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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城颤抖的双手抱起昏睡的人,头抵上他的额头,还有温度,并不是一具冰冷的尸体,瞬间脱力。
“水。”高城伸手。
大队长递来一瓶水,“救护车马上到。”
拧开盖,高城喝了一口,温柔地覆上冰凉的唇线。
一点一点,那微温慢慢沁入心脾。
干渴已久的喉咙忽然得到清凉的湿润,无意识中本能的近乎贪婪地吮吸,不愿放过,渴望更多。
感到纠缠上来的舌尖,高城轻柔地吻着,辗转吮吸。
游离于虚幻与真实间,在一个坚实的怀抱里,闻到熟悉的气息,享受安心的感觉,丝丝缕缕,萦绕心间,心甘情愿地沉溺,哪怕就此不再醒来。
早就猜到他们的关系不会只有朋友或亲人那么简单,可亲眼看到,又是另一种感觉。
两个男人,就算爱,能有多深?
但在那一瞬间,他明白了,爱其实很简单。
这世上本来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做到真正永恒,最终都将走向消亡,尘归尘,土归土。
不灭的,唯有灵魂。
醒来,高城温柔的眼光注视着他。
他的样子憔悴不堪,胡子拉碴,脸上那道长疤似乎更凸出了,显得格外狰狞。
“过来。”袁朗轻轻说,向他伸出手。
高城顺从地靠过去,袁朗抱住他的身体,高城把头埋在了他的颈项,紧拥着他。
“睡吧,我们都累了。”
我们都太执著,或者说自以为是,总以为自己所做的都是为对方着想,唯独没有考虑过自己,其实我们都错了。爱固然需要付出,却不是牺牲。
很多事无法回头,也弥补不了,就象浊世沉浮后再想要寻回孩童时的天真,已是渺然无踪。
但是,倘若回到原点,没有什么不可以重新开始。
那样,我们都会幸福吧。
过了半个月,他们一起去兽医院接枕头回家。
袁朗在医院住了五天,他严重虚脱,但没什么外伤,好好休养就能恢复。
程林的父亲四处打关节,但都是徒劳的,虽说钱能通神,也并非全能。
请来的说客一茬接一茬,但高城就是不松口,事关袁朗,他是不能那么大度的。
无论是谁,都要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价。
枕头腿已经好了,看见主人乐得差点没发疯,一下就把袁朗扑倒在地,口水舔了他满脸。
高城在旁边笑的那个得瑟劲啊,一直笑到袁朗恼羞成怒。
一指高城,“枕头,上!”
枕头目露凶光,高城大惊失色。
活了半辈子,不知道幸福是什么。
其实幸福,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只要你肯伸出手。
两个都是一条道儿走到黑的那种人,不定则已,一旦拿定了主意,就会不偏不倚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晚上高城有饭局,袁朗边看电视边等他,看着看着觉得困,靠在沙发上睡着了。
高城回来,看见沙发上的人,微微皱眉“怎么在这里睡,也不怕着凉。”然后轻手轻脚把他往卧室抱,边上楼边示意枕头安静些。
其实袁朗已经醒了。
高城把他放上Chuang,袁朗睁开了眼。
一切都发生得那么自然。
开始袁朗有一丝紧张和不安,阴影曾在他心头飘过,但他不该让过去的梦魇缠住不放,如果把爱他并且为他所爱的高城同那些极端不堪的经历联想在一起,对他未免太不公平,摆在他们面前的,应该是个新的开始。
感到袁朗身体的僵硬,高城并不急于深入,只是试图用轻柔的吻和抚触来缓和他的恐惧,慢慢接受和适应他的爱抚。
抬头,对上他的眼睛,琥珀色的眼珠依然亮得那么耀眼,仿佛带着磁性,柔情似水。
第二次,他完全为这双眸子震慑,再次迷失在这双眼睛里。
清亮黝黑的眼弥漫了一层雾气,嘴角微微向上翘,高城忍不住往那细致优美的曲线印上自己的痕迹。
袁朗伸出手,用他的指尖轻轻的滑过高城的脸颊,刻画着属于他的印记,高城感到这触感带给他贯穿全身的战栗,这样的抚触表达了更多的情感,更多的信赖,和……更多的爱。
全心全意的信任和喜欢,毫无防备地完全把自己交给了他。
他的袁儿终于彻底对他敞开了怀抱,乃至整个心灵。
有了这点认知,被压抑许久的热情轻易就被挑起,并且愈烧愈烈。他们的吻变得深入而激烈,袁朗不自觉地攀上他的阔背,长期禁欲的身体一旦冲破临界点变得敏感得可怕。
和这具躯体相触的至高Kuai感,那一片纯白的清灵优雅中散发出诱惑的若隐若现的情Se味道,令人疯狂,让高城难以自制地想狠狠撞击他,占有他,但是不可以,他希望带给袁朗的是享受而不是伤害。
轻柔地分开他的双腿,一点一滴地进入,任那紧窒炙热的所在将自己融化,高城开始温和慢速却有力的律动,喘息声渐粗,从袁朗嘴角流泻出无意识的破碎Shen吟。
肌肤相亲,耳鬓厮磨,是最直接最亲密的接触,炙热的气息扑在脖子上,两人都变得无法思考了,只是一心一意地陷入互相拥有的狂喜,高城的撞击变得越来越快,越来越用力。
