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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国夜雪-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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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东离国最西边的边城,风临。
  是夏。艳阳肆虐,绿荫鸣蝉。
  街边的凉茶铺子里面坐满了本城消暑的百姓,掌柜将算盘珠子拨得噼里啪啦响,挺富态的双下巴笑成了三层。跑堂的店小二里里外外地招呼,每次经过我身边,都不经意似的涮上一眼,绿莹莹的眼珠子,白惨惨的脸,怪吓人的。
  我是这凉茶铺子的常客,要上一碗酸梅汤,就在门口的风水宝地耗上半晌,惹得掌柜的见了我就翻白眼,随时都要驾鹤西归。这店小二大约也是得了掌柜的授意,要把我吓跑罢。我摸了摸脸,顿时安心下来,脸皮还够厚。
  没多会儿,店小二又蹭过来,手中壶一倾,半碗酸梅汤又添满了。
  我有点儿惊恐:“……我只有三个铜钱!”还有一个是留着买包子的。
  “……请你喝。”
  这会儿他得闲在我面前坐了,板着一张晚爹脸,却肌肤赛雪,唇红齿白。来这店子的姑娘大多是冲着他来的。要说这风临城也奇怪,以美貌着称的女子少有,男色倒是春色无边。不过听闻美人也是扎堆的,锦棺坊的店主白清明,独孤山庄的柳非银公子,城主家的兰汀公子,望乡楼的老板秦毓,没事便凑在一起吃酒谈天。
  不过那些人非富即贵都是痴心妄想级的,不如这朵好看的店花来得平易近人。
  可是店花是朵有刺的花,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上回有个暴发户的闺女带着媒婆抬着聘礼来求亲,请他做上门女婿,被他扛着板凳赶了两条街。
  你别不信,这是真事儿,那条板凳还是从我屁股底下抽走的。
  店花见我傻愣愣的看着他,不大自然地别过脸去,耳朵微红:“我叫朱雀,你叫什么?”
  只听胖子掌柜叫他“小朱”,其他人也只知道他叫“小朱”。原来店花叫朱雀,跟我还挺异曲同工的。我说:“我叫凤彩。”
  “凤彩。”他重复一遍,仔细思考,“听口音不是本地人吧?”
  “——我是从海的另一边坐船过来的。”
  店花有点惊诧:“难道是瑶仙岛?”
  今天下九分,其中一个便是漂在海上的瑶仙岛。在内陆百姓口口相传里,那座岛富庶美丽,是战火不及的世外桃源。于是这世内的人对那神秘的岛屿更多了一分向往。我坐着发往流苍国的货船离开瑶仙,再穿过流苍的疆土来到北边的邻国东离。
  这一路兜兜转转,走到风临城,已经过了两个多月。
  从初春累累繁花,到盛夏烈日炎炎。风临城内酷暑难当,望乡楼是喜欢舞文弄墨的公子小姐们的风雅之地,老百姓们也只能钻这便宜实惠的凉茶铺子。别的姑娘每日来铺子里是为了看店花,我却是为了等人。
  这店花被惯坏了,见我不理他,立刻瞪人:“你不愿意搭理我?”
  我别的优点没有,就是老实:“是啊。”
  店花磨了磨牙,把手巾往肩上一甩,拿着扫帚扫果壳子去了。
  其实店花人不错,性子虽然怪了些,心地却是善良的。那些个没事蹲路口拿着弹弓打麻雀的皮猴儿,他会毫不留情地训斥一番。无论是多么彪悍不讲理的妇人拎着哭哭啼啼的孩子杀个马回枪,他都能面不改色地用不重样的脏话骂她个桃花满天红。
  大约店花听多了好话,就像细粮吃多了,再吃到粗粮就觉得粗陋不堪还噎得慌。
  店花黑着脸,不多会儿连天公都黑着脸,电闪雷鸣后天地之间挂起水帘,檐下都是避雨雀儿,叽叽喳喳很是热闹。
  我便是这时遇见了白清明。
  虽然撑着油纸伞,绣着牡丹的袍脚还是湿透了。他身旁的俊美公子更惨烈些,头发滴着水,手上牵着的鹅黄衫女娃娃却是清爽干净。绿衣侍女接过白清明手上的伞,朝着店花甜甜一笑:“小朱,快把窗边的桌子擦干净,要酸梅汤。”
  那小脸笑得那叫一个少女情怀总是诗。
  店花抬起头,朝着那小脸,也柔情蜜意地回了一个字:“……切。”
  绿衣少女炸了锅,“嘭……”我面前的桌子被踢翻,盛酸梅汤的碗碎片齐飞,一块碎片擦着额头过去。
  血不要命地淌下来。
  店花怔了一下,立刻暴跳如雷:“绿意,老子看你是活腻歪了!”

