意此事作罢。

    这下子福顺县主真的傻了,她对李雅不满意那是相对王宝芝的,这会儿亲事泡汤,她才想起来李雅也是她自己看上的,而且是在王宝芝之前她最喜欢的一个了……这下鸡飞蛋打,她蔫了,老老实实躲在自己院子里不敢出门。

    不过即使不出门 ,此事的恶劣后果也出来了。已经谈好婚事的对方当然不能悔婚,但剩下的三个儿子死活没人问津了……吴王妃现在只能安慰自己,幸好大部分都定下了,幸好福顺郡主发作的晚。

    出了这样的事儿,吴王妃对给剩下的三个儿子找妻子也就没什么信心了,想着干脆还是回江宁吧!起码那里,没有人会不给他家面子。她一回江宁,便让下了帖子办赏花会,只说院子里的荷花开了,请城中的贵妇千金们过来聚一聚,赏赏花,叙叙旧。她请夫人们聚会,女儿则请女孩子们,又让吴王下了帖子,请了城里不少青年才俊过来参加另一场聚会。

    这些事儿,稍微有点门路的都打听到了,不过就像吴王妃想的那样,在开封,吴王的儿子确实不算受欢迎,可是放在江宁,还是称得上香饽饽的:吴王毕竟是这里的藩王,就算平日里不管地方事务,可是各地的军政长官谁能不卖他面子?跟他家攀上亲还是有很多好处。

    当然,这种事儿,不管秦节还是穆维,都觉得跟自家阿昭没甚关系,也就没跟她说这事儿,左右吴王妃总不至于把主意打到秦昭的头上吴王府配得上秦昭身份的只有嫡出的十三郎,问题是那位十三郎今年才九岁,谈亲事什么的还为时尚早,

    作者有话要说:注1:把县主卖给商人家做老婆不是我随便说的,是真实的历史。

    许多时候人们以为商人地位低下,其实呢,这东西都是相对的,没错,士农工商是这么个排序方式,可是一个家里有一百亩地的秀才,跟一个家产百万的巨商,谁社会地位高?别说普通的读书人了,就是皇族,要是混的惨了,也只能领点国家补贴混日子。而这些人偏偏又是最好面子的族类,所以钱不够花就要想办法,说起来啊,把女儿嫁给商人换回大笔的聘礼这种行为在北宋的一段时间里是非常流行的。

    史家李焘记,宋哲宗元祐七年夏四月戊午,“太皇太后曰:一事甚悔,前日乃往问帽子田家,见说是家凡十县主,毎五千贯买一个,国家宁要汝钱。也是何门当户敌”。又北宋后期人朱彧记:“近世宗女既多,宗正立官媒数十人掌议婚 京师富人如大桶张家,至有三十余县主。”

    一个大商人,敢在太后面前直言自家有十几个县主做媳妇,五千贯买一个弄来的;而另一个大商人大桶张家更是买了足足三十多个县主。

    这个事情我在《李想的北宋》里提过,这里我还要再次吐个槽:阶级确实是天生的,但是阶级再高,自己没出息照样没用!皇族咋了?没钱照样卖女儿。

    PS:所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一套恶心透了,穿越就是个坑!哪怕你穿成金枝玉叶的县主,被爹爹为钱卖了也不是不可能的,而且绝对不能反抗,中国的孝道那一套,别说把你卖了,就算打死你也不算什么重罪呢!男孩子还有个盼头,长大了成人了就拥有了一部分做“人”的权利,对女孩子而言,我真得说:穿成啥都没有在现代当个普通人爽啊!就自由这一条,给个公主也不干啊!

    要么我怎么喜欢写男性的穿越而不是女性穿越呢?那种生活简直想都没法想,落差太大了!

