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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风-第2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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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看到屋子的灰尘,我猜娘早已经不在这里,但我还是不死心,我在这山上上下下找了一遍,结果找了一整天,依然一无所获。

  我泱泱回到娘曾经住过的尼姑庵,看到旁边的茅屋,阴暗的心突然闪出一丝光芒,许是里面有人,许是娘搬到这边住了,怎么我那么笨没有想到呢?我快步走了过去,心中又燃起了最后一丝希望,但同时很很怕最后一丝希望都会覆灭。

  我喊了几声依然没有人应答,走了进去里面倒清雅舒适,碗筷锅盘一应俱全,床沿上居然还放着一件男人的长袍,衣服的质地也很好,不是普通人能可以穿得起的,似乎这人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但用手摸了摸床沿,已经有了厚厚的尘土,心又微微凉了。

  我忙跑到另一间茅屋,结果也是如此,碗筷锅盘一应俱全,屋里了挂着男人的衣服,质量上乘,这两件茅屋里面的环境,都要比我娘的尼姑庵要舒服雅致,但却都无一例外人走屋空。

  空间是谁曾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是瀚暮?是狄离,抑或是那个害我娘一生的莫忧?我突然想起那个暗中支助我的陌生人,莫非是这个男人?那另一间会是谁的呢?

  是他们的到来逼走了我娘,还是我娘跟他们其中一个走了?我怎么想都想不通,但心情却跌倒了低谷,我原以为今日就是我与娘相聚之日,我原以为从此就可以与娘相依相偎,携手走后面的人生路,但没想到娘却不知所踪,天大地大,我依然是孤身一人,天高海阔,我依然是己孑然一身。

  但我还是不甘心,我留在这里住了十天,我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都希望第二天睁开眼睛,会发现娘就坐在我跟前,温柔地看着我,轻轻抚着我的脸喊我风儿,但没有,我每天睁开眼睛还是空荡荡的尼姑庵,走到外面也是空荡荡的青山,没有娘,再美的地方我也不会留恋。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在这里住了十天,也许是不甘心就这样与我娘再次错过,也许是是在这里寻找一些娘娘的足迹,留在这里感受一下娘的气息。

  但十天后,我还是泱泱地离开了不这里,也许娘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只要娘活着只要她开开心心,即使不见面,我依然会感到幸福。

  我无限依恋地离开这座孤山,离开了这座尼姑庵。

  离开后我有点茫然,我不知道在哪里还能感受到娘的一丝气息?放在山下的马儿二天后依然没有离开,看见我下来引颈长嘶,蹄子扬起,叫得正欢。

  “马儿,马儿,以后我俩就相依为命了。”我俯在马儿的耳朵旁喃喃轻语,马儿似乎能听得懂我说的话,头猛地点了点去,让我心情大好,这马儿真好,对我不离不弃,比一些坏男人更让我留恋,也更加忠心,不似一些人会背后刺你一剑,想到这里背脊又是一阵灼痛,连心都痛了。

  我驾着马儿奔驰在荒无人烟的小路上,放眼过去就是青山绿树,让人有放歌的欲望,傍晚红霞满天的时候,我看见零零落落的村寨屋顶上冒出袅袅炊烟,一派宁静,让我的心也变得澄清,在这里我感觉战争离我很远,我感觉鲜血离我很远,但要维持这样的平和,就必须有人就将家国的重任给负起来,就必须有将士出身入死捍卫着这一片净土,现在我把这个重任将给瀚暮了。

  天大地大,我要去哪?我要远离瀚、沧、狄三国,因为这里有太多爱恨纠缠,这时有太多痛苦绝望,这里有太多责任义务,但我不会选择走娘这条路,娘的青灯古庵太清苦,太寂寞,太孤独,而我要过得比任何人都要幸福,这是父皇的希望,也是楚律的遗愿,更是我娘的牵挂。

  这一路上关于这三国的战争是众人关注的话题,茶楼酒肆都时有耳闻。

  没有悬念,瀚暮重登帝位,我扯了扯唇角,我知道当退无可退,躲无可躲的时候,这死男人还是会勇敢地去承担,虽然免不了会咒骂几句,但骨子里还是受着瀚国,爱着瀚国的子民,如我当初一样。

  但出我意料的是瀚暮从墨城撤兵,听到这个消息我分不清我自己心里是什么感受。

  瀚暮退兵后,沧国将军沧祁竟然不知所踪,沧国竟然没有人能找到他,听到他的名字,心微微痛了一下,但我依然淡淡一笑,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只希望被我断臂的沧天涵不要再对我瀚国图谋不轨,不要再折腾了,让大家都好过点。

  我最后去的地方叫翼国,一个不是很强大,但也绝对不弱小的国家,离三国都比较远,战火从来没有烧到这个国家身上,这里民风淳朴,人民生活也富庶,我来到这里不想再走了,本来想去一个村落了平静地生活,但发现自己还是喜欢热闹,喜欢人多的地方。

  我喜欢在吆喝声不断的街道上转悠,喜欢站着看江湖人在行耍大刀,然后猛地拍掌欢呼,我甚至喜欢揭穿一些小骗术,让那些人看到我就恨得牙痒痒的。我看到有人欺负良家妇女就充当侠士打抱不平,发现原来这样的生活也是另有一番了乐趣,也让我很有成就感。

