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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丫鬟同人)沈氏流云 作者:彩虹的尾巴(晋江2013-12-14完结)-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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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年代的上海,已经是中国的文化中心。举世闻名的上海文化街——四马路,则是新派作家最常涉足的地方。流云和林月玲今天的目的地就是那里。
  
  坐着三轮车,两人很快就到达了四马路。付了车钱,性子活泼的林月玲便拉着流云,兴冲冲地向距离最近的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走去。
  
  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是文化街最大的两家书店,作为书业重镇,它们雄踞在四马路、河南路的转角上,并立对峙着,互相构成了激烈的竞争。它们附近还有众多新旧的书店,有些书店因为跟新文学期刊或作家有关,在当地很是出名。
  
  流云和林月玲一路逛遍了大大小小的书店,流云买了一些外文书和文具,林月玲买了一些其他朋友介绍的小说和杂志。
  
  等到因感到饥饿而不得不进到一家饭馆里吃午饭的时候,两人还觉得意犹未尽。不过,走了好几个小时,一刻不曾休息,流云的腿已经麻木得像是断掉了。
  
  看着林月玲像没事人一样兴致勃勃地点菜,流云使劲地揉着双腿,心中不由得很是不忿,皱着眉头抱怨道:“明明我每天都坚持练习瑜伽和体操,怎么就比不上你这从来不锻炼的家伙呢?”
  
  “这是上天对本仙姑的厚爱,你等凡人再怎么嫉妒也是羡慕不来的!”林月玲听了流云的话,心里好不得意,脸上飞扬的神采让流云恨不得揍她一顿。
  
  两人拿着菜单挑挑拣拣,最终也只选了三菜一汤。等到饭菜上桌,流云和林月玲已是饥肠辘辘了,顾不上保持自己淑女的形象,两人很快开始大块朵颐。好在两人都是气质绝佳的美人,吃相再怎么粗鲁在他人眼中也是赏心悦目的。
  
  饭饱喝足之后,两人坐在位子上,慢慢地喝着茶,胡天海地地闲聊。一张小小的饭桌,仿若隔开了一个世界,周围服务员的询问声,客人的吆喝声,门外马路的喧嚣声,在这方世界里就好似徐徐的微风,吹得流云十分舒坦,渐渐的她不禁有些昏昏欲睡了。
  
  “嗨,林月玲!你也来逛书店么?”清亮的男声传来,流云仿佛被人浇了一杯冰水,从头顶蔓延到脚底的刺激让她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猛然抬起有些困乏的脑袋,看向声音的来处,对上了一双亮得惊人的眼眸,流云有些怔住了。
  
  不是因为对方长得多么惊为天人,也不是因为对方长得多么丑陋不堪,而是因为自己那一刹那触电的感觉!
  
  天哪!流云惊悚了,之前还缠绕不去的睡意像水遇岩浆般,瞬间蒸发得一干二净!活了两辈子,这可是第一次啊!面对这有生以来唯一的一次心动,貌似还是一见钟情,她到底该怎么办啊?
  
  前世由于父母离异,后来又见多了失败的爱情和婚姻,在人情淡薄、冷漠的都市生活多年,她早已不相信什么长久的爱情,所以一直保持单身。现在刚重生还没多久,她竟然就遇上了传说中的一见钟情,而且还是真真切切地发生在她的身上!
  
  难道那个人就是我命中注定的另一半?流云心里的思绪翻江倒海般地闹腾着,不过除了一开始的愣神以外,旁人什么也看不出来,毕竟活了三十几年,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不就是喜欢上一个人嘛,顺其自然不就行了。而且说不定这真是自己命定的缘分呢,如果实在忍不住,大胆地去他追好了。
  
  流云坚定地咬咬牙,在心里暗暗做出了决定,刚刚舒了一口气,就见刚才正在遐想的男人在林月玲的招呼下坐了下来,和她面对面,,礼貌地笑着对她打招呼:“你好,我是张博涵,和月玲的哥哥是好朋友。”
  
  “啊,你好,我是月玲的朋友,我叫沈流云。”男人灿若星辰的眼眸望着自己,流云心里有些慌乱,差点语无伦次,鬼使神差的又加了句话:“你也可以叫我流云。”刚说完流云就皱了皱眉头,自己好像表现得太亲昵了,毕竟是刚刚认识,让人家叫流云会不会不太妥当?人家会不会以为自己是个轻浮的女人?
  
