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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社会第01集留头魔事件-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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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这儿,一定觉得很奇怪对不对?其实,对我们这种已经修炼了十年以上的茅山术士来说,这只是区区的雕虫小技罢了。原因很简单:我养小鬼。
  说穿了,您就觉得不稀奇了,不过呢,养小鬼可不是人人都养的起喔,可别以为,喂这些小鬼用米啊、饭啊、肉啊就能满足他们了……想要养小鬼,得要用自已的鲜血,他们才会成长,才会把你当成他们的主人,你叫他们往东,他们绝对不会往西!
  大家一定都听过养小鬼,至於要怎麽养,怎麽教他,大概就没啥人知道了吧……不是我在夸张,如果没有专人教导,哪天小鬼反噬回去……後果比你现在脑海里所出现最恐怖的鬼片还凄惨十倍!!
  这也是机缘巧合啦,有天,我在随意翻找可以报导的题目时,忽然在坊间一本挺有名的「二手市场」里,看到有人刊登一则广告:
  「时运不济?运气不佳?风水不顺?财运不利?专人养小鬼,五万至四十万元不等,让您事业亨通、时来运转、风生水起、财源滚滚,意者请电:××××……××××……无诚者勿试。」
  说真的,像我们这种八卦杂志,你报导什麽国民党、民进党如何执政?曹兴诚和张忠谋哪个人真正看到了「燕子」?或者何处有温情?哪儿寻真爱?我想,大概出个两三期就倒了吧?想看政治,不会看新新闻吗?想看景气,不会翻财讯吗?想知道温暖真爱,不会看大爱频道或者是慈济月刊吗?看「暗黑社会」,就是要看一些不一样、特别、八卦的事情嘛!
  因此,我马上就拨了这通电话过去,电话一接通,一股「妖」气很快就从话筒那边传遍我的全身,右手臂的鸡皮疙瘩随即又麻上心头,我知道,和我通电话的那个人,八九不离十,他,不是人。
  在电话中,我们相约到他内湖的家探访,碰了面後,两个人才知道彼此在电话中就已经晓得对方的来头「不简单」。我知道他其实是修炼千年以上的鲤鱼仙,而他也知道我有天眼通,是个通晓阴阳两岸的「阴阳师」。
  在他的协助下,我在半年内学习了如何养小鬼,如何到墓地、医院里找到最「阴」,法力最「强」的小鬼,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我们找到了一个最阴的婴孩:他还没从母亲出生,母亲就过逝的那种婴灵。他不但吸收到阳世间的养份,到了阴间还能从母亲的遗爱里继续存活……这样的小鬼怨气最强,而他日後的法力培养也不可限量。
  看到这儿,有没有觉得有点恶心呢?其实,这个社会上,真的有许多事情是不能说穿的,否则,这个社会会大乱,这个世界会崩溃,整个人类会陷入一种万劫不复的境界……!
  聪明的读者,也应该猜的到是谁帮我打的卡了吧?

  第七章

  回到座位上,我翻开今天的报纸,果不其然,五大报全都是用十分显著的标题来「诠释」今天凌晨发生的凶杀案!
  「凌晨离奇催花,留头狂魔再现!……去年四女一男留头命案,至今尚未侦破,一年後,『留头魔』又再度重返人间,辣手催花,社会治安败坏至斯,警方目前束手无措……」
  当我正想好好的看报纸时,忽然间全身一阵奇痒,在我耳际忽地响起几声叽叽尖叫……我马上领悟怎麽回事,立刻拿起了报夹,往电梯走去。
  电梯到了十三楼。那儿是个待租的办公室,里面空盪盪的啥也没有,而落地大门上「吉屋出租」的红纸,在长久历经豔阳曝晒後也日趋褪色,我晃过大门,走到楼梯後的洗手间,先看了看确定没人後,接著就找了间看起来还乾净的马桶坐下,把门锁上。
  我挑出瑞士刀,轻轻的在左手食指上划了一刀,待鲜血流出後,再用右手拿报纸,左手呢就悬空放著,大概五秒钟後,左手食指上的鲜血形成一条细线,从伤口上笔直的往上窜,再顺著门缝往外留,就像一条红细线从我的食指中跑出,然後成一个ㄇ字型般出了门口,接著就是一个小孩子的声音在门外轻响,我知道,是我养的「小朋友」要来讨东西吃了,我就一边看报,一边喂它。
  翻了翻这些报纸,其实他们都说的十分笼统;这可能也与警方单位不愿将所有案情曝露有关。毕竟,去年有五个人因为同样的手法而死於非命,上从总统、行政院长、市长;下到民意代表、民众舆论都给警方单位相当大的压力,但是令人疑窦的是:这些死者彼此都没有什麽相关之处:四个女子中,一位是业馀模特儿,一位是家庭主妇,一位是学生,还有一个是酒家女,而另一名男子则是健身房的教练,这几个人别说互相不认识,就连他们的朋友也都没有任何交集,而这五人在死前也都没有与他人结怨,让警方十分棘手。
  这回的死者也一样:一个上班族,过著朝九晚五的生活,就连男友也才刚交往,每天生活起居正常……这样的人说句难听点的话:走在路上被人奸杀的机会都微乎其微,既无冤也无仇的,为什麽会发生这种整个身体被人取走,只留下头颅呢?著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一想到这儿,发生手指一阵剧痛,低头一看,这小鬼竟然趴到我的手指上,用它那尖锐的牙齿直接来吸血了!!我连忙右手将报夹往上一扔,先以左手一翻抓住它,然後右手划了个「困缚咒」,说了声:
  「定!」
  它马上就直挺挺的停在半空中不动,脸上还露出一副想干架的模样,我右手捏了个手诀,它马上因为咒语的紧箍法力而开始疼痛,到後来表情愈来愈谦卑,我才使松手咒。
  一用上咒语,我立刻想到一件事……不料丢上去的报夹掉下来,狠狠的砸到我的脑袋,当我的疼痛逐渐复原後……我竟然又忘了刚才想到什麽了!!敲著自己的脑袋,实在想不起来刚刚联想到什麽事,只好悻悻然的提起报夹回到办公室。

