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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骗三生 作者:余姗姗(晋江vip2012.9.3完结,女强)-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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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说:“小姐,为什么听你说这些,让我觉得将来您一定会弄死云姿呢?云姿和您都喜欢城主难道不好么,这城府里好多人都喜欢城主,要是喜欢一个您就弄死一个,那不是太造孽了么?还有,城主原来喜欢吃桂花糕,我记得城主是不吃点心的……”
  我说:“我只是随便举个例子,举例你懂么,它可以是事实,也可以是假设,我这个就是假设,假设的东西不要认真计较,认真你就输了。”
  今今顿了一下,似懂非懂道:“我只是明白了一点,小姐是喜欢城主的。”
  我拍拍她说:“乖,你理解的不错,我就是这个意思,以后云姿那边的动静记得及时汇报,还有你们城主平时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也要都告诉我,这叫知己知彼。”
  今今:“哦。”

卷三 明日篇+结局篇 〇三
  云姿的能干让我想起了昔日的合欢,她们一样狡黠聪慧,手脚麻利,事事想在主子前头,先主子而忧,后主子而乐,审时度势,真是每个成功人背后的最佳助手,我要是师然,也会看重云姿,因为她真是朵解语花。
  就好像那天晚膳过后不久,云姿便来到我住的小院里,笑容恰到好处的绽放在脸上,多一分则谄媚,少一分则冷淡,真是怎么看怎么好看。
  她说:“小姐,屋里的东西都是奴婢亲自为您选的,还有没有什么不周到的,奴婢一一记下来,明天就补上。”
  我说:“还差了一个牌位。”
  云姿笑容一僵,该是千算万算算不到我这么晦气吧。
  我说:“牌位上就写‘家姐合欢之位’吧。”
  云姿面带惊讶道:“合欢?可是启城城府的长侍女合欢?”
  我说:“是啊,就是她,你也知道她。”

  云姿一脸感慨的说,别说是她一个,云州城和天启城的侍女们也都知道合欢的事迹。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生了一副我见犹怜的好相貌,又是所有侍女中最争气的,能嫁给启城城主当个侧室,一生荣华富贵自是不愁。只可惜,启城城主去的太早,启城灭的太早,合欢的荣华也只能破灭的太早。云姿还说,自合欢去后,三国所有城府里的侍女们都把合欢当成了偶像,她开创了侍女业的先河,冲破了奴籍的枷锁,是她们所有人争先效法的楷模。
  我问:“你既然知道合欢,那你也一定知道胭脂吧?”
  云姿脸色一变,赫然严肃了许多:“胭脂,那更是个传奇人物,奴婢虽然识字不多,却也知道一二,听说胭脂姑娘本也是侍女出身,曾在秋收宴上蒙受天启城城主莫珩的垂青,可胭脂姑娘早已芳心暗许云州城城主别云辛,自然不会贪图莫城主的荣华。莫城主也有成人之美,在启城破灭后收留了胭脂,并没有强留,反而放她自由。几经周折后,胭脂终于和别云辛走到一起,才子佳人比翼双飞,可……却不料,哎,一场大火……”

  我托着腮帮子听云姿如何赞美我,心里真是小鹿乱撞,怪爽歪歪的,若我是个当权者,一定会找云姿当我的马屁精,被人捧上天的滋味真是比抽大麻还心醉,啧啧。
  我正准备说点什么夸夸云姿,表示礼尚往来,却不料云姿的结尾句竟是:“合欢,胭脂,这对姐妹花凭着自己的努力都找到了极佳的归宿,偏偏红颜薄命……外面人都传,这是因为启城的女人都生来不详,命硬克夫,难有白头郎。”
  我一阵哑然。
  所以说,传说就是传说,传说允许被添油加醋艺术加工,因为只有夸张并富有传奇色彩的传说才能吸引听众,才能继续被人传说下去。倘若大家都知道背后的真相,也便失去了一传十十传百的动力,传说终归会被遗忘。
  要是我告诉云姿,我就是胭脂,云姿一定不会信,因为她长得比我美,她不了解那段往事,不明白当局者迷的心酸。在云姿这样的美女看来,像我这样的平凡人是难以参与传说的,要是连我都可以缔造传说,兴许她今晚就会爬上师然的床……
  如此一想,我便决定将“我是胭脂”的秘密永远烂死在肚子里。

  我问云姿:“云姿,来这里前,你是哪里人,那时候过得好么?”因为传说总会有误,所以我还是希望云姿能亲口说说她的身世。
  可云姿说的极其简单,她说她娘命不好,去世的早,她一个人流落在外,幸好遇上师然和师云,这才有机会进来城府,为了报答他们的知遇之恩,她决定尽心侍候,以效犬马之劳。
  我说:“可你终归是个姑娘家,姑娘家的归宿到底还是夫家,你就没想过要嫁给一个什么样的男人么?”
  云姿望着我,双眼幽幽:“奴婢不敢想。”
  你敢想,你的眼神他么的告诉我你敢想。
  我说:“哦,那你可以从今天开始想想,好好想想,只嫁给一个教书先生,还是嫁与商贾。”
  云姿说:“奴婢才疏学浅,恐怕赔不起教书郎。奴婢也不懂算盘,嫁入商家,恐怕力不从心。”
  我说:“难不成你要嫁给种地的?你的手这么嫩,也不适合做农活。”说罢我抓起她的手,捏在手里叹着,这哪像是做奴婢的手,当初的合欢和我都自愧不如。所以说,一个人平日干不干活,光听她说没用,摸摸她的手就一清二楚了。

