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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夜-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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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撞在一起,后面很多车门都是打开的,那些车虽然还没有朽坏,不过看上去也是一片狼藉。

    那里是个收费站,一个很容易造成堵塞的地方,这个收费站也还算得上气势恢宏,尤其是上面“黑木崖站”四个烫金的大字在阴郁的天空下依然闪闪发光。

    李杰一看到“黑木崖”这三个字就被深深的雷到了,他不知道这真是收费站这里的本来就有的地名呢,还是那个被门夹了脑袋的领导硬加上去的。反正他真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但是这里的一切又分明的告诉他,这不是什么人的恶搞,人家就叫这个名字。

    这个收费站不但气派,而且路边还有两栋漂亮的房子,房子前有两块巨大的LED显示屏,只不过现在那上面什么都没有显示,只有一片灰黑色。

    比起野外来,这里的杂草当然要少很多,但也从任何可以冒头的地方冒出头来,让你不得不佩服这些植物的生命力。

    那么,进不进城呢?

    这是个问题。

    进城也许能遇到人,这不是很确定,就算有人,说不定也会远远的躲着他;但肯定会遇到丧尸。肯定,一定会。

    如果是一两只,或者就算几十只丧尸,李杰都还自信应付得过来。但是,看这个收费站的气势,这个城市怎么也该是个有几十万人口的城市吧?也许还要多一些,那么,丧尸的数量就很是个问题啊。

    李杰没有打算立刻就进城,他先看了看趴在收费站这里的车,看看能不能找到一辆能用的越野车,如果每个城市的入口都是这个样子的话,他也不能只沿着公路走了。而那辆长安奔奔,性能上决定了不能当越野车用的。

    烦躁啊。

    李杰在收费站附近搜索了一遍,越野车还是有不少,包括什么路虎揽胜啊,奔驰G55啊,宝马X6啊之类的都有,还有悍马H3。但是最让李杰烦躁的是,这些让他流口水的越野车,都是陷在大片的堵塞的中段的,要想把它们扒拉出来,得推开前面几十上百辆车,李杰叹了口气,就算给他吃上一打的过期春药,他也没有这么生猛啊。他跳上了一辆兰博基尼的车顶上,使劲的踩了踩这辆过去他连个轮胎都买不起的豪车,直到把人家的车顶踩出了一个大坑才算解气。

    他承认他仇富,他承认他心态不好,可现在,这些算什么鸟问题呢?真正让他烦躁的,是这里没有人,没有人,没有人!

    只有一片废弃了的荒芜,无边无际的荒芜!

    发泄了一通之后,李杰的心情越发的郁闷,不过他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不再做那些浪费体力的事情,而是开始在一辆辆车里搜索可用的东西。很快的,他就扒拉出了好几个平板电脑,苹果的三星的都有,但无一例外的都没电,这都扔了快一年了,要还有电那真是性能超凡了,李杰一定会给他们免费做广告的。

    电子产品靠不住,能够有助于生存的东西也不多,这些车大多都是灾难刚爆发的时候就想往外跑的,那时候人们还没有那么多的求生意识,只想着只要跑出去就没事了。甚至绝大多数的车里连旅行的野外装备都没有,就那么赤手空拳的上路了。好在总是还有有事没事出去野营的主,让李杰捞到了简易帐篷,户外装备一类的东西,还让他找到了一套全新的烧烤架,连包装盒都没有拆开的。

    最让他意外的是,在一辆软顶敞篷的宝马Z4里面,竟然给他弄出了一包粉末状的物体,初步估计,那应该不会是芡粉……李杰把那东西扔在了地上,经过深度挖掘,他在这辆车的座椅后面发现了一大堆杜蕾斯……操啊,李杰愤怒得直接把车窗砸烂了。妈的卖粉的你不弄一堆AK备着跟警察火拼你带这么多杜蕾斯有毛用啊?

    李杰气不打一处来,不知不觉的,他在这里耽搁了很久,当他发现太阳已经差不多挂在远处的一栋大楼的楼顶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是该找个地方躲着了。到了晚上,丧尸会特别的活跃,现在就他已知的丧尸里,也不排除《我是传奇》里那种夜行生物了的。他没有慌乱,而是快速的往自己那辆车退去。

    谢天谢地,正当他往外退的时候,他找到了一张地图。虽然只是旅游地图,但至少他知道了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原来他真的走岔路了,省城还在另一头,要回到原来的路,他还得倒着开70多公里路。这个城市是一个县级市,标注的人口有30万,那就不必再进去闻丧尸的味道了。而现在离天黑大约也就半个小时,这个时间内,他最理想的宿营地就是郊外的一个水泥厂,即使是那些夜行速度很快的丧尸毕竟也还不善于爬高,他可以爬到水泥厂的烟囱上睡一晚上。

    李杰最开始是快步走,很快就跑了起来。这天气,明明已经快到夏天了,可太阳一下山,竟还很有些凉意呢,在烟囱上露宿一晚的话,估计也够呛。李杰当然也顾不得舒适的问题了,要不是他自己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他可以找到一个更好的地方。