  我改变了我的容貌,摇身一变,又成为了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毕竟认识我的人太多了,我如果想要想开心地活着,不但要避开沧天涵的眼线,我还要躲开瀚暮耳目,我怕沧天涵要报他的断臂之仇,毕竟现在他是皇上,我只是一介平民。

  我害怕瀚暮捉我回去做女皇,我那么艰难才摆脱这个牢笼,我才不会那么笨回去,是他杀了我的父皇,就让他用他的一生来偿还吧,也许坐在皇位上孤独终老对他是最大的惩罚。

  我身上有大量的瀚国钱票,但来到这翼国竟发现一堆废纸一样,连一个包子都买不到,让我气恼。

  结果到了晚上我不得不去干偷鸡摸狗的事情,到了一家大户人家那里偷了为数不少的钱票,手里拿着一沓钱票,我的心踏实多了。

  如果这沓钱票都是自己挣的多好,那就不会有人敢说我是蠢女人了,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勾起了嘴角。

  我从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皇变成人人都不齿的小偷,但我每次都对自己说盗亦有道,我盗的都是不义之财,瀚国的子民不会以我为耻,盗得次数多了,我自己也麻木了,没有什么感觉,连找借口都懒得找了。

  只是我这个梁上君子的名号越来越响了,官府派了很多人来通缉,但都徒劳无功,想抓我?哪有那么容易?

  我有这些钱票买了一间屋子,开了一间酒楼,余下的就送给了一些贫苦的百姓,我瀚御风能战场杀敌,能偷鸡摸狗,也能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我自豪地对自己说。

  开酒楼是我喜欢喝酒,每天对头各种各样的酒,让我觉得赏心悦目,神采飞扬,多年酒鬼的经验,让我一闻就知道是不是好酒,所以我酒楼的酒全是好酒。

  我搜集了各地的名酒,品种之多,式样之全,让人叹为观止,我相信没有一间酒楼的酒能有我这间那么多,没有一间酒楼的质量能有这里的那么好。

  名酒配上地道的小吃,各国的特色小菜,让我这个酒楼客似云来,声名鹊起,最重要的是吸引了一大堆酒鬼,那些酒鬼似乎是苍蝇终于嗅对地方似的,天天来这里卖醉。

  而我一袭男装出现在众人面前,除了个子矮小等,没有什么地方不像一个男子,我常年混在男人堆里,我的动作、声音、神态都可以模仿得很准。

  我偶尔会出来跟那些酒鬼们斗酒,甚至也会跟他们下赌注,我输了,他们喝的酒不用一分钱,我赢了他们奉送十倍的银两,这些酒鬼豪爽得很,也有钱的很。

  刚开始很多人跟我斗酒,结果无一幸免全输了,结果他们不服气,醉了一天一夜又来,结果还是输,这次醉的时间更长,也有一些死不认输的,结果最后输红了眼,骂爹骂娘的,但骂完还得乖乖给钱,他们的赌品不错。

  如果他们输了敢不给钱,我就打得他趴在店中一个月都爬不起来,结果我因此积敛了不少财富,捧着那些靠我本事赢来的银两,我的心特别的踏实,整天笑得合不拢嘴。

  他们的赌约由十倍到五倍到三倍,到最后没有人敢跟我赌了,每次看见我都恨得牙痒痒的,但又无可奈何,心中憋气,就天天来我这里喝酒解气,但越解就越气,因为他们的银两又落进了我的袋子了。

  而我又有了一个新的名堂,叫酒半仙,这酒馆正式命名为半仙酒馆,这酒馆因为酒好饮誉翼国,因老板酒量好到无人可比,声名远播。

  有一次我喝多了,竟然夸下海口,如果有谁喝酒能胜得了我,我就摘了半仙酒馆这金漆招牌,然后就把这酒馆送给他,但没想到这句话让我苦不堪言,每天都不知道有多少排着队来拆我的招牌,这个世界自以为是的家伙多着去了,以为自己能喝那一两壶酒就也来跟我斗?真是不自量力,但话已经说出口,不跟他们斗,又说我怕了他们,真是烦人。

  后来我规定,所有挑战者都必须到柜台交纳五两白银,否则恕不再接待,便没想到到人还是滚滚而来,我只得把银两提高,到了最后提到了三十两白银,每天都还是有人跟我斗酒,看着白银朝我滚滚而来,我所有的烦恼一扫而空,我想不到喝酒都能赚银两,这世界的银两实在太容易赚了。

  我每天不用干什么都有银两从四面八方掉下来,我翘起脚躺着,那银两我也一辈子花不完,这里的生活果然比宫中有趣多了,我无聊的时候就去做一下小偷,把那些贪官的银两分给贫苦的大众,让他们在一旁哭去,甚至更无聊的时候,就去破坏一下别人的好事,做一些人神共愤的事情。

  生活充实而快乐,在这里我认识了一大堆的酒肉朋友,有江湖豪杰,有寻常百姓,也有达官贵人,形形式式,多种多样,但在我这里没有地位高低,当有贫富贵贱,只有酒量好不好?赌品高不高?只有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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