当最后致命的Kuai感席卷而来的时候,高城感到身下人本来抱紧他脖子的胳膊软绵绵地松开,身体也软弱无力地搭下去,高城暗叫该死,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没法停下来,只能等那让人头晕目眩的Kuai感过去,慌忙退出,袁朗失去了意识,那样的感觉对他的身体而言的确太过刺激。
高城吓坏了,轻拍他的脸,低声唤他,好半晌,迷梦的眼睛才有了一丝微光。
听到他发出一声低吟,高城才放下心来。
筋疲力尽后相拥入眠。
七年的时间,早已是对方的血中之血,肉中之肉,捣成肉酱也无法分开。在快要进入梦乡的一刻,袁朗模糊地听到高城说:“袁儿,我觉得很幸福。”
“我也是。”
他们都知道,能让自己如此爱着的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第二个了。
一觉醒来,看着臂弯里睡得沉静的侧脸,气息悠长,恍然有让时间就此静止的愿望。
他们不过是两个普通的男人,过着普通老百姓最普通的日子,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有温馨美好,也有冷战吵架,每次两人拌了嘴,总以高城举双手双脚投降告终。
人生若此,可以再无所求。
夏去秋至,老高家终于出了件喜事。
时逢中秋,高城姐姐终于带着老公回家了。
高瑾比高城大两岁,35了,只是常年在国外,天高皇帝远,想管也管不着,要搁家里,早急疯了。
不过,美中不足,女婿是个爱尔兰裔的美国人,标准的红毛鬼子。
人生没有十全十美,总不能令人完全满意。
姐姐叫他一起回家过节,他有点踌躇。
你就放心吧,爸妈早投降了,只是嘴里不好说而已。
知道,我不是怕爸妈还反对。
对父母,高城心里永远抱着很大的歉疚,而这份歉疚是永远没办法消弥的。
他们要的他给不了,也做不到。
世俗伦常,传统道德,是一顶从出生开始就压在每个人头顶上的大帽子。
爱情能够超越一切,却超越不了现实,无法面对现实的爱,最后只会被世俗同化掉。
所以他要足够的强,强到能够替他遮挡住所有来自现世的目光,可是来自家里的,他却无能为力了。
自古忠孝尚且不能两全,何况亲情和爱情,是一道永远也无法取舍的选择题。
“我姐叫咱回家过节,她可算把自己嫁出去了。”晚上高城搂着袁朗说。“不过,嘿嘿,嫁一老外,我爸的脸色肯定很精彩。”
“行。”再精彩,还能精彩过咱?袁朗想。“反正迟早得过这关,你总不能一辈子不回家。”
“是啊,丑媳妇总要见公婆。”高城逗他。
可惜这玩笑开得不太合时宜,一个枕头丢过去。
当晚高城和枕头同床共枕,睡沙发。
不过睡到一半,有人拉开他手臂窝进他怀里,高城没睁眼,直接把人搂紧,心想,这超大的沙发可也算没白买。
两人一狗,开车回家。
枕头大受欢迎。
高城妈妈对这么个硕大的白呼呼毛茸茸的玩意儿很是宠爱,枕头乐开了花,每天颠颠儿地跟在老太太脚脖子后头跑,把原来的主人倒忘到了九霄云外,抛诸脑后,萨摩耶自恋虚荣的本性暴露无遗。
父母待袁朗周到而客气,不似家里人般随和,可这恐怕已是父母妥协的最大限度了,倒是洋姐夫给了袁朗一个大大的拥抱,说,不管同性异性,能够一直坚守的感情在哪儿都是值得尊敬的。
这是高瑾翻给他们听的话,洋姐夫的中文还没好到那程度,只能应付一下普通的日常会话。
中秋夜,一家人围着桌子吃饭,人逢喜事精神爽,高妈妈喜上眉梢,虽然左边儿洋女婿,右边儿男媳妇,可甭管怎么说吧,总是团圆了。
如果没有高城的无微不至,就更圆满了。
他一会儿是螃蟹凉性大不能多吃,一会儿又是板栗容易胀气小心胃疼,以前只有他们两人还没觉什么,可这会儿一桌子上有老下有小,活脱脱把个袁朗弄得如坐针毡,高家二老觉着象吃了十斤花椒,全身上下没一处不麻飕飕。
回头高瑾若有所思,“咱家老二,粗心大意神经线宽过太平洋,啥时候变得这么温柔体贴会照顾人了?真是百闻不如一见。”
高城父母装作没听见,脸上有些不自在。
饭后所有人坐在后院儿赏月,满园清幽令人神清气爽,心旷神怡。
高城被妈叫进去搬西瓜月饼,高瑾走到袁朗旁边坐下。
“你别介意,就咱爸妈那年月过来的人,要说两个男人可以相爱,若是放在别人身上,他们根本拒绝相信,他们这辈子恐怕连做梦都没想过会有这种事儿。”高瑾很直白地说,坦率似乎是高家的优良传统。
“我知道。”袁朗回答。
“我是独身主义者,总觉着人心易变,何必为了感情这种不切实际的东西烦恼,还不如一个人过得洒脱。爱情是一杯蜜糖,也可以是一杯毒酒,有时甜得令人发腻,有时又苦涩得让人心酸。可人生无常,是携手同行还是各走各路,时间最后总能给你答案。”高瑾望向天空,一轮圆月倍觉可爱,“你和小城不容易,比我和san都不容易。甭老觉着欠了我们家的,其实你和小城付出的都一样,如果说我老高家绝了后,你老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