 第三十章

    次日;穆维果然带着秦昭出去买了些时兴的首饰,其实秦昭家里当然有首饰,可是她年纪小,过去又一直在守孝,所以这几年秦节并没有给她专门置办过什么值钱首饰,秦昭母亲的首饰匣子都存在她这里,问题是里头大部分的样式都更适合妇人,适合女孩子用的往往款式都比较老了。这会儿秦昭眼见着半只脚踏进了社交圈,自然不能再随便下去了。出头露面,必要的潮流还是要赶的。

    这里又能看出没母亲的女孩子的郁闷之处了;其实那些卖首饰的商人;真正的大生意大都不是坐在店里等来的,而是上门向大户人家的太太闺秀们推销。而大户人家也往往有固定的采购商人,还有熟悉的首饰匠人。可是秦昭家里不行啊!她母亲去世了,商妇们怎么上门?而且她家就她一个女孩子,还没成年,谁会为这点生意费尽心机啊!

    秦昭虽然对衣着打扮并不是特别执着,但也不是不讲究的人,看到做工精致的小东西还是很喜欢的,可惜她头发依然少得可怜,挑挑拣拣,只选了一些小巧的首饰,选完了也觉得有些泄气:“好看的东西多的是,可我又带不了!”如果秦昭真的只有八岁也就罢了,问题是她已经十二了,正式场合怎么能还做垂髫小儿的打扮?

    穆维也哭笑不得,只得帮忙又挑了个一对儿手镯,又要了一大盒子相生花,总共花了二十两金子。于首饰而言,这个价钱买不到什么难得的珍品,反正秦昭脑袋上并不缺珍品压阵,过来就是为了买些时髦货,也就不需要买太贵的东西了。

    这么一折腾,秦昭的兴致便有些淡,她年岁渐长,也知道自己的样子实在称不上漂亮,个子小,头发黄,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皮肤白了,问题是再白有什么用?被那头黄毛一衬,面色怎么看也好看不到哪里去。即使是她的父亲秦节,也没法昧着良心说她好看,只劝慰她说以后长开了就好了……长这么大,似乎只有连瑜曾真心实意地夸过她生的漂亮可惜那家伙脑子又不太好,说的话实在做不得数。

    秦昭的心情灰暗了大概有两刻钟,等她回到自己房间里对着镜子试首饰的时候,已经满血复活了!铜镜里照出来的人实在是影影绰绰不清楚,她便从梳妆柜里掏出个匣子打开,对着里面那只小小的玻璃镜看,哎哎,别说,头发好像比前阵子看起来厚了一些呦?人生还是很有希望的。

    据说前朝的时候,做玻璃跟镜子的工艺一度十分发达,中等人家的小娘子出嫁的时候都能陪送上一个带着玻璃镜的梳妆柜。但是随着外族入侵,朝代更迭……制作玻璃的工艺便散失了,只剩下民间一些没有在战火中散失的玻璃镜还在,人们管这种晶莹剔透能够完全把人照清楚的镜子叫做“水晶镜”。秦昭这块水晶镜还是她母亲的陪嫁,圆圆的镜面,镶在一个首饰匣子里头,当然,这匣子也是前朝传过来了的。

    秦昭的纠结从来不会维持太久,尽管觉得不能带大件的首饰挺可惜的,可是等到赏花宴那天,她还是打扮的清清爽爽,高高兴兴地带着琥珀跟琉璃过去了。

    吴王府面积不小,客人们都是从侧门进的,秦昭的车马也不例外,走到门前便有人询问,见了帖子,便有丫鬟上前,引了秦昭主仆进去。

    这丫鬟应该是被专门叮嘱过的,所以秦昭并没有像别的客人那样直接被带到要坐的位置上坐好,然后等吴王妃出来再行礼拜见,而是直接被带到内室,有丫鬟传报:“秦大姑娘到了。”

    秦昭进去,见一个打扮的富丽堂皇的妇人坐在正中,圆圆脸,看着挺慈祥的,秦昭估计这就是吴王妃了,便紧走几步盈盈下拜,吴王妃急忙站起来伸手扶了她:“快别多礼,让我看看,这孩子生的可真俊……”

    秦昭顿时想喷了,您哪只眼睛看到我俊了?王妃啊您有点诚意行不?您就是夸我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