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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鬼保镖-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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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人这才注意到他浑身的污泥,灰尘,乐妈大怒:“自己弄脏的自己洗,你老妈我忙忙碌碌一整天,回来还要给你洗脏衣服,当你老妈是佣人么。”

陈小乐淡淡的说:“回家的时候,遇到刺杀,大干了一架。”

“什么?”一边儿闭目养神的凌天啸闻言站起:“仔细说说,什么情况。”

他也不隐瞒,便把击退刺客的事讲了一遍。

凌天啸听了,双眉紧皱:“没道理啊,断臂阻断乾坤镜的佛光传导,好想法,好魄力。只是能做到这一步的,至少也得是个厉鬼,这级别的鬼打你十个跟玩似的。听你说来,却又不像。”

他从储物袋里取出一条断臂,一石质钥匙,递在凌天啸面前:“师傅,我特意带回来让你研究的。”

凌老头翻了个白眼:“断胳膊断腿的就舍得给我研究,战利品呢?”

陈小乐一阵气闷,老头不去当奸商真是浪费了人才,怒道:“哪来的战利品,我又没宰了他。这儿有个钥匙,那厮假作暗器砸我,不定是哪个宝藏的开启钥匙,免费送你了。”

凌天啸想想也对,呵呵笑道:“为师和你开个玩笑,你拼出来的东西,我难道会要你的不成?”

他摇摇头,对阎柔说:“宝贝儿,以后离着这位老伯伯远一点,和他呆一个月,准能让你变成个卑鄙无耻的人。”

阎柔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怪不得,怪不得。”

“怪不得什么?”

“怪不得乐哥哥这么无耻,原来是跟凌真人呆的时间太久了。”

“哪凉快哪去。”

凌天啸从储物袋里取出一显微镜,抱着那条断臂研究了半天,又掐又砸的,过了一会,他神情严肃的收了显微镜,沉声道:“不是鬼。是血族。”

“血族?”院子里的人们出奇默契,异口同声。

凌天啸的态度,前所未有的郑重:“你们应该知道,血族原本是活跃在欧洲的,极少有血族来到东方,因为东方修者的法宝对于血族来说简直就是噩梦。但是在天上神佛,地上强者纷纷抛弃地球冲出银河系后,东方的修界已经不复昔日的强大。血族,狼人之流贪图东方相对安定的环境,大批涌入,安居乐业,俨然成为华夏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陈小乐哦了一声,满脸郁闷:“我貌似没有得罪过血族吧,这货闲的蛋疼来刺杀我。”

“要是我猜得没错,这个血族应是个职业杀手。血族和狼人都有血统,一些零散的家伙,没有家族的庇护,孤独度世,相当一部分选择了当杀手和雇佣兵。这一个,估计就是被人雇佣来刺杀你的。”

陈小乐一方面悲愤难当,一方面又隐隐有些得意。请个血族杀手价值不菲,看来自己现在份量不轻,颇受重视啊。可到底是谁想方设法要置他于死地呢?

龙虎山首先被排除了,就那帮老不死的高傲性子,绝不会自降身价请杀手办事,尤其是请个血族杀手,断然不会。张南?自己在暗,他在明,这厮应该不是个神通广大的角色,竟能知道自己和雅雅同流合污了,额,同仇敌忾。至于那帮觊觎九阴真经的武修就更不可能了,夺到真经之前最不希望自己死的估计就是他们,杀人夺宝这种事儿都是自己干的,只有白痴才回去请杀手。黑暗生灵?这些刚从地底冒出来的土鳖,还不至于聪明到学会请杀手吧。

没别的仇家了啊,他闷闷地说:“师傅,你说会不会是血族知道我有九阴真经的消息,专程来搞秘籍的?”

龙天啸大摇其头:“没可能,血族无法修炼武修的功法,抢到了也没用处。”

“不能练,总能卖吧。这种功法卖出去,还不得是个天价。”

龙天啸一呆:“这倒也不无可能,谁知道呢。”

说了半天,也想不出谁会是主谋,陈小乐心情不快,指了指桌子上的石质钥匙:“师傅,看看这是个啥,血族随身带的。万一要真是开启宝藏的钥匙,咱就发达了。”

凌天啸听到宝藏,精神一振,便拿起钥匙,认真的钻研起来。

他的脸色再度变化,从惊讶到难以置信,再到忧心忡忡。

陈小乐就知道大事不好,这杀手肯定有来历。这年头不怕高手,就怕高手有亲戚。王贤要不是背后有龙虎山张真人撑腰,杀了就杀了,何至于天天为这事儿担惊受怕。

果然,凌天啸长息一声,把石质钥匙放回桌上:“乐子,这回的麻烦是真大了。”

“怎讲?”

凌天啸点了一根烟,似是陷入巨大的困扰之中,过了好久才缓缓的说:“乐子,关于血族的历史,你知道多少?”

陈小乐冥思苦想了多时,打了个响指:“有了,血族就是吸血鬼。”

大家静静等着他说下去,等了许久他都没再吱声,雅雅忍不住问:“还有呢?”