  「我有些怕了,怕他是那把弹弓藏在身后手心里握着小米伪善的孩童。」

  那日后,我便住进了锦棺坊。
  大约是因为我告诉白老板,我是从瑶仙岛过来的旅人,过了盛夏便离开。
  他狭长的眸子含笑说:“真好,那岛上可有我一个故人呢,只是我从来没去过。”
  锦棺坊并不像那些人说的那样阴森可怖,在幽深的巷子,抬头能望见高墙外参天古树,朱红的大门便笼罩在重重绿荫之下。我告诉白清明,这里与我在瑶仙岛住的地方很像,只是这里没有那种开白花的叫伽罗的树。
  “伽罗树没有叶子,花朵簇拥在枝头,像落满了雪。听闻那花是千年不败的,不过谁知道,那些个老人们说的,反正他们祖祖辈辈都没见过那花凋谢过。”
  “真是奇花。”白清明笑语盈盈,“有机会一定看看才是。”
  那日刚下过雨,碧空如洗。
  我扭头看他,他执一颗晶莹饱满的紫葡萄在唇边,却没咬下去,只是看着天发愣,面上是有几分温柔的。我想,他一定是在想那瑶仙岛上的故人,便问:“岛上的是你什么人?”
  他顿了一会儿才说:“是我师兄。”
  “你们相处得不太愉快?”
  他有些惊讶,却笑了:“何出此言?”
  “直觉。”我就是老实,“你提起他时眼睛发暗。”
  白清明笑得更浓了,不知是哪来的风吹起他紫灰色的长发。有檐下的麻雀蹦到他的脚边,他便抓了瓦钵里的小米伸出手,让那雀儿来啄食。那雀儿啄食完,扑棱棱翅膀,便没心没肺地飞到枝头呼朋引伴。在我看来,白老板那温柔的眼神却透过麻雀看见了其他的东西。
  “他忘记我了。”白清明说,“有些东西,能留住的自然能留住,留不住的也不能强求啊。”
  这话平平常常,却擂在我的胸口上。
  凡事莫强求。
  我笑了笑,杯中碧绿的茶水映出我漆黑如墨的眼,不知不觉也染上了暗色。白清明突然露出一笑,用让人心尖儿发颤的诱惑声音问:“那么,在下此番也算掏心掏肺,作为公平,你是否也该坦诚相见——可爱的小麻雀,你千里迢迢跑到这风临城,到底是来干什么呢?”
  小麻雀,小麻雀。
  我吓傻了,茶水洒了一身。
  原本以为这城内的人都是肉眼凡胎,哪能瞧出我的真身。说起来惭愧,虽然名字取得雄心壮志的,其实我只是个妄想便凤凰的麻雀。以前还做麻雀时,跟着一大群族鸟在房檐嘴碎,争地盘,偷食,吃软怕硬,见风使舵。如今成了精,有了人形,骨子里的鸟性却是改不了的。
  我有些怕了,我怕他是那把弹弓藏在身后手心里握着小米伪装的孩童。
  “你不必怕,我不是柳非银,没那么爱多管闲事。”
  白老板说起他咬牙切齿面露凶光。在锦棺坊呆的日子不久,却知道那个柳非银名义上是棺材铺的伙计,私下却是惹是生非完还要自家老板帮忙擦屁股的人物。正说着,那人便领着那个鹅黄衫的女娃小荻来了,桃花眼里含着水,对谁都亲热。
  不过他们再和气,这锦棺坊也成了我的心病。
  我就这一条命,即使苟延残喘,也想好好的活着。
  对我来说,凉茶铺子很安生,有烟火气息,还有我喜欢喝的酸梅汤。
  “喂!”
  无比冷清又便扭的打招呼声,我扭头看着店花。
  他没看我,板着脸:“你现在夜里是睡在城外的老离树上,还是去白大哥的棺材铺那里?”
  其实比起那黄鼠狼和野猫出没的野外,锦棺坊的确很舒坦。不过,我可不敢以身试法,告诉那个总是用打量食物的眼光看着我的绿意,麻雀肉真的很不好吃。
  “其实现在城外的树上挺凉快,总不好叨扰人家。”
  “嗯。”店花总算把高贵的脸转过来,“凤彩,你来风临城干什么?”
  白老板这么问,店花也这么问。
  现在的男人真是无理,怎么爱打听人家姑娘的隐私呢?
  但是我有些疲惫了,店花如碧波般的眼一瞬间让我叹气了:“我来找人。”
  “情人么?”
  我看着他笑得挺无奈的:“一个我永远不想找到的人。”
  店花想了一会儿,瞪了我一眼,几天都不理不睬的,不知道那想法到底偏了几里地。

  「我是麻雀,成了精在这美丽的疆土上走一遍,也只能这么多。再多便是奢求,是强求。」

  凉茶铺的常客都知道店花不是本地人,听说是离家出走,真是有出息得紧。他在城东租了个小院子,院子里种着韭菜,挺简陋,却也被店花收拾得挺干净。他家屋顶的稻草很软,躺在上头晒太阳很舒服。趁我精神松懈的时,店花也锲而不舍地问我在找什么人,我只能苦笑。
  店花问了几次,也就不问了,不过我很感动,因为店花关心我。
  于是我也心里热乎乎地关心他:“你什么时候回家去,家里人怕是担心坏了。”
  “我家里人才不会担心,父亲说了我不是他的儿子。”
  “你做错了事?”
  “我弄丢了一样东西,是聘礼,不过我原本也不想去送的。”店花耸耸肩,无所谓的说,“父亲说让我滚,找不到就别回去,所以我就滚啦。”
  “家里人都是嘴上骂着你这个小兔崽子走了就别再回来,可是你回去还是揪着你的领子哭着骂,你回来做什么啊,滚出去啊。”我笑嘻嘻地偷吃店花剥好的花生仁,“都是口是心非的,其实比谁都怕你在外面受委屈。”
  店花被破衣裳包裹的身子像豆腐捏成的,只有好人家的小孩才能养得这么漂亮,怕是没吃过什么苦。在这凉茶铺子里当伙计,那点微薄的工钱也仅仅够他填肚子。他连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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