  云姿缓缓将手抽回,说:“奴婢觉得现在这样挺好的,奴婢没什么野心,只要安于现状就很知足了。”
  我琢磨着她的言下之意,笑着点点头,又挥挥手,说:“好吧,那我也没什么可操心的,假如将来你要出嫁,筹谋不到好人家,大可以找我……哦,还有,合欢的排位,请你帮我选择最好的木头,最好是防火的。”
  云姿应着声退到门口,末了回了头,闪着水光的盈盈秋目正望着我,声音嘤嘤的煞是好听:“小姐,您也是个姑娘家,有没有想过要嫁给什么样的人呢?是报读诗书的圣贤人,还是家财万贯的一方首富?”
  云姿可真是会说话,她把我所谓的教书先生和云云商贾抬高了几个台阶,反用我的逻辑来提问,也不知道这是挑衅呢,还是挑衅呢,还是挑衅呢?
  我说:“哦,我觉得只要比现在过得好就行了,要是不能,倒不如安于现状。你瞧,咱俩可真是想到一块儿去了。”
  我“咯咯”乐了几声,云姿也只好陪着乐,但是笑容却并不真诚。

  这天晚上,我睡得很晚,主要是因为初到异地,兴奋莫名,也因为初遇情敌,战斗力正在不断攀升中。
  合欢的遗言是叫我不要再做奴婢,她有这个想法,说明她的灵魂是一个革命家的灵魂。若是安于现状,一时为奴,一辈子为奴,倒也不会心有不甘,只能在默默承受之时期盼将来投胎转世生的好些,而革命,或许可以改变身份,却不能改变历史,人家看你时总会想到你曾经是“奴婢”,你成名了,人家会说“不容易啊,谁能想到她曾经是奴婢啊”,你落魄了,人家会说“奴婢就是奴婢,一时得道而已”,你死了,人家还会说“别看她风光大葬,她生前可是做过奴婢的”。所以说,历史是难以洗清的,甭管你用什么水。
  思及此,我便额外感激“顾阑珊”,因为再不会有人将“胭脂”的历史套用在我身上,作为顾阑珊,我的历史只是师然在外结交的义妹。
  而云姿,则和“胭脂”一样,即便将来成为别人口中的传说,也摆脱不了曾为奴婢的历史,大家或许会赞叹她,但真心崇拜她的人,只能是和她一样身份的人。说起来,云姿也算可怜,因为她总能令我想到合欢。
  可惜,合欢只有一个。

  第二天一早,在今今的巧手下,我花了很久的时间才梳妆整齐。
  今今说:“小姐,我给你束个蝴蝶髻吧。”
  我摇头说:“我喜欢简单利落的发型。”
  今今说:“那不如多戴点钗环吧。”
  我说:“戴多了显得庸俗,一支就行了。”
  今今很不同意我的看法,说若是她有这么多首饰一定全戴在头上。
  我说:“今今啊,假如你是开米仓的,你能把米都装进你的肚子里么。”
  今今说:“要是我是开米仓的,米已经在我的米仓里了,就是我的了。”
  我被她的逻辑打败了。

  折腾许久后,我提着裙摆去见师然。
  师然的目光落在我脸上:“这么一打扮,倒像是变了个人。”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一时没分清这是不是赞美。若是的话,师然的赞美真的是很含蓄,稍微缺乏点内涵的姑娘还真听不出来。
  我俩走进院中,身后十步远跟着今今和师然的侍从。
  抬眼望望身前的大树可它枝桠上的白色小花,我问师然,这是什么树。
  师然也抬头望去,微眯着眼:“这……是一颗只开花的树。”
  我一怔,仰头望他,他也正低头望我,此时风景恰如其分,微风拂过,小白花铺面而下,撒了我一身,他一身,真是最天然的浪漫制造机。
  我说:“你低下头来。”
  师然缓缓低下头,头上的几朵白花正掉在我伸出的掌心上,轻轻盖住生命线,清丽而妖娆。
  我一抬手,摘掉他头上的最后一瓣,捏在指尖,在他眼前晃了晃说:“这花很香,要是用来做糕点,应当不错。”
  师然挑眉道:“我倒忘了,你厨艺甚好。”

  我一喜,刚要接话,不妨师然又说:“云姿也曾试过以这花瓣入膳,味道尚可。”
  我“哦”了,按耐住心里的烦躁,说:“你喜欢吃糯米糍么?”
  师然张张嘴,被我以话打住:“我也知道你不爱吃点心,但是我做的糯米糍,你吃过么?”
  他微带惊讶的望了我一眼,沉吟道:“我记得在今年秋收宴上吃过几个,当时只是尝尝,没想到味道极好,原是你做的?”
  我说:“是啊。”那一瞬间,我分明看到他漆黑的某种滑过一丝涟漪,又说:“你要是喜欢,我再做点给你。”
  他淡淡一笑,应了一声。
  看见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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