“没了,我就知道这个。”

靠!连乐爸乐妈都忍不住鄙视他,虽然二老也未必知道的更多。

第58章血族历史

雅雅怯生生的说:“关于血族,我倒是知道一点。”

陈小乐大喜,鼓励的拍拍她大腿:“放心大胆的说,把我教授给你的知识都说出来,让凌老头长长见识。”

雅雅常年惨白的鬼脸,此时都泛起了红晕,粉扑扑的十分可爱。

这师徒二人,堪称修界败类,一个比一个无耻,厚脸皮。

凌老头对爱徒的言谈举止深感遗憾,表示这绝对不是他教育出来的,此等无耻秉性盖由天生,非后天努力可以达成。

雅雅得到首肯,自信了一些,将她所知的血族情况侃侃而谈。

世上第一个血族,名叫该隐。

该隐是何方神圣?他就是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该隐是个农夫,有个弟弟亚伯,是个牧羊人,哥俩生活在一起。

一日,两人照例向上帝献祭,亚伯是个牧羊人,祭奉的是畜牧肉食。该隐是个农夫,祭奉的当然是小麦。上帝一看贡品,表扬了亚伯,把该隐大大的训斥了一顿,此事圣经有载,足见上帝和人类一样,都爱吃肉。该隐回家,越想越气愤,无论如何都绕不过这个弯,含恨之下,就谋杀了弟弟亚伯。

过了一段时间,上帝问他亚伯哪里去了,该隐辩称不知。上帝大发雷霆,口降怒音:“狡赖!你弟弟的冤魂向我哭诉你的暴行,所以你得接受我的惩罚!”

该隐见上帝发怒,心里害怕,慌忙求饶,上帝说:“不,我不会杀你,我知道你以后一定会被人唾弃,所以我给你一个记号,人人都会折磨你,但不杀你,让你永世受到诅咒!”

后来,该隐流落到红海附近,遇到了因不满上帝而跳红海的夜魔女莉莉丝。她本是和亚当一同创造出来的,但因不满男上女下的体位,离开了伊甸园。

莉莉丝大名鼎鼎,她不但自身强大无比,还作了撒旦的情人,在西方邪恶魔头中,堪称是难以逾越的强者。

或许是缘分使然,莉莉丝与该隐一见如故,教会了他如何利用鲜血产生力量,并熟练的使用这足以撕裂一切的力量。

万年孤独,无所事事的该隐创造了第二代吸血鬼,这些家伙后来又创造了该隐的十三个孙子。第三代血族,就是传说中诺亚大洪水的幸存者。它们建立了十三个大氏族,这一批血族天赋惊人,其中强者甚至拥有能与神相媲美的力量。十三大氏族日益膨胀,最终爆发叛变,毁灭了第二代血族。

凌天啸啪啪的鼓掌:“乐子,你看看人家雅雅,再看看你,你都不为自己的不学无术感到羞耻么?”

“不好意思,在下从来不晓得羞耻心是什么玩意儿。”

凌老头懒得和他打嘴仗,笑道:“雅雅,你知不知道血族的十三圣器?”

雅雅轻轻点头:“听说过,刚才不是说第三代血族建立了十三个大氏族,十三圣器据说就是这十三个氏族的圣物。有个该隐左手,有个幻魔人偶,其他的就记不清了。”

凌老头笑了笑,道:“你说的这两个,果然神奇,但是我所要着重提到的,是另一件。血钥!”

陈小乐低头望向桌子上的那把石头钥匙,心脏砰砰乱跳,这破玩意不会是血族十三圣器之一吧,如果是那自己可真发达了。此物不比别的,拿去卖了不说富可敌国,买下几个东南亚小国都不在话下。

“血钥!”大家听到这个词,都不自觉的将目光凝聚到桌面上的石头钥匙上。

刚才还没人看上一眼的东西,此刻显得如此耀眼,似乎它不再是一把普通的钥匙,而是一座上万米高的金山!

“血钥,拥有神奇的力量,传说它是开启地狱大门的钥匙。能够使用血钥之人,可以穿越空间的缝隙,抵达地狱,黑色伊甸园,末节,失落尼雅,亚特兰蒂斯!拥有这样的圣物,绝非荣幸,它是一个错误的存在,因为它,天地永远不得安宁。”

凌天啸痴迷的说着,语声缓慢,轻柔,仿佛在呓语一样。

“不好,师傅走火入魔了。”陈小乐捡起一块板砖就要往他头上拍。

凌天啸俩眼一瞪,一道神光从他眼中迸射而出,陈小乐手中板砖立刻粉碎。

所有人都惊惧的不敢说话。

“你丫才走火入魔了,尼玛我就算真的走火入魔了,你就拿板砖拍?你欺师灭祖啊,我草!”

看到凌老头恢复常态,诸人才算松了口气,只是他刚才眼爆神光碎板砖的壮举,久久留在大家胸中,萦绕不散。

陈小乐小心翼翼的抓住桌上的石头钥匙,用蜗牛爬的速度悄悄往怀里揣。

凌天啸冲他笑笑:“这把血钥,你要是喜欢,拿去就是。”

陈小乐大喜过望,只是凌老头这样的慷慨,貌似有点蹊跷,他试探着问:“真的给我了?这钥匙号称血族十三圣器,应该挺值钱的。师傅你真的不要?”

“不要。”凌天啸斩钉截铁的说:“我说过了,你的战利品,我不抢。”

陈小乐想了一想,摇头苦笑,把石头钥匙扔在了桌子上。

这一举动又使得大家为之一惊,到了乐哥嘴里的肉,居然也有吐出来的时候。

他微微笑道:“我慷慨英明的师傅不和我抢,唯一的解释就是,这把钥匙并不是真正的血钥。我早该想到,十三圣器这么珍贵的东西,持有者必定是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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