  流云有些郁闷自己本能冒出的想法,不过还是忐忑地打量了一下张博涵的神色。见对方好像丝毫不介意,自我介绍完就转过身去,继续和林月玲愉悦地交谈,流云悄悄地松了一口气,神色也放松下来。不过心底那见鬼的失落又是怎么回事?流云不愿深究。
  
  在两人的谈话中,流云见识了张博涵此人的风趣和健谈。男人长得并不英俊,最多只能算是五官端正。略黑的皮肤,浓浓的眉毛,挺立的鼻梁,厚薄适中的嘴唇,深邃幽暗的眼睛,稍显平凡的相貌中透出一种方正刚毅的男子气概,让人心生好感。当他侃侃而谈的时候,本就明亮的双目会迸发出湛湛神光,仿佛聚集了世间最耀眼的光芒,令人不敢直视却又会被深深吸引。
  
  有的人天生就有一种魅力,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和他交谈,你就会感到全身放松,心情愉悦,忘却一切烦恼。流云注视着兀自聊得畅快的两人,注意力几乎全部集中在张博涵的身上,最终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                    
作者有话要说:  




☆、第9章

  不知是不是真的有缘,自从上次在饭馆里认识了张博涵,流云接下来的日子里总是能碰见他。有时候是在林月玲家,有时候是上街买菜的途中,有时候是在和朋友相聚的地方,以致于后来只要一出门就会下意识地寻找对方的身影,流云都觉得自己有些魔障了。
  
  不过,见面次数的增加带来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流云和张博涵很快就熟悉了起来。流云对他的情况也逐渐有所了解。
  
  原来,张博涵出生在湖南农村,父母本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后来因家庭破产到长沙打工,两人努力工作,拼命供儿子读书。张博涵中学毕业以后,两人却因为积劳成疾相继病逝了。伤心难过之下,张博涵毅然离开长沙,到上海谋生。现在张博涵是自由撰稿人,有点名气,但收入也仅能勉强维持日常生活,比普通贫民稍好一些。
  
  在这个时代的中国文人看来,上海是天堂——如果你已成名;上海也是地狱——如果你无法出人头地。穆时英说过的话更是精辟:“上海——造在地狱上面的天堂!”文人想要出名,想要打拼事业,上海无疑是最佳的福地。虽然也有陷阱和绝望,但更多的是希望和成功的机会。
  
  虽然张博涵更热衷于揭露、抨击世间的黑暗,呼吁人们起来抗争,起来革命,但流云总是觉得,他会来到上海,内里也是十分渴望成功的。毕竟流云自己都无法否定,被人认同、被人欣赏的感觉真的是美好得令人无法抗拒。而且,出名未必不是你的付出得到肯定的结果。
  
  有缘不一定要千里来相会。流云刚刚从药店出来,就正好看见迎面走来的张博涵,心里突兀地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男人越来越近,流云的心也越搅越乱,勉强定了定神,决定要好好地抓住机会,不能像以往那样,在他面前总是表现得十分僵硬了。
  
  露出一个真诚的微笑,对着看起来同样惊讶的男人挥了挥手,流云自然地打招呼道:“博涵,真巧啊,我们又见面了。”
  
  “是啊,我们最近真是有缘,几乎每天都能见到呢。”张博涵声音里充满了惊喜,脸色却似乎有些奇怪。不过流云一碰见他就心律不齐,除了最开始打招呼时为了礼貌直视他的眼睛,根本不敢过多地打量他的脸色,所以并没有发现,只是稍微低着头和他说话。
  
  两人沿着笔直的马路一路前行,都不约而同地放慢了脚步,时不时交谈几句,看上去很是有些默契。
  
  “你怎么突然来药店买药,是不是生病了?”两人肩并肩地走着,张博涵见流云手上拿着药包,想起方才见她就是在药店门口,脸上不禁露出一抹关切,有些担忧地问道。
  
  “没什么大事,就是这两天有些上火,我叫医生给我配了几服药,回去喝几天就好了。”流云听到他关心自己,心里喜滋滋的,嘴角的弧度也更大了。
  
  张博涵飞快地打量了她一下,发现她脸色确实还不错,于是便放下心来。随后突然想起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废止中医案”,心里又有些好奇,问道:“你怎么不去看西医?西医一般疗效都很快的。”
  
  流云听了,以为他不信任中医,心里便有些不痛快,不由自主地辩驳道:“上火又不是什么大毛病,熬一碗中药喝可能都好了,去看西医说不定还更麻烦呢。况且给我配药的老大夫医术很好,刚看我一眼就知道我上火了,连我上火几天都能准确地指出。附近的居民都是找他看病的,可有名了。而且西医往往只能治标,中医却治标又治本。不管怎么说,中医和西医都是为了人类健康而努力,只是手段不同,各有优劣而已,难道你也认为西医比中医更加高明,中医应该被废止吗?”
  
  “不是,我以前也看过中医的,只是觉得有时候生病吃西药好得快一些,你可不要生气啊。”张博涵怕流云误会,急急忙忙地解释,心里暗骂自己不会说话,赶忙转移话题:“我有一些朋友打算这个星期天举行聚会,说了可以带亲友,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参加?”
  
  流云受到他的邀请,立马抛却了先前的不愉快,心里很是开心,不过随即又有些不好意思,总觉得去见他的朋友,就像丑媳妇去见公婆一样,有些别样的味道。偷偷看了他一眼,见他没有什么特殊的表情,流云只以为是自己太敏感了。
  
  “那你到时候提前到公寓找我。”仔细考虑了一会,流云答应道。这是张博涵第一次向她发出邀请,虽然到时候是很多人聚在一起,但她实在是不愿放弃和他相处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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