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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1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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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希腊寓言说:“兽类最没价值的地方就是肚子。”又说:“贞节都败于口腹之欲,愿神惩罚肚子”尼采更是辛辣地说:“肚子就是人为什么不会自以为是上帝的理由。”

  西方人瞧不起肚子,东方人却完全相反,把肚子当作生命的中心。日本人因此在自杀时要采取切腹的手段。他们用刃割开自己的肚子以求死,可是这种方式见效极慢,反而徒增痛苦,因此又得有个帮手在旁为自杀者砍下脑袋,让他少受一点痛苦。

  不被重视的脚

  无可否认的,脚是全身最诚实的部位,脚的小动作或资势改变了,都会泄露这个人真正的心情。

  一些参加面试的人,冷静地坐着,表情轻松,而带微笑,肩膀自然下垂,手的动作和缓,看似雍容自若。但你看看他的脚,两只脚扭在一块儿,好象在互相寻求安全感;然后他两脚分开,几乎不为人所察觉地轻轻叩击地现,好像想逃走;最后,他又两腿交叠,悬空的一只脚一上一下地拍动,虽然他坐着没动身,却泄露想脱逃的意愿。

  在冗长的会议中,演讲人的脚步动作往往比他所说的话更有趣。不幸的是,策划会议的人往往也有先见之明,以讲台等道具阻挡众人的视线,以便藏起演讲者会说实话的下半身。如果看得见,我们会发现演讲者的专利动作包括一连串的踮起脚跟,或脚尖拍击地板,整只脚摆动、原地踏步等,好像要尽一切可能从几百双眼睛不怀好意的目怒视下逃走。

Number : 423 

Title :弟弟的吉他

作者 :陈志红

出处《读者》 : 总第 91期

Provenance :随笔

Date :1988。4

Nation :中国

Translator :

  弟弟背着他那把吉他走了。

  我瞧着他的背影,什么都说不出来。其实我知道他很希望我说点什么,可我终于什么都没说。

  我不知道是不是还可以把弟弟归到少男少女的行列中去。事实上他已经26岁了,无论如何不能算小,可我总觉得他还是个孩子。他7岁那年,还是我牵着他的手带他去小学报名,这事就像发生在昨天。应该说他属于我们眼中幸运的那代人,他们不用上山下乡插队落户,高中毕业就可以直接上大学。大学毕业时,弟弟才刚满21岁。

  我们在同一所大学念书,那年头什么怪事都有,一个班里的同学年龄差跨度是15年,最小的同学可以称最年长的同学为叔叔阿姨,所以我和弟弟是同学也不足为怪了。不同的是,我读文科,他读理科,可那时我实在顾不上他,偶尔去一趟他们宿舍,简直脏乱得连脚都插不进去。很快,毕业了,我们各奔东西,他被分到桂林一个研究所。我们通信,他的信常常写得又长又潦草。那信给我的印象是他生活得好像还挺带劲。

  春节我们回家探亲,两人依偎着说悄悄话,我是姐姐,又结了婚,我们多年的亲情加友情可以使他将他所有的故事都讲给我听,我便尽其所能为他的故事进行缜密的分析,我甚至认为我可以为他开出医治百病的良方,为他指点迷津。

  但是更多的时候我只是个蹩脚的听众。因为我实在不可能处之泰然地听他的故事,我常常会很快地跌进他故事的情景之中,最后却无法迅速地抽身出来。我总觉得他年纪还小,不应该成为这些故事中的主人公。

  男孩子给姐姐讲自己的故事,总与情感生活有关。他曾经喜欢过他们所里的一个女孩子。他说那个女孩子就像一棵纯洁的小白杨让人怜爱,于是他勇敢地冲锋陷阵,但小白杨却没有让他保护的意思,断然拒绝了他的情意.“这没什么,没有爱情还可以有友谊嘛。”他很豁达地对我说。我的钦佩之心油然而起,男孩子看来是不一样,拿得起放得下,这真让人刮目,虽然他是弟弟。当然在刮目之余,我仍不忘行使姐姐的权利:“你还小,着什么急!”那年他的确小,只有22岁,这种年龄的男孩子到底知道什么是爱,我很怀疑。

  接着便有女孩子喜欢他,为他洗衣服、缝被子、买营养品、借参考书。那是个极温柔的女孩子。弟弟说跟她在一起很愉快,但绝没有激情,她太温柔太顺从了,从不对他说个“不”字。他坚持认为这是友谊,可我却认为,如果你不打算爱她就要注意保持一定的距离,别把火烧起来再自己溜掉。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有分歧。他后来果然只接受那个女孩的友谊,而不肯将自己的爱奉献出去。我凭直觉就知道他冷淡的是一颗怎样的心。他说他很遗憾,但不想勉强自己。他的确没什么大错的地方,我只能寄希望于女孩子的承受能力。女孩子虽然是水做的骨肉,但许多事实证明,她们在需要坚强的时候是会坚强的。

