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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注释-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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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周礼》、《仪礼》、《礼记》,合称三礼。《周礼》又称《周官》,讲官制和政治制度。《仪礼》记述有关冠、婚、丧、祭、乡、射、朝、聘等礼仪制度。《礼记》则是一部秦汉以前儒家有关各种礼仪制度的论著选集,其中既有礼仪制度的记述,又有关于礼的理论及其伦理道德、学术思想的论述。这里,仅就有关《仪礼》一书的一些问题作一些简要的说明。   
  《仪礼》的篇数与作者   
  今《十三经注疏》本《仪礼》,共十七篇,目次如下:   
  士冠礼第一   
  士昏礼第二   
  士相见礼第三   
  乡饮酒礼第四   
  乡射礼第五   
  燕礼第六   
  大射礼第七   
  聘礼第八   
  公食大夫礼第九   
  觐礼第十   
  丧服第十一   
  士丧礼第十二   
  既夕礼第十三   
  士虞礼第十四   
  特牲馈食礼第十五   
  少牢馈食礼第十六   
  有司彻第十七这个次序,为汉刘向《别录》所列。据文献记载,汉武帝时,在孔壁中发现《古礼》五十六篇,其中十七篇与汉初经生所传十七篇《仪礼》相同,但多出三十九篇。此三十九篇礼文久佚,学者称之为《逸礼》。   
  由此便产生一个问题:十七篇《仪礼》是不是一个残本。一种观点据此认为,十七篇《仪礼》是一部残缺不完之书。另一种观点正与此相反,认为十七篇《仪礼》并非一不完全的残本,而是一部完备的著作。清人邵懿辰《礼经通论》对此有很详细的论证。《礼记·昏义》说:“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   
  观今本《仪礼》十七篇,《昏义》所说作为“礼之大体”的上述八项内容,皆完整无缺。另外,《礼记》中有很多篇是直接解释《仪礼》的。   
  《礼记》有《冠义》释《士冠礼》;有《昏义》释《士昏礼》;有《问丧》释《士丧礼》;有《祭义》、《祭统》释《郊特牲》、《少牢馈食礼》、《有司彻》;有《乡饮酒义》释《乡饮酒礼》;有《射义》释《乡射礼》、《大射礼》;有《燕义》释《燕礼》;有《聘义》释《聘礼》;有《朝事》(《大戴礼记》)释《觐礼》;有《丧服四制》释《丧服》,都不出《仪礼》十七篇之外。由此可见,今本《仪礼》,应该说是一部体系和内容完备的著作。邵懿辰认为,“经礼三百,曲礼三千”(《礼记·礼器》),古来之礼,不止此十七篇,亦不止《汉书·艺文志》著录五十六篇。至孔子时,礼文废阙,冠、昏、丧、祭、射、乡、朝、聘这八方面,统括礼之大体,故孔子手定此十七篇以为教本。所谓《逸礼》,即令非伪,亦不过是“孔子定十七篇时删弃之余”,“大抵秃屑丛残,无关理要。”这便涉及到《仪礼》与孔子的关系问题。   
  关于《仪礼》的作者问题,传统有三种说法,一说周公作,一说孔子作,一说周公作孔子删定,清人又有疑《仪礼》为伪书者。清姚际恒作《古今伪书考》,认为《仪礼》是“真书杂以伪者”(见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国书店1985年版第254页)。顾栋高作《左氏引经不及周官仪礼论》,则直疑《仪礼》为汉儒所缀辑。   
  伪书说不能成立。汉代《仪礼》的传授,自汉初高堂生以下五家(高堂生、萧奋、孟卿、后苍、二戴),不绝如缕,条理清楚。先秦典籍,如《左传》、《论》、《孟》,对《仪礼》所记礼仪节次,多所称引,都可为证。此点清人胡培翚《仪礼非后人伪撰辨》论之甚详。周公作《仪礼》之说亦不可据信。盖礼仪乃因俗立制,有一个长期形成的过程。《大戴礼记·礼三本》所谓“凡礼,始于脱,成于文,终于隆”,讲的正是这个道理。邵懿辰《礼经通论》说:“礼本非一时一世而成,积久复习,渐次修整,而后臻于大备。”这种看法是对的。但若依此说,《仪礼》作为周礼,便不能遽尔完成于周初的周公。梁启超说:“《仪礼》。。大抵应为西周末春秋初之作。”(《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260页)   
  此说当近乎历史实际。   
  关于孔子与《仪礼》的关系。《史记·孔子世家》说:“书传、礼记自孔氏。”此处“礼记”,即指《仪礼》。《史记·儒林列传》说:“孔子闵王路废而邪道兴,于是论次《诗》、《书》,修起《礼》、《乐》。”按史公说法,孔子对《仪礼》,是“修起”,而不是“作”。“修起”,就是整理修复,免于澌灭。孔子生当春秋“礼坏乐崩”之世,对三代之礼,特别是周礼,上下搜讨,力求其重建,此点史有明文,不必复赘。   