  第八章

  混了一天後,晚上答应和女友碰面。草草的交了稿,骑上机车就往目的地前进。
  我和她交往至今,不到两个月,两个人却因工作关系只能见面个几次。有时候一个星期都见不到,顶多电话联络一下。不过她通常白天都关机,因为她的工作是pub的调酒师,白天是精神状况太差,到了晚上神气活现的,这样昼夜颠倒的工作,和我们记者赶稿的模式还真有点像。
  习学,是她的名字。
  当初为什麽会和她相遇,说起来还真是十分微妙。记得那天,我「奉命」去pub采访女艺人放浪形骸的行径。那是间位於南京东路三段和建国高架桥附近的pub,叫做「suck hell」。因为不少媒体朋友都传说:这间外界普遍知晓的「同志」pub,有许多女明星喜欢在录影完,或者是吃完晚饭後杀到那儿「续摊」,因为它采会员制,因此能进去的人本来就不多,再加上艺人的前往,因此在入口就有十分严格的管制:若非熟客带领,一般外人是不得其门而入的。
  而我,却不知道这个规矩。
  那天晚上,我拎了小型偷拍相机就打算进去,那是个像「黑金刚」的手机型偷拍相机,底片的感光度还必须用到1600的,否则偷拍出来的效果会不好。就在我好容易找到了入口时,一个彪形大汉拦住了我:「喂,先生,你不能进去。」
  我抬头一看,天哪,看到他我才发现:原来「他」是女的!而且至少有两百公分高,一百公斤以上的重量,因为她的体型看起来,就和一个身经百战的摔角选手没两样,她身著双排扣西装,里头则是黑色丝质衬衫,还绑了个帅气的马尾,头发挑染成红色,右耳则挂了个骷髅头的耳环,肌肉隐隐可见,想必也该是个练家子。
  我身高虽说也有一百八,但或许是茅山法术练太久了,阴气过盛,再加上晨昏颠倒的工作,只有六十三公斤,而且整个人看起来就是一付营养不良的模样,如果没意外的话,我大概一拳就被她「K O」了吧?但我人既然到了,怎麽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落跑」了呢?这实在有违我记者的天职。
  「我有朋友在里头。」我硬著头皮说。
  「她是谁?我请她来带你进去。」说话虽说客气,但态度十分强硬。
  我低著头推开了她:「让我看看她在不在里头?」原想趁机溜进去,看能不能遇上熟人,才刚跨进门里,就被人一把像老鹰抓小鸡般的「拎」了起来:
  「我说:你的朋友是谁,我请她出来带你进去!」这回她的声音更加严厉低沉。
  我右手一挥,顺手就画了个「头痛咒」,原想贴在她太阳穴上,给她一点教训,没想到她从背後狠狠的踹了我一脚,我整个人凌空飞起,直落在吧台前面,好巧不巧,一个女孩子正在跳著大胆的脱衣舞,我一脸就撞进她那柔软的「海棉蛋糕」中,再加上我人站不稳,双手就这麽「攀」上她的一对豪乳……
  「臭小子,你干嘛!」这女子的「男」伴马上把丈二和尚摸不著脑袋的我一把抓开,随手拿起了酒瓶,正往我脑袋上敲的时候,「碰」的一声,有人一把抓住了瓶子!

  第九章

  我回头一看,在强力的灯光照射下,一个瘦高的人影跃到吧台上,一把抓住那瓶高高举起的酒瓶……再定睛一看,这位帅气英挺的救星,竟然是一位女子!她迅速的自吧台轻轻跃下,动作漂亮到有如奥运选手般自然轻盈,她对从後追来的保镖挥了挥手:
  「这位!」用下巴指了指我:「是我的朋友,他,是来找我的!」
  她又对那位高举酒瓶、杀气腾腾、馀怒未消的「男」伴说:
  「他不是故意的,不小心滑倒,请见谅!」
  不知道因为她是酒保,还是这间pub的老板,这些人在听过她的「解释」後,竟然连问都不问,马上就恭敬识相的退去,一场骚动迅速解决,我就这样的认识了我的女友,也就是刚刚救我的人:习学。
  还正在回想当日我俩初识的过程时,一双细细的手臂从我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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