  后来,他结识了一个很棒的女孩子。这“很棒”当然弟弟的感觉,可我总觉得这“很棒”里带有男孩对女性的一种天然而本能的崇拜。当然我没能找出更多的事实来证明这一点。又是一种凭直觉。可这女孩早已名花有主,弟弟当然不会横刀夺人所爱。这点我很清楚。他虽然在很多方面自由潇洒得像人们眼中的“现代派”,但骨子里却传统至极;他在理论上很进步,但在行动中却不具有超前意识。女孩在结婚前给他挂了个电话,电话一通便开始抽泣,两人通话长达两小时又45分钟。我很惊异在这中间怎么会没人干扰。弟弟说他劝她要三思而行,千万别勉强自己,俨然一个大哥哥形象。最后那女孩还是结婚了。弟弟闷闷地对我说,我说不清是不是爱她,我们很谈得来,我很生气她不能确定是不是真爱自己的男朋友就贸然结婚,但我没能劝住她。弟弟说那天晚上他喝了七八两酒,第二天蒙头大睡了一天,让一切都在朦胧中远去了。弟弟说话的神情让我想起一首歌,那首歌名叫《初尝寂寞》。

  后来弟弟就玩上了吉他。我不喜欢听吉他那沉沉的弦音,它会让你的心一下子就跟着颤抖起来。也正因为这样,我从来认为吉他不是一种吉祥物,它只能与某种心境吻合。那段时间弟弟到广州进修,住在我自己的小家里,晚饭后就没完没了地弹吉他。这时我已经开始关心弟弟的终身大事,因为我不主张独身主义,它会使人时常提醒自己生活在一个残缺的世界里。不过在爱情问题上我又很信命运,或者叫缘分,我认为这东西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结果,主观能动性在这里没有太大的作用。弟弟对我的理论大不以为然,他认为“幸福不是毛毛雨,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他相信自己的努力一定会感动上帝,使他得到真正的幸福。我对他一脑门子的浪漫念头无话可说。

  再接着就有了一段让他如痴如醉的、真正可以称之为初恋的日子。我见过那女孩子,一只十分可人的小羊羔。于是我开始考虑修正我的理论。

  事情的发展顺利、正常而且健康。我经常给弟弟灌输一些注意事项,譬如责任感啊、禁区啊之类的东西。弟弟是全盘接受,而且那神情极其庄严。这期间弟弟曾把他们之间的通信选择了一两封让我过目。那里面有一些极纯、极稚的海誓山盟。

  后来弟弟又往来了几次,每次都背着那把硕大无朋的吉他。有一天,他从小羊羔那里回来,我发现有一根弦断了。弟弟说是在公共汽车上让人碰断的。那天晚上,他用那把断了琴弦的吉他边弹边唱,那曲子根本不成调儿,但弟弟那漂亮的男低音要比平时动人得多。那天晚上我俩把几本流行爱情歌曲都唱了一遍,最后我和弟弟都明白了一个事实,就是全世界的爱情都躲到歌里去了,我们很傻气地想把她从歌里揪出来。我们当然是徒劳的。

  小羊羔不是煮熟的鸭子,终于蹦蹦跳跳地走远了。走了,就再没有回来。剩下一个伤心的牧羊人。

  我感到我老了而他们正年轻。所以我不能对弟弟说什么。我总不能再给他背诵“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尽管这诗由于年代的久远而愈发散出一种酒的醇香。也许我该对弟弟说,珍惜你那把吉他,别让那根弦老断着。

  不过我终于没说。弟弟走过了26岁,不再是一个毛毛躁躁的小男孩,买不买琴弦,他会考虑的。

Number : 424 

Title :搭顺风车的异乡人

作者 :

出处《读者》 : 总第 91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

Translator :

  我从来没载过搭顺风车的人。但这人的情形有点不同,我无法驱车扬长而过。从后影望去,他衣衫褴褛,身材瘦小,裤子松垂,头上歪戴旧布帽,背上用皮带挂着个破背包。

  我从后视镜里看到他的脸。不是我想象中那副愁眉苦脸的潦倒样子,而是带着安详平静的表情。体态似乎有点龙钟,容貌却还年轻,暗淡的眼神好像在凝眺遥远的天边。

  我情不自禁地倒车,问他是否想搭个便车。他瞪眼注视我,微微点头,然后上了车。

  “住在附近吗?”我问他。

  “不在,”他答道。

  “你上哪儿去?”

  “出门去。”

  “去什么地方呢?”

  “到那边去。”即使他说得彬彬有理,我也了解他的意思:他上哪儿去是他自己的事。到了我住的汽车旅馆前面,我让他下车。“多谢你,”他说。他朝大路走去时,我猜疑我看到的是否就是最后的老式流浪汉。

  稍后,我出去前往餐馆,看到他站在我的车旁。噢,噢,我心想,打抽丰的来啦。我随便点点头准备上车。“请稍留步,”他说。这种绅士派的旧式礼貌言谈竟感动了我。“你今天让我搭了趟顺风车,我打算报答你。”

  “不必啦。那无所谓。”

  “不,那是一种善意。请。”他那暗淡的眼神使我感到了一种完全陌生的规矩。

  我耸耸肩。他一挥手,以侍臣的姿式站立一旁,示意我上车。我进了车厢,摇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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