  《礼记·杂记下》说:“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檀弓》篇亦记载此事。这是孔子“修起”《仪礼》的确证。《礼记·礼运》记孔子答弟子子游问礼语云:“夫礼,必本于天,殽于地,列于鬼神,达于丧祭射御冠昏朝聘。”“夫礼。。其行之以货力辞让饮食冠昏丧祭射御朝聘。”邵懿辰认为射御之“御”为“乡”字之讹。孔子关于礼之所论列,正是《仪礼》十七篇的基本内容。由此可以说,《仪礼》一书的内容,非一时一世而作,大致形成于西周末春秋初,孔子编定为十七篇,使周代礼仪之大体,得以保存流传下来。      
《仪礼》的主要内容 
  上述冠、婚、丧、祭、乡、射、朝、聘八项,概括了《仪礼》十七篇的主要内容。邵懿辰《礼经通论》对于此八类礼的意义作了一个概要的说明:“冠昏丧祭射乡朝聘八者,礼之经也。冠以明成人,昏以合男女,丧以仁父子,祭以严鬼神,乡饮以合乡里,燕射以成宾主,聘食以睦邦交,朝觐以辨上下。”下边,简要介绍一下《仪礼》十七篇的内容。《仪礼》第一、二、三篇言冠、婚。《士冠礼》述加冠时的陈设、仪式和致辞。男子二十岁进入成年,冠礼是为之加冠命字的成年礼。《士昏礼》记述士娶妻成婚的礼节仪式。婚礼共有六项内容,也叫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士相见礼》是古代士初次相见之礼。古人重初相见之礼。初相见必有人为之作介绍,称作“介”;必携带往见的礼物,称作“挚”。仪节有士相见及见大夫、大夫相见、臣见君及燕于君等。   
  《仪礼》中有七篇言丧祭。其中言丧礼者四篇:《丧服》、《士丧礼》、《既夕礼》、《士虞礼》。言祭礼者三篇:《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有司彻》。《丧服》记居丧衣服、年月、亲疏、隆杀之礼。它用居丧衣服的精粗和服丧年月的长短表现了服丧者与死者之间的亲疏尊卑等关系。此篇是丧礼中最重要的一篇。《士丧礼》记述士丧父母,从死到殡的礼节仪式。《既夕礼》为《士丧礼》的下篇。既夕指下葬前二日。此篇记述下葬前二日至下葬的礼节。《士虞礼》,虞者安也。此篇是既葬以后的安魂礼。《特牲馈食礼》,记诸侯之士岁时祭祖祢之礼。《少牢馈食礼》是诸侯之卿大夫祭其祖祢于庙之礼。《有司彻》述上二祭毕傧尸于堂之礼。   
  《仪礼》有四篇言乡射之礼。《乡饮酒礼》记述乡人以时聚会宴饮的礼仪。乡饮酒约分四类:一、三年大比,诸侯之乡大夫向其君献贤能之士,将行,待以宾礼,与之会饮于乡学。二、乡大夫以宾礼宴饮国中贤者。三、州长于春、秋会民习射,射前饮酒。四、党正于季冬蜡祭饮酒。乡饮酒之意义在于“尊贤养老”。《乡射礼》是州长于春秋二季在州学会民习射之礼。《大射礼》是诸侯与群臣习射之礼。《燕礼》是诸侯之射前所举行的宴饮之礼。凡诸侯之射,必先行燕礼;乡射,必先行乡饮酒礼。故列《乡饮酒礼》于《乡射礼》之前,列《燕礼》于《大射礼》之前。这四篇,以行礼之地与人而言,《乡饮酒礼》与《乡射礼》属乡礼,《燕礼》与《大射礼》属邦国之礼。就礼之性质而言,则《乡射礼》与《大射礼》属射礼,《乡饮酒礼》与《燕礼》则属燕饮之礼。   
  《仪礼》有三篇言朝聘之礼。《聘礼》是诸侯国的邦交之礼。属朝礼者二篇。《公食大夫礼》是诸侯飨大夫之礼。《觐礼》是诸侯朝见天子之礼。   
  从结构上讲,《仪礼》的内容又可分为经、传、记三部分。《仪礼》十七篇,除《士相见礼》、《大射礼》、《少牢馈食礼》和《有司彻》四篇外,其余十三篇篇末都有《记》。《传》则只《丧服》一篇有。《丧服》不仅经有传,记亦有传。《丧服传》相传为孔子弟子子夏所作,亦有人疑非孔子弟子子夏而是汉人韩婴(字子夏)所作。      
《仪礼》的流传与注本 
  《仪礼》,汉代称《礼》,又称《士礼》,无《仪礼》之名。晋元帝时荀崧请置郑《仪礼》博士,但《仪礼》的书名尚未普遍使用。唐文宗开成年间石刻《九经》,以《周礼》、《礼记》与《仪礼》并列为三礼,乃正式标以《仪礼》之名。   
  西汉经师只以《仪礼》为礼经,所言《礼》、《士礼》,皆指《仪礼》。东汉郑玄为三礼作注,始以《周礼》为“经礼”,而以《仪礼》为“曲礼”。以后经师沿习此说,讲三礼遂以《周礼》为主。   
  今《十三经注疏》本,即以《周礼》冠三礼之首。其实,《周礼》本名《周官》,讲的是官制,与孔子用以教人的六经无关。《礼记》为七十子后学所记,亦非礼经。孔子六经中的《礼》,就是《仪礼》。关于《仪礼》与《礼记》的关系,朱熹作《仪礼经传通解》,以《仪礼》为经,以《礼记》为传,其说可从。《礼记》有很多篇都是为《仪礼》作传的。此点已详上文。当然,《礼记》之传《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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