    当李杰趁着最后的阳光跑回车里的时候,刚发动汽车,“咣当”一声,一个东西撞到了他的车门上。



 第176章 去省城

    李杰的车身被撞得很严重的晃了一下的时候,他有点傻眼,朝他袭来的竟然是一只豹子。

    他以为现在这个世界最危险的就是丧尸,没想到野生动物也来凑热闹了。这头豹子应该已经潜伏了很久,在最有把握的时候朝他扑了过来。它也不一定是野生动物,事实上,从公园里跑出来的猛兽比野生动物更了解人类,它们知道人比其他的动物更容易捕捉,真正的野生动物,反而是有些怕人的。

    李杰没有为这只豹子浪费子弹,只是狠狠的踩了一脚油门,飞快的往暮色里冲了进去。豹子的速度很快,一开始还能跟着他,但毕竟跑不过汽车,很快就被甩掉了。李杰从后视镜里看到那只豹子渐渐的消失在视线之外,心里越发的觉得荒凉。

    除了丧尸,动物也开始捕食人类了,人类,还剩下多少希望呢?

    李杰很快就找到了那个水泥厂,他没有爬烟囱,而是在水泥厂的厂房里睡了一觉。水泥厂里有几只游荡的丧尸,都给他没好气的砍掉了,本来,他是可以和它们相安无事的,反正它们也爬不上厂房的屋顶。但是李杰的心情很不好,不想听到它们的吵闹声。

    接下来的时间里,李杰没有再做什么无意义的事情,但是,一直到两个月以后,他才真正接近了省城。

    一开始是他的车抛锚了,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反正汽油是有的,就是打不起火。他在步行了一阵以后,本来在一个县城的边上又找到一辆皮卡车的,但是在那里他竟然遇到了一只捕食者,单挑捕食者那是很逆天的事情,所以李杰想也没想就又跑路了。这让他很惨,因为他不但没有了车,还在捕食者追逐的过程中把那些户外用品都弄掉了。

    而且接下来的几天,他都没有再遇到过河流,钓鱼是没指望了,野兽什么的早就躲得远远的。为了找吃的,他不得不冒险走进一个镇子里,而在那里,他被丧尸堵了整整两个星期,如果不是正好出现了一只进化者,他要么就是等着饿死,要么就是只有冲出去拼命了——而结局大概也还是死。因为那里的丧尸实在很多,多到可以把他啃成渣。

    而他也终于知道进化者是怎么变得那么庞大了——那只进化者已经接近3米高,都跟阿凡达差不多了,而且不像阿凡达那么瘦,那家伙敦实着呢。它的速度不快,但是两条粗壮的腿很长,迈一步也等于普通的丧尸走好几步了,所以当它追逐那些普通的丧尸的时候,那些丧尸注定都只能被它踩烂,而它则不断的把丧尸的碎肉往一张乌黑的,流淌着浓稠的,恶臭的粘液的嘴里塞。看起来,它就是通过捕食丧尸而暴涨得那么庞大的,而它的肢体看起来都很不协调,就像那些丧尸随便拼凑起来的一样。

    正是因为那只进化者的出现,大多数围困着李杰的丧尸不得不夺路而逃。那家伙当然也不是善男信女,它本来也想吃掉李杰的,但是比起丧尸来,李杰当然还是灵活得多,所以他逃掉了。

    这一次的被困,让李杰深深的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以为在这场灾难过后一年,自己就真的适应了末世的生活了,更不要以为自己接受过特种兵的训练,就真的能很轻松的在末世里生存了,何况那个训练也就是断断续续的大半年时间而已!也不要指望那个还不知道会不会变成定时炸弹的疫苗,即便它确实使自己的身体有了很多改变,比过去的自己强很多,但在同样不断变化的丧尸面前,人的力量始终还是很薄弱的。

    这是末世,这真的是末世了。即使是在这样的世界里生活了一年,也必须再一次认真的提醒自己认识这个问题。

    而更大的一个问题是,孤独。非常致命的孤独。

    过去好像走到哪里都能遇到人,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人,也让李杰一次次的发现,自己的同类确实比丧尸更难以对付,也更可怕。但是,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两个多月来,李杰一直没有再遇到别的同类,就连他原本想刻意避开的神棍也没有再遇到过。

    只有一次,他看到过空中飞过的飞机,飞得很高,即使他开枪什么,也不会发现他。何况那是一架战斗机,就算发现了他,难道还能停下来捎上他?

    除此之外,就是整个世界的荒芜了。

    李杰不知道这是不是人品问题,总之,搞到后面,他极度的想遇到人。哪怕是遇到那个怪物医生都好,最多自己远远的躲开他就行了。他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威尔史密斯演的那个电影要叫《我是传奇》了,其实那个传奇跟罗伯特医生能不能拯救世界无关,而是他能活下来,一个人坚持自己的信念那么久,那就已经是传奇了。但当罗伯特的狗死了的时候,他